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思想政治教育防治青少年网络暴力对策研究

陈阳
  
装备维修技术
2022年9期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网络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在带来高新科技的同时,也带着污浊的虚拟社会向我们冲击而来。而青少年群体虽作为网络新时代的原住民,却仍遭受不良信息和价值观念的侵扰,渐而形成了青少年网络暴力。防治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亟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协同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以思政教材知识为基础,教化青少年思想价值观,使其树立良好的道德责任意识和科学的网络安全观;通过多方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青少年网络暴力  对策

随着科技不断迅猛发展,数据化、信息化大时代的到来,大众媒体变得越来越普及。互联网的出现在加强人们彼此之间联系的同时,也带来了络绎不绝的网络问题;同时随着网络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广大青少年学生上网频率巨增,青少年网络暴力现象也日益严重,这都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在探讨青少年网络暴力成因的同时,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教育对象、家庭、社会等维度分析防治青少年网络暴力的对策,试图进一步丰富相关领域的理论。

一、青少年网络暴力概述

(一)网络暴力的基本概念

学界对于网络暴力的定义尚未有标准统一性的描述,不同专家学者针对网络暴力也有不同的见解和阐述;但万变不离其宗,网络暴力实质就是借助文字或图片对他人实施侮辱或打压的恶劣行为。换言之,网络暴力可以说是一种言论表达自由的异化,有学者认为“网络环境”其实也是另一种“现实社会”,只不过是以虚拟技术为媒介来实现信息的传播与交流的社会类型;正因如此,有些网民群体在享有言论表达自由权利的同时忽视了自己的责任,这一现象进而演变为了言论表达自由的异化;这些网民群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标榜所谓的“正义”“伦理”,通过网络平台向他们所选中的对象进行大规模、毫无理性的、群体组织性的言论攻击,对被攻击者的人身、财产、名誉、安全等造成了严重影响。[[[]姜方炳.“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基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J].浙江学刊,2011(06):181-187.]]

诚然,网络暴力正是通过引导舆论走向,形成“舆论优势”,从而强制影响或干涉他人对于某事件的看法。总而言之,网络暴力就是一种借助网络媒介,通过“诽谤”“污蔑”“造谣”“名誉侵权”“利益损害”等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种危害重大、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青少年群体日益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体,随之而来的还有网络暴力的低龄化发展趋势;青少年网络暴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诚然,青少年群体泛指13-16岁阶段的人群,而这个年龄段大多数人主要是中学学生;青少年网络暴力主要是就这个年龄段而言的暴力形式。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学生处于三观成型时期,由于知识储备量和社会阅历的缺乏,十分容易受到网络煽动性言论的影响而发表一些不当的言论甚至作出较为偏激的行为,从而被动的成为网络暴力实施者的一员或受到恶意的网络暴力。

(二)青少年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

青少年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通过语言或文字图画等直接或间接形式表现出来;因而针对此种现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要着重关注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规制青少年的网络暴力行为。以语言文字形式为主的青少年网络暴力形式主要以青少年学生的言语攻击为主,通过网络发送带有攻击性的文字评论恶意中伤他人;而图画信息式的青少年网络暴力主要以图画攻击为主,施暴的青少年群体在网络中发送带有侮辱性质的图画以诋毁他人。

其中,比较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是“人肉搜索”和“造谣污蔑”。“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比较常见且有较大不良影响的一种形式,施暴者由于愤怒而将他人信息公开于网络,从而造成被网暴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给被网暴者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而“造谣污蔑”形式的网络暴力危害性则更甚,施暴方恶意编造不实言论,利用网民群体的不知情推动言论的扩散,最终谣言四起,真相就会被掩埋。青少年群体由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且对社会的认知不够深入,遇事容易冲动,在网络中更有可能表现出“愤青”的倾向。当事件爆出后,一些青少年网民群体由一开始对该事件秉持的自我偏向观点,经网络交流后就会朝着偏向的观点继续前进直至最后形成比较极端且不容他人质疑的观点;年轻网民群体的易冲动、特立独行等的特点会让他们迫切的希望通过网络获得群体认同,在遇见网络事件时,大家都能站在群体所谓的“正义”立场上,一致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谴责。[[[2]何新华.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受众心理机制[J].新闻爱好者(理论版),2008(10):9-10.]]

