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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建设的三大质量评价保障机制内容解析

张晓明
  
三悦文摘·教育学刊
2022年29期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 景德镇 333403

摘要:“课程思政”建设顺利进行既需要各学科的具体实施落实,又需要积极有效的质量评价保障机制作为辅助,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地方院校实际,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的内容进行具体解析,提出了可供落实的方案内容,点名重点问题,期待为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助力。

关键词:“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保障机制;内容解析

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课程思政”建设在各大高校有序开展,其中的主力是专业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经形成了“全学科”思政育人局面。如何确保这种局面持续发力,这就需要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保障机制。依托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的第八、九点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细化“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现在就这三大质量评价保障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解析。

一、“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内容解析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28日)中的第八条指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研究制订科学多元的课程思政评价标准。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与成效评价、学科评估、本科教学评估、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双高计划’评价、高校或院系教学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把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选拔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等各类成果的表彰奖励工作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优秀成果的支持力度。”从中可以看出,专家组织、评估考核、支持力度等关键词是“课程思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内容撰写的重点,要结合学校实际重点突破和具体细化。

(一)成立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的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建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由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牵头部门是教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主体是各学院、系部。组建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8人。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高职称教师、学者专家等,结构合理、责任明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体作用下,共同商议制定学校“课程思政”评价标准及具体要求:第一,明确时间节点,即每个学院所有专业课程要在2025年前完成“课程思政”改革,形成学校全学科思政育人局面,为下一步“课程思政”建设常态化奠定基础。第二,制定改革质量标准任务表,即专业课的教学大纲、作业及评价标准、教学文件要进行修订完善,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课堂、进讲义,有必要的学科专业积极推动教材修订与出版工作。第三,制定“课程思政”开展的教师要求,即专业课教师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上依托平台或汇编材料进行学习,采取学分制进行考核。

(二)制定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的多元评估标准

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课程思政”建设成效多元评估标准的制定与论证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组建特别工作组,具体落实成效多元评估标准的制定与论证工作,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三人领导小组,统筹特别工作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选调成员组建特别工作组,由教学经验、社会阅历丰富的中青年教师组成。其职责是专题研讨并制定本校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在学校学科评估、本科教学评估、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国家级、省部级考评对接的具体实施办法,对照国家、教育部、省里的具体文件要求,进行逐项落实。依托我校实际,制定出可行的多元评估标准具体内容,供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第一,教学评估标准,以各级评估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对标设置,做好传达与督促工作。第二,依据各级评估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通知,明确任务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落实好具体对接任务清单,均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做好落实过程中的后勤保障、经费保障和政策保障。

(三)组建院系(部)教学绩效考核评议小组

院系(部)教学绩效考核评议小组是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的最小基层组织,也是具体完成各学科成效考核评价的现实把手。第一,组建各院系(部)负责教学的一把手担任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教研室主任参与,共同组建本院系(部)教学绩效考核评议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义务。第二,依据学校下发的“课程思政”建设任务清单,修订本院系(部)教学绩效考核方案,明确把“课程思政”建设指标进度及完成质量纳入到院系教学绩效考核方案之中,占据一定的考核标准分值,把该项标准作为常设项,形成一贯化的稳定状态。第三,在评优评先等重要评定过程中,设置“课程思政”建设质量“一票否机制”和“优先标准”,调动本院系(部)所有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

二、“课程思政”建设的监督激励机制内容解析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28日)中的第八条指出:“人才培养效果是课程思政建设评价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多维度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在各类考核评估评价工作和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落细落实。”接着,第九条又指出:“课程思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循序渐进,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教学效果。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不同高校、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特点,强化分类指导,确定统一性和差异性要求。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每一位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中可以看出,《纲要》对于监督检查机制和提高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十分重视,也就是监督与激励并举,依据此可制定相应的监督激励机制。

