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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儿童心理从“偏爱不均”走向“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的实现路径
南北朝时期教育家颜之推的《颜氏家训》,被尊为我国古代第一部家庭教育专著,对我国古代传统家庭教育影响颇大,古人评价曰:“古今家训,以此为祖”。时至今日,聚焦我国多子女家庭中“偏爱不均”的家庭教育现状,品读《颜氏家训》(教子)中的“均爱勿偏”的教育理念,在警醒与反思中,逐渐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颜氏家训》卷一教子篇中论述道:“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意思是:“人们喜爱自己的孩子,却很少有能够一视同仁的。从古到今,因“偏爱不均”造成的种种弊端数不胜数。聪明俊秀的孩子固然值得赏识和疼爱,顽皮愚笨的孩子也不能被漠视和忽略,他们也应该得到关心和照顾。偏爱不均的父母,只对某个孩子好,结果反而为其招致祸殃。共叔段的死,实际就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的被杀,实际是他的父亲造成的。再如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事例都像灵龟、明镜一样可供借鉴啊。”[1]
颜之推认为,对不同子女要施予公平均等的爱,切勿偏爱、偏向,否则,将对子女们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负面影响不仅表现在被薄爱子女之肩,也牵连至被偏爱子女一隅,更影响到兄弟姊妹之间的和谐相处。总之,如果父母或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和行为不能基本做到“一碗水端平”,则不利于子女们的成长和家庭和谐关系的生成。
“均爱勿偏”与“偏爱不均”相对应,是指父母或家长在养育子女们的过程中,要均等、平等和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子女,给予他们均等的资源、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一、“偏爱不均”家庭教育观的现实表现
(一)性别偏爱
随着国家政府的大力宣传、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个人思想的逐渐开化,家庭中父母对待男女性别子女的认识和态度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很多父母逐渐改变了以往的“重男轻女”思想,接纳了“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思想决定行为。正是父母们对于男孩和女孩的态度和认识的改变,使得不同性别的子女可以获得更加均等、平等、公平的养育。但是,农村以及城市中的一些父母的传统思想观念依然牢固,传宗接代的思想仍旧作祟,对男孩和女孩期望不一的现象还处处可见,导致在多子女家庭中,男孩比女孩处于较好的地位,可以享受更多的照顾、机会和资源等。与此相反,在另外一些家庭中,父母或家长认为女孩比男孩更可靠、贴心等,因此,在家庭教养中,男孩反而处于不利地位。
(二)年龄偏爱
家庭中有两个或者以上孩子的情况下,子女年龄有大小之分。调查发现,家庭教养中,大多数父母或家长经常会给予年龄较小孩子更多的关注和照顾。在家庭教养中,父母或家长经常以年龄为由,要求年龄大的一方不断做出妥协和让步,导致年龄小的一方骄纵、恃宠;年龄大的一方失意、嫉妒。从成人的角度看,本也无可厚非;但是,从孩子的角度看,父母或家长的特殊关注和照顾,就是“偏好不均”的现实表现。
(三)喜好偏爱
父母或家长因为孩子的实际状况,对待不同子女的态度和行为存在偏好。陈鹤琴在《家庭教育》中说过,“大抵容貌妍者,父母爱之;容貌媸者,父母恶之;资质灵敏者,父母宠之;资质愚钝者,父母憎之。”[2] 意思是说,长相英俊漂亮的子女,易获得父母喜爱;容貌丑陋难看的子女,易受到父母的厌恶;聪慧伶俐的子女易获得父母宠爱;愚钝木讷的子女易受到父母嫌弃。因为父母喜好偏爱的缘故,就造成了不均等、不平等、不公正的家庭教育现状。
二、“偏爱不均”家庭教育观的实际危害
(一)被偏爱子女的骄纵与过分自我
被偏爱子女的骄纵与过分自我是父母或家长在家庭养育过程中不断强化和引导的结果。教育心理学研究发现,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会随着年龄的增长、人际交往的扩展、社交技能的提升以及家庭、学校及社会教育的引导而不断弱化。正确的家庭教育应该是指导子女逐渐去除“自我中心主义”思想,引导子女逐渐学会体察他人的感受和情感,理解和关心他人,形成亲社会行为,并最终成功融入社会的教育。在多子女家庭中,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得子女之间平等友爱,互相理解和关怀,是形成良好社交行为的第一步。现实中,因为家庭教育中对于某些子女的偏爱,使其自我中心主义固化,人际关系中表现出嚣张跋扈、唯我独尊、骄纵不堪,难以与其他孩子和谐相处。
(二)被薄爱子女的受挫心理及攻击性行为频现
