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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现存问题与应对策略思考
摘要:在建筑工程市场当中,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行为就是招投标过程,实施招投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的市场氛围下进行合理竞争,实现生产利益最优化。近年来,我国针对建筑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出台政策较多,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招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禁止串标、围标、低价中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发生。随着相关管理办法的补充完善,整个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环境发展较好,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当中招投标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招投标;问题策略;解决办法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是指招标人或经过委托代理机构作为发起人,在市场范围内对施工单位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企业或者企业自主进行投标。再经过一定的程序以及流程公平合理地对各个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标办法选择最优的项目实施者。以此实现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而且招投标办法的完善有助于各个单位进行合理的竞争,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并且有利于实现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但是目前的招投标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招投标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比较常见的问题如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操作,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建筑工程整体的质量以及资金效益等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因此怎样杜绝这些问题的出现,保证整个市场竞争处于良性竞争状态是我们考虑的重点问题方向之一[1]。
一、招标单位当中存在的问题
在招标过程当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根据相应的标准制定工程量清单以及质量标准文件,清单是建设工程活动中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招标基础文件之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计算标准以及方法,对整体工程进行说明的主要文件,是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编制标书时的重要参考,可以让施工单位对整体项目有较为直观的了解,是施工单位在进行标的制作的重要参考文件。但是现下存在的较为明显的问题是很多代理机构在编制相应的招标文件过程当中因技术水平、业务水平有限,时间仓促,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并且出现问题之后大部分建设单位为了使自身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造成施工单位的合法经济利益得到损失。
在评标环节中,招标单位所实行的评标方式是整个招投标过程的保障。大部分的招标单位实行的评标办法基本都是综合评标法以及低价中标法。这两种评标方法有着明显的差距,目前政府、国有投资的项目的相关部门一般采用的是综合评标的办法,而一般企业所采用的办法是低价中标的办法。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对招标人来说可以降低自身的资本投入,但是在施工质量方面很难有保障。虽然综合评标办法,可以较为合理的考虑各种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但是有些单位在定标时,起决定性作用的依然是报价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实行综合评标办法最后选择的仍然是低价,而并不是根据施工质量以及项目规划做出的综合决策,这就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对后期的项目推进产生一定的问题。因此在进行相应的评标工作时,应当结合实际,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得到保证[2]。
二、投标单位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出现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一些违法手段来进行投标活动。不仅仅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合理性,对招标单位来说也是有着极大的损失。通常针对一个标的进行违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往往会串通几家甚至是十几家单位对标的进行投标。最后无论哪家单位中标,实施的主体都是同一家单位,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有一部分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标书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就进行投标活动,并且在市场上广泛投标。秉承着广撒网的心态进行投标活动,这不仅造成了经济资源的浪费,而且极大的扰乱了市场。甚至有的时候凑巧底价中标后,因为没有对项目的招标文件深入理解,造成中标后的利润过低,甚至产生亏损,导致“半拉子工程”或“低价低质工程”,对工程质量、安全,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都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问题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招投标各方法律意识,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改进评标办法,提高围标串标成本;二是加强招投标活动中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整个招投标活动的标准化,首先在招标文件编制方面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提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充分反映整个工程项目的数量清单,并且在质量标准方面要有详细的说明,这样使得施工企业在编制标书时有更明确的参考文件,为后期项目实施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三是在招标过程中实施严格的资格审查机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全面禁止投标单位之间的串标、围标的情况发生,并且增加处罚力度,通过曝光违法行为,记入不良记录,进行信用扣分和限制投标等措施,维护市场的秩序;四是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活动时,要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第一原则进行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对通过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获取中标结果的要严格拒绝[3]。五是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整个招标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标准制度进行实施,严格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证性以及法律严肃性,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结束语
实施招投标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维护市场经济和谐发展。针对当前招投标中出现的各种串标、围标等扰乱市场的问题,我们应当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合理性、公平性以及必要性。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利益,维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执法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招投标活动成为甲乙双方或者某些个人赚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4]。
参考文献
[1] 李启明, 朱延超. 关于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分析[J]. 建筑经济, 2000(6):4.
[2] 方俊. 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招投标管理[J]. 建筑经济, 2006(2):3.
[3] 林密.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工程类专业适用[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4] 董海涛. 当前我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 建筑经济, 2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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