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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文物的保护与修缮工作探析

王静芳
  
富网媒体号
2024年9期
云南永云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通海 652700

摘要:古代建筑具有独特的文化和历史价值,是当代社会对其进行研究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各类文物损毁事件频频发生。从目前我国古建筑的保护规划和具体养护措施来看,存在着体制上的不足和人为方面的原因。基于此,文章对现阶段我国古代建筑的文后修复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特定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探讨,并对各种具体工作遗漏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实现文物修复和维修的具体设想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缮

前言: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下,人们对自己的精神文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现实需要,而古建筑文物作为地方文化和历史元素的载体,因此,它的修缮和保护工作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因此,在今后的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中,应积极地进行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以促进文物保护意识的培养。

一、古建筑文物修保工作的主要缺陷

1.1民众缺乏保护意识

当前,我国古代建筑文物的损坏,其根本原因是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因为我国的人口结构比较复杂,各个地区的国民素质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类型的人为损害事件,从而影响到以后的修缮工作。从现实角度来看,在文物修缮保护工作中,公众的保护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传统文化的受众范围不广,大部分人对各种类型的历史建筑缺乏了解,维保知识水平不高,从而造成了历史文化建筑的损毁。此外,一些历史文化名城虽然定期地进行了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并且花费了很多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宣传,但是,从有关的研究来看,公众对这一活动的总体评价很低,他们对历史文物的维护积极性不高,这就造成了很多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公众对文物的维护意识一直都不高。二是一些人的文化水平不高,对古代文物的破坏一再发生。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古迹都成为了文化旅游的热门景点,大部分的历史文化景点都有不同程度的游客分布,在黄金周期间,古迹区的人流量会大幅度增加,从而造成了文物损毁的问题。从商业的观点来看,因为文化旅游有一些市场发展的余地,所以,各种旅行社都把目标放在了不同地区的景区上,有些景区的管理者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要,对文物的外表进行了随意的改变,并且对一些文物建筑进行了过分的开发,从而造成了后面的文物损坏比较严重,影响到了后面的文物修复和维护工作,使得修复和维修的费用和技术压力也越来越大。总而言之,当前我国文物损毁事件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公众对古建筑的维护意识不足,所以,要想真正解决文物损毁问题,就必须加强公众对文物的维护意识的培养,真正地提升人民的综合文化素质,才能真正做到文物保护工作的成功实施。

1.2古建筑文物维保技术水平较差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和保护修复资金不足,难以引进先进的维修保养技术。此外,一些地区的文物部门由于各种原因,对文物的修复和维修工作有诸多制约,没有按照标准化的文物维修工作程序开展工作,造成了后期运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与此同时,由于受发展制约,一些文化部门在文物维修工作中出现了方向性的问题,在维修和修复的过程中没有恢复古建筑文物的历史和文化特色,一些特殊的古文物建筑在修保过程中渐渐失去了原本的面貌,从而使得它们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不复存在。

1.3古建筑文物过度改造

在“文明城市”的号召下,各地都在进行着大规模的更新和更新,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大规模的更新和更新。有些古代建筑虽然总体上保持着完整的构造,但是其周围的辅助建筑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因此,现实的文化和历史价值被大大降低,失去了使用上的调查和文化标签意义,其中所包含的整体美感和文化氛围也在慢慢地消失,这对文物的保护和文化传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此外,一些城市在旧城更新时,虽然也会做一些小规模的维修,但是这种运营方式很难达到整体的保护效果。在这一大批城市更新的大背景下,我国古代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效值得怀疑。

二、古建筑文物修保工作问题的主要诱因

2.1古建筑文物的修保工作理念不科学

在古建筑文物维修与保护工作中,大部分工作人员往往采取“修保还旧”与“修保还新”两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要恢复古代建筑的原貌,或者在损坏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修缮。对于这一问题,一些专家和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修保还旧”是指在保持古建筑原有形态和面貌的前提下,对被破坏的古建筑进行修复,并参照历史文献中的古代建筑文物的早期形态或建筑文物的文化特点,对其进行修复;“修保还新”的学说主张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特点,从历史上看,当时的工匠们更多地是从古建筑本身的使用价值出发,没有将其本身的文化价值考虑在内。但是,从当代的观点来看,对古建筑的修复工作,应该以保持整体结构的科学稳定性为前提,最大限度地保持其文化和历史价值。这种修保工作的思想,把古建筑的文化价值置于第二位,这就使得经过修复的古建筑文物,虽然有着崭新的外表,但是却丧失了它特有的文化价值。所以,在修保工作中,要主动地转变古建筑文物修保工作的观念,这是非常重要的。文物修缮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建筑的独特价值,在对这类特殊建筑的修复工作中,要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出发,在保持建筑的历史特征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修保工作,而不是本末倒置,过分强调古建筑的使用价值,不让它失去原有的历史痕迹。

