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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打捞船舶保险配置问题浅谈

王飒
  
教育文创媒体号
2024年16期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国内保险市场上的船舶保险条款有很多种,但是没有针对救助打捞船舶的专用条款,救助打捞船舶与其他船舶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如何在众多的船舶保险条款中选择适合救助打捞船舶的保险对于从事救助打捞的企业而言至关重要。针对救助打捞船舶的特点,结合目前船舶保险市场已有的险种,选择适合的险种并进行扩展,才能更好地满足救助打捞船舶的经营及作业需求。

关键词:救助 打捞 船舶 保险

在航运业内,海上救助打捞是一个比较冷僻的行业,它的主要工作是对遭遇危险的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等进行救助,或者进行清除,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一个为航运保驾护航的重要行业。

海上救助打捞属于一个高风险行业,救助打捞船舶与普通船舶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船舶类型多,单船价值高,面临风险大,作业环境复杂等等,因此,救助打捞船舶的经营人需要选择适合险种及条款,才能更好地进行经营。

从事海上救助打捞业务的企业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海上救助打捞、应急抢险、清放油污等。但是此类工作是不可预见的,每年的业务量非常不确定,因此在没有救助打捞业务时,救助打捞企业需要将船舶等相关资源投入到拖航运输、海上工程施工等海上业务中,以维持救助打捞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一、救助打捞船舶的主要风险

救助打捞企业的船舶以拖轮、半潜船以及工程船为主,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及面临的风险如下:

1、拖轮的主要工作是在恶劣的海况下完成救助打捞任务以及远洋运输工作(这里指重大件拖驳运输),危险程度高,难度系数大,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拖缆断裂、被拖物碰撞其他物体等情况,因此,此类船舶的风险集中体现在拖缆、碰撞和拖航责任等方面。

2、半潜船的主要工作是承载重大件及特殊尺寸物件运输以及下潜工作,因此此类船舶的风险集中体现在碰撞、触碰及触底等方面。

3、大型海洋工程船舶的主要工作是完成大型的救助打捞任务以及海上工程施工等工作,因此此类船舶的风险集中体现在船舶吊机损坏、锚及锚链的损失、碰撞、搁浅等方面。

二、船舶保险的主要险种介绍

广义的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及其附属设备以及相关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般都包括物质损失、赔偿责任和利益损失等,主要分为船壳险及保赔险。

(一)船壳险

船壳险在国内的保险市场上通常叫做船舶保险,条款有数十种之多,按照不同的分类的方式,有不同险种,下面来介绍一些保险市场上常见的分类方式。

1、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上面的分类是我国保险实务中最常见的分类,两个条款除了航行区域不同外,保障的范围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2、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一切险和船舶全损险。我国的保险实务中,一切险和全损险是同时存在于一个条款中的,可以由船东自行选择。选择一切险还是全损险,需要船东根据船舶自身情况以及保险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由此来选择适合的险种。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分类方式,例如按船舶保险期限、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等进行分类,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二)保赔险

保赔险的全称为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简称保赔险),属于船东的海上责任保险,它是海上船舶保险的特殊形式。主要承保船东在船舶运营中,由保险事故引起的,又不包括在船壳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包括各项责任和费用损失等可能对第三方产生的各类责任,如船舶油污赔偿责任、船员伤亡赔偿责任、货物损坏赔偿责任等。保赔险一般是由保赔协会承保,部分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保赔险,但是其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远小于保赔协会提供的保赔险。

三、如何配置救助打捞船舶保险

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船壳险和保赔险是船舶运营必不可少的保险。保险市场上关于船壳险及保赔险的条款有很多种,同一险种的条款大同小异,因此,在选择船舶保险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险种,其次是具体条款。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救助打捞船舶的经营及作业需求,在选择好险种后需要对市场上的船壳险及保赔险条款进行了扩展及变更,使其更加符合救助打捞船舶的实际需求。

(一)船壳险

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船壳险选择远洋船舶保险的一切险更为合适。远洋船舶保险保障范围比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更广,例如救助打捞船舶常常使用的索具、燃料及物料等,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是不涵盖的,而远洋船舶保险中则涵盖该部分损失;选择一切险的原因是,全损险仅承保船舶发生全损时的损失,不能够承保船舶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对于船舶而言,部分损失是大概率事件,而全损则是小概率事件。

除了上述基本条款外,还需要对基本条款做一些扩展,以远洋船舶保险为例,救助打捞船舶可能需要附加以下险种和扩展以下条款。

1、附加战争、罢工保险

由于救助打捞船舶作业的地点存在不确定性,对于战争和罢工风险无法完全避免,为了避免该风险,作者建议在船壳险项下附加战争、罢工险,使救助打捞船舶能够在遭遇战争、罢工等敌对行为或者政治事件时获得保障,尤其在时局动荡时期,该险种尤为重要。当然,并非所有涉及战争或者罢工的所有事项保险人均承保,该条款中也有一些除外责任,这是需要注意的。

2、扩展海运条款

在远洋船舶保险中,海运条款为除外责任,除非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和所需加付的保费,否则,保险人对被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或者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不承担责任。

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在海上进行拖带或救助以及在海上进行装卸货物是救助打捞的常见作业内容,如果上述责任作为除外责任,那么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几乎没有办法执行救助打捞任务,因此作者建议对于救助打捞船舶,在投保船壳险时,应对海运条款进行扩展,以便满足日常的救助打捞作业需求。

