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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大学生进社区背景下大学生志愿者介入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的行动研究
——以济南市A 社区为例
摘要:随着“百万大学生进社区”工程的深入推进,大学生群体参与基层治理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然而,当前社区矛盾纠纷呈现类型复杂化、主体多元化趋势,传统调解机制因专业力量不足、法律保障缺位等问题面临效能瓶颈。本研究以济南市A社区为典型案例,聚焦大学生志愿者介入社区矛盾化解的协同治理路径,整合社会工作、法学与政治学等多学科视角,构建“一社区一法庭”模拟调解机制与“三力融合”行动体系(政府统筹力、社工专业力、法律约束力)。通过行动研究法分基线调查、干预实施、效果评估三阶段推进。研究发现社区矛盾纠纷解决率提升45%,居民满意度提高28%,验证了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有效性。该研究的创新性在于跨学科资源整合与大学生志愿者的实践路径优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模型。
关键词:社区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大学生志愿者;协同治理;行动研究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社区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多样化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当前的中国社会基层面临着分权化、部门化、碎片化的治理困境,在处理基层矛盾时治理效能被削弱。同时,当地社区居委会、社工站等社区服务型组织以自身利益为主,重视形式,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这导致社区矛盾解决与治理面临巨大挑战。
团山东省委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聚焦解决“地方基层治理缺人手、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缺场景”的突出问题,“百万大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项目应运而生,有效提升了大学生社会化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青春动能。“趁青春,进社区”成为广大齐鲁学子的青春时尚。但实践中暴露出大学生角色边缘化(如仅承担宣传、登记等辅助工作)、调解机制长效性不足等问题,亟须系统性研究以优化政策落地路径。在此背景下,本研究聚焦济南市A社区,探索大学生志愿者协同多元主体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路径。
2.研究意义
2.1理论价值
本研究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基底,通过构建“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在理论层面实现了突破。
一是拓展了协同治理理论的适用场景与主体范畴。传统协同治理理论多聚焦于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的三方互动,而本研究通过实证发现,大学生志愿者作为“第四类主体”具有独特的治理价值。他们凭借知识储备的现代性、身份立场的非官方性以及代际沟通的亲和性,在“政府-社工-法律”体系中发挥着“催化剂”功能。在普法宣传环节,大学生将《民法典》条文转化为生活化案例,有效降低居民法律认知门槛;在需求反馈环节,其“社区调研员”角色通过《民情日记》捕捉政策盲点,为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这一发现不仅突破了既有理论对协同主体边界的界定,更揭示了青年群体在基层治理中的结构性功能,为协同治理理论注入“代际协同”新内涵。
二是构建了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调解框架。研究整合社会工作、法学与政治学的学科优势,提出“三维驱动”理论模型:社会工作学科的情感干预技术(叙事疗法、家庭系统治疗)破解了法律刚性过载导致的关系僵化问题;法学的程序正义原则(司法确认、证据链固化)为情感化调解划定行为底线,避免过度人情化损害法律权威;政治学的结构优化视角则通过制度设计(矛盾分级分类处置指南)实现双轨动态平衡。这种跨学科融合突破了传统调解研究“重技术轻制度”“重结果轻过程”的局限,形成“技术赋能-规则约束-结构适配”三位一体的理论框架,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开辟新路径。
2.2实践价值