2.2保护的概念不明确

古代建筑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一种文化象征,它承载了中国的历史文化,承载了相应的时代和文化。古建筑不但有着很高的文化价值,而且也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扇窗户,所以,对其进行修缮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指导不够明确,对古建筑的综合价值考虑也有一定的认识,同时,有关部门也缺少对古建筑文物进行宣传和维护的动力,这些都是造成古建筑文物修复的一个重要因素。

2.3修复的技术不理想

维修工艺上的问题,也是造成古代文物维修与维护不足的原因之一。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古代文物的修复与维护技术也得到了迅速的扩展,但是,在科技发展的进程中,古代文物的修复工作却呈现出了技术上的依赖性,在各种修保工作中,过分地使用了现代科技产品,缺乏了人工修复技术的应用开发。这一现象的发生,使我国大部分古代文物丧失了其本身的形式特点、人文特色,也丧失了原始的调查和研究价值。少数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将现代辅助方法大量地运用到了修保工作中,对于一些受损较重的古代文物,由于其维修资金和资金的制约,大多是通过对关键部位进行局部修复,而对整个结构采取简单的修复方式,从而造成了一些古代文物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维护。随着时间的推移,破坏程度较高的古代建筑会逐步丧失原有风貌,甚至发生结构破坏。

三、当前古建筑文物修保工作的主要解决思路

3.1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

对古建筑的修缮和保护,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而是要站在国家的高度来看和思考。传统的文物保护单位很难通过独立工作,形成对古文物建筑的集体保护意识,因此,要想使古建筑保护成效得到有效的提升,就必须在集体层面上,加强对古建筑文物维修工作的意识的培养和普及,从而将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总体人数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相关的古建筑文物养护单位要与多个部门和社区一起,开展公众对古文物养护意识的宣传工作,让群众对古建筑文物养护工作的认识,形成集体性参与、多单位保护的古建筑文物维护风气。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古建筑文物的维护意识,政府的宣传部门要与文物单位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计划,比如开设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并与当地的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开展一系列的专题知识讲座,以小礼品引导公众参加,让公众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入到这个活动中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宣传文物维修工作的知识,并通过文化的传播效果,让当地人也加入到公共文物的保护中来,一起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3.2打造科学的保护方法

要实现古建筑文物保护,必须要有一个科学的修保工作计划,所以,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修保工作时,各个部门都要事先制订出一套科学的文物修保工作方式。主要内容有:一是有关文物主管部门要抛弃传统的保护思想,把“修保还旧”的工作思想贯彻到工作中去,在修保过程中,要坚持把古代文物的历史文化特征作为首要考虑,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其完整性、原真性为前提,对其进行辅助性的还原性修复。其次,在维护工作中,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待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3.3注重提升古建筑文物修保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古建筑文物修复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受到技术人员本身的素质的影响,在社会的多样化发展下,传统文化的传承逐步脱节,古建筑的修复技术人才匮乏。所以,在人才质量的培养上,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注重对员工的基本学科素养的提升,对建筑学、考古学、文物理论、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普及掌握,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教学,同时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对维修和维修工作的技能进行持续的优化和提高。其次,要注重校企之间的衔接,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建立“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主动地与大学有关的学院系进行联系,做好科技人才的实习和训练,为人才的招募打下坚实的基础。

3.4培养古建筑文物传承人

对于古代文物的保护,除了需要有关部门加大资金进行维修之外,还需要在当地建立相应的维修机制,让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维修工作中来。例如,庆元县的武文简祠堂,是一座为了纪念先人而兴建的一座古老的人文建筑,在明朝末年被毁后,于清代重建,之后又经历了数次的结构损伤,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才得以对其进行大范围的维修和修复。对这类建筑,应该积极地建立传承人的保护机制,让地方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传承人一起,积极地开展相应的古建筑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从而形成完整、体系化的保护机制。

3.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同时,对古建筑文物的修复工作,也要依靠当地的政策和法规,通过法规的强制机制来达到保护的目的。首先,有关政府部门要逐步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与当地有关单位共同制定保护措施,为古建筑的修缮工作制定指引;其次,每个地区都要根据相应的古代文物分布状况,建立区域内的古建筑保护单位,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达到最优的管理;最后,地方有关部门要对有关古建筑文物的基本法律、法规体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具体实施时,要严格实施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建立相应的经济处罚机制,对个人的个人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

结束语

总之,古建筑文物的修复与保护,是由多个方面共同决定的,要想让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就需要地方政府主动进行相应的知识普及,建立健全的组织运行机制,提高基层职工的维修技术,让古建筑的维修和修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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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虹,齐娟.燕园办公楼修缮中的文物保护与抗震加固对策研究[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21(3):15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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