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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秀的民族语言看《大瑶山团结公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摘要:《大瑶山团结公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国家的引导和中央访问团的帮助下,由广西金秀大瑶山各民族群众共同民主协商订立,该公约内容多表现在经济、土地分配和生产方面,目的是取消大瑶山封建土地特权和解决大瑶山各民族间、瑶族内部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差异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大瑶山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使大瑶山社会生产得到快速的发展。《大瑶山团结公约》在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下订立,内容多表现在经济生产方面,但从如今的金秀大瑶山发展来看,公约产生的时代价值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得以体现。金秀大瑶山是语言富集且多样的民族地区,民族语言又是民族文化的载体,需要从民族语言上研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这将有助于大瑶山瑶族更深入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章从金秀的民族语言视角,分析金秀民族语言与《大瑶山团结公约》时代价值的关系和《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与时代价值对当地民族语言政策的影响,进一步从《大瑶山团结公约》时代价值中看民族语言上的交往交流交融。
关键词:民族语言;大瑶山团结公约;中华民族共同体
前言
大瑶山瑶族文化有一个突出现象,即这里是桂柳方言、白话(粤语)、壮语三种语言的交汇地;大瑶山瑶族又分为五种支系,其族群、语言、来源,甚至风俗习惯都不相同。在旧社会这些不同文化和民族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冲突,民族隔阂严重、互不团结,但到新中国成立后,这里的民族和谐相处,没有发生严重的民族矛盾和冲突,生产逐渐恢复发展,经济逐步走向繁荣,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为大瑶山民族团结事业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1]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发展、团结、和谐、进步。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语言等各个领域都会有共同体特征的反映。我国的少数民族语言除了能够反映各民族自身的个性特点外,还能够不同程度地反映统一国家内各民族相互交流、互相取长补短等方方面面的特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因”,必然会在不同民族的语言里得到表现,并闪闪发光。[2]
《大瑶山团结公约》在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下订立,内容多表现在经济生产方面,但其实质是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必须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得到平等发展,本文以《大瑶山团结公约》为研究对象,从民族语言视角考察《大瑶山团结公约》反映出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金秀民族语言与《大瑶山团结公约》时代价值的关系
金秀瑶族自治县境内的五支不同自称和他称的瑶族,使用着不同的三种语言。盘瑶、坳瑶和山子瑶所使用的“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花蓝瑶使用的“烔奈”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茶山瑶使用的“拉珈”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民族语言学家毛宗武指出“就全国来说,只有金秀瑶族自治县五个不同自称的瑶族,使用了三种瑶族语言”[3]长期以来,县内五个支系的瑶族,与汉族、壮族人民交往密切,在语言上受到一定影响。语言对增强和谐社会民族凝聚力起决定性作用,一旦语言生态出现不平衡就会影响各民族团结。某个民族的语言正在消失,有着民族认同感的少数民族成员将感到无所适从,这不利于提高民族凝聚力,更谈不上民族团结,甚至会引起纠纷、民族分裂。[4]“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5]民族语言是民族团结的一个元素,影响着民族团结,金秀语言多样性既是一种文化资源也是一种挑战,如何处理好语言的平等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和发展都是处在金秀语言多样与富集的语言环境中,这就需要在订立时,考虑到如何平衡五个支系语言文化差异和订立以后所产生的时代价值对语言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从《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来看,是尊重到瑶族人民的精神文化方面。首先,作为一种社会的天然安排和内生秩序,瑶族固有法不可能被消灭,瑶族语言、民族意识的客观存在为瑶族习惯法提供了载体。因此,瑶族固有习惯法在当代社会仍然有重要作用,发挥着一定影响。《大瑶山团结公约》又是有意识地弘扬固有习惯法,利用固有习惯法的积极探索,是民族地区根据固有习惯法精神、意识进行自治立法的有益的、成功的范例。[6]《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是要尊重瑶族固有习惯法,而瑶族固有习惯法是有语言文化、民族意识作为载体,因此,《大瑶山团结公约》也是需要语言文化、民族意识作为载体。其次,《大瑶山团结公约》根据大瑶山地区的特殊情况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即各民族不论人口数量多少,经济文化水平高低,一律平等参与,公约的订立过程五个瑶族支系都平等参与,通过座谈对话,交代政策,教育启发处理问题,更容易为少数民族群众所接受,也更好的促进各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族长期得以交往交流交融,不仅可以解决经济生产上的问题,还能促进政治、文化上的问题,促进民族团结,产生良好的时代价值。可见,《大瑶山团结公约》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金秀瑶族传统的语言文化、民族意识作为精神载体,通过这些特别载体,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了问题,产生了时代价值。
