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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我国迎来了高速发展的全新时代,我国经济迈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城镇化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不到位,导致了环境污染、耕地破坏、土地关系供需关系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做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民生和农业发展的问题,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对策
引言
在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不均衡逐年加剧,乡村地区的产业模式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转变,现有建设引导和空间管控方式等方面问题频出,尤其在人口、土地、产业等资源要素配置中冲突不断,形成了建设乱和管控弱的局面。指导乡村发展和建设的规划大多是以居民点为主的“建设规划”,主要关注村庄的物质环境整治,且多套用城市规划的思路,并未形成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乡村规划体系,难以解决复杂的乡村问题。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现状
1.1编写和制定缺乏标准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写与制定的过程中,各级部门未能从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实施过程缺乏标准性和系统性,且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和形式各异,导致人力、物力的多重浪费。在规划的实施中存在矛盾与障碍,使得空间规划的执行效率变低。
1.2管控重点不够明确
目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纵向管控工作路径“功能引导——地块管控”已经基本确定。由于这种纵向管控机制过分保护主体功能区,而对县级区域开发强度的管控幅度过于宽泛。县级相关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重视不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容易出现总体规划管控架空、工作缺乏弹性等问题。县级地方往往将研究重点放在某些行业的发展思路与对策上,出现对国土资源要素管控重点的空间概念不强、重点保障分析不透彻、用地保障思路不够流畅清晰等问题。例如,很多县级国土规划侧重于“县域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对于相应的优化县级主要产业结构、改善县城人居环境缺乏分析,并且缺乏县级用地(农业用地、建设用地)配置需求分析,这些都影响了政府空间规划职责体系的完善以及城乡整体规划治理成果。
1.3未建立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可给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理论依据,可为土地的高效利用奠定基础。但就目前村庄规划而言,并未建立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所以相关部门无法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而言,美丽乡村规划存在这样的问题:①在进行土地使用时把重点放在了经济属性、社会属性上。②农用地定义较为粗略。③用地分类不足。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对策
2.1依据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空间发展规划
政府应掌握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的实施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困难及其原因,建立反馈机制,完善各层级法律法规,使得上下层间法律法规体系相辅相成。
2.2协调整治,因地施策
针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空间管理不协调、整治重点不统一等问题,在实践中,相关部门必须要统筹协调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结合县城、乡镇地区的实际发展规划情况因地施策。县级相关部门不仅需要了解国家战略方向,紧紧把握趋势,着眼于统筹全要素资源,而且要明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要有重点地对生态系统保护展开部署,从优化整体结构出发,细化编制路径。通过平衡县级地方发展指标和国家总体发展指标的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关系,来实现国家总体布局和地方的协调统一发展,不断优化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3建设用地分类体系
针对用地分类标准问题,相关部门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用地分类体系建设,实现用地分类标准的统一。但相关部门在进行用地分类标准建设时需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乡一体化发展当做根本原则,并在进行用地分类体系建设的时候从多个方面入手,如自然、经济、社会。相关部门可先将农村用地进行粗略划分,即:生态用地、农田地、建设用地;然后可根据三个大的种类进行详细划分,并将其定义;最后相关部门需将其与国土调查数据进行整合。如此便建立起了完善的用地分类体系,便可为美丽乡村规划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2.4规划有效传导
市域村庄规划作为上位战略规划和下位详细规划的衔接纽带,兼顾着战略引导和刚性管控双重作用。在规划的纵向传导中,市域村庄规划一方面落实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规划的战略性内容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管控性内容,另一方面编制下位县域村庄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技术依据。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事权对应、分级管控”的要求,建构“市域—分区—乡镇—村庄”的乡村规划传导体系,以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分类指引为传导主线,以市域村庄布局一张蓝图为基础,明确市域范围内农业农村空间的布局、定位、管控与指引,以及乡村工作机制,推进全域范围内乡村建设“一图、一指标、一标准、一机制”的层层有效落实,通过分区域、分类型、分层级的差异化规划指引,实现市级乡村规划在空间维度上落地实施、时间维度上有序安排。
2.5规划传导的协同
传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布局与体系性规划通常以乡镇总体规划为上位依据,对于乡村地区多以底线管控与战略引导为主,向下传导的内容与指导意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需要更多的上下层面的协同。其一,注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与落实。《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都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及其与村庄规划之间的传导关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明确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与建设管控要求,并在村庄规划中予以落实。其二,注重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指引。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村庄规划应作为上位依据指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这也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统筹全域国土空间时,需要对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进行科学划定,并落实到具体的空间,通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村庄规划的管控意图。其三,衔接“编管合一”要求下的审批与许可。无论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对村庄规划定位的表述,还是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于底线管控、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要求等内容,均反馈出村庄规划对于乡村地区各项建设活动审批许可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从内容上看,村庄规划不仅需要在横向上包含更广泛的全域空间管控,还需要在纵向上开展更具实施性的规划设计工作,以便作为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核发的依据。
结语
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可以为乡村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国土利用率。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布局,可以增加村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交流沟通,缩小城乡差距,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好的发展思路,让中国乡村更有活力、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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