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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暴力犯罪路径分析
——以资兴市为例
摘要:本文以资兴市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家庭因素如监护缺乏、情感淡漠、教育方式不当,以及社会因素如不良文化腐蚀、社会管理缺失、学校教育偏差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提出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建议,包括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强化司法保护、发挥学校普法教育职能、建立健全家庭保护措施及推动全方位多层次社会保护。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因素、社会因素、预防建议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少年儿童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17 日,笔者带着第34 期中青班部分学员,以2021 年至 2023 年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暴力犯罪案件为样本,通过数据检索、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督查、走访办案人员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梳理该类犯罪的主要特征、系统剖析犯罪发生的原因,提出基层治理之对策,以期对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提供有益参考。
一、资兴市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暴力犯罪数量持续处于高位。2021 年,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4 件,涉及 4 人;2022 年,受理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11 件,涉及 18 人;2023 年,受理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 件,涉及15 人,其中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案件有6 件,涉及 8 人,人数占比达 46.1% 。近三年,此类案件在同期受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及案件人数中的占比均超过 30% 。
2.强奸罪占比较大。2021 年受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中,犯强奸罪的未成年人有 2人,占同期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人数的 50% ,此外,犯聚众斗殴罪的有2 人(其中 1 人同时犯强奸罪、抢劫罪),犯寻衅滋事罪的有 1 人;2022 年,犯强奸罪的有 6 人,占同期的33.3% ,此外,犯抢劫罪的有 5 人、故意伤害罪的有4 人、寻衅滋事罪的有 4 人(其中 1 人同时犯抢劫罪);2023 年,犯强奸罪的有 5 人,占同期的 62.5% ,此外,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各有2 人。
3.以男性为主。2021 年至 2023 年,实施暴力类犯罪的未成年人中仅有 1 名女性,男性占比达 96.6% 。
4.教育程度偏低。教育程度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24 人,占比 80% ,位居首位;中专文化程度的有4 人,占比 13.3% ,位居第二。
5.有前科的比重逐年上升。2021 年,实施暴力类犯罪且曾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有1 人,占同期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 25% ;2022 年,共有 9 人,占比 50% ;2023 年,共有 5 人,占比 62.5% ,其同期占比呈逐年递增趋势。
二、资兴市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分析
1. 自身因素
未成年人通常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混沌与懵懂阶段,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弱,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法治意识淡薄。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特殊时期,人生观、道德观、法律观尚未稳固形成。又因其自身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无法自觉抵御外界的诱惑。而较早踏入社会的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知识和能力有限,难以找到工作,或者收入无法满足生活消费需求,进而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在侵财类犯罪活动中,未成年人的贪利性动机显著,可见他们开始对金钱有了概念,追求财富却不认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是倾向于选择更快捷、不劳而获的方式获取收益。
二是性发育成熟,但未接受适当的性教育。未成年人性发育会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成熟,会对异性产生好奇,开始有性意识,有与异性接触的欲望,甚至会产生性幻想、性冲动。若这种欲望和冲动没有得到良好的疏导和管控,就有可能诱发犯罪。未成年人性发育逐渐成熟,然而学校和家庭都未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如果早熟的未成年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能合理疏导性冲动,一味放任不管,就可能会逐渐走上强奸、猥亵等性犯罪的道路。
三是冲动性犯罪较多,自控能力差。未成年人实施除强奸罪之外的暴力类犯罪,如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其犯罪动机主要是“江湖义气”和享乐主义。在这类犯罪活动中,未成年人的情绪具有原始性、冲动性和不稳定性,他们往往没有预谋,多数源于与同学、朋友的生活小摩擦,又因不能合理控制情绪,动辄对他人拳脚相加,实施了冲动型、激情型犯罪行为。
2. 家庭因素
家庭是人生中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存在问题的家庭也极易出现问题少年,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1) 生而不养——监护缺乏。未成年人的成长既需要亲生父亲的关怀,也需要亲生母亲的呵护,健全的家庭结构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家庭结构残缺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性格扭曲,心理适应困难,在情绪、品德、性格、学习等方面常出现问题。据调查统计,资兴市人民检察院2023 年受理的涉未案件中,29 名涉案未成年人里,父母已离异的占 27.6% ;长期生活在父或母单亲家庭的占 24.1% ,长期生活在父或母再婚重组家庭的占 10.3% ,父或母长期离家务工的占 65.5%⨀ 。由此可见,大部分涉案未成年人长期生活在家庭成员结构残缺的家庭环境中。
(2) 养而不育——情感淡漠。大多数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生活在缺乏温情、家教缺失的家庭。父母忙于生计,仅满足未成年人的物质需求,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状况了解甚少,与未成年子女缺乏正常的沟通交流,对未成年子女缺乏必要的引导,致使未成年人对关爱、感情和归属感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此外,经调查发现,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与未成年人犯罪呈负相关,即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犯罪率越高。出生在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家人仅能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无法为未成年人合理规划人生道路,未成年人毕业后没有工作或辍学在家,没有收入来源,家人无力为其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 育而不当——方式不当。父母的教育方式与未成年人的失范行为密切相关。不恰当的家庭教育会导致孩子缺乏共情能力,性格较为自私、冷漠,与他人相处容易产生矛盾,进而引发犯罪。未成年犯主要来自以下家庭:
一是溺爱型家庭。这种家庭容易使孩子养成骄纵蛮横、好逸恶劳、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惯。
二是粗暴型家庭。这类家庭的家长教育方式往往简单粗暴,常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教育,致使孩子形成孤僻偏执、脾气暴躁、自卑野蛮的畸形性格。由于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存在逆反心理,不当的教育方式易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三是放任型家庭。即对孩子疏于管理,放任自流。这部分父母往往只关注孩子吃饱穿暖等生理需求,忽视孩子的心理需求,不能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这种家庭容易使孩子养成目空一切、自以为是的性格。
3. 社会因素
社会不利因素是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是不良文化的侵蚀。随着触网年龄越来越低,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成为未成年人融入同龄人社交娱乐的“通行证”,其中充斥着大量的信息,但也包含一些不法分子恶意传播的不良信息。根据《2021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近四成未成年人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过不良、血腥暴力、淫秽色情等负面信息。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络乱象对未成年人的心灵具有极大的腐蚀性,不良书籍、影视、电子游戏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思想的健康发展,严重扭曲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直接影响其健康成长,甚至诱导犯罪。
