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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的路径探索

王子威
  
天卓梵尔媒体号
2024年16期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 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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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企业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管理、最严的考核问责,确保安全环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但安全环保工作专业性强、需要长期坚持等特点,也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现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要体现、内在原因、整治举措以及建立长效治理体系四方面出发,探讨如何常态化开展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

[关键词]  安全环保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湖南石化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工作部署,紧盯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表现、剖原因、严整治,并将政整治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纳入公司监督委员会课题,工作贯穿全年,彰显了湖南石化治理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见效的决心。

一、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体现

目前,安全环保工作常常出现“安全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开会就是狠抓,发文就是落实”的等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安全环保领域比比皆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总结如下:

(一)安全监护工作“重视留痕,轻看实效”。个别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只是简单照抄照搬,不做“本土化”研究;有些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阶段性活动,过程管理重留痕、轻实绩,过分关注资料台账,安全工作“走过场”。典型案例是,污水可视化施工北区施工点,属地单位监护人未能有效履职,未及时发现现场违章,领导带班情况均填写“情况良好”,未严肃开展HSE检查。环氧丙烷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方案中环保要求对现场堆放的余土用彩条布覆盖,道路随时进行洒水清晰。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开挖余土未按施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加盖。

(二)规章制度执行“照猫画虎,东拼西凑”。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照搬照抄、选择性执行的情况,典型案例是,常减压装置电脱盐切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管道专业施工项目施工方案“十二.环境保护”中“12.2.2 固废”的处置依据仍沿用《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此规定以废止两年,无法为现场作业提供有效指导,应该执行最新版《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控制室建筑施工方案HSE专篇中“2.5 手动、电动工具”的4、5、6条均为车辆行驶相关要求,应纳入“2.4 道路交通规定”的相关内容。

(三)监督管理过程“虎头蛇尾,不痛不痒”。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缺位现象,发现隐患只通报问题、不督促整改,监督整改过程“雷声大雨点小”。典型案例是,汽油V153罐浮盘改造项目从2023年4月开始施工至今,属地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承包商直接作业环节只有检查,没有考核。环氧丙烷污水场项目从开始施工至今,属地单位仅在当月对承包商考核安全积分0.1分;检查属地单位对该项目的日常检查问题清单,检查发现问题多为路面压坏、告示牌脱落等问题,对施工过程中更深层次的HSE问题却难以发现,且没有问题整改情况描述和考核,属地检查如隔衣挠痒,专业性、震慑性不足。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承诺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和检查,检查其“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此施工仅在前两个月有检查记录,之后没有继续填写相关情况。

(四)施工指导方案“蒙混过关、真假难辨”。施工方案作为指导直接作业环节的重要资料,有的施工单位为简单追求快进度,在编写方案时照搬照抄,未考虑实际情况,属地单位在方案审批过程中也未能识别出相关问题。典型案例是,常减压装置电脱盐切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管道专业施工项目JSA分析流于形式,现场与项目负责人谈话了解,该项目施工涉及“7+1”作业,但该项目施工方案的“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内容缺少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机构职责模糊不清,施工方案“9.10 应急管理”中“9.10.5.3 报警系统及程序”第二条——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但施工方案中缺少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人员组成和分工相关内容。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控制室建筑施工方案HSE专篇“3.5 脚手架搭设”中第7条——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安质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如按照施工方案实施,搭设完成的脚手架只需要得到搭设单位的安质部和工程部检查、验收后就可使用。公司实际操作情况为,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由搭设单位、监理单位、属地单位共同验收完毕才可使用,施工方案编写内容与实际操作严重不符。环氧丙烷污水厂项目要求,项目部需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现场检查项目应急疏散救援演练记录发现,该演练仅有签到记录,既没有演练方案也没有演练评价,应急演练严肃性、有效性大打折扣。污水处理厂施工方案未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要求,包含“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方案审核人员未发现缺失内容就签字确认。