一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矛盾化解“济南方案”。基于济南市A社区试点数据(调解成功率从52%提升至97%,执行率从32%跃升至89%),研究提炼出“一社区一法庭”标准化操作流程。即在矛盾前端,通过“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实现精准识别;在中端处置环节,构建“法律咨询-模拟庭审-协议生成-司法确认”四步工作法,确保每起纠纷至少经过3次法律审查与2轮情感疏导;在后端跟踪阶段,依托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全流程数据留痕与智能分析。
二是创新大学生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路径。针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短期化”“形式化”痛点,研究提出“角色-能力-激励”三位一体的制度优化方案:在角色定位上,明确志愿者兼具“调解助理”“普法宣传员”“社区研究员”三重职能;在能力建设上,设计“40学时岗前培训+80小时实务带教”培养体系;在激励机制上,与政府合作建立“金牌调解员”荣誉推荐制度。
3.社会价值
一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需求。研究精准对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的战略部署,通过实证验证青年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
二是构建青年社会责任培育的新型载体。研究证明,深度参与社区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公共精神。在调解实践中,志愿者通过直面基层矛盾复杂性(法理与人情冲突、代际观念差异),完成从“理论认知”到“实践智慧”的转化;在角色扮演中,其沟通协调、危机处置等核心素养得到显著提升。这种“实践育人”模式为新时代青年培养提供可复制的教育方案。
三是促进社会信任资本积累与文化认同重塑。双轨调解模型通过法治权威与情感共鸣的共振,在微观层面修复人际关系,在宏观层面增强制度认同。在处置回迁户与商品房业主的公共空间纠纷时,法律团队依据《物权法》明确权属边界,社工组织“社区茶馆”议事会促成双方签署《共享公约》,志愿者则通过“社区微更新”项目将争议场地改造为邻里花园。
综上所述,本研究不仅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方案,更通过大学生志愿者的桥梁作用,实现了高校资源与社会需求的精准对接,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深远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的研究已形成较为丰富的理论体系与实践经验。本研究从协同治理理论框架出发,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聚焦社会工作、法学、公共管理等学科视角,分析大学生志愿者介入社区治理的可行性与创新路径。
1.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国内研究现状及动态
协同治理理论的本土化发展。协同治理理论源于协同学理论和治理理论,它强调多元主体(组织、个人、团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在公共事务处理中的协作与联动。
该理论提出后,不仅成为公共管理学的前沿理论,而且其应用领域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都对其有所借鉴。协同治理是对公共管理模式的一种概括和提炼,不同国家因社会制度、政治体制、发展阶段、社会组织成长情况的不同,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治理模式,往往会根据自己的具体国情探索治理的具体运行方式和运行机制,而且在不同的领域中,协同治理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机制也会存在差异国内学者在协同治理理论本土化发展中呈现出多维度创新格局,其中党建引领与数智化融合成为核心特征。李杨与姜超(2024)提出的“党建引领协同治理模型”不仅强调基层党组织在资源整合中的核心作用,更通过重构多元主体权责关系推动治理范式从“单向管控”向“多元共治”转型,如重庆大渡口区构建的“1+3+N”协同体系,依托“组织联建-资源联享-平安联创”机制实现警情同比下降37%的治理效能。[1]王佳奇(2023)的“三位一体”框架在“三社联动”理论基础上深化了主体协同机制,许亚敏等学者进一步提出“嵌入式”“平台式”等协同方式,而卫辉市通过“党建+网格+大数据”体系将1797个网格与智慧平台结合,开发风险预警模型提升矛盾化解率。在特殊场景治理中,上海临港工业园区构建“战略统筹-组织联动-制度赋能”模型,通过跨企业协同委员会破除技术壁垒,形成设备共享激励机制;[2]张平与刘伟民(2021)根据矛盾类型划分提出“四维治理策略”,建议针对高频个体矛盾(如邻里纠纷)采用社工主导的调解模式。[3]这些创新既保留了协同治理的多元共治理念,又植入了党建引领、数智赋能、网格化治理等中国特色要素,形成“价值-制度-技术”三维协同的本土化理论范式。
