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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角下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
摘要:本文从产教融合的视角出发,针对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 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展开研究。通过分析当前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政校行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路径,探讨了具体的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
关键词:产教融合;应用型;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
随着协同育人的持续开展,各高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政校行企”多元育人的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很多高校都探索适合本校的独特的协同育人创新理念,“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开展深度合作,并通过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效的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然而我国高等教育的传统理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多元协同育人机制仍需要进一步探索。通过认真分析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政校行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产教融合视角下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途径,从而优化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现状分析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提供了有力保障。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系列文件,明确提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总体要求,鼓励高等院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开展合作。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政策的引导下,与企业的产教融合逐步深化,通过积极引导,企业已经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高校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形成了一定的互利共赢格局。
行业组织在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行业组织热情高涨,教育资源的共享渗透于合作的各个领域。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和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推动产教融合深入发展。行业组织还参与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政校行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各主体之间逐步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包括师资、实验设施、实践教学基地等。高校与企业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既关注人才培养质量,也关注企业满意度。绩效评价逐渐完善,推动产教融合的深度持续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协同育人策略的依据,有助于提高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为持续开展产教融合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需加强政策支持、明确各主体权责、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建设。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各主体之间权责不清,合作模式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企业参与度有待提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行业组织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不足,需加强对其的引导和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够深入,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平台等方面还需加强建设等。
三.明确产教融合视角下“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各主体的角色定位
(一)政府的角色定位
政府在推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工作中,应当发挥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政策制定、搭建平台的作用[4]。
统筹规划,营造协同育人的社会环境是政府首要的任务,产教融合首先是产业与教育的融合,在产教融合背景下推动协同育人,必须把育人工作放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中进行考察、分析和梳理,将育人工作与经济发展规律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既要让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真正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又要强化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优化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的外部环境,最终实现教育与经济的协同发展[6]。
第二,政策引导,深化校企合作。“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是一项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四个主体的价值追求、利益诉求都不尽相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发挥政策导向的作用,引导四个主体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首先,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地方性法律条例,明确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降低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法律风险;其次,要坚决贯彻落实相关税收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通过资金扶持政策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6]。
第三,资源整合,搭建平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如资金、人才、设备、项目、课程等,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通过“政府专项、高校筹集、企业投入、自我造血”的原则筹措相关经费。此外,政府还应当主导协同育人平台的搭建工作,如教学资源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公共服务育人平台等,为产教融合背景下“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工作的推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二)高校的角色定位
应用型本科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是协同育人实施的核心主体,在高素质人才培养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当牢牢把握住育人的根本任务,同时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与行业企业的协同。协同育人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育人模式,与传统的高校单一主体育人有着本质区别。在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推动“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应用型本科高校要积极调整办学思路,将开放性办学作为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让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充分对接,深度融入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强化社会服务职能。
第一,应用型本科高校要“走出去”,开放办学。高校勇于“走出去”,走出校门,走入市场,走进企业,积极主动地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需求,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引入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将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行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岗位要求相对接,真正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无缝”对接。与此同时,应用型本科高校要把握好教学管理制度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平衡,要在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的前提下增强教学管理方式和制度的灵活性,根据行业变化及时调整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使教育教学效能最大化。
第二,应用型本科高校要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既要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又要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增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社会声誉,进而激发行业企业愿意参与到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中。对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当创新教学和人事管理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管理、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等工作,同时为教师参与各类社会服务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氛围[6]。
(三)行业组织的角色定位
行业组织是行业成员之间、行业成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机构之间的沟通者和协调者。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发展的主体,通常也是最为了解本行业发展动态、技术前沿、内在运作规律以及人才需求等信息的主体[6]。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推动“政校行企”协同育人,行业组织扮演着指导者、服务者和评价者的角色。
第一,行业组织担当“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指导者。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动态的深入了解,行业组织深入应用型本科高校,参与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内容、模式、流程等方面,协助提高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育的适应性、针对性。
第二,行业组织担当“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服务者。行业组织的组织优势主要体现在其社会联系广泛、资源调动能力强等方面,行业组织提供的“媒介”服务,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和企业在参与协同育人时都能更高效地找到合作目标,借助行业组织的资源优势,校企双方能更快达成校企合作。
第三,行业组织担当“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评价者[6]。行业组织掌握着充分的行业信息,比较清晰地了解行业对人才需求,因此能更为科学地评价育人工作的成果[7]。行业组织主要通过对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质量、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水平、校企合作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将评价进行精准的反馈,能有效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各项工作的调整和优化。
(四)企业的角色定位
企业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最直接参与者,是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实践育人的重要主体,也是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的实践基础。企业在协同育人过程中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的主体。依据现有政策,不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可以以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方式参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如联合开办产业学院、参与深度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等[6]。
第二,应用型本科高校投资的主体。企业投资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既包括直接的资金注入,也包括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例如,企业既可以配置资金,与相关专业联合举办产业学院;也可以与高校签订协议,以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等资产的使用权折价入股人才培养[6];还可以与高校展开人才交流,将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作为高校的师资力量参与教学等。
