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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教师角色探析

魏佳莉 高军
  
三悦文摘·教育学刊
2023年18期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摘要:辩论式教学是教师为了学生能深入理解教材知识,通过精心设计辩题,把正反两种观点交给学生进行论辩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强化辨析,发挥价值引领作用。教师将这种教学方法广泛应用于高中思政课中,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会出现角色定位不当的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教师角色在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的意义、剖析教师在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角色定位不当的表现,探索教师在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应该扮演的角色。

关键词:辩论式教学;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师角色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对高中思想政治课的表述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社会理解和参与能力的综合性、活动型学科课程。同时新课改也倡导新的学习方式,即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自主学习,目的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那么把辩论式教学引入高中思想政治课的课堂,通过学生辩论的形式让学生自主探究知识,则是落实新课改要求的生动体现,在辩论式教学过程中,教师是辩论式教学的策划者和指导者,发挥着“导演”的作用,教师的作用关系到整个活动的成功与否。

一、教师角色在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的作用

教师作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在学生成长道路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将辩论式教学法引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是落实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生动体现,教师不再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学的主导者,而应该是教学活动的推动者,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应该发挥着引导和催化的作用。

(一)教师的引导作用

为了增强高中思政课的趣味性,我们把辩论式教学法带入课堂,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来说,对于教师和学生比较陌生,尚处于探索阶段,面对新事物,教师要主动学习这种教学方式,以发挥它最大的效用。

辩论式教学与辩论赛不同,一般的辩论赛是以辩论的胜利为目标,而辩论式教学则是以培养学生为目标。“辩论式教学”是一种将研究与探讨结合在一起,学生深度参与的教学方式,打破了以往“灌输式”“说教式”的课堂教学“内容抽象化、学生客体化”的痼疾,这是学生课前认真准备、课上主动辩论、师生共同探索的教学模式。因此,教师在辩论前、辩论中、辩论后要发挥好引导的作用。首先,在辩论前,教师要引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自己认真钻研教材和辩论式教学,为学生精选辩题。其次,在辩论中,教师要在此过程中指导学生,以便辩论能正常开展。最后,辩论后,教师要及时总结,引导学生回归教材,掌握知识,提升能力。

(二)教师的催化作用

“催化作用”是化学名词,原意是指在化学反应中加入催化剂加快化学反应的速率,不影响化学平衡的作用。在催化反应过程中,由于催化剂的介入,化学反应改变了进行途径,新的反应途径能够提高化学反应的速率。催化作用在教学当中的内涵也就是教师利用外部力量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创造各种条件促使学生学习,使学生获得质的飞跃。

二、高中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教师角色不当的表现

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上运用辩论式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自身角色出现问题,不能发挥辩论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思维以及提升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良好效果。下文针对教师辩题选择不恰当、对辩论能过程不了解、辩论总结不达标这三方面进行分析教师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开展辩论式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辩题选择不恰当

辩题选择是辩论式教学的首要环节,如果辩题选择不恰当、设计不合理将直接影响整个教学活动,因此辩题选择在辩论式教学中至关重要,教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在开展辩论式教学的实际过程中,有的教师在设计整个教学活动时,选择的辩题出现很多问题,第一,辩题没有争论点。辩题应该是围绕一个焦点问题展开讨论,要防止无意义的辩论。第二,辩题与学科知识联系不紧密。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师为了使教学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往往会采用辩论式教学法,但是他们往往不去深入研究,而是为了辩论而辩论,为了活动而活动,因为辩论教学活动与单纯辩论赛不同,所以教师要思考怎么通过活动教学达到好的教学效果。第三,辩题选择缺乏公平性。由于有些教师没有认真研究辩题,导致有些辩题的设置从一开始就导向一方,某方具有巨大的优势,而另一方却无从下手,教师在选择辩题时要避免此种情况。

(二)辩论总结不达标

我们开展辩论式教学是有目的的,目的是要实现课程标准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收获和表现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教师在辩论活动后的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总结是最后的升华和凝练。但是目前辩论式教学中教师在总结环节出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知识总结不到位。辩论教学不是为了辩论而辩论,辩论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增强知识的吸引力,让学生更好地吸收知识,它是对知识的总结和升华,许多教师在此过程中不清楚怎么把辩论的过程与知识点融洽的结合。第二,缺乏对学生表现的关注。学生在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中心,活动中教师应该时刻关注学生。但在实际活动中,教师并不注重每一个学生的表现,不清楚学生是否真正参与进来、是否有收获。因此对学生的表现也做不出针对性的评价,忽视了学生在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第三,对整个辩论总结不到位。教师最后的总结至关重要,教师对整个辩论过程进行点评,指出其中出现哪些问题需要学生改进,表现得好的地方要让学生继续发扬,同时也包括辩论技巧的总结。总之,通过总结让学生获得收获,为下一次的辩论活动积累经验,让下一次的活动更加出彩,当前许多教师往往不重视这一重要环节,大多敷衍了事,随意点评几句,仅仅注重辩论的形式。

