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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文字作品的不可版权性
——以微软小冰的《阳光失了玻璃窗》为例
摘 要:2017年5月,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阳光失了玻璃窗》在湛庐文化和微软的合作下正式出版。人工智能的发展状况一直备受关注,2017年5月23日,三番棋首局中国围棋第一人柯洁执黑又以3/4子负于AlphaGo。在人机互动中,人类参与度越来越低,人工智能“创造说”由此盛行。已具备深度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创造出来的文字作品例如《阳光失了玻璃窗》,是否属于诗集,能不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呢?前人多从私法基础认定版权,通过现已成熟的法人作品制度归置权利。本文将以人工智能机器人微软小冰的《阳光失了玻璃窗》为例,结合人工智能文字作品产生的过程和原理,运用阐释学和文学理论分析人工智能生成文字作品的性质,著作权的法理说明该类作品的不可版权性。
关键词:人工智能;文字作品;误读;版权
关于计算机生成作品的版权问题,英国有立法认为“为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进行必要程序者,视为该计算机生成之作品的作者;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年的最后一日起50年后届满;计算机生成作品不享有人格权;所言计算机生成是指,作品由计算机创作。此情形中该作品不存在任何人类作者。此法倾向于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拥有著作权,并对主体做出了具体规定。
熊琦也在《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认定问题》中认为作为遵循人工智能软件设计者意志创作的产物,其生成内容不但仍可由独创性标准来认定,将人工智能的所有者视为著作权人。另一种研究成果认为智能诗歌语句是算法运行的结果,并不能体现人的个性与思想,智能诗歌是计算机软件将已有数据库中的数据遵照一定算法重新排列组合的结果,可以视为微型数据库,并无独创性,不构成作品。
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流程原理
人工智能是指人类为减轻脑力劳动,利用电子计算机模拟技术和近代科学理论方法,去模拟人类智能的一种办法,这种模拟是通过电子和机械设备的硬件,并以逻辑学、思维科学、心理学为理论依据和所编制的程序软件所进行的。经过人工智能能够延伸人脑的功能。总之,人工智能是人类为延伸脑功能所采用的一种方法或模拟技术。
以前写诗软件的原理是一种基于语料库建立的诗歌生成系统,该系统根据给定的韵律、情感、格调、重音、词频及近义词限制作为模板生成诗歌。属于人机交互诗歌。到算法诗歌这里,并不代表完全没有人工的参与,而是指诗歌语句的生成由写诗软件运行算法来完成,用户需要输入标题、部分字词作为参考,一般对于字词、标题没有特殊要求。人工智能相比之下的进步之处就是自主性内容生成,即计算机程序基于使用者提供的素材自行生成新的内容,且相同素材每次生成的内容皆不同。
《阳光失了玻璃窗》,包含了139首现代诗,小冰先后学习了自1920年以来519位中国现代诗人的作品,经过对这些诗歌上万次的学习,被赋予视觉和文字创造力,化身为“少女诗人”看图生灵感,而且逐步形成了本身的创作格调、偏好和技巧。
联合微软小冰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详细剖析。微软解释该作品诱发源灵感的来源于信号充足——创作主体,本体的知识被诱发——创作过程,最大的黑盒子独立于诱发源——创作成果与诱发源相关但仅此而已。在发布会其中一个环节,微软详细介绍了小冰创造诗歌的过程,从灵感的来源、本体知识被诱发、黑盒子创作到创作出成果,而最初的诱发源已经失去了意义,升华成思想和情感的诗歌。也就是说,该作品的母体是519位中国现代诗人的作品组成的信息源。人工智能经过组合,风格的模仿生成了独立于数据源的诗歌。另外小冰作诗是依赖于图像的,通过分析图像的构成,然后进行创作,不过不足之处也很明显。
二、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性质的判定
(一)文学的角度分析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性质
把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作品称为诗歌,本身就是不严谨的。
汤显祖则说:“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诗歌是高度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一种富有节奏韵律感的语言抒发强烈感情的文体,可见诗歌都为感于物而作。
诗歌的特征表现在,第一,极富抒情性,抒情性是诗歌最基本,最显著的特征。思想感情需要抒发,需要交流。可以说,诗歌正是适应人们表达情感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学形式。第二,丰富的联想和想象。第三,语言高度凝练。
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用词的习惯和语言风格虽然学习模仿得很好,可以时而伤感,时而明快,折射了某一特定时期的审美趣味和历史特征,但是作品缺乏内部整体的逻辑和情感表现力。
例如一下小冰的作品:
《幸福的人生的逼迫》
这是一个诗人的教堂上
太阳向西方走去我被抛弃
可信的蛇会做云层鱼的声音听不见声音的天气
若近是语言文字的艺术为自然的国人
待从我的心灵
幸福的人生的逼迫
这就是人类生活的意义
最后两句“幸福的人生的逼迫,这就是人类生活的意义。”读来有诗的韵味,寓意深远,但是“可信的蛇会做云层鱼的声音听不见声音的天气,若近是语言文字的艺术为自然的国人”就显得很无厘头和多余,不够凝练,更像是词语无谓的堆砌。所以不能算作诗歌。正如学者Ralph D.Clifford所述,“没有人制定规则控制电脑的创作”,“电脑的创作按照其本身既定规则”,因此“通过编程而拥有的创造性不应受版权保护”。且写诗软件生成的诗歌语句都是基于一定的数据库,里面包含语汇,如今还有图片。生成的语句都源于该数据库,而不是源于思绪,不属于诗歌。
(二)从阐释学的角度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作品的性质
误读,是当前文化生活和文学研究中一个使用极其广泛的概念,如“文学翻译中的误读”“消费者对于广告文本的误读”“欧洲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化的误读”。传统文学理论认为误读是与作者原意或文本内容相偏离的错误性阅读,是谬误和失误,是正确阅读的反面,是应该极力避免和消除的。传统文学理论认为,与作者本意相反的解读就是误读。20世纪解构主义认为,误读是一种创造性的阅读。误读又分正误与反误,虽然解读都偏离了作者创作文本的本意,但是正误是往好的方面解读,反误是往坏的方面解读。我认为从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作品中解读出含义,并不是作者传达的思想,而是读者根据自己的人生见闻的理解。人工智能没有表达人的思想与个性的性能,生成的文字作品也无实际内容,在理解过程中读者和作者也没有形成任何交流,所以其创作的文字作品目前不能等同于人类创作的思想产物,不属于文学作品。
