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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思政一体化的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摘要:在思政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探讨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文章以“教育为本,法治为魂”为引领,深入剖析当前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的现状与问题,提出构建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策略,并结合实例与理论,展现评价体系的实践价值与深远意义。
关键词:思政一体化;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
引言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法治意识已成为现代公民必备的核心素养。高中思政课作为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重要阵地,其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学生法治素养的养成。然而,当前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教学内容与方法单一、评价体系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法治意识培育的深入开展。因此,构建基于思政一体化的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现状分析
在当前的教育背景下,高中思政课在法治意识培育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深入剖析其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角度来看,高中思政课在法治意识的培育上显得较为单一。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仍然是主流,缺乏足够的创新性和互动性。这种模式下,学生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法治意识的培育需要与时俱进,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探索,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素养。其次,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当前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的一大问题。现有的评价体系往往侧重于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核,缺乏对法治意识培育效果的客观评价。这使得教师难以准确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也难以对教学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以更好地促进法治意识培育的深入开展。最后,学生法治意识的淡薄也是当前高中思政课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许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责任感也相对较弱。这使得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难以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思考和判断。因此,需要加强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法治素养。针对以上问题,需要采取实质性的方法策略来加以解决。例如,可以通过引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完善评价体系,建立法治意识培育的量化指标,以更好地评估教学效果;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构建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在构建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时,必须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人文关怀。首先,客观公正原则是评价体系的基石。要求评价过程中摒弃主观偏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这意味着需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主观臆断和偏见。同时,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其次,全面发展原则强调学生的整体发展。法治意识培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对学生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培养。因此,评价体系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既包括对法治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包括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和践行能力。通过综合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在法治意识培育方面的成长状况,为教学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再次,法治特色原则凸显思政课法治教育的独特价值和功能。法治意识培育是思政课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鲜明的法治特色。因此,在构建评价体系时,应充分体现法治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突出法治意识的培育目标。通过评价学生在法治方面的表现,可以更好地检验思政课的法治教育效果,推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最后,引导激励原则强调评价体系的积极导向作用。评价不应仅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更应成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手段。因此,评价体系应注重对学生的激励和引导,通过正面评价和反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主动地投入到法治学习中去。
三、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策略
在构建基于思政一体化的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而细致的策略,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首先,对于评价内容的设定,需要注重多元化和全面性。法治知识是法治意识培育的基础,因此可以通过笔试、口试等方式,全面考查学生对法律条文、法治原则的理解与掌握情况。然而,法治意识的培养不仅仅局限于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观察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的法律思维和应用能力。此外,法治情感态度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访谈了解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对法治社会的认同感,可以更全面地评估他们的法治素养。其次,在评价方法上,需要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过于单一和僵化,难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可以引入项目式学习评价方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法治主题项目的过程中,展现他们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在线评价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效果,为学生提供及时反馈和指导。最后,评价过程应该实现动态化和个性化。法治意识培育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跟踪和评估。因此,可以定期开展法治素养测试、法治实践活动评价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需求,为教学调整提供依据。同时,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档案,记录他们的成长轨迹和进步情况,为个性化教学提供支持。
结束语
基于思政一体化的高中思政课法治意识培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和创新。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为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现代公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法治意识培育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持续关注评价体系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和完善评价策略,以适应法治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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