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不動產建築文物合理”再利用”模式
——以澳門第一批被評定的文物清單為例
摘 要:澳門是一個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經過四百多年的歷史積澱,保留有許多極具價值建築文物,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建築文物已經失去原有使用功能,這些建築文物依然採用“凍結式”的保存方式,對社會經濟急速發展的澳門來說,顯然已經不符合現實,合理“再利用”已經成為歷史建築遺產保護可持續發展的新方向。澳門第一批被評定的建築文物是繼“澳門歷史城區”成功例入《世界遺產名錄》後,最早列入“文物清單”的建築文物,修繕、保育以及規劃利用工作基本已完成,本文對這批建築文物的合理“再利用”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及建議,為未來澳門以及其他城市的建築文物的合理“再利用”提出可供借鑒的經驗。
關鍵字:建築遺產;文物保護;使用功能;活化
1. 引言
澳門是一座極具魅力的城市,歷史和文化是其寶貴的財富。幾百年來,中西方多種文化在這座城市並存、碰撞、互通和互融,賦予了小城獨特的“中西交融,多元共存”的人文特色,也因此形成了許多代表中西文化的歷史建築遺產。不難發現,澳門的歷史建築不論是在整體上還是細節裝飾上,亦極大程度地呈現出中西文化的多樣性,這些歷史建築一方面極具紀念價值,另一方面其建築特點極具建築藝術價值,是澳門人寶貴的財富,必需要好好保護。
2. 澳門第一批被評定的不動產(建築文物)狀況
隨著城市的急速發展,“澳門歷史城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社會對文化遺產種類及範圍的理解有所擴展,以及近年市民大眾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持續關注,澳門政府日漸重視文化遺產包括不動產(建築文物)的保護,為持續有效保護本澳具有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22條的規定,對一些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份、評定條件成熟的不動產項目分批啟動評定程式,自2015年起,文化局已先後三次對多項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式。
其中2017年完成的《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是次9個被評定的不動產項目中,有7個被評定為紀念物,分別為雀仔園福德祠、福德祠(大碼頭街)、福德祠(石牆街)、福德祠(河邊新街)、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近若憲馬路;近西望洋聖堂) 、中西藥局舊址、葉挺將軍故居,有2個被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分別為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西墳馬路6號房屋俗稱“藍屋仔”(表1)。
2.1 雀仔園福德祠
雀仔園福德祠位於馬大臣街與羅憲新街交界,建於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曾於1986年重修。祠內供奉福德正神、媽祖、財帛星君、玄壇及太歲等神祇,並保存了多個歷年由雀仔園坊眾捐贈的匾額、對聯、香案及香爐等器物。此外,祠內更存有由雀仔園坊眾所立、澳門唯一中葡文對照的廟宇碑記。
雀仔園福德祠以磚木結構為主,圍牆頂部以中式寶瓶及西式花線配搭,混合了中西的建築元素。
2.2 福德祠(大碼頭街)
福德祠(大碼頭街)位於大碼頭街,創建於清嘉慶(1796年)之前,是大碼頭坊的守護廟宇,其後分別於清光緒七年(1881年)及宣統元年(1909年)重修。祠內主神龕供奉土地公,另設側神龕供奉土地婆,在澳門十分罕見。
從建築制式及室內擺設推斷,福德祠(大碼頭街)應以“廟宇”格局作為祭祀土地神的建築物,與分佈於本澳其他以“社壇”為始、及後加上上蓋的福德祠發展方式不同。
2.3 福德祠(石牆街)
福德祠(石牆街)位處的沙梨頭街又名石牆街,古稱“石牆村”,根據祠內匾額可知,福德祠(石牆街)興建年份不晚於同治十三年(1874年),是石牆村現存最古老的建築。
2.4 福德祠(河邊新街)
福德祠(河邊新街)位於 河邊新街131號,建於清同治七年(1868年),曾於同治十年(1871年)及民國甲寅年(1914年)重修。福德祠內主神龕供奉福德正神,兩側神龕分別供奉北帝及天后,並保存有歷年由下環坊眾捐贈的大量匾額、對聯、木幡及香案。
2.5 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近若憲馬路;近西望洋聖堂)