协同治理理论在社区矛盾化解中的应用。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联动,近年来在基层治理领域广泛应用。李雪等(2022)提出,社区矛盾化解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同、居民参与”的三元框架,[4]但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宏观机制设计,对具
体行动路径(如法律与社工的协作模式)缺乏实证支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的“三原色”工作法则通过“经纬排查-三色分级-例会共商”流程,验证了党建引领下多部门协同化解纠纷的可行性。张双(2025)补充指出,学生党员志愿者因其“中立性”与“亲和力”,在调解中能有效缓和居民对立情绪,但其作用边界(如法律效力不足)仍需制度性突破。[5]
大学生参与社区治理的角色与路径。国内研究普遍关注大学生志愿者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作用。吴燕清(2023)指出,大学生志愿者依托高校资源,兼具专业性与创新性,通过“校社合作”模式嵌入社区治理,既能满足居民发展性需求(如普法、矛盾调解),又能促进青年社会化能力提升。[6]张婷(2023)进一步强调,大学生需 通过“赋能培训”(如沟通技巧、法律知识)增强服务效能,同时需建立“高校-社区”双向反馈机制,以破解志愿活动碎片化、参与浅表化等问题。[7]济南市实践案例显示,大学生志愿者通过“普法宣传+需求调研+资源链接”的复合角色,显著提升矛盾调解效率(如福润社区“润和”社工调解品牌)。
社会工作与法学交叉视角的探索。社会工作与法学的学科融合成为近年研究热点。谌鸿燕(2022)提出,社区矛盾调解需兼顾“情感疏导”与“法治权威”,社工的情绪干预可降低冲突烈度,而法律介入(如模拟法庭)能增强调解结果的约束力。[8]济 南市福润社区的“润和”品牌通过“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团队协作,实现了矛盾化解率提升45%的突破,印证了多学科协同的实践价值。然而,现有研究对“大学生志愿者如何嵌入专业团队”仍缺乏系统分析,尤其在法律程序衔接(如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方面存在空白。
(2)国外研究现状及动态
关于理论基础提出与发展的研究。20世纪中后期,哈肯(Hermann Haken)最先创立了协同理论,它可以看作是两种理论的交叉,适用于大部分管理共治方面的公共事件。受此启发,国外研究者关注社会工作与法律、政府、社区组织等领域的合作,
致力于探究他们如何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以及在这种模式下问题解决的效果是否会更好。詹姆斯·罗西瑙(James Rosenau)认为,社会治理有效开展依靠的不是国家强制力,而是由共同目标支持的。安塞尔(Chris Ansell)与加什(Alison Gash)进一步将协同治理定义为“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协商解决公共问题的制度安排”近年来,协同治理在社区矛盾化解中的实践价值日益凸显。例如,埃默森(Kirk Emerson)等人提出“协同治理循环模型”,将治理过程分为启动、协商、实施和评估四个阶段,强调动态反馈机制的重要性。政府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治理需要多方、多元化力量协同参与,社区治理亦是如此。所以不论是社会治理还是社区治理,遵循多元化的治理方式,联合各方协同治理,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
关于社区调解机制的研究。美国“邻里正义中心”(Neighborhood Justice Centers)通过第三方中立调解员介入家庭、邻里纠纷,强调非诉讼解决路径(ADR)的灵活性与低成本优势。英国“社区重建计划”(Community Renewal Programme)则通过社工与法律志愿者合作,推动冲突双方达成共识。此类模式虽重视专业力量参与,但大学生群体多作为辅助角色,其主体性未被充分激活。
关于志愿服务与青年参与。欧美国家将志愿服务视为公民教育的重要载体。例如,德国“联邦志愿服务年”(FSJ)计划鼓励青年参与社区服务,并通过“能力认证”机制提升其社会责任感;日本“地域协力队”项目派遣大学生至农村地区,协助解决人口老龄化引发的矛盾。这些实践表明,青年志愿者的知识更新能力与跨代际沟通优势可成为治理创新的突破口,但其与法律、社工等专业力量的协同机制尚未形成理论范式。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一)协调治理理论的核心要素
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通过资源互补、规则共建与责任共担实现公共事务的高效治理(Ansell&Gash,2008)。其核心要素包括主体多元化、动态协同机制、制度合法性三部分。
主体多元化指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及公民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策。在社区矛盾化解中,需突破传统“政府单中心”模式,整合社工的情感疏导能力、法律团队的程序权威性及大学生志愿者的中立性优势,形成“三力协同”即政府统筹力、社工专业力、法律约束力。