二是社会管理的缺失。当前社会管理力度不足,缺乏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支持等较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此外,网吧、宾馆、台球厅、麻将馆等娱乐场所经营不够规范,违规容留未成年人。 这些场所常常是社会闲散人员的聚集之地,容易让未成年人在相互影响下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例如,允许未成年人违规登记入住的宾馆,往往会成为犯罪的预谋地点,甚至是犯罪的发生地。此类场所为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甚至会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最终致使他们走向犯罪道路。
三是学校教育存在偏差。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与学校教育紧密相关。当前,学校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突出表现为德育缺失或流于形式,依旧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学校忽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思想品德的教育,法治教育课程匮乏或效果欠佳,导致不少学生思想品德下滑,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实际成效不佳。此外,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和性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容易引发性犯罪。
三、对资兴市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建议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良心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全社会应高度重视,构建涵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全方位的社会体系。
1.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工作,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协作机构,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畅通线索移送、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齐抓共管,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体系化、网格化,形成上下协同、横向联动的工作格局。
2. 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妥善处理每一起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探索建立包括临界预防、保护处分、家庭教育在内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针对不同轻重程度的罪错行为,采取差异化的干预措施。
3. 发挥学校普法教育职能
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法治意识和品德的教育,着重培养学生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强对教育部门师风的教育管理,注重培养职校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教学和班级管理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职校生的法治素养。制定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标准,动态掌握心理困境特殊人群的底数,建立“一人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引导未成年学生疏解释放心理压力。加强家校联动,强化特殊家庭监护救助保障,对因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等原因离校的学生积极劝返,坚决防止未成年学生提前辍学、流落社会。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纸面上的法律和案例转化为未成年人心中的法、生活中的法。
4. 建立健全家庭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了解资兴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开展了线上调查问卷(详见附件),共回收789 份有效问卷。数据显示,在对家庭教育的基本认识方面,受访者大多认为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保护至关重要,且应尽早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99.24% 的受访者认为保护未成年人应从家庭教育开始,其中认为家庭教育越早越好的占比 53.99% ,认为应从孩子出生后开始的占比 41.57% ,认为从孩子上学后开始的占比 4.44% (详见下图)。

由此可见,将家庭教育指导提前至问题发生之前,督促父母树立“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和习惯,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5. 推动全方位、多层次社会保护
一是持续深化“清朗”行动,加大对属地网络平台信息内容的巡查处置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建立网络信息分级制度与过滤系统,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加强对涉黄涉暴网站的监督查处力度,完善举报制度,净化网络环境。
二是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参与社会保护,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职业能力培训,增强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引导未成年人走上正确道路。
参考文献:
[1]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案件统计报告. 2023.
[2] 《2021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
[3] 张明楷. 刑法学(第五版)[M]. 法律出版社, 2016.
[4] 姚建龙. 少年法学[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
[5] 孙云晓. 习惯决定孩子一生[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
[6] 曹子建.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预防与矫治[M].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8.
附件:关于家庭教育前置机制项目的调查问卷
1. 您的年龄?[单选题]
A. 20 岁以下B. 20 岁-40 岁C. 40 岁-60 岁D. 60 岁以上
2. 您的职业是?[单选题]
A.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B. 在校学生
C. 自由职业者
D. 其他
3. 您是否已婚?[单选题]
A. 是B. 否
4. 您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单选题]
A. 是B. 否
5. 您是否知道涉及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单选题]
A. 是B. 否
6. 您是否认为保护未成年人应该从家庭教育开始?[单选题]
A. 是
B. 否
7. 您认为家庭教育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单选题]
A. 孩子出生后B. 孩子上学后C. 越早越好
8. 您是否认为在婚姻登记时,普及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提升家庭教育理念、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单选题]
A. 是
B. 否
C. 不确定
9. 您是否认为在婚姻登记时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可以提高新婚夫妇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程度?[单选题]
A. 是
B. 否
C. 不确定
10. 您是否愿意在婚姻登记时学习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单选题]
A. 是
B. 否
C. 不确定
11. 如在婚姻登记时,对学习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奖励,您是否愿意参加?[单选题]
A. 是
B. 否
C. 不确定
12. 如设置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答,则奖励形式应该是?[单选题]
A. 礼品B. 现金C. 证书D. 其他
13. 您是否认为在婚姻登记时,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答活动可以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支持度?[单选题]
A. 是
B. 否
C. 不确定
14. 您认为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答题的难度应该如何设置?[单选题]
A. 简单 B. 适中 C. 困难
15. 您认为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答的时间多久合适?[单选题]
A. 10 分钟以内B. 10-30 分钟C. 30-60 分钟
16. 您对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答活动有什么建议?
17. 您建议在婚姻登记时,普及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可采取哪些形式?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