城牆位是澳門昔日重要的軍事防禦工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城牆對保衛澳門城市安全起著關鍵的作用。而位於近加思欄馬路一段、近若憲馬路一段以及近西望洋聖堂一段的三處夯土牆體,是除了位於聖保祿教堂遺址西側的城牆遺跡外,本澳現存保留相對完整,脈絡比較清晰的牆體遺跡。
2.6 中西藥局舊址
中西藥局舊址位於草堆街80號,約建於1892年以前,是孫中山先生行醫的私人診所,於1893年7月29日正式開業,它是澳門歷史上最早由華人開辦的民間西醫診所之一。2011年,特區政府收購中西藥局舊址,文化局對其進行修復及活化,期間於後方附屬空間的地基下經考古發現石結構,並在2016年開放展覽。
2.7 葉挺將軍故居
葉挺將軍故居位於賈伯樂提督街76號,始建的年份大約在1920年,為葉挺一家在1932年至1942年間在澳居所。其9名子女中,有7個都出生於此,童年也大都在此度過,所以葉挺一家與澳門結下了不解之緣。
2.8 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
市政牧場舊址位於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最早於1912年興建,用作牛肉專賣承充商停放以及檢疫牛隻的地方,1924年原址重建後的新建築為兩幢平行的大型桁架結構的平房,四面其坡度低、 跨度廣、飄簷外露出牆體,紅褐色屋頂與土黃色牆身展現濃厚的葡式折衷主義建築風格特徵;市政狗房於1948年遷至現址,是一座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其正立面對稱且設有裝飾柱及水準線條,圍牆上更設有層次突出的幾何元素,是二十世紀中旬本澳常見的裝飾藝術風格建築樣式。
2.9 西墳馬路6號房屋“藍屋仔”
西墳馬路6號房屋俗稱“藍屋仔”,位於澳門西墳馬路6號及區華利街9號,興建於1941至1952年期間。原建築是一棟只有地面層的私人別墅,分別於1965年和1985年進行擴建,期間又作簡化及弱化處理,將原建築改建成現時的兩層式,並把原來的花園與建築物融為一體,當時外牆為粉紅色,其內部已多次維修,1984年本樓曾被列入《澳門文物名錄》中,但在1992年修訂「建築文物名單」時被除名。建築物於1966年轉移予公共救濟處(社會工作局前身)作辦公室之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建築物的外牆被漆成藍色,成為了該區的地標物之一。
3. 澳門建築文物的“再利用”
3.1 再利用的起緣
目前,澳門被評定的不動產(建築文物)共147 項,包括“紀念物”62項,主要為教堂、寺廟和炮台;“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49 項,主要為昔日較具特色的公共建築及宅邸;“建築群”11 項,主要為民居;“地點”25 項,主要為山體、公園和廣場;所有文物共涉及四百多座歷史建築物,當中除了少部分的文物是澳門公共財產外,其餘大部分文物均屬於私人產業。
隨著經濟社會迅速發展,人口不斷增長、土地資源不足以及城市功能需求改變等問題日益顯現,因此對建築文物的保護方式也需要與時並進。在澳門,對建築文物的保護仍舊採用“凍結式”,然而,這種保護方式在現今社會並不現實。“凍結式”的保護方式不但需要消耗大量的社會資源,對於地少人多,土地資源嚴重緊缺的澳門來說,更是難以負擔。再者,建築文物應有其歷史發展的持續性,不應只停留在某個歷史階段,而“凍結式”的保護方式會造成建築文物難以在日常生活中被社會大眾接觸、使用,以致文物逐漸失去活力並最終成為社會負擔。針對當前的現實狀況,對文物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再利用是必要且具有實際意義的,也是建築文物保護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徑。
3.2 再利用的狀況
目前建築文物(遺產)再利用的狀況,主要存在“不夠”和“不當”兩個方面的問題。“不夠”就是由政府投入專門經費進行保護修繕,雖然保護了一批建築文物,但當中的使用問題卻沒有考慮到,致使其陷入“維修—空置—衰敗—再維修”不良循環,有學者稱之為‘凍結式保護’。而“不當”則是一些熱門景點只追求經濟效益而不顧社會效益,過度利用建築文物,改變了文物公共資源的性質。”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指出,“與凍結式保護和拆古建新這兩種極端方式相比,再利用能在遺產建築保護和城市建設的矛盾間建立相容並存的關係,既維繫城市歷史發展的連續性,又將建築遺產再次融入到經濟、社會的發展之中,使其成為具有活力的、與城市共同發展的一部分。”因此,建築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應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而在經濟社會不斷變化、發展的形勢下,如何保護好、利用好建築文物,是當下面臨的兩大重要課題。