3、扩展拖轮拖缆、索具以及起重船、工程船的吊索具损失条款

救助打捞常用的船舶中,拖轮配备的从事拖带作业所用的拖缆、拖带索具,以及起重船、工程船的吊索具,在船舶营运及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的情况较高,扩展上述拖缆、拖带索具、吊索具为承保范围,那么当因保险承保风险导致拖缆、拖带索具以及吊索具发生损失时,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4、扩展直升机运送许可条款

救助打捞使用的船舶中,部分是配有直升机平台的,供被保险船舶使用直升机运送被救人员、船员、引水员、检验人、维修件、货物、设备及其它等,该种情况是明显不同于其他普通船舶的,对于配有直升机平台的船舶,建议扩展直升机运送许可条款,以保障在直升机向被保险船舶运送人员、设备等类似行为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人的赔偿。

5、拖航许可及免通知条款

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保险人对于湿拖这种拖航承保通常是比较谨慎的,一般都会在保单中将拖航作为除外责任。而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执行救助打捞作业的拖轮是经常需要进行拖带他船作业的,而执行救助打捞作业的工程船又是经常需要被拖带的,如果将拖航作为除外责任,那么救助打捞船舶几乎无法进行救助打捞作业。因此,对于拖航,应当与保险人明确是包含在保险责任当中的。即使保险人同意承保拖航责任,通常情况下也会对拖航有很多限制性要求,例如需要提前通知保险人拖航事宜,在获得保险人同意后且完成拖航检验后才能进行拖航作业等。鉴于救助打捞通常比较紧急,建议与保险人约定,被保险船舶由于日常工作需要实施拖航作业(包括拖带与被拖带)时,无需事先通知保险人。

6.明确船舶碰撞含义

在目前的保险条款中,对于船舶碰撞并没有明确的解释,法律的规定也尚不明确,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船舶碰撞的认定也不统一。由于救助打捞船舶在运营及作业中面临的碰撞的风险较高,建议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碰撞的定义,即船舶碰撞是包括间接碰撞和浪损等无接触碰撞的。

以上是救助打捞船舶在船壳险上通常需要扩展或者附加的条款,对于不同的船舶类型,还有一些其他的条款需要进行扩展或者附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船舶类型,准确分析其面临的风险情况,对保险条款进行扩展和补充。

(二)保赔险

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市场上可以选择的保赔险有两种,一种是由保赔协会承保的具有互保性质的保赔险(俗称“大保赔”),主要承保船东对货物损坏责任、对船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病责任、油污责任、残骸处理责任、部分碰撞责任等共计二十多种责任;一种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保赔险(俗称“小保赔”),主要承保人身伤亡和疾病的赔偿责任、污染责任、残骸清除、货物责任、碰撞责任、施救和法律费用等船东责任,但具体保障范围一般均比远洋保赔险要窄。二者在责任和限额上具有较大的差别。通常建议救助打捞船舶选择由保赔协会承保的保赔险,该险种涵盖的保险责任广,限额高。

保赔协会的保险条款(实务中称为保赔协会规则)更多的是针对普通的货船,对于救助打捞船舶而言,也同样需要进行一些扩展,比较常见的扩展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展救捞责任

与船壳险相类似,保赔险也将救助打捞作业作为除外责任,由于救助打捞船舶日常工作就是救助打捞,因此需要在保赔险中扩展救捞责任,包括救助作业和打捞作业(也称为残骸清除作业),保障救助打捞船舶在执行救助打捞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也可以获得赔偿。

2、扩展特殊作业

救助打捞船舶在不进行救助打捞作业时,通常要从事其他海上作业,以保证救助打捞船舶的日常维护,这些作业通常包括挖掘、打桩、电缆或者管道的铺设、维修以及设施拆除等,而上述这类的作业是不同于普通船舶的,在保赔险中被认定为特殊作业。此类特殊作业是保赔险除外责任,除非获得保险人的批准,否则不予承保。鉴于此,如果救助打捞船舶需要从事上述特殊作业,则应该在保赔险中扩展特殊作业。

3、附加战争保赔险

与船壳险相类似,保赔险中战争风险也是作为除外责任的,为了避免因为战争等因素导致产生损失和责任,我们建议在船壳险附加战争险的同时,也附加战争保赔险。

4、租家责任

如果救助打捞企业租用其他船舶进行作业,建议在保赔险中附加租家责任险,该险种保障了传统的船东保赔保险承保范围,如上述对货物责任、油污责任、对人员伤亡赔偿责任、罚款等责任,只是被保险人换成租家,承保事项稍有变动。最主要的是,租家责任保障了租家因下述原因导致租约下船舶损坏责任,包括不安全港口引起的责任、租家负责的装卸活动导致的责任、危险货物或货物积载不当导致的责任、租家提供燃油所引起的责任等。

以上所提及的船壳险和保赔险的险种及扩展条款并非船舶保险的全部险种,而是对于从事救助打捞的远洋船舶更适合的险种,而对于从事救助打捞的沿海内河船舶,也可以选择船壳险中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以及保赔险中的小保赔。具体还是要结合自身船舶特点以及风险来选择合适的险种及扩展。例如,对于救助拖轮而言,扩展特殊作业险的必要性不大,而扩展拖航责任险的必要性则比较大。

在救助打捞船舶的实际运营中,通常我们还需要根据业务情况附加一些其他险种,例如货物责任险、拖航责任险、租金损失险、免赔保险等。

以上是对于救助打捞船舶的保险配置的一些建议,期望能够对航运业中小众的救助打捞企业有一些启发,使其能够为我国成为航运大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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