历史证明,《大瑶山团结公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政治平等保障民族团结、以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文化繁荣培育民族团结、以社会和谐巩固民族团结”,增进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团结“金秀经验”。[7]《大瑶山团结公约》所产生了以民族团结为实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价值。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要实现“文化自信”,少不了语言的自信,在民族地区,民族语言就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我国迄今已经发现并确定了130种语言,大多数是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也有少数是汉族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语言数多于民族数,主要原因是有的民族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2015至2019年,为期5年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圆满收官,共完成1712个调查点的语言资源调查采集,调查收集到123种语言和全国各地汉语方言的原始文件数据,成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源保护项目。[5]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发言摘登中有写到要鼓励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将民族语言、文化艺术、生产技艺、活动习俗融入日常生活,传承民族记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研究;[8]可见,民族语言的保护对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通过田野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在各族进行民主协商时,并没有出现语言的歧视,直到今天各瑶族支系语言之间并没有歧视的现象,反而还出现语言兼用的现象,一个人不仅会说自己本族的语言也会说其他族的语言,这就是《大瑶山团结公约》所产生的促进瑶族人民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使本民族的语言得到尊重和发展,没有语言文化的歧视,加强了民族团结的时代价值,使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得到新的提升、强化和铸牢。
二、《大瑶山团结公约》对金秀当地民族语言政策的影响
《大瑶山团结公约》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特殊情况制定,制定执行之后,大大提高了各族人民生产的积极性,为大瑶山的生产运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大瑶山生产的发展,经济水平得以提高。《大瑶山团结公约》制定初期,主要内容是为了解决土地、生产等经济方面问题,但从时代价值看,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是存在着互动关系,语言文字政策所具有的特征决定了其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方面之间存在必然的互动效应。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着语言文字政策的走向,另一方面,语言文字政策促进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手段之一,其具体走向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9]在《大瑶山团结公约》的指导和引导下,大瑶山瑶族获得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0]经济得以发展,促进了大瑶山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更具生机和活力。新中国成立伊始,摸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情况,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就成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1950年到1955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少数民族语文研究组,从中央机关、科研院所、地方民族工作组抽调大批科研人员,先后对中南、西南、西北一些省、自治区的壮族、苗族、瑶族、布依族、水族、黎族等民族语言进行初步调查。[11]金秀民族语言丰富多样,自然也在调查范围内,最终金秀瑶族五个支系的语言都有各自的语言编著,之所以能顺利的进行瑶族语言的调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瑶山团结公约》解放了生产,经济得到平等发展,促进了大瑶山各族交往交流交融。大瑶山瑶族的语言文字得以调查发展,这对国家出台相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提供一些依据,使国家能通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旗帜鲜明地表达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认可和尊重,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拉进民族情感,稳固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之间的纽带。可见,《大瑶山团结公约》不仅解放了大瑶山各族的生产,促进经济平等发展,还通过经济促进各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交往交流交融使金秀大瑶山各族的语言状况得以挖掘、研究,为国家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提供依据,再通过国家制定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语言政策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起指导作用,这样相互促进证明了《大瑶山团结公约》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价值。
