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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学理逻辑与运行机制探析
摘要:本文主要简单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民主发展的实践探索,分析了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理逻辑和运行机制,旨在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演进的最新形态,构建全覆盖、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与人民民主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关键词:法治轨道;全过程;人民民主;学理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民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范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贯穿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需要实现全方位、全链条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明确法治的基础作用,其能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根基,明确运行规则。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民主发展的实践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民主发展的实践探索经历了多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同志强调了民主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性,其认为民主、法制都要予以加强,并建立家奴请按的民主制度体系;第二个阶段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该阶段江泽民同志带领的到党中央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强调了依法治国,延续了邓小平通知理论,专注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三阶段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为人民民主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强调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第四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该阶段中全面依法治国以习近平法制思想为指导,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人民民主制度逐步走向成熟[1]。
二、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理逻辑
(一)全链条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全链条性,指的是民主发展的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应当紧密联系,构成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民主的普遍表现形式是民主选举,二民主协商则是决策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体现。民主决策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理念,也是人民民主各环节衔接的逻辑核心。民主管理关系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中还要手段,民主监督可为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二)全方位人民民主
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民主的全方位。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治国的时候,应当立足于整体,科学规划战略布局,需要从多层次、多范围进行全面考虑。比如说,我国的民主选举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选举,前者以公有制为基础,后者以私有制为基础。我国民主选举强调的是多数人的民主,而资本主义民主则是部分人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实践保障上也有着而较大区别,前者依赖于政治家的自觉,其是通过资本力量来保证公众参与投票竞选,却并没有注重观众投票后的权利保障,而我国人民民主则是将民主理念贯穿于全方位,不仅在立法、行政方面实践,也强调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性。同时,将人民民主渗透到中央、地方、社会基层等各阶层中,并致力于法治化建设,旨在进一步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2]。
(三)全覆盖人民民主
全覆盖人民民主,是从民主影响范围方面来说,一方面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源头,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时候,需坚持人民立场;另一方面,人民是检验依法治国成效的标准,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依据。
三、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
以法治为基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候,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这有利于突出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社会历史的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推动力,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指导下,结合中国改革实际情况,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并进行了相应的阐述,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将落脚点放在群民群众身上,真正做到一切为群众服务。基于此,无论是在人民民主制度框架的构建上,还是在体制机制方面,都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为了群众的美好生活而奋斗,突出人民民主的宗旨: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3]。
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法治要求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措施,其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践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导力量。应从人民群众中吸取经验,依赖于群众实践,从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时,应当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方面,领导干部要针对我国国家治理的需求,构建完善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所指定的人民民主治理体系需与人民的生活实际保持紧密联系,予以人民科学引导,积极开展为民造福的实践活动,以便于深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需要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人民群众的反馈来客观检验人民民主的实践效果。当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党的政策方针的利好性,并清楚认识到党的决策、路线是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时,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民主。
(二)落实政治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落实政治保障。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来说,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在其发展过程中只有坚持党的集中同本义领导,才能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循序前进,不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法治国的实施同样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人民民主的发展必须走向制度化、法律化,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联系,否则难以保障人民民主的权威性没不利于人民民主的稳定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应当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工作中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使之参与到国家治理中[4]。
(三)完善制度体系
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应当予以制度部署,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载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中强调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在行使立法权的时候必须突出人民意志,要能够真实反映出人民的愿望,在立法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引入人民感兴趣的领域、重点领域,同时要统筹规划国内外的法治工作,以满足国家治理需求,保证立法的前瞻性。在拟定法律草案的时候,需要通过听证会、互联网、立法调研等多种渠道,来获取民众意见。
二是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制度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中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形式是协商民主,强调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其关键在于推进人大协商法制化,既要坚持人大主导,又要组织立法协商,同时还要吸纳公众意见。与此同时,应当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在政务服务中引入数字化技术,为公众参与治理奠定基础。
三是基层民主制度。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基层民主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要落实宪法中与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规范,另一方面,要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法律制度,以适应新时期下的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除此之外,还应当强化基层民主法治主体的法治理念,规范民主权利行使程序。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保证民主的公正性、有序性,有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健全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民主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从而推动我国人民民主的长远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程宇昌,吴隽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着力[J].当代江西,2025, (03): 13-15.
[2]江国华,周佳.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解层次论[J].社会科学研究,2025, (02):8 -24.
[3]蒯正明.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路径探析[J].理论建设,2025, 41(01): 11-20.
[4]文丰安,章佳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实践创新与形态超越[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5(01):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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