动态协同机制包括信息共享(矛盾预警数据互通)、利益协调(多方联席会议制度)、行动衔接(“矛盾分级-分类调解-跟踪回访”流程标准化)。济南市A社区的实践表明,大学生志愿者通过“普法宣传-需求反馈”角色,可有效弥合政府与居民间的信息鸿沟,催化协同效应。
制度合法性指协同治理需以法律和政策为保障。例如,《人民调解法》赋予调解协议民事合同效力,但实践中因司法确认程序缺失导致执行率偏低。本研究通过引入“模拟法庭”机制,试图破解这一困境。
(二)多学科交叉框架
本研究突破单一学科局限,整合社会工作、法学与政治学的理论工具,构建“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与“主体-过程-结果”三维分析框架。

1.“主体-过程-结果”三维分析框架具体维度
1.1主体维度(Who)
政府——提供政策合法性,认定调解协议效力与资源支持
社工与法律团队——分别从情感修复与程序合规角度介入矛盾,形成“社工前置疏导-法律后端确权”的分工
大学生志愿者——通过“普法宣传员”“调解记录员”“社区联络员”三重角色嵌入协同网络,降低多方沟通成本
1.2过程维度(How)
矛盾分级——按烈度划分为红(肢体冲突)、黄(言语争执)、蓝(潜在纠纷)三级,匹配差异化解策略(红色矛盾需法律团队紧急介入)
协同干预——社工开展情绪疏导→律师提供法律方案→志愿者组织模拟法庭→政府监督协议执行,形成闭环流程
动态调适——根据月度联席会议反馈哪一类矛盾复发率高,优化调解方案
1.3结果维度(What)
短期成效——调解成功率(量化指标)、居民满意度(量表测量)、志愿者能力提升(自评与他评结合)
长期影响——社区社会资本积累,居民互信度提升、治理结构优化,多方协同制度化)、政策改进
2.“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
“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是基于中国基层治理实践创新形成的复合型矛盾化解范式,其核心在于通过法律规范与人文关怀的动态适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目标。该模型包含四个基础维度,构成从程序规范到价值实现的完整闭环。

图2-2“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
2.1规范建构维度:法律框架的刚性支撑
法治化轨道以法律规范为运行基准,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调解结果具有可预期的法律效力。这种法律刚性不仅体现在结果确认层面,更贯穿于调解全过程,从证据固化到法律释明均需符合诉讼程序对事实认定的基本要求,确保调解过程与司法裁判标准相衔接。法律框架的刚性支撑为情感化调解划定了行为边界,防止过度“和稀泥”导致权利义务失衡。
2.2情感干预维度:关系修复的柔性策略
情感化轨道以心理疏导和道德劝解为手段,重点消解当事人间的非理性对抗。这种情感干预具有双重功能:在技术层面,通过叙事疗法重塑沟通语境,如诸暨交警运用“线下+云上”双轨调解时,引导事故双方回忆交往细节唤醒同理心;在价值层面,借助乡规民约等非正式规范进行道德劝诫,固始县法院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时,特邀乡贤运用“亲情调解法”化解宅基地纠纷,以家族伦理约束替代生硬的法条宣讲。
2.3机制整合维度:双轨运行的协同逻辑
模型要求建立法治与情感要素的动态适配机制,根据纠纷特质灵活调整干预权重。天府新区法院将商事纠纷分流至专业调解组织进行市场化调解,而对涉及家庭伦理的相邻权纠纷则启动“社区情感疏导专班”,形成“商事调解重法律博弈、家事调解重关系修复”的分层处置格局。武汉仲裁委员会创设“调解-仲裁”双轨衔接机制,对法律关系清晰的合同纠纷直接适用仲裁规则,而对情感纠葛复杂的合伙纠纷则延长调解周期,通过“背对背”情感疏导消解信任危机。这种协同性在程序设计中体现为“法律刚性在前、情感柔性殿后”的梯次配置;鞍山千山区法院处理行政争议时,先行告知《行政诉讼法》的裁判标准建立底线预期,再通过“换位体验”引导行政机关主动优化执法方式。
三、济南市A社区矛盾纠纷现状与问题
(一)社区概况
济南市A社区位于长清区核心地段,是典型的混合型社区,包含商品房(占比45%)、回迁安置房(30%)居住形态。该社区常住人口6000人,流动人口占比18%,人口结构呈现“三多”特征:老年人口多(60岁以上占23%)、租赁户多(占35%)、新市民多(外来务工人员占42%)。多元群体共存的格局导致利益诉求分化与文化价值观冲突,成为矛盾滋生的结构性诱因。
从空间布局看,社区内存在三类矛盾高发场域。一是公共资源争夺区。该小区为老旧小区,之前因加装电梯引发低层与高层住户对立;二是物业服务盲区。商品房区域物业费标准引发过争议与回迁区域保洁缺失问题并存;三是情感联结断裂带。广场舞噪音、宠物扰民等邻里摩擦频发,2024年此类警情占比达社区总纠纷量的30%。
基于2024年社区综治中心数据及372份有效问卷分析,矛盾类型呈现“三主多次”分布(图3-1):

图3-1矛盾类型呈现
(二)既有调解机制困境
政府与社区、社工的关系尚未理顺。政府在社区的治理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对社区治理大方向进行总体的规划指导,但在社区基层公共事务上过度干预,可能会削弱居民的参与热情,使他们习惯依赖社区和政府,而非主动解决问题。这样的心态不利于居民参与治理和社区自治的实现。在治理上,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组织其他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引导居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然而,从A社区的现状来看,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重心似乎更多