第三,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的主体。企业不仅可以以资源要素投入的方式间接影响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还可以作为培养主体直接参与高校的日常教学,如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项目开发、实践教学等工作[6]。在实践教学环节,企业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和教学设施设备,将企业车间打造成为技能实训基地,将“学中做、做中学”真正落到实处[5]。
四.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路径
1.政策引导与支持机制
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政府可以为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与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协同育人过程中。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合作项目。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标准,引导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共同制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政府应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政府应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推动企业参与到高校的教学改革、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环节。政府应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服务。政府应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产教融合工作进行评估与监督,确保协同育人机制的有效运行。政府应加强对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于这一模式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政府充分发挥其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过程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2.校企合作与交流机制
深化校企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产教融合,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更多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的有效途径。
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基地。高校与企业共同建设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和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到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需求,提高操作技能。校企双方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高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需求培养专项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的“无缝”对接。校企双方开展产学研合作,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将企业的实际问题转化为课题,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高创新能力,同时促进企业技术升级。
校企双方开展专家互派。高校与企业互派教师和专家进行交流学习,提高教师的企业实践经验,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际。高校开展企业见习、实习、跟岗制度:安排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业进行见习、实习、跟岗学习,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文化,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适应能力。高校开展企业导师制度:高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同时邀请企业专家担任学生的导师,指导学生的学术和职业发展。
校企双方定期组织校企交流活动,如座谈会、论坛等,增进双方的了解,探讨合作共赢的发展方向。校企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审议合作项目,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3.校地协同与资源共享机制
实现校地协同与资源共享,有助于促进产教融合,提高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对产教融合项目给予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地方政府所属的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推动地方政府部门组建公共实训平台,促进高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同时为企业输送应用型人才。
高校与企业之间共享教学资源、科研资源、人才资源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企业可以向高校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实践场地等,高校可以为企业提供优秀人才、科研成果等。高校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项目,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技术研发等项目,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将企业经验带回课堂,提高教学质量。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的紧密结合。高校与企业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就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不断优化校地协同与资源共享机制等。
4.行业指导与评价机制
行业企业应积极参与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以确保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内容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行业企业应向应用型本科高校提供实践教学资源,如实习基地、实践课程、兼职教师等,以便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锻炼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应用型本科高校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展针对教师的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行业背景和教育教学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行业企业应参与对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评价,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反馈,指导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应用型本科高校应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同时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行业企业应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应用型本科高校传递市场动态和人才需求信息,有助于高校调整人才培养策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五.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
加强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1.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产教融合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还可以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
2.完善人才培养制度。高校应根据产教融合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将产业界的需求融入教育教学过程中。同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3.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企业、高校等多方共同参与产教融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产教融合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产教融合专项基金,支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引进具有产业背景的教师,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同时,通过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激发教师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为校企合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5.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充分参与企业实践,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加强校企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双方在产教融合过程中能够及时调整合作策略。
6.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此外,高校应积极参与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等产学研平台的建设,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产学研环境。
7.强化政策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产教融合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以保障产教融合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
有针对性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有助于提高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效果,应用型高校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1.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2.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创新性和跨学科的课程,强化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比例,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和岗位锻炼的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按照行业标准和职业需求,将课程划分为不同的模块,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课程模块,实现个性化培养。
3.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根据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确保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保持一致。对人才培养过程和成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反馈教学效果,持续改进教学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务实、创新、合作的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三)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
多元化评价的实施,有助于构建一个多元化、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从而更好地推动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
1.建立政校企三方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政府、高校、企业共同制定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产教融合的特点,确保评价机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确立以能力为导向的评价原则,关注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能,强调人才培养的质量,以满足行业和企业需求。
2.实施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成长与进步,终结性评价则侧重于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际能力。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结合的方式,既关注学生的量化成绩,也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3.开展定期评估与监测,建立学生、教师、企业等多方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定期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项目持续改进和发展。通过学生就业情况、企业满意度、教师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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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4年第一批次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31007606240040
课题项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项目编号:21GYB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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