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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分析探讨

李纪伟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2年34期
贵港市平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 平南县 537300

摘要: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个行业对周围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时代越来越多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离不开综合行政执法,据调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直接降低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难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本文主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并制定了合理化的完善路径,希望可以加大我国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断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实困境;完善路径

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各个行业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也呈现出更多新的问题,比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力度不足等,此种现实性的问题直接降低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我国积极倡导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目标相背离。针对新时代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全面分析该方面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路径,以此不断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加大该方面的执法力度。

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现实困境

1.1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完善

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完善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现状之一。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职权划转关系不明确的问题。一是职能划转依据不统一,执法过程中以单位意见为主;二是各项执法工作落实时存在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门,因此与环保相关的部门需要将执法权规划给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但是执法权转移的过程中执法队伍和技术设备却未转移,这样就出现了职责交叉和多头执法的问题,使得管理变得更加混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环保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存在协调度不高的问题,两者之间缺少完善的配合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权进行授权,环保相关行业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利是不冲突的。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独立执法的问题,难以与其他职能部门相协调和相配合,包括公安部门、卫生监管部门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等[1-2]。

1.2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

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普遍存在的问题。据调查我国总体经济与人口体量大,部分行业发展水平质量不高,造成基层地区的环境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区域需要配置更强的执法力量。但是实际上我国污染较为严重的基层地区配置的执法队伍不完善,直接降低了该区域的执法力量。此外,基层地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设施也较为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标准也存在不统一的问题,使得基层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管理较为混乱,总体执法管理积极性不高。

1.3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不具备针对性

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不具备针对性也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呈现出来的现实性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学科较多,涵盖的范围较广,明确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范围可方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吸纳阶段我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落实工作时没有严格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普遍存在执法工作针对性缺失,范围明确的问题。

2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路径分析

2.1明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具体范围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范围,因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仅要改变以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做法,同时也要将污染防治同步开展整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需要考量多方面的因素,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针对性,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率[3-4]。

2.2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明确领导部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代表谁执行法律的问题,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基础,确保执法和行政审查的合法性。多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代表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执法任务,因此综合行政执法小组接受环境保护工作行政部门领导的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同一级别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存在上下级的关系,此种关系可以形成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合理化监督;二是明确执法队伍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划分两者权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互不干扰。一般情况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环保行业的监督和指导机构。其中与环保相关的部门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以此确保环保业务全面落实。与环保相关的部门在环保业务落实过程中如果发现污染环境的问题需要将其上报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该问题快速作出反应;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执法预警机制。该机制下可以将环境事件预警信息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基础,并制定应急预案,能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力度。

2.3壮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进一步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据调查我国多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非常薄弱。因此需要落实对省市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编制化管理,扩充县乡等级别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确保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相匹配。对于编制没有达到公务员管理要求的执法人员严禁进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中杜绝出现人员挪用、挤占事业编名额的问题。

2.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严格管理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严格管理要以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牵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执法均需要严格贯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各单位要积极组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规定落实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权利。此外,积极将不同行业管理部门的污染防治人员和生态保护执法人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中来,以此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工作效率,促使各部门可以相互协调。期间工作人员要注意执法权的整合与部门行业管理存在的矛盾。行业管理部门要完善属于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以此指导后续的工作,协调好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期间如果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则需要及时反馈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5-6]。

3结语

综上所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者,以上就是本文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实困境和解决对策的分析,希望对该方面研究有一定帮助,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参考文献

[1] 杨加泳. 试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J].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2(9):121-122.

[2] 徐敏云,杨雾晨,竹怀林,等.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J]. 环境影响评价,2021,43(3):31-34.

[3] 王岩.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三强化"对策分析[J]. 互动软件,2021(9):98.

[4] 焦博. 试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J]. 越野世界,2021,16(7):287.

[5] 黄杰. 试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J]. 魅力中国,2021(50):95-96.

[6] 黄金霞. 贵州省G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D]. 贵州:贵州大学,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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