3.3 再利用的行動策略
澳門文物眾多,而且不少文物均為私人財產,因此,僅靠政府的力量恐難以實現文物的保護再利用,必須通過政府與民間的多方合作才能實現[]。對於屬公共財產的文物,其再利用的實現相對簡單,主要由政府主導,衡量社會訴求即可;但對屬於私人財產的文物,其再利用的實現就會有存在很多的困難,例如涉及到業主是否願意開放文物、開放的功能是否能同時符合社會及業主的訴求等問題。同樣地,在文物再利用的實現過程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是關鍵因素,業主需要在文物再利用的過程中獲得經濟利益,公眾需要獲得享用文物的權益,而文物自身則需要得到保護的保障。
4. 失去原有使用功能的建築文物合理“再利用”
全澳第一批被評定的9個建築文物,其中4個“福德祠”都依然保持著原有使用功能,另外5個因為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生活習慣改變,基本上已失去原有使用功能,除了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近若憲馬路;近西望洋聖堂)因為只剩下幾塊石頭作為紀念物,沒有置入新功能以外,其它4個建築文物都先後有置入不同的新功能(表2)。
4.1 中西藥局舊址
中西藥局舊址原是典型的下舖上居式舖屋,1893年孫中山先生於在此開設藥局,是澳門歷史上最早記錄有華人開辦售賣西藥的藥店與西醫門診之一,大屋其後經過多次的租售及轉讓,期間曾用作道館,有一說法這個道館是道教場所,也有另一說法是鴉片煙館,後來也曾經營布行等。至2011年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購入,進行修復工作,並因應活化需要增設相應的功能及公眾服務設施,至2016年中下旬完成修復工作,於12月闢作展示空間向公眾開放,內容包括孫中山與澳門專題展示區、建築修復技術展示區、特色建築構件展示區與考古遺跡及遺物展示區。
4.2 葉挺將軍故居
葉挺將軍故居是葉挺一家在1932年到1942年間定居之所,直至1941年皖南事變後,葉挺一家陸續離開澳門。其後,故居分別用作支援國內共產革命事業的場所、婦聯托兒所及學聯會址使用。2011年,婦聯將葉挺將軍故居借予文化局,為緬懷葉挺將軍的豐功偉績,在澳門特區政府的主導下,澳門文化局完成了故居的修繕工作,將故居闢為“葉挺將軍故居”展示館並於2014年5月正式對外開放,館內還原當年葉挺將軍一家在澳門生活的場景,當中也有相當一部分的傢俱擺件是原物,同時配合音像和人聲講述英雄故事、傳播紅色精神,實現文化互動與交流。
4.3 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
市政牧場舊址最早是一個牛棚設施,是牛肉專賣承充商停放以及檢疫牛隻的地方,1924年原址重建成現時的模樣,1987年10月,由於舊市政屠場機器落後,澳葡政府遂將屠場及牧場一併遷往青洲,市政牧場一部份曾被用作文創空間,另一部份則被活化利用規劃為展覽空間之用,可對外租借,2017年進行修復工作,完成後原來用作文創空間的部份改為市政署存放商販扣押品的地方;而市政狗房則於1948年遷至現址,為狗隻提供獸醫門診、收留、防疫注射、申領准照等綜合服務,一直使用至今。
4.4 西墳馬路6號房屋俗稱“藍屋仔”
西墳馬路6號房屋原建築是一棟私人別墅,1958年澳葡政府購入此物業後,經過兩次擴建,改建成現時的兩層高樓宇,於1966年轉移予公共救濟處(社會工作局前身)作辦公室之用,一直使用至今。
5結論及建議
對於以上四個失去原有使用功能的建築文物,有部分得到很好的合理再利用,例如藍屋仔,自1966年置入政府辦公場所的新功能後一直使用至今,不但使建築文物得到很好的保護之外,還舒緩政府長期辦公場所不足的問題,但由於是辦公用途,公眾只能參觀外立面,建議可適度開放部分不影響辦公的空間供市民或遊客參觀;葉挺將軍故居,自1942年挺將軍一家陸續離開澳門以後,期間曾置入過不同的使用功能,現時已經闢為“葉挺將軍故居”展覽館,對於紀念“民族英雄葉挺將軍”以及作為傳播紅色精神、愛國情懷場所是非常有意義的,但參觀人數並不算多,建議可結合學校,安排中小學生參觀,加強愛國敎育。
参考文献:
[1] 張鵲橋. 再利用讓建築遺產惠及民生——澳門探求文物保護新路徑[J]. 中國建設報,2013,25(8):206-210.
[2] 童喬慧. 澳門歷史建築的保護與利用實踐[J]. 華中建築,2007,25(8):206-210.
[3] 馬寧. 澳門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策略研究[D]. 廣州:華南理工大學,2006.
[4] 陳志宏,費迎慶,孫晶. 澳門近代盧氏娛園歷史考察[J].中國園林,2012,28(9):102-107.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