三、不可版权性的判定
著作权,又称版权。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在附则里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文学,科学和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①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则要求是可复制的原创的智力成果。”
从本体来看,人工智能作品由人开发的人工智能完成,并提供了必要的操作程序,权利主体应该是开发人工智能的法人代表。
从客体来看,作品具有可复制性。那么值得商榷的就是原创性和智力成果的方式了。
(一)“独创性”分析
是一个饱受争议的概念,在英美法系,“额头出汗”标准长期被认为是判断独创性的主要标准。传统的独创性判断往往强调创作的主观性,即创作是人脑的主观选择、创新的活动过程,体现为智力劳动成果。然而,独创性原则制度目的在于,防止文学艺术创作的简单重复,使受保护的作品不同于之前作品,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性。这种创新性在程度判断方面,只能是最低,而不能过高。否则,法官将难以判断“何种程度”才构成独创性,导致作品受保护范围过窄,最终损害创作者利益。结合上文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流程原理,微软小冰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灵感的来源、本体知识被诱发、黑盒子创作到创作出成果,而最初的诱发源已经失去了意义,升华成所谓的思想和情感的诗歌。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作品,符合原创。
(二)“智力成果”方式分析
有关人工智能作品是何种智力成果,符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形式。一方面,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思想不同于作品的创作思想。在人工智能创作物产生过程中,先由人类工程师设计出“人工智能算法程序”,再由算法创作出作品。另一方面,普通作品是“直接创作”的过程,即由人类思想到表达的转化过程;而人工智能创作物是“间接创作”过程,人类思想用于设计人工智能算法程序,由算法程序产生“思想”,再转化为表达。因此,不管是设计人工智能的思想,还是算法本身,都无法获得版权法的保护。但是,算法背后的代码呈现,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获得版权保护。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指软件算法及其文档,并不能包括他人使用该软件获得的成果。因此写诗软件通过运行算法生成的诗歌语句并非软件作者的独创性成果。”所以受保护的智力成果应该是开发人工智能的算法。而非人工智能再度生成的文字作品。
由于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作品,从性质上非文学,科学,艺术领域作品,所以不应受到保护。
四、结语
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今天,人工智能不是洪水猛兽,作为与时代拔节而起的我们,深深受益于科技带来的快捷。阅读和写作有方便的搜索引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主观反应。在创新力日渐难得的时候,人类的唯一优势就在诗歌的内核——微妙且含蓄的情感和思绪。
2017年10月18日Deepmind在如约在Nature发布了这篇论文——在这篇名为“Mastering the game of Go without human knowledge”(不使用人类知识掌握围棋)的论文中,Deepmind展示了他们更强大的新版本围棋程序“Alpha Go Zero”,验证了即使在像围棋这样最具挑战性的领域,也可以通过纯强化学习的方法自我完善达到目的。能够通过输入简单的算法获得自主学习的能力,而非依靠人类总结出来的经验数据库,这是人工智能的又一大突破。未来,更加先进的人工智能可能会被应用到各个领域,到时候法律也要因时做出调整,科技的发展无止境,当人工智能有一天能够超脱人的控制,完成创作,再谈版权问题,否则在此之前,无论其模仿得多像,也只是机器生产出来的产品。人们写字,是为了抒情,而不是为了写诗而写。如果认为写诗通过机器可以批量化技术化,那么设计者的出发点就已经错了。
参考文献
[1]熊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J].知识产权,2017,3.
[2]陆泉旭.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5.
[3]曹源.人工智能创作物获得版权保护的合理性[J].科技与法律,2016,3.
[4]钟义信.人工智能的突破与科学方法的创新[J].模式识别与人T智能,2012,6.
[5]孟祥娟,徐坤宇.谈智能诗歌的可版权性[J].理论探索,2015,4.
[6]知识广角[J].电工知识产权,2016,5.
[7]林亦农.文学鉴赏[M].中国:西北工大,2013:17-18.
[8]许旸.AI写作能否抵达人类情感深处[N].文汇报,2017-6-1,009.
[9]Silver,D.&D.Hassabis.“Alpha Go Zero:Learning from scratch”[J].“journal nature”,2017.
[10]郭俊义.计算机模拟理论方法及其应用[M].宇航出版社,1988:122.
[11]舒开智.当代文化与文论视域中的文学经典研究[M].辽宁大学出版社,2015:113-120.
[12]来源(互联网资源)标题:人工智能的创作微软小冰推出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链接:https://sh.qihoo.com/ctranscode?u=http%3A%2F%2Ftec.
[13]来源(互联网资源)标题:专访微软李笛:小冰写诗了,她能赚的版权费或可抵成千上万个网络作家.链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518/12/29308714_.
[14]来源(互联网资源)标题:什么叫是现代诗?百度知道链接: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34921291190954.
[15]标题:谈智能诗歌的可版权性——道客巴巴链接:http://www.doc88.com/p-3307764287549.html.
[16]参见英国政府法制网站:“Copyright,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资料来源: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8/48,201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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