二、青少年网络暴力成因分析

(一)学校传统思政课德育功能欠缺

传统思政课一直肩负着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可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政治课的育人功能渐渐出现了形式化、表面化的功能欠缺问题。其一,部分思政教师立足“思政小课堂”,忽略了时代“大课堂”,使两者差距越拉越大;思政教师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关注青少年成绩本身高于思想政治课的育人功能。其二,学校乃至教育界对于构建共同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学校对于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教育大多通过思想政治课以及班会课来进行,而班会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流于形式;思政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学生的德育考核也只能通过固定的量化形式来评价,缺乏灵活性。其三,思政课德育功能的时代性欠缺,无法及时有效地对青少年网络不良行为进行引导规劝,间接导致不良行为发展成青少年网络暴力。

(二)家庭道德教育缺失

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出现,与其家庭道德教育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许多父母在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或多或少都存在溺爱、纵容等行为,一味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造成孩子自我中心意识过剩、道德感和同理心缺失。此外,在其之后的成长过程中,缺少对孩子道德意识的引导。在其接触网络后,忽视对孩子正确使用网络的教育引导;在发现孩子有网络暴力行为苗头时也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中父母的言行举止存在失德现象也会导致青少年出现网络暴力行为。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平时不注意自身发表在网络上的错误言论,没有网络责任感便会给孩子树立不良的榜样示范作用,会给孩子带来消极的价值导向。家庭道德教育的缺失以及不健康家庭氛围的形成,是青少年网络暴力不可忽视的成因之一。

(三)个人网络道德意识薄弱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拔节孕穗”的关键期,这个时期青少年的三观尚未定型,极容易受到网络垃圾信息的干扰而出现思想偏颇和行为失范。[[[3]李明珠.四维度推进新时代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0(26):66-69.]]面对网络事件时,认知能力、知识基础和社会阅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青少年对网络公共事件的全面认知,遇事更容易被大集体所影响,缺少自我思考;也更容易接受群体的思想、观点和看法,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从众心理。在这种群体一致性心理的覆盖之下,青少年群体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被群体保护的强有力感,个人的道德责任意识被冲淡,就会出现打破个人内心道德底线的行为。人性本就具有多面性,如若自身无法规制,人性恶端就会占据上风;久而久之,大多数青少年会因个人道德感缺失而发表带有攻击性的言论,不自觉的成为了网络施暴者中的一员,无形中扩大了网络暴力的舆论影响力。

(四)社会法律制约效能不足

俗语有言: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青少年网络暴力现泛滥现象,社会法律制约效能不足也是其原因之一;制度不完善 、政策落实不到位,治理结果收效甚微。学者认为网络暴力这一名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并且我国对于网络暴力的相关规定也只是存在于已有的宪法、刑法和民法等法律条例中,并没有专门用于治理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法规。而这些有关网络暴力的法条又分散于各个部门法中,相互之间也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真正要用到实际生活中时还缺少实践条件。同时,因为颁布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主体不一样,所以在具体内容上就必然会有重合;而且这些文件法律位阶较低,对于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威慑性和惩罚力度都较小。[[[]王洪涛,董惠姗.网络舆论暴力的刑法规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21(01):67-72.]]

三、思想政治教育防治青少年网络暴力对策分析

无论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出发点是秉持正义还是随性抨击,这种暴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区分两种网络暴力出发点,对秉持正义一方加以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对随性抨击一方进行深入责任感教育并加大行为规制力度。为遏制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家庭及社会多方通力协作。

(一)发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化规制作用

1、学校: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挖掘其他学科思政育人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政课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养堪当祖国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关键课程,需要发挥各种力量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思政育人作用。首先,学校作为思政教育的主阵地,对防治青少年网络暴力发挥最直接最主要的作用。学校应当着重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思政小课堂中;致力于将同一学段的思政课协调起来,实现各思政课小课堂教学内容的横向贯通。其次,发挥全学科的思政育人功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倡导各学科都挖掘其内在的思政育人作用;致力于思政学科和其他学科的同向同行,共同发挥课程育人功能,以规范青少年行为。最后,就社会大课堂层面而言,学校要建设思政课的线上平台,实现思政资源共享;将社会热点、相关网络暴力事件融入思政课教学,将理论化的知识实际化、可感化,通过相关实例的具体讲解达到青少年学生内化法律、网络等教材知识点,让青少年设身处地地明白网络暴力行为的危害及后果以教化规制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

2、教师:树立德育榜样,教育引导学生网络行为

广大思政教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者,应当结合多年教育经验对青少年网络暴力进行深度解析。一方面,思政教师应当深度研习教材,挖掘思政教材相关网络、法律内容,合理开发思政教材。青少年的网络暴力行为依托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因网络虚拟社会夹杂太多不良思想观念和价值导向,处在此时期的青少年学生极容易轻信、模仿,从而导致三观的偏向发展乃至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出现。网络道德教育本身就体现在青少年学生在上网过程中要树立道德责任意识,所以思政教师应当在教材中结合具体情境问题深入分析。[[[5]何家旭.中学生网络暴力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挑战及对策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21.]]中学《道德与法治》八上教材第一单元第二课以网络生活新空间为题,教导青少年学生要理性利用互联网,做网络社会的主人。思政教师更要结合热点问题,以教材为媒介,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利用网络;网络虽无限,自由却有界,青少年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这是网络生活的基本准则。此外,思政教师要关心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鼓励大家在网络上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主旋律。另一方面,思政教师要为学生树立德育榜样,以自身遵守文明上网的行为引导教化青少年学生效仿;同时,思政教师可多多开展文明上网的班会活动,并选出青少年学生身边的“文明上网小公民”,鼓励大家都像他看齐,都能成为优秀的网络小公民。

