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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力变革视阈下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新探索

梁泽
  
墨轩媒体号
2025年38期
大连财经学院 辽宁大连 116622

摘要: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通过剖析生产力变革的辩证逻辑,验证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当代适用性。研究指出,科技革命通过工具革新与要素重构推动生产力发展,在 AI 时代表现为劳动者与智能系统的主客体辩证、劳动资料“替代 - 增强”的技术辩证法,以及数据要素的时空矛盾。生产方式呈现规模化与个性化、集中化与分散化的辩证融合,促使企业组织向“算法科层制”演进,分配关系向“劳动 - 数据”双重标准转型。这种变革验证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规律— AI 驱动的生产力质变倒逼数据确权等生产关系调整,进而推动 GDPR等上层建筑变革,同时上层建筑需在监管与创新间保持辩证平衡。研究表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仍是解析智能社会变革的科学方法,未来需在技术伦理、全球治理等维度深化辩证分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人工智能;生产力变革;辩证逻辑;生产关系调整

在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新一轮科技革命正深刻重塑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样态。从蒸汽机轰鸣到电力普及,再到如今算法渗透各领域,科技革命持续验证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性。本研究立足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力变革的多维视角,以唯物辩证法为分析工具,系统考察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关联。通过剖析生产要素、生产方式的辩证运动,以及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适应性调整,旨在验证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在数字时代的新表现,为理解智能社会变革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创新路径。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与科技革命的内在联系

1.1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内涵解析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1]。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物质力量,其性质和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形式与特征,而生产关系并非消极被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时,能够为生产力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反之,僵化的生产关系则会束缚生产力发展,形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张力。这一矛盾的激化与解决,推动生产关系变革,进而引发社会形态的演进。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同样遵循此规律。经济基础的变革必然要求上层建筑进行适应性调整,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要素,通过规范社会秩序、塑造价值观念等方式,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维护或阻碍其发展。这种双重辩证关系构成的矛盾运动,如同社会发展的“引擎”,驱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螺旋式上升。

1.2 科技革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革命能够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引发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马克思曾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强调了科技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其作用机制体现为三重辩证统一:

工具革新与能力延伸的统一:蒸汽机将人类体力延伸至机械力维度;人工智能算法则在逻辑层面超越人类有限理性,实现认知能力的指数级提升。

要素变革与系统重构的统一:第一次工业革命不仅革新了劳动工具,更通过工厂制度重构了生产协作体系;当代AI 技术则推动劳动者、数据、算法形成三元协同的生产力新范式。

历史连续性与阶段突破性的统一:从蒸汽机到 AI,科技革命始终遵循“渐进积累- 质突破”的辩证轨迹,每一次飞跃都扬弃了旧技术形态的合理内核。

这种辩证定位决定了科技革命必然通过生产力中介引发社会关系的连锁变革,正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这一论断在人工智能时代依然具有解释力。

二、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力变革的辩证逻辑

2.1 生产要素的对立统一运动

2.1.1 劳动者与智能系统的主客体辩证

AI 时代的劳动者面临双重异化:一方面,算法管理使劳动过程碎片化(如外卖骑手被系统实时监控),呈现工具化异化;另一方面,劳动者通过掌握算法设计权实现主体能力的复归,形成“异化 - 扬弃异化”的辩证过程 [2]。这种矛盾推动劳动者从“操作型”向“创新型”转型,知识生产成为劳动的核心形态。

2.1.2 劳动资料的技术辩证法

智能机器系统体现着“替代 - 增强”的辩证统一:工业机器人替代流水线工人的重复劳动,却通过人机协作增强复杂决策能力;AI 客服系统虽取代传统客服岗位,却能以大数据分析拓展服务深度。这种否定之否定的演进,使劳动资料从体力延伸工具升华为“人类器官的智能化模拟”。

2.1.3 劳动对象的时空辩证法

数据作为新型劳动对象,打破了传统物质资源的时空限制:其非竞争性特征(数据可无限复制)与产权独占性形成矛盾,催生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的伦理悖论;虚拟劳动对象(如元宇宙场景构建)的出现,使劳动对象从“改造自然”拓展至“创造可能世界”,体现“现实- 虚拟”的辩证统一。

2.2 生产方式的矛盾转化机制

2.2.1 规模化与个性化的辩证融合

智能制造实现了“大规模定制”的辩证统一:柔性生产线通过模块化重组,既能保持规模生产的效率,又能满足个性化需求。这种生产方式扬弃了工业时代“规模 - 个性”的对立,在更高层次实现二者统一,体现质量互变规律——当数字化程度突破临界点,生产范式发生质的飞跃。