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有关精神,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发展注入巨大的活力。从《大瑶山团结公约》的历史意义来看,《大瑶山团结公约》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落实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贯彻落实民族语言政策方面,紧跟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一些有关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教育,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鼓励在民族地区生活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9]在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兼通的人才,在民族聚居地区更容易协调和发展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瑶山团结公约》未订立之前,各族群众,特别是长毛瑶和过山瑶之间因为土地、生产方面出现隔阂,产生矛盾,在交往方面自然就接触少,交往少,交流就少,交流少了,就谈不上交融,交往交流交融得不到发展,各民族语言的接触就受到阻碍,影响语言兼用人才的培养和双语教育的发展,对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不利,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一旦出现严重错误,会影响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大瑶山团结公约》未订立之前,长毛瑶与过山瑶不大往来,《大瑶山团结公约》制定以后,他们彼此之间主动往来,如茶山瑶为解决过山瑶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教他们种田,盘瑶也把种苞谷的经验教给茶山瑶,大家互相照顾,十分融洽。[1]《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以后,不仅群众之间主动往来,还培养和选拔了第一批民族干部,如陶玄天、莫建华、金宝生等民族干部,这些民族干部对后来成立的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优秀的民族干部,对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起到带头作用,因此,要做好民族干部的统战工作,有利于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开展。
总之,《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大瑶山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大瑶山的经济水平,同时,也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政策,培养和选拔了一批民族干部,推动民族地区民族事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会推动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制定和发展,同时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也能影响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和相关决策者、执行者要考虑到《大瑶山的团结公约》时代价值,一方面,要了解《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之后,解决了大瑶山民族地区特殊的矛盾,发展了经济,加强了民族团结,其中产生的时代价值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只有实现民族团结,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金秀大瑶山语言多样且特殊,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必须开展金秀语言文字方面的舆情调查,把握好民族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化的关系,从而制定出比较符合金秀大瑶山语言文字方面发展方面的意见和政策,促进金秀大瑶山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从《大瑶山团结公约》时代价值中看金秀民族语言的交往交流交融
2014年9月28-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载体和方式,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11]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行了权威的理论阐释,只有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2011年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在云南调研时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行了一定的理论解释,指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基础在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根本在于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核心在于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关键在于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重点在于推进城市少数民族社会融入。”[12]这段话明确地阐述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的基础、根本、核心、关键、重点。[11]《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在基础方面,解决了大瑶山各民族间、瑶族各支系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差异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使各民族得到平等发展,同时,也使大瑶山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根本与核心方面,《大瑶山团结公约》使大瑶山各族人民生产得到解放,瑶族各支系群众得以共同团结奋斗,实现共同富裕。在关键方面,《大瑶山团结公约》培养和选拔了大瑶山第一批民族干部,这些干部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决议,能起到表率作用,推动民族事业的发展,促进大瑶山民族地区的发展。