3、学生:掌握网络法制安全知识,培养正确思想观念

为规制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学生自身也当做出改变。在平时的思政课以及思政教育班会课等的教导下,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内化教材中关于网络及法律相关知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科学的网络安全观对待网络舆论,审视网络暴力,反思自身的网络行为。此外,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出现也与自身消极情绪有直接关联,而中学七下的《道德与法治》第二课便是教会青少年学生学会做情绪的主人,学会控制情绪,懂得通过注意转移等方法消解不良情绪;不随意将消极情绪发泄至网络社会,以杜绝青少年网络暴力导火索的出现。最后,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中学时代的青少年学生正值青春期,爱玩笑打闹、捉弄他人,但尤其注意把握度,不可以此为傲;不良行为极容易发展成暴力行为进而延伸至网络领域形成网络暴力。

(二)强化家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辅助功能

1、加强家校联系,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规正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家庭教育的辅助作用不可或缺。陶行知曾言:“教人要从小教起。幼儿比如幼苗,培养得宜方能发芽滋长,否则幼年受了损伤,即不夭折,也难成才。”可见,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重要。一方面,家长要规范自身言行,文明上网,不在网络上随意辱骂他人、揭露他人隐私,做遵纪守法的合格网民;给孩子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其次,成长过程中,青少年在学校和家庭中度过的时间较长,而家庭作为孩子爱的港湾,教育亲和力高于学校;因此,家长更要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感,培养青少年的网络责任感。另一方面,加强家校联系,构建青少年家校思想政治教育桥梁。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出现,究其根本,是青春期情感获得的缺失、行为规范的缺失等原因。学校德育在加强正确价值观引导的同时也应增加与家庭的联系,双方共同协作,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被网络不良思想观念带偏,出现网络暴力行为苗头。关爱青少年群体,关心其心理健康和行为规范;双管齐下,杜绝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

2、推进网络社会法制建设

一方面,整治青少年网络暴力离不开政府治理。落实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首先要明确政府在青少年网络暴力事件中的监管和治理职能。我国政府对于网络暴力的治理一直发挥着重要的监管作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暴力现象的泛滥,政府应加大自身对于网络暴力事件治理工作的投入。其次,政府要转变治理观念,不做面子工程。对于青少年网络暴力的治理,政府不能仅仅以平息该暴力事件为标准,而是要弄清楚网络暴力事件背后的社会心理机制;从堵水流到找源头转变,清除青少年网络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防微杜渐。[[[6]王天楠,谢鹏.网络暴力发展趋势分析及治理路径[J].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2019,14(09):917-923.]]另一方面,一些存在于宪法中的青少年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条例,对于负责互联网络监管的各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没有进行准确的界定,各部门在针对网络暴力事件的联合执法过程中会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等不良现象甚至出现执行缺位的弊病。[[[7]胡萍,黄维彬.基于政府监管视角剖析网络暴力监管与治理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8(05):195-198.]]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也明确提出:“网站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网上报道的管理。”[[[]中国网信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DB/OL].http://www.cac.gov.cn/2015-06/30/c_1115773614.html.]]政府在加大对网络虚拟世界关注的同时,还要细化其各部门对于青少年网络暴力的监督管理任务,促使网络监管走向法制化、细致化和透明化;保障青少年的上网环境安全。

四、结语

青少年网络暴力作为一种在未成年群体中逐渐兴起的新型网络暴力形式,随着我国互联网络的发展,在网络虚拟社会的“掩护”下正逐步肆虐于网络世界的各个角落。治理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当发挥主力作用,协同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做好青少年基本道德教育、树立责任意识;同时,以思政教材的网络、法律知识为基础,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规范自身行为、正确处理自身情绪,以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确保良好的上网行为,自觉抵制青少年网络暴力。

参考文献:

姜方炳.“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基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J].浙江学刊,2011(06):181-187.

[2]何新华.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受众心理机制[J].新闻爱好者(理论版),2008(10):9-10.

[3]李明珠.四维度推进新时代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0(26):66-69.

王洪涛,董惠姗.网络舆论暴力的刑法规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21(01):67-72.

[5]何家旭.中学生网络暴力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挑战及对策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21.

[6]王天楠,谢鹏.网络暴力发展趋势分析及治理路径[J].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2019,14(09):917-923.

[7]胡萍,黄维彬.基于政府监管视角剖析网络暴力监管与治理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8(05):195-198.

中国网信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DB/OL].http://www.cac.gov.cn/2015-06/30/c_1115773614.html.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