二、剖析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内在原因

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危害巨大,问题实质都是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监督力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观念不牢固。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与“两个维护”紧密关联,“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开工”等理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主观上放松了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致使安全环保工作中形式主义问题滋生;个别基层组织和干部抓学习比较认真,但与生产现场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抓安全生产不加思索、照本宣科,学习成果向具体措施的转化存在差距;个别组织和干部能够认识到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但制定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还不够细化,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还需要持续发力。

(二)能力素质不达标。安全环保专业人才缺口大、成长慢、流失快,很多单位将安全环保岗位当做培养跳板,稍加熟悉就转岗工艺员或设备员,导致后续工作中重业务轻安环现象屡禁不止。从公司纪委现场访谈的结果来看,有46%的员工简单地认为安全环保工作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77%的人只熟悉自己管辖工作范围的规程要求,只有19%的人能够清晰知晓集团公司和湖南石化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由此可见,安全岗位从业者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差距依然较大。

(三)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环保工作各类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其中一些制度存在“棚架”现象,仅停留在“网页上”“纸面上”“指尖上”,没有利用安全教育将安全工作全级次穿透,将最新版本的规章制度讲解宣传到位,规定典型“低老坏”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很多安全风险涉及承包商施工管理,不同承包商的自主管理意识不同,对于湖南石化的各类安全管理规定不熟悉,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四)监督整改不强硬。相关部门给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对重复性问题指不出深层次原因,导致有的单位认识到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制定不出行之有效的的整改方案和长效机制;一些基层组织抓队伍作风缺乏动真碰硬的狠劲,“严细实”作风尚未固化形成干部员工的行为准则;个别监督部门存在“老好人”思想,对违章违规行为处理偏虚偏软,多是思想教育、扣减小额绩效工资,考核问责没有真正做到“伤筋动骨”,对事故责任追究没有形成有效警示和震慑。

三、整治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举措

针对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多次部署纠治突出问题,并且取得初步成效。

多举并行,提升基层安全环保保障能力。公司党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集团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典型表现》,狠抓安全生产,提升基层安全环保工作质量。要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狠抓安全管理,安全环保作风以初见雏形;开设安全环保类培训班13期,参培人员种类覆盖安全生产所有环节;开展“会前安全教育五分钟”等安全环保活动,运用多种形式保障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推广现场管理平台,将安全环保工作推向数字化、智能化。

(二)压紧责任链条,持续开展高压化监管工作。2021年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环保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深入纠治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直抵现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并通过安全环保督查周报的方式,直观地对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帮助基层单位查摆问题,消除隐患,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配合、同向发力抓整治的良好格局。

(三)严肃查处,提升震慑效果。纪检监督部门认真履行党章党规赋予的职责,坚持安全环保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定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共发出安全环保领域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通报四期,以案施教,以案促改,用严肃问责唤醒“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

四、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整治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要想根除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系统化推进安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各个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督查组,确立各个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工作负总责任;设立安全治理专项小组,确定其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和职责,小组成员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由纪检监督部门根据职能对其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生安全环保事件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失责必追究”,真正做到铁面、铁规、铁腕、铁心。

(二)优化安全保证体系,确保监督整改规范。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汇总统计安全环保部门通报的问题,并记录在案。开展通报问题筛查分类,理出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督促完善制度,限期整改;对短时间解决不了、需要长时间调研论证、需要公司层面共同解决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明确节点,销号管理。要在思想、技术、组织、和制度四个方面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且留有“个性化”空间,使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环境变化等因素不断调整,做到持续自我改进,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三)建立精准发现问题机制,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联动监管机制,持续强化公司两级纪检监督部门与安全环保部门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情况会商“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建立安全问题库动态管理制度,将风险预警标准具象到数字,组建应急队伍,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经常进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将各类事故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建立重大风险必查清单,及时、精准掌握公司重点项目建设、新(改、扩)建设项目开工、新建装置投运、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等红色风险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和易发生风险的薄弱环节,确保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可控、能控、在控。

作者简介:王子威(1991.12)男,汉族,湖南岳阳,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纪检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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