在重点方面,无论是在县城中心金秀镇以茶山瑶为主的四个村子,还是零散分布于各乡镇的盘瑶、花蓝瑶、山子瑶、坳瑶以及汉族、壮族等民族,大家都互相往来,相互交往,积极融入,没有出现分裂的问题。可见,《大瑶山团结公约》具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的基础、根本、核心、关键、重点,促进了金秀大瑶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语言学家普遍认为语言是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语言。《大瑶山团结公约》促进金秀大瑶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民族个体与群体间的接触、交往、交流得以加深,使金秀大瑶山这里的语言交流与变迁的内容变得十分丰富,且具有内涵。在金秀大瑶山,共同居住的环境和频繁的日常交往互动,使这里的人具备多种语言交流的能力。瑶族语言学家毛宗武根据1988年初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的抽样调查中归纳出关于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情况显示县城范围内通用汉语。城镇、政府各级机关、大小会议、法庭审讯、广播宣传等等都用汉语西南官话(柳州话)。县境南部靠近平南、桂平等县的地区,除了用柳州话之外,还用汉语粤方言的平南话。各种不同自称的瑶族语言,多用于内部交往,局限于村寨,家庭之内和本支系的人在外相遇时使用。瑶族是一个善于学习语言和掌握语言的民族。在金秀县的五种不同自称的瑶族中,有不少人会说其他不同自称的瑶族语言和其他民族语言,五种不同自称的瑶族相互交往以及跟其他民族交往,多用汉语柳州话,有的也用汉语平南话,还有一部分用各自熟悉的瑶族语言或壮语。双语兼通和能听懂普通话的人数大大增多。当初解放军进大瑶山剿匪还需要翻译,现在村村寨寨,老老少少,男男女女都会说当地汉话和能听懂普通话。[3]
在田野调查走访中,受访者包括汉族、瑶族、壮族三个民族,从事的职业包括国家公务员人员、教师、农民等数十种。在这些访谈中,我了解到的现象是,这里的瑶族、壮族绝大部分可以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还有一部分因为在县城读书、工作或者外出打工,本民族的语言说的不好,但是回到村子有相应的语言环境,还是会讲本民族的语言。在保持本民族语言传承的同时,这里的瑶族、壮族、汉族绝大部分可以熟练使用汉语(桂柳话,属西南官话桂柳片),部分人使用平南话(汉语粤方言),不同瑶族支系有不少人会说其他不同自称的瑶族语言和其他民族语言,汉族也有部分人能听说部分瑶族或者壮族的语言。在普通话方面,受过教育普通话熟悉程度高于未受过教育。在进行走访时,还发现绝大部分当地人都具备两种语言的听说能力,有部分当地人还具备三种以上语言的听说能力,可见,金秀大瑶山当地人所说的瑶语、壮语和汉语方言,应当是在频繁、长期的日常交往中习得,而非专业系统的学校习得。这说明金秀大瑶山的汉族、瑶族、壮族等民族对各自民族的语言使用,隐含了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频次和程度。
根据资料和实地田野调查可以看出,金秀大瑶山各民族虽然有着不同的语言,各民族之间也具有文化的差异,但是并没有导致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存在隔阂,这其中很大原因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的村民彼此间对对方文化的了解是深刻的,在此期间文化也在逐步的糅和。当彼此间了解的文化的相融到达比较高的程度后,虽然语言有差异,但他们认知的世界却非常相似,其理解的文化是一致的,隔阂自然就较少。可见,《大瑶山团结公约》不仅解决当时存在的矛盾,还产生了推动金秀大瑶山各民族之间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交往现实的时代价值,同时,也给多语言民族地区提供借鉴的时代价值。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多语言的交流和多种语言的共存,实际上对村落之中的民族关系是一种文化上的溶剂。这种溶剂从文化、心理、具体交往上,加深了民族间的联系,使在文化共生的基础上,形成了思想上的共通和情感上的共融。语言中相互的借词使语言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凭借语言的记忆,民族关系上也产生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进一步深化了民族之间的融合。[13]
结语
《大瑶山团结公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时存在的民族矛盾,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与团结,更充分反映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大瑶山团结公约》得以订立并具有影响大瑶山瑶族积极融入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价值。民族间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是促成和谐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如今的金秀各民族形成了较为和谐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状态,其中少不了《大瑶山团结公约》的影响,而语言又是反映交往交流交融的一大特征,金秀大瑶山属于语言多样且富集的地区,形成这样语言特点,必不可少是因为各民族之间的接触、交流,这里的汉语普通话、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相互接触、融合与发展,正是反映出金秀各民族间交往密切,才能使语言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语言共生的状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金秀大瑶山各民族和谐关系的建设中,也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经济的复杂变化、文化的多样冲击、社会生态建设不断发展等,这就要求《大瑶山团结公约》要与时俱进,发挥新时代的价值,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影响,处理好金秀大瑶山“民族间的共同性”和“民族间的差异性”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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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度《大瑶山团结公约》专项项目“基于民族语言视域下《大瑶山团结公约》的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GXKS2023Q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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