(一)制定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监督激励条例

依据“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教师和课程两个主体,明晰监督与激励两个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全校一盘棋,制定全校通用的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监督激励条例,分等级进行量化,在同一自然年内,监督激励基本标准包括五项,一是教师以第一主持申报立项或结题各类各级课题一项及以上;二是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教研论文一篇及以上;三是教师以第一责任人召集团队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一次及以上;四是教师以第一排名参加各类各级相关教学评比竞赛一次及以上;五是教师参加至少一次各类各级相关教学研讨大会一次及以上。第一,优秀,完成监督激励基本标准中的五项者为优秀,不限定人数比例。第二,良好,完成监督激励基本标准中的三至四项者为良好,不限定人数比例。第三,完成监督激励基本标准中的一至两项者为合格,不限定人数比例。第四,不合格,完成监督激励基本标准中的零项者为不合格,不限定人数比例。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获得等级)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在选拔培训中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等级高者优先。同等级别,以质量为评定依据。

(二)制定教学成果奖和教材奖奖励的具体条例

各学科的“课程思政”建设的重头戏是课堂教学与教材修订,为了推动教师在这两方面的专注力和积极性,特制定全校通用的教学成果奖和教材奖奖励的具体条例。第一,设定“课程思政”建设专项优秀成果奖,在总量上设定比重不低于20%的数量进行设定,在奖项等级上要确保前10%中所占比例也不低于20%,其他等级也要保持均衡设定。在“课程思政”建设专项优秀成果奖中设定条件要注重专业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的挖掘和整理程度,更注重转化落实质量。在校级推荐至上一级评选成果作品时,优先推荐“课程思政”建设专项优秀成果。在推荐比例中也应不低于20%执行。第二,建立教学效果评价激励机制,对专业课程教学效果进行模块化评价,包括对教学大纲、教学文件等固化成果进行评定,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学生评价、专家评分、教师互评等多元主体评价方案。依据评价等级,对前10%,前20%分别进行不同课时奖励。

三、“课程思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解析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28日)中的第九条指出:“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成立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研究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高校开展工作;组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课程思政建设的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地、各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各高校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自身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格局。”又接着指出:“加强支持保障。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套,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高校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地方高校要根据自身建设计划,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投入力度。”从中可以看出,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保障,结合我校地方高校特点,制定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内容。

(一)成立学校“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运行机制

“课程思政”建设是国家级战略,教育部已经成立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足见重视程度。地方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高度重视,完成校级组织领导架构建设。“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运行机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牵头组织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协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第一,“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一把手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课程思政”建设作出明确批示。第二,领导小组及协调运行机制由校级党政主要责任人担任,主管教学的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并主抓落实工作和协调工作,教务处长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牵头运行人,厘清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时间表,在加强校级领导下,按部就班地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进程。第三,成立院系(部)“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运行机制。各院系(部)是教学主体,可在学校组建的领导小组及协调运行机制后,各学院(部)依据学校统一部署,具体任务下移至具体课程和具体教室,明确下达清单任务时刻表,按照时刻表和任务表按部就班地运行。

(二)建立校级“课程思政”建设保障机制

任何教学改革都需要充足的经费保障才能得以彻底进行,“课程思政”建设亦是如此。建立校级保障机制要做到:第一,在学校经费使用规划中,应事先预算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资金,对学校全要素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提供公平的资金支持机会。第二,成立专项资金保障小组,由学校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牵头,计划财务处长具体执行,规划办提出规划方案,将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自然年进行逐年拨付,谨防一年富裕一年穷现象发生,实现专项资金的连续性,确保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能持续进行并取得长效成果。第三,采取资金直达和专款专用,设立各院系(部)专项直达资金机制,指导各院系(部)按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通过设立课题资金为全校各专业申请相关教学改革提供平台,通过设立论文支持资金引导教师多关注“课程思政”建设教改论文的研究与发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教师走出去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相关主题会议。

总体而言,“课程思政”建设的质量评价保障体系是实现该项教学改革持续下去和取得成效的重要一环,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保障性措施,各高校应注意加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牢牢抓住质量评价保障体系的辅助功能,以课程和教师为主体,做好服务和细节设计,切忌喧宾夺主,造成主次不分,影响“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在落实过程中,要及时了解现实情况,做好调研与反馈工作,发现问题要快速调整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内容,做好动态调整工作,把辅助功能做到实处、发挥出实效。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2]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S].2020年5月28日。

[3]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S].2019年10月30日。

项目基金:本文系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课程思政”建设的质量评价保障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晓明,男,景德镇陶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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