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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求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这无不彰显了数字化赋能已经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具有增长速度快、创新活跃度高、影响范围广的特色,已经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数字技术创新的对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已成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进路,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国家大数据战略”之后,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促进数字经济行业发展的政策,数字经济相关内容7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已达到53.9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0%,电信网络规模和用户数均居全球第一,互联网零售规模已连续11年位居全球之首,“数智红利”已惠及千行百业、千家万户。
但是,从绝对规模上看,2022年美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5.3万亿美元,中国还不到美国的一半,全球51个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41.4万亿美元,美国占据全球领先地位;从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来看,2023年美国GDP规模为 27.36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一半以上,按照中国信通院计算,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为42.8%,低于法国、韩国、日本、爱尔兰,更低于美国、德国、英国的水平,中国与这些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1、数字经济全球竞合博弈的新形势
(1)多个国家已将数字化发展成为国家性战略。
近年来,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加速创新,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世界各国纷纷出台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布局数字经济发展战略。
美国作为最早布局数字经济的国家,十分重视发展数字产业,从1998年开始相继发布了《浮现中的数字经济》等报告,之后近10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持续增长,失业率、通货膨胀均将至历史最低,实现了良好的经济增长。之后,美国又先后发布了《数字战略(2020-2024)》等规划,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实现繁荣和保持“领头羊”地位的关键。
截止2023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5个国家数字经济总量超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超8%,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60%。全球超170个国家出台数字化发展战略、产业规则等,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各国转型升级的战略抉择。
(2)数字贸易规则呈现碎片化趋势
从规则层面看,各国围绕数字经济开展双多边国际合作,从世界贸易组织(WTO)到2016年《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2020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以及更高标准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球包含数字贸易规则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已超过120个。各方都抢抓数字时代发展先机,意图打造战略主动权。立场相近的国家往往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通过双边或者区域协定来推动构建各自数字贸易规则。这带来了数字贸易规则适用范围重叠、不互通,不协调甚至冲突,增加了合作和协调的成本。
(3)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阵营化愈发明显
从区域上看,《美日数字贸易协定》《欧美数据隐私框架》,体现了“美版模板”的特点;新加坡与新西兰、智利签订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合作国际协定(DEPA),与英国签订《英国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沙特则发起成立跨国数字合作组织吸引了16个国家陆续加入。
从全球层面上看,统一数字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各国在数字治理规则制定权还存在较大的博弈空间,美中欧三方处于领先第一梯队,中东、东盟、俄罗斯、非洲等各个新兴经济体左右逢源,中小国家根据自身利益加入多个协定,不再依据政治制度选边站队,彼此相互交织共存于不同阵营,出现了竞争与合作并存的“三方主体、多重一体化”现象。
2、我国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1)企业组织形态加速变革,我国数字企业优势重塑面临挑战。
根据普华永道公布数据,2024全球市值排名前10的公司中从事信息技术、数字的企业占比已达到60%,而我国经过近10年的发展,数字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特别是平台企业发展迅速,部分产品在海外月活用户超10亿。但是我们应清醒认识到,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用户数基本达到饱和,使原本以网络平台为中心,以用户数增长拉动产业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等新技术的出现,原本重商业模式,轻应用技术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2)数字经济竞争的共识不断重塑,话语权争夺面临挑战。
从本质上讲,目前数字经济领域最大的战略是中美两国之间竞争。美国主导区域规则和多双边协定并传导至盟友来压缩中国的国际空间,打压措施从以数据安全、国家安全为由在国内单一限制变为多种模式管制,从单个企业制裁变成联合式精准围堵。在产业侧,美西方加快产业链“去中国化”,政治同盟深化排华联盟,在供应链产业链进一步孤立我国,争夺新兴技术领导地位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3)数字经济的治理在网络安全和伦理法治方面面临挑战。
发达国家凭借先发优势,主导了全球的数字经济技术发展路线,从总体趋势上来看,对于后来者在数据安全防护、数据泄露、数字空间带来诸多的挑战。再者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在网络犯罪、数据隐私保护、信息虚假传播以及数字鸿沟等方面给社会治理与公共安全等方面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3、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1)强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一代网络通信、智能算力、边缘计算、超算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能源、生态、工业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成为新一轮扩大投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加快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具身机器人、脑机接口等领域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体系,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推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3)推进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如工业互联网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有效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新经济企业、独角兽企业。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平台经济生机活力,以数字技术赋能千行百业、服务人民群众。
(4)提升治理数字化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数字领域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东中西部协同发展。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先行先试,在支持政策、首创性、重大改革等制度上“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充分构建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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