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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支持吉林省低碳发展的对策研究

赵畅
  
天卓梵尔媒体号
2025年17期
长春光华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00

[摘要]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低碳发展成为各地经济转型的关键方向。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与农业大省,面临着巨大的低碳转型压力与机遇。本文聚焦于绿色金融在吉林省低碳发展进程中的作用,通过梳理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为绿色金融支持吉林省低碳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吉林省借助绿色金融力量实现低碳跨越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关键词]“双碳”目标;绿色金融;低碳发展

一、引言

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号召,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这一目标的达成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更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深度重塑。吉林省,作为具有独特产业结构与资源禀赋的省份,传统产业的高能耗、高排放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低碳前行步伐,同时也凸显了向绿色低碳转型的紧迫性。

从吉林省的产业布局来看,吉林省的汽车制造、化工、钢铁等传统支柱产业在过往经济增长中扮演关键角色,但这些产业长期依赖化石能源,碳排放量大。以汽车产业为例,传统燃油汽车的生产、组装以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环节,能源消耗密集,废气排放问题突出。化工产业更是面临着原材料加工、化学反应过程中的高污染、高耗能困境,对生态环境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农业方面,虽为国家粮食主产区,有着广袤的黑土地,但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使用、灌溉用水效率等问题,同样与低碳发展要求存在差距。而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创新性的金融模式,将环境保护与金融资源配置紧密相连,通过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与服务,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为地区低碳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对于吉林省而言,研究如何有效运用绿色金融手段破解低碳发展困境,无论是从产业升级、生态保护,还是从区域竞争力提升角度看,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是推动吉林省迈向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关键突破口。

二、吉林省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现状

(一)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政策引导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低碳发展。2019年,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围绕绿色金融支持方向、绿色信贷投放、绿色直接融资、绿色保险发展、绿色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绿色金融创新、风险防控和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含绿色信贷管理、绿色债券发行、建立绿色项目库、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方面,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框架。2023年,吉林省又进一步发布了“绿色金融二十条”,从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丰富产品服务、加强融资对接、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措施。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如绿色制造、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气候投融资等,还强调了通过金融手段推动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重要性。

(二)绿色金融产品发展迅速

绿色金融主要包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三个方面,吉林省近几年来在绿色金融产品上也有飞速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持续增长、绿色保险体系的完善都对吉林省的低碳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吉林省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近年来,绿色信贷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末,吉林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3124.4亿元,同比增长15.5%。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吉林银行推出了“吉银绿E+”系列产品体系,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创新了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长春农商银行则依托光伏发电收费权质押发放贷款。这些创新产品不仅拓宽了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还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在绿色债券领域,2023年末吉林省累计发行35.6亿元绿色债券。其中,2023年3月全国首单绿色碳排放权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在吉林省落地,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陆上风光三峡”等绿色低碳项目。2024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了绿色债券票面利率。以上彰显了吉林省地方国企在绿色债券市场中的参与。吉林省的绿色债券大力投向电力、燃气行业等清洁能源领域,与全国绿债募集资金的投向大体一致。这些创新举措不仅为低碳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也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吉林省在绿色保险领域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从2018年到2020年,吉林省保险业累计提供了45.03万亿元保额的绿色保险保障,并支付了533.77亿元的赔款。根据相关政策,吉林省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此外,吉林省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绿色信贷担保体系,对为中小企业绿色信贷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进一步完善了绿色金融的风险分担机制。但从全国层面来看,吉林省的绿色保险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吉林省的绿色保险主要包括农业大灾险和森林保险,种类上相对较为基础,主要集中在农业和林业领域。而全国的绿色保险品种除了上述两种保险外,还包括环境污染责任险、新能源产业保险等,说明吉林省的绿色保险规模目前仍然较小,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绿色金融创新体制机制建设

在绿色金融创新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吉林省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3)》发布,系统总结了全省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涵盖绿色金融发展概览、体制机制建设、产品与市场发展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吉林省成立了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为绿色金融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创新实践方面,吉林银行以碳减排权为质押物,创新开展碳减排质押贷款,有效盘活了企业的碳资产;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则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引导企业实现经营发展的绿色转型。此外,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持续推广“吉企银通”平台绿色金融专区功能,提供多款绿色金融产品,并通过线上融资模式提升企业获得绿色金融支持的便捷性。在碳金融市场方面,吉林省也进行了积极探索。2022年,全省共有28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排放交易,累计交易配额811.18万吨,累计成交额3.32亿元。到2024年末,吉林省累计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28个碳减排重点领域项目提供低成本贷款资金33.3亿元,累计带动碳减排量202.6万吨,同比多增45.4万吨。同时,吉林省也通过绿色债券等方式推动碳排放权资产的盘活,为低碳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了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工具和手段。