三、教师在辩论式教学中应该扮演的角色

(一)辩题的确立者

1.辩题具有可辨性

辩题具有可辨性就是辩题要具有争议性但又不存在标准答案,如果辩题所规定的一方观点明显是正确的,另一方观点明显是错误的,缺乏可辨性,那么,观点明显错误的一方不能有力地反驳对方观点,同时因为观点明显错误,怎么辩也难以说服人,这一方的辩论缺乏说服力,这是由于客观因素引起的双方实力不均,同时对方也不容易深入地论证自己的观点,最终会使双方难以深入地开展辩论,影响辩论效果。因此教师在开展活动时,分配的辩题尽可能使辩论双方实力相当。但是一个辩题也不可能完全公平,然而针对某些辩题,一方确实很难找理论点,针对此类情况教师就可以进行适当调整,适当向有难度的一方倾斜,保证双方辩论力量相对均衡。

2.辩题体现学科知识

辩论为教学服务的,学生的辨是为了学的,辩题要围绕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来设立,教师在选择辩题时可以聚焦在教材的重难点处,这些单靠教师一个人输出的理论知识学生难以理解,这是教师就可以引入辩论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理解知识。要求教师要深入研究教材,挖掘教材中能与开展辩论式教学活动的知识点 ,与辩论式教学深度融合,进而达到让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

3.辩题以学生为中心

辩论式教学是围绕学生开展的,其目的是让学生获得知识,得到发展,因此学生在此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教师运用辩论式教学法时应要注意以下几点:(1)辩题难度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难易适度。高中思想政治课辩论式教学所要面对的对象就是高中生,教师设置的辩题要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如果选择的辩题难度过大,超过了他们的理解力,学生理解不了,学生无法进行辩论,达不到辩论的效果,那么,也就失去了活动的意义。如果设置的辩题太过简单,学生缺乏挑战感,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也是不可取的,因此教师在选择辩题时,可以补充自己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研究学生的接受能力。(2)辩题要具有趣味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设置的辩题要触碰学生的兴趣点,学生对辩题感兴趣就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参与到活动当中来,使学生与活动擦出火花。因此教师尽量选择一些与学生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比如大家平时都讨论的热点话题,这种辩题能很快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能很快将学生兴趣激发起来,因此教师1在平时也可以多了解学生在关注什么,学生感兴趣的是什么。

(二)辩论过程的组织者

高中生还是未成年人,在某种程度上还不具备独立完成某项教学活动的能力,往往需要教师的引导,辩论式教学的工作比一般的课堂教学复杂,不是单纯的知识讲授,需要学生全程参与,步骤繁杂,因此教师要扮演好辩论过程组织者的角色。

四、辩论的总结者

辩论结束后,整个活动并没有结束,教师要对整个辩论进行总结。这一环节也极为重要,如果完成得好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完成得不好,会让人觉得整个活动只是流于形式,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笔者认为,辩论结束后,教师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总结:

(一)对知识和学生表现的总结

无论哪种形式的课堂活动都是为教学服务的,其目的是让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以及相关的概念原理。因此通过本节课的辩论,教师要对辩论内容进行总结升华,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引导学生学会辩证地看待问题,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总结,关注到所有学生。教师要关注到所有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包括总结评论方的专注度,有没有分心、走神、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教师不能一味批评,这样会打击学生的自信心,要注意以表扬为主,看到学生在活动中的进步和收获。

(二)对整个辩论的总结

课堂辩论结束后,教师可以通过自己的观察结合评论方的记录,对整个辩论进行评价,结束之后,教师在课堂中要针对学生的表现,教给学生一些辩论技巧。教师在活动结束之后,要对活动进行深刻反思,包括主题设计得合不合理,活动设计合不合理,课堂过程顺不顺利,学生的表现如何,有没有达到教学目标等,教师都要做好总结,有利于教师今后完善教学方案,为以后更好的完善辩论式教学。

参考文献:

[1]刘春荣.“辩论式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26(05):75-77.

[2]贾颜如,王瑛.试论教师在讨论式教学中的催化作用[J].科教文汇,2013(20):30-31.

[3]郭媛媛.基于辩论式教学的思想政治课程改革[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6(09):45-46.

[4]万勇华.高校“思政课”辩论式教学中的教师角色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12):152-156

基金项目:2022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政工作研究专项计划(本项目受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队伍培训研究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资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研究”(2022SQYR-10)。

基金项目:2022 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教育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

魏佳莉(1999-),女,四川眉山人,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研究生。

高军(1979-),男,黑龙江海伦人,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处级辅导员,副教授,博士,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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