父母或家长的偏爱不均,导致被偏爱子女的骄纵与过分自我的同时,也导致被薄爱子女的受挫心理和失落失望情绪弥漫。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出现两种表现:一种是消极性或退缩性;另一种是破坏性或攻击性。具体来说,一些被薄爱子女选择消极的态度,隐忍地接受现实;而另一些则选择破坏等形式,甚至出现攻击性行为,以此来宣泄心理的苦闷与不满。这两种结果均是偏爱不均的恶因之果。
(三)家庭关系恶化,子女间矛盾与冲突不断加深
父母或家长在家庭教养过程中有意或无意的“偏爱不均”思想,导致在管教子女时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的行为和后果,使得父母和子女们之间以及子女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不断陷入恶化,矛盾与冲突不断加深,甚至造成兵戎相见的局面。“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治理思想同样适用于家庭。从古至今,由于父母对待子女的“偏爱不均”导致子女间的关系恶化、矛盾与冲突升级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偏爱不均”家庭教育观的心理依据和实践动机
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父母养育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中,父母坚守均爱勿偏的教育观方能为家庭和谐关系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实中,兄弟不和,姐妹不齿,兄妹姐弟老死不相往来的种种报道屡见不鲜。纵观历史,多子女家庭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常态,但是,为何频频出现兄弟相残、姐妹反目等兄弟姊妹的不和不睦之状呢?
(一)“均爱勿偏”教育思想意识淡薄,忽视子女成长和心理需要
“均爱勿偏”教育思想意识淡薄是目前我国多子女家庭中的一种常见现象。父母或家长家庭教育的经验化、盲目性和家庭教育非专业化的现实导致对于“均爱勿偏”教育思想缺乏认知和理解,致使“均爱勿偏”教育思想遭到漠视。多子女家庭中,子女的成长需要一个相对较为公平的氛围和环境,这有利于子女们的身心需要和发展。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当前家庭中的孩子已经普遍满足了生理和安全的第一、二层次的需要,于是,他们更加渴望获得归属和爱的层次需要。家庭是孩子获得归属和爱的摇篮,父母和家长是给予爱的源泉。能够得到父母或家长充足的爱、公平的爱、同质同量的爱是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们关注的焦点。父母和家长不但要给予子女们公平的生理和安全的爱的呵护,更要根据子女们的成长和心理的不同阶段的需求,满足他们平等的爱的关怀、关心和关爱,让他们对家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二)传统思想观念严重,导致性别和年龄偏好
受“传宗接代”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多数农村家庭,及一些城市家庭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父母或家长在对子女的养育和教育中,更倾向于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投入到男性孩子的身上,而对于女性孩子则是持“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给别人养的孩子”的陈旧思想观念,导致女孩子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地位,难以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也无法得到均等的资源甚至爱。尽管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是传统思想观念的惯习实力依旧强大,依然在左右着父母和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情和保护弱者是人之天性。同样,在家庭中,父母或家长本能地袒护幼小子女,斥责年长子女,并一味地要求长者礼让幼者,行长者之风。兄弟姊妹相互友爱、关照和礼让等本无可厚非,如果父母或家长一味包庇、纵容,事事偏袒,结果便会恶化。
(三)“均爱勿偏”教育能力欠缺,处理冲突简单、粗暴
家庭教育在理论上是一门科学,在实践中是一门艺术。家庭教育能力需要在理论上习得和实践中摸索,“均爱勿偏”教育能力亦是如此。现实中,父母或家长“均爱勿偏”教育思想的淡漠导致行为上对于“均爱勿偏”教育能力的不重视、不学习,该项教育能力欠缺。当家庭中子女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处理方法简单、粗暴。
四、从“偏爱不均”走向“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的现实路径
