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表现性评价设计探究
摘要:本文立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实践,聚焦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表现性评价设计。通过对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系统解读和课堂表现性评价要素的深入分析,揭示当前评价工作中存在评价标准笼统、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过程缺乏系统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从评价目标、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等维度提出构建科学评价体系的实施路径,并就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资源建设、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为提升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效能提供参考,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表现性评价体系,对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核心素养;初中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解读,课堂表现性评价要素分析
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核心素养体系包含道德认知、法治思维、价值观念、社会责任等维度,这些维度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学科育人目标。在当前的课程改革背景下,深入解读学科核心素养具有重要意义。道德认知维度强调学生对道德规范的理解和内化,要求学生能够准确把握道德概念,形成理性的道德判断能力。法治思维维度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治观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方式维护权益。价值观念维度着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在面对复杂社会现象时能够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课堂表现性评价是对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的综合性评价。评价要素的确定需要立足于学科核心素养,同时考虑到课堂教学的实际特点,知识理解要素关注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包括基础概念的理解、重点内容的把握和知识的迁移应用能力,思维发展要素主要考察学生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特别是在面对道德困境和法律案例时的思维品质,情感态度要素重点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价值认同和情感体验,这直接关系到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实践能力要素着重考察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现实生活的能力,包括问题解决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在确定评价要素时需要注意几个关键问题: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各评价要素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评价标准的具体化每个要素都需要有明确的评价指标和标准,便于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操作;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可以采用观察、提问、讨论、作业等多种方式收集学生的表现信息;评价结果的反馈性评价不仅要给出结果,更要为道德与法治教师改进教学、学生改进学习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表现性评价现状,问题诊断与成因分析
以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一课《丰富的社会生活》为例,当前课堂表现性评价中存在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这节课旨在引导学生认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然而,在实际教学评价过程中首要问题是评价标准过于宽泛,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指标。道德与法治教师在评价学生对社会生活认知程度时,往往停留在表面的问答互动层面,难以深入考察学生的思维深度和认知水平。特别是在探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时,评价往往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衡量学生的理解程度和价值认同。在课堂讨论环节道德与法治教师倾向于以学生发言的次数和语言表达的流畅程度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忽视了对学生思维过程和价值判断能力的深层评估。
评价过程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道德与法治教师往往注重某一个教学环节的即时评价,而忽视了对学生全过程学习表现的跟踪评估。比如,在探讨社会生活的特点时,道德与法治教师可能仅关注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记忆,而忽视了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这些特点的感知和体验。这种片段式的评价难以准确把握学生的整体学习状况和进步程度。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道德与法治教师对表现性评价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其在培养学科核心素养中的重要作用,在《丰富的社会生活》这样的基础性课程中道德与法治教师更倾向于关注知识传授,而对学生的价值观培养和能力发展重视不够,许多道德与法治教师缺乏科学的评价理念和方法,难以设计出既符合课程目标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此外,教学条件和资源的制约也是重要因素。大班额教学的现实使得道德与法治教师难以对每个学生进行细致的观察和评价。
三、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表现性评价构建,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以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二课《网络生活新空间》为例,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表现性评价体系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设计。在这节课中,学生需要认识网络空间的特点,了解网络生活中的权利与责任,培养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的能力。构建科学的表现性评价体系首先要明确评价目标,将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具体化为可观察、可测量的评价指标。比如,在评价学生对网络空间特点的认识时,不仅要关注其对虚拟性、开放性等特征的理解,更要评价学生是否能够理性分析网络空间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在评价方式的设计上需要注重多元化和过程性,在《网络生活新空间》这一课的教学中,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价学生的认知水平、思维品质和价值判断能力。比如,在讨论网络空间中的权利与责任时,可以设计情境模拟活动,通过观察学生处理网络伦理问题的方式,评价其法治意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同时,采用学习档案袋等工具,记录学生在整个单元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进步。
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体现层次性和适切性。针对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设计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等级描述。在《网络生活新空间》一课中,可以将评价标准分为基础性要求和发展性要求两个层次。基础性要求包括对网络空间基本概念的理解和网络行为规范的认知,发展性要求则涉及网络空间问题的分析能力和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的实践能力。这样的分层设计既能保证基本要求的达成,又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所以,教育教学要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为社会培育出更多实用型创新人才。
结论:
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表现性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不断深化和完善。通过对评价现状的分析和问题诊断,发现当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科学评价体系的具体路径。这种基于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既要立足学科特点,又要适应教育改革要求,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和科学的实施路径,切实提高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学.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的有效提问策略[J].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2023,(12):53-54.
[2]姜蓓蕾.核心素养导向下初中道德与法治生本课堂的构建[J].山西教育(教学),2023,(11):73-74.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