(四)吉林省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

在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中,吉林省聚焦于清洁能源开发、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建筑产业,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创新,推动经济的绿色转型。

首先,在清洁能源领域,吉林省将清洁能源开发作为绿色金融支持的关键方向之一。农发行白城市分行通过投贷联动支持吉能通榆向荣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助力当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此外,省内金融机构还积极支持农村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推动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这些项目不仅提升了清洁能源的供给能力,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

其次,在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方面,吉林省通过绿色金融工具推动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某钢铁企业定制了综合融资方案,支持其绿色升级改造项目。金融机构将企业的技术转型和绿色发展情况纳入授信审批决策环节,通过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最后,在绿色建筑领域,吉林省于2024年出台政策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建筑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同时还提出对购买星级绿色商品住宅、装配式商品住宅、超低能耗商品住宅的购房者给予差异化商贷利率优惠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以绿色金融支持建筑的低碳化发展,不仅提升了绿色建筑的市场竞争力,还通过金融手段推动了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三、吉林省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针对政策体系碎片化问题,需构建多层次制度框架。首先,应制定《吉林省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主体,将碳强度、绿色信贷占比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其次,建立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在长春新区、中韩示范区等产业集聚区开展政策试点,推行“环保信用-融资成本”挂钩机制,对AAA级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同时,设立省级绿色转型基金,通过“财政注资+社会资本跟投”模式,重点支持CCUS、生物质能等关键技术产业化,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实施发行费用补贴。通过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可降低低碳项目的融资成本。

(二)创新金融产品供给,完善市场生态

为突破产品单一化瓶颈,需构建差异化产品体系。重点发展碳金融工具链,依托吉林碳交所开发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质押率提至70%)、碳远期合约等产品,试点CCUS项目“碳封存收益权证券化”融资模式。同步推进绿色保险创新,对石化、造纸行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全覆盖,同时提高相应的保费补贴;开发气候指数保险,将玉米产量与极端天气挂钩,降低农业低碳转型风险。此外,建立省级绿色项目库,制定涵盖环境效益、技术可行性与财务可持续性的认证标准,并搭建"吉绿通"数字平台,实现项目智能匹配与风险预警,提高绿色项目的融资效率。

(三)优化协同治理机制,提升信息透明度

吉林省应优化跨部门协作框架,成立省级绿色金融发展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统筹12个部门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在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设立专项工作组(张承惠,2024)。实施环境信息共享工程,打通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与金融信用数据库,实现环保数据的实时交互,对数据造假企业实施“双罚制”(罚款+行业禁入)。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强制年耗能较高的企业披露碳足迹信息,并引入区块链技术存证绿色债券资金流向,使“漂绿”行为识别准确率提高至92%(生态环境部,2023)。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夯实智力支撑

吉林省应重视绿色金融和低碳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可由相关部门牵头,在吉林大学等高校设立绿色金融双学位项目,构建“3年理论+1年实践”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为绿色金融和低碳领域的发展输送复合型人才。建立省级绿色金融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设置碳资产管理师等多类资质,对持证人员发放专项津贴。同时,聘请国内外专家组建智库,发布《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并设立专项扶持基金攻克CCUS融资等技术难题。也可与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相关机构建立人才互派机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选派技术骨干参与国际项目实操。通过人才的培养引进,可为吉林省的绿色金融与低碳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慧,李新安.“双碳”视阈下绿色金融发展影响碳排放的内在机制研究[J]. 创新科技,2024(2):31-44.

[2]杨金朋,朱聪浩.绿色金融发展的碳减排效应及机制路径研究[J].环境经济研究,2023(6):14-28.

[3]李国兰,刘田甜,陈静.绿色金融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政策效应研究——基于分析师关注的中介效应[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4,38(10):88-102.

[4]汪义达.从绿色金融视角对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几点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4(5):12-18.

[5]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支撑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

赵畅,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光华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一般项目《“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40701094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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