曾国藩《与父母书》中说:“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意思是:兄弟之间如果能够和睦相处,即便穷困也一定会发达起来。兄弟之间如果不和睦,即便是官宦之间也一定会衰败下去。因此,父母或家长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做起,杜绝“偏爱不均”现象,坚守“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
(一)学习优秀的家庭教育观,公平分配机会与资源
“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自古有之,且一直被奉之为我国优秀传统教育的圭臬。时至当下,文明和文化的发展与进步,要求父母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对待子女时要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切忌偏爱、偏向,厚薄不均。“均爱勿偏”不是爱的简单平均,而是在尊重和满足子女在成长中的不同需求下的爱的分配。爱既要依据子女的性别、年龄、心理和需要等,又要结合父母或家长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经验和健康等。父母或家长对于子女的爱是有限量的,是在总量一定的情况下的均衡分配,是根据子女和家庭总体状况的公正派发,是一种相对的均等与公平,需要父母或家长秉持“均爱勿偏”教育思想,公平分配家庭教育资源,做到最大限度的公正公平。
(二)树立正确的子女教育观,公正对待性别与年龄差异
正确的子女观应该是不抱有偏见,不存在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一视同仁对待男孩女孩、大孩子小孩子,摒弃自身对子女的一切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男孩女孩在家庭、社会、职业职务、就业及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差距逐渐缩小。“养儿养女都一样”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在此背景下,家庭教育应树立正确的子女观,摒弃传不良思想,公平对待女孩,保障其在家庭中与男孩处于平等的地位。多子女家庭中,孩子势必有大有小。一般而言,保护弱小是父母或家长的本能和倾向,这也是目前家庭教育的短板和误区。孩子不管大小,都有自己认知和判断是非的基本标准,有自己的情绪情感和道德认识,当年龄不同的子女发生“利益”上的问题或冲突时,父母或家长切忌一味地袒护幼小。如果这样,就只会让幼长子女失去学习和掌握道德是非的意识和能力,道德认知和能力发展处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危险。
(三)提升“均爱勿偏”教育能力,妥善化解矛盾与冲突
家庭教育是子女成长的基石,“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是家庭教育的关键。父母或家长通过不断学习和领悟“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的本质和精髓,才能在子女的成长教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常态化现象。如何化解子女间的矛盾与冲突,是父母或家长们十分头疼的问题。其实,在实践中,子女间的大多数矛盾或冲突的起因往往是偏爱、偏向,处事不公引起的。父母在解决子女间的矛盾与冲突时,首先,牢固树立“均爱勿偏”的家庭教育思想;其次,关注各个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家庭实际,在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给予爱、资源和机会等的平均分配;最后,提升“均爱勿偏”教育能力,让子女们感受到父母或家长的爱的平等、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合情合理地分配家庭中的有限资源和机会,促使每一个子女最大限度的获得成长和发展。
“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作为颜氏家训的开篇之言,彰显了其在家庭教育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二孩甚至多孩家庭将成为我国家庭单元的普遍现状。如何更好推进“均爱勿偏”家庭教育观,杜绝“偏爱不均”现象,让孩子们能够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健康茁壮的成长,还需要国家社会、家庭父母和学界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 颜之推 著,何贵芹 编译.颜氏家训[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1月第1版,第12页。
[2] 陈鹤琴.家庭教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7月第1版,第128页。
李欣蕊,女,2002年11月19日出生,唐山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大四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