2.2.2 集中化与分散化的辩证重构

平台经济打破了“集中生产 - 分散消费”的传统模式:云端协同使生产要素实现跨空间重组,形成“分布式生产 - 网络化消费”的新范式。但数据垄断又导致平台资本的集中化趋势,这种“分散 - 集中”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寻求数据治理的新平衡,体现对立统一规律的现实作用。

三、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关系的辩证调整

3.1 企业组织的否定之否定演进

3.1.1 科层制的解构与重构

AI 驱动的组织变革呈现辩证轨迹:传统科层制因信息壁垒被打破而解构,但又通过“算法科层制”(如绩效算法考核)实现重构。这种重构不是简单复归,而是保留科层制效率内核的同时,以数据流动取代权力层级,形成“层级 - 去层

级- 新层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3.1.2 雇佣关系的异化与复归

零工经济中的“平台 - 劳动者”关系充满辩证矛盾:形式上的平等合作(自由接单)掩盖着实质上的算法控制(派单规则),呈现“自由 - 奴役”的二律背反 [3]。但劳动者通过集体行动(如外卖骑手工会)争取算法透明化,又推动雇佣关系向“实质平等”复归,体现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

3.2 分配关系的对立统一运动

3.2.1 技术红利与分配失衡的矛

AI 创造的技术红利面临“创造 - 分配”的辩证困境:算力垄断导致数据资本收益率远超劳动收益率,扩大贫富差距;但自动化提升社会总财富,又为公平分配创造物质基础。这种矛盾推动税收政策从“劳动课税”向“数据征税”转型,体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

3.2.2 按劳分配与按数据分配的辩证统一

数据要素参与分配引发价值论的辩证发展:传统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源于人类劳动,而数据价值的形成是“人类劳动 - 算法劳动”的共同结果。这种融合推动分配制度向“劳动贡献 - 数据贡献”双重标准演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能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数据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辩证统一体。

四、人工智能时代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新验证

4.1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规律深化

4.1.1 技术革命的矛盾传导机制

AI 生产力的革命性体现在三重矛盾传导:算法效率提升与数据垄断的矛盾→推动生产关系向“数据确权- 共享”调整→倒逼上层建筑制定数据治理法规。这种传导速度远超工业革命时期,体现数字时代矛盾转化的加速性,但并未改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根本规律。

4.1.2 生产关系反作用的新形式

数字社会主义的探索验证了生产关系的能动作用: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通过明确数据产权、建设交易平台,释放 AI 生产力潜能;欧盟 GDPR 通过规范数据使用,反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在数字时代呈现“制度创新- 技术发展”的双向互动特征。

4.2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新

4.2.1 数字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诉求

平台经济的垄断性与公共性矛盾,催生新型上层建筑调整:反垄断法从“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如欧盟《数字市场法》),意识形态领域兴起“技术伦理”讨论。这种调整不是被动适应,而是通过“法律规制 - 伦理引导”的双重手段,主动塑造数字经济秩序,体现上层建筑的能动反作用。​

4.2.2 上层建筑反作用的辩证限度

算法治理的实践表明上层建筑反作用的辩证性:过度监管会抑制技术创新(如严格数据本地化要求阻碍 AI 训练),放任自流则导致社会风险(如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这要求上层建筑调整必须把握“干预 - 自由”的辩证尺度,在动态平衡中引导技术发展,验证了“上层建筑反作用受生产力制约”的规律。

结语

本研究通过 AI 时代的生产力变革考察,确证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当代有效性:规律的普遍性:从蒸汽技术到 AI 技术,社会变革始终遵循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形式的时代性:数字技术使矛盾传导速度加快、表现形式复杂化,要求理论阐释与时俱进;方法的科学性:唯物辩证法作为分析工具,能够穿透技术表象把握社会发展的本质联系。未来研究可在三重辩证维度深化:技术伦理的辩证建构:探索AI“效率 - 公平”、 “创新- 安全”的辩证平衡点,构建数字时代的伦理范式;全球治理的辩证分析:研究“国家主权- 数字全球化”的矛盾运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理论支撑;社会形态的辩证预测: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前瞻“智能社会”的可能形态及其过渡条件。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

[3] 陈培永。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与价值创造 [J]. 中国社会科学,202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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