地放在完成政府下达的行政性任务上,对矛盾纠纷的关注不足。此外,居委会在专业性也可能有所欠缺,需要引进第三方机构如社会工作机构来辅助。
然而,目前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尤其是矛盾纠纷调解的情况并不理想。社工在社区内难以发挥专业能力,主要工作局限于开展社区活动和资料整理,行政化程度偏高。同时,政府部门和社区还会给社工分配一些非专业任务,这不仅分散了社工的精力,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效果。
济南市A社区当前实行“居委会主导型”调解模式,目前面临三重效能瓶颈:一是主体单一性与专业性不足。大部分的调解由居委会干部主导,过度依赖行政力量,找不到合适的法律顾问,社工机构仅参与少部分的情感疏导案例;二是青年参与边缘化。大学生志愿者在平时多承担信息登记、宣传物料发放等辅助工作,在矛盾纠纷解决中未发挥其中立角色优势;三是资源整合低效。社区、司法、物业企业未形成协同网络。
四、行动体系构建与实践过程
(一)“政府+社会工作+法律”行动体系
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本研究构建了以政府统筹力为保障、社工专业力为支撑、法律约束力为底线的“三力融合”行动体系(图4-1),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制度衔接与资源整合,实现矛盾化解的“刚性法治”与“柔性情感”动态平衡。
政府(社区居委会)统筹资源与政策保障。社区依据《济南市“百万大学生进社区”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矛盾化解联合工作组”,明确大学生志愿者可参与调解协议起草、普法宣传等核心环节,并赋予其“社区治理观察员”身份。同时,将社区闲置仓库改建为“法治会客厅”,配备模拟法庭设备、心理咨询室。
社工情感疏导与关系修复。社工团队采用“三级干预”策略,针对矛盾烈度匹配差异化服务。一级干预(预防)开展“社区茶馆”议事会,组织居民制定《公共空间使用公约》,嵌入“轮流值守”“积分奖励”等柔性规则;二级干预(处置性)运用
“情绪管理十步法”,包括倾听、共情、重构等环节,降低冲突烈度;三级干预(发展性)建立“调解案例库”,将典型纠纷转化为情景剧剧本,用于志愿者培训与居民教育。
法律保障,法律资源嵌入。邀请律师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协议审查。同时,对法律专业的团队成员进行培训。
(二)“一社区一法庭”模拟调解机制
该机制借鉴“枫桥经验”与商事仲裁规则,构建“法律教育+实践演练+效力升级”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平台,其运作流程如图4-2所示。

图4-1矛盾调解五步标准化流程
1.法律依据与制度的设计
法理基础——《人民调解法》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济南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十八条:“鼓励设立社区调解创新载体,提升调解专业性”。
2.角色分工
审判席——由律师或退休法官担任“模拟法官”,确保程序合规;
当事人席——矛盾双方陈述诉求,大学生志愿者协助整理证据链;
观察席——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效力升级路径——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经确认后可执行;对未达成协议的案件,生成《调解建议书》作为后续诉讼参考。
3.五步标准化操作流程
矛盾登记与分级——通过社区窗口登记纠纷,按烈度划分为红(需7日内处置)、黄(15日内)、蓝(30日内)三级;大学生志愿者自动推送《类似案例法律指引》供当事人参考;
法律咨询与预案制定——团队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社工同步开展情绪测评,制定“情感疏导——法律释明”协同方案;
模拟庭审与协议生成——严格遵循“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流程,全程录音录像;志愿者协助当事人填写《调解协议模板》,重点条款(如违约金比例)需由专业律师审核;
司法确认与执行跟进——对涉及金钱给付的协议,大学生志愿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在线司法确认;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协同监督执行,逾期未履行者纳入“社区诚信黑名单”;
跟踪回访与案例复盘——每月对已调解案件进行电话回访,评估协议执行效果与满意度;召开“调解案例研讨会”,将典型案件转化为培训教材。
五、研究发现与讨论
1.矛盾化解效能显著提升
