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的技术管理分析

王莉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2年17期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 昭通 657500

摘要:目前,我国很多建筑企业过分关注建筑工程完成的效率,而忽视了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不仅如此,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工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从而导致工程建筑的质量大幅下降,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研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的技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对此展开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价值

1.1控制工程整体质量

随着人们对建筑业及其工程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其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越发成为建筑工程得以开展和落实的首要问题,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各种实用性需求,更多的是全面保障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和可靠性。

1.2 创新工程项目管理理念

随着各种新型建筑施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筑业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着不得不接受的改革和创新。通过大胆的探索和积极的创新,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理念,对建筑工程整个过程实行全过程、全方面的质量管理。

1.3 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工程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最大化排除和减少可影响建筑工程和建筑物整体质量的安全隐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非只针对人或物(包括机械),而是针对建筑工程中人、机、料、环、法等所有的资源,使各项资源都始终处于安全可靠、有序稳定的状态。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支撑

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是开展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也是规范工程监管的基本前提,对充分发挥质量监管作用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仍存在许多不足,即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大多数适于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对于中小型建筑项目缺乏详细、具体的质量监管依据,加之强制性较低,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和流程不规范,对有效提升工程监管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

2.2质量监督管理执行力度不够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对其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相应监督机构的执法水平下降,这就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各项专业化条例和相关制度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效果下降,这就影响有关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公正性和执法的严谨性。同时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取证时也会受到限制,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和实际管理工作受到不良因素的干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际作用难以彰显,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2.3监管管理体系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工程,政府质量监管没有形成专业性的监管机构监管机制,各级监管部门之间都是做好自己的工作,没有实现部门之间的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受理工程项目监督,有的县区仅有几个监管项目,有的县区工程项目众多,人手严重不足,资源没有得到充分调配; 监督机构非监督执法事务过多,监督站承担监督执法以外的工作较多,在原本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不仅加大了工作量,而且使监督队伍的主要精力无法集中到监督执法工作上来。建筑工程监督人员经常要面对非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渣土运输、施工扬尘、食堂卫生、防汛抗台、欠薪投诉、工程变更、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无所不管,既管质量安全也抓工程进度,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不利于建筑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2.4质量监督管理队伍不足

正是因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考虑的因素和相关条例比较多, 如果相关人员对于各项规章条例和相关制度不够了解,也会影响工作人员在管理中的参与力度,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到人为因素影响的可能。同时工程项目建设部门也没有组建符合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各部门工作人员难以在相互配合条件下针对建筑工程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这也会导致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出现问题。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优化对策

3.1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要想建立建筑工程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就必须先从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虽然我国有着相对完整的司法体系,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行业缺少完善的立法理论,立法程序不够科学标准等。要提高建筑工程政府质量监管,需要一个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因此,要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让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全面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此外政府部门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于建筑工程建设的协调监督,规范政府对于建筑质量工程的监管行为。

3.2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应转变监督执法方式,将传统的定点监督变为巡查监督,对建筑工程进行随机巡查。目前我省已实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行政记分和信用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管。为此,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对工程质量安全实体实施全工程监管,而是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行为,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现实开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现象,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开展提供合理执法依据,从而促使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3优化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工程“双随机”监管等机制,依托监管“大数据”努力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不仅需要对现存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中不合理地方进行优化调整,还需要强化各项信息化手段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之间结合力度,借助信息化系统和现代化方法做好各项信息收集工作,并对各项基础信息进行有效处理,逐步提升各项信息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作用,控制因各项方法不够合理而受到限制。

3.4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1) 要结合现阶段数据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快速融入至信息化、现代化的潮流中,加快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与效率。

(2) 根据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创建监管数据库平台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项目以及招标、质检、检测、监理、施工、设计、业主、主管等单位和人员实行入库管理; 对工程项目建立问题整改、现存问题、监督巡查等清单,建立质量监管工作台账和失信名单、淘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公告;结合其他地区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对有条件的项目或大中型项目推行网上申报审批、工程质量网上评价、施工过程电子化监控等,逐步形成高效先进的网络化、信息化办公模式。

(3) 推行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一是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各方主体,二是记录建筑产品本身的不良记录。通过对质量不良行为的记录,将信息在媒体平台上公布,不仅能够服务消费者,而且能够有效约束开发商的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功能效益的发挥,在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中建筑工程发挥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而由于整个建筑工程的工作量巨大,涉及到的工序繁多,所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监管到位,就会导致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导致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面对这样的情况,要全面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通过政府方向的宏观监督,保障工程的安全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刘成文,周自来,靳丽.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门窗,2019,12(09):187-188.

[2] 张友帅,陈刚,郝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23(16):139-140.

[3] 赵海生,杜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9,9(33):203-204.

[4] 王海生,刘成义,王娜.基于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分析[J].居业,2020,(02):166-168.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