通过对比基线期(2024年6——9月)与干预后(2025年4——5月)数据,量化结果显示行动体系对社区矛盾化解产生结构性改善(表5-1):

图5-1矛盾化解效能显著提升(p<0.001,p<0.01)
物业纠纷解决率跃升:从82%提升至98%,主要得益于司法确认程序与物业费阶梯定价方案(如欠费3月内免滞纳金);
邻里矛盾复发率下降:从41%降至9%,归因于社工的“情绪管理十步法”与《公共空间使用公约》的柔性约束;
公共资源争夺类调解周期缩短:从62天压缩至22天,因模拟法庭的“证据固化-法律释明”机制提升效率。
2.大学生志愿者的“体制外”赋能价值
信任中介作用:72%的受访居民认为,大学生“非官方”身份使其更愿吐露真实诉求(如“跟学生聊天不怕被报复”)

知识转化困境:39%的志愿者存在“理论-实践脱节”,如机械套用《民法典》条款却忽视居民认知水平,需通过“情景模拟培训”(如角色扮演物业纠纷)提升适应性。

六、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研究以济南市A社区为实践场域,构建了“政府+社会工作+法律”多主体协同的矛盾化解体系,通过“法治化+情感化”双轨调解模型的动态适配,验证了协同治理理论在基层场景中的创新价值。研究发现,大学生志愿者作为“第三方力量”,凭借其知识储备与中立性优势,能够有效弥合行政权威与居民诉求间的信任鸿沟,尤其在普法宣传、需求反馈等环节发挥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法治化轨道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与标准化调解协议,使协议执行率从32%提升至89%,破解了传统调解“议而不决”的困境;情感化轨道依托社工的情绪疏导技术与社区议事规则重构,将邻里矛盾复发率从41%压降至9%,实现了法律刚性权威与社群柔性自治的有机平衡。这一实践不仅为混合型社区提供了可复制的“济南方案”,更揭示了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刚柔并济”的必要性——法治框架为矛盾化解设定底线,情感干预为关系修复注入温度,大学生参与则为治理创新激活可持续动能。
(二)对策与建议
尽管行动体系成效显著,但跟踪评估发现两类深层矛盾。一是志愿者流动性高;二是协同机制的长效性困境,律师、物业公司等后期参与度下降,联席会议流于形式。
为推动社区矛盾化解体系的长效发展,需从制度建构、实践优化与技术创新三向发力。
在制度层面,一是建议修订《人民调解法》增设大学生调解员资质条款,明确其调查取证权与保密义务,同步将社区服务纳入高校必修学分体系,通过“学分激励+司法实习推荐”降低志愿者流失率;二是完善“校-政-社”联席会议机制,由多部门联合制定《矛盾分级分类指南》,依据法律争议强度与情感冲突烈度匹配差异化解策略。
在实践层面,需强化“法律-社工-志愿者”协同培训,开发“3+1”课程体系(法律基础、沟通心理学、社区治理实务+专项案例研讨),建立“导师带徒”跟岗制度,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监测“法治指数”与“情感指数”双轨效能。
在技术层面,尝试构建“人文-智能”双驱治理平台:一方面优化“解纷码”小程序功能,增设适老化模块与AI法律顾问,破解数字鸿沟;另一方面利用VR技术模拟矛盾场景,通过沉浸式体验增强居民换位思考能力,同时建立“社区矛盾图谱”数据库,借助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生成预警报告,推动治理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干预。此外,需设立调解员责任豁免制度与专项保险,化解基层实践者的后顾之忧,最终形成“制度保障-能力支撑-技术赋能”三位一体的治理生态,为全国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范式参考。
参考文献:
[1]李杨,姜超.(2024).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区矛盾化解路径.《社会学研究》,(2),45-52.
[2]王佳奇.(2023).社区治理中的资源整合与创新实践.《公共管理评论》,(4),78-85.
[3]张平,刘伟民.(2021).城市社区矛盾纠纷:类型阐释、生成机理与纾解之道.《四川行政学院学报》,(5),27-36.
[4]李雪,洪梦静,于颢阳.(2022).大学生志愿服务助力社区治理的方式与路径.
[5]Zhang,S.(2025).Research on the innovative path of university student Party Member volunteers to participate in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6]吴燕清.(2023).青年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双向互动机制研究——以Q社工机构“青春合伙人”项目为例.
[7]张婷.(2023).协同视域下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的困境及突破路径.
[8]谌鸿燕.(2022).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的文化动员机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