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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下高职岗位实习保险研究

季斌 蒋坤丽 王灵珊
  
墨轩媒体号
2025年226期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650300

摘要:本文聚焦研究高职岗位实习保险机制,深入解析的当前高职岗位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杂问题,旨在寻求完善实习保险机制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通过保险法规完善、精准设计保险产品、提升保险认知以及多方协同机制建构等举措,多维度推进完善岗位实习保险体系建构,以确保高职生岗位实习的合法权益可得到保障。

关键词:伤害事故责任认定;权益保障;高职岗位实习;保险研究

岗位实习作为高职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的关键一环,承担着人才培养的重任。然而,岗位实习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但由于实习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伤害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困难,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实习保险能帮助实习生规避一定的风险,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对此,笔者将基于个人对高职岗位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认识,简述本人对岗位实习保险机制优化的见解,以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一、高职岗位实习伤害事物责任认定存在的问题

首先,伤害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不一。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在处理高职岗位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所考量的法规法规与各种因素也不尽相同。而没有统一的责任认定标准,使得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往往都无法达到合理预期,难以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实习关系法律性质界定模糊。高职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之间的劳动关系与传统的劳动关系并不相同,而现行法律法规对该关系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有的法规将其视为劳务关系,有的则将其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不同的认定结果却会导致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产生巨大的出入,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伤害事故权益保障的难度。[1]

最后,伤害事故责任证据收集举证苦难。绝大部分时候实习生处于弱势地位,当伤害事故发生时会由于经验匮乏而没有及时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实习单位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再加上,实习单位处于自身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往往会在证据提供环节选择性提供一些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难免会损害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使得实习生的举证举步维艰,也影响了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准确性等。

二、基于权益保障下高职岗位实习保险的优化策略

(一)关注实习保险需求,完善保险法律法规

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应针对现阶段的高职院校岗位实习需求,出台专门针对岗位实习的保险法律法规,明确保险形式、参保范围、保险责任以及理赔流程等核心内容,细化分析伤害事故中保险赔偿与其他赔偿关系,有效规避强潜在的保险漏洞不足,并作为后续各种实习保险设计的参考基准,并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还应当携手高职院校,共同监督保险公司,尽可能提升岗位实习相关的产品的合理性与服务质量,兼顾多群体的岗位实习保险需求。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时,也应当与高职院校、保险公司等主体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采取动态化的政策更新优化模式,适应不同阶段时期的岗位保险需求,进一步提升岗位实习保险的作用效能。

(二)契合岗位实习特点,精准设计保险产品

为进一步提升实习保险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效能,合适的保险产品开发尤为关键。对此,保险公司英深入调研分析不同岗位实习的特点、特征及伤害事故的风险危机程度,设置合理的保险费率、赔偿限额等,为不同性质的实习岗位开发个性化的保险。[2]如针对低风险的实习岗位,所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尽可能降低保险费用,减轻实习单位、高职院校的压力负担,并保障实习生的基本权益可得到有效保障;针对高风险实习岗位设置的保险,保险公司应适当提高保险的赔偿额度,针对性增加特殊项目的保障项目,覆盖实习工作的全流程内容,进一步提升保险产品设计的合理性与精准性,以进一步契合不同岗位实习的特点特征。此外,保险产品的设计也应当与时俱进,根据不同阶段的岗位实习特点进行动态化的参保更新,避免机械性投保与参保的情况出现,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保险宣传教育,提升保险产品认知

高职单位还需要携手实习单位强化保险机制的宣传与教育,普及实习保险对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与作用效能,大幅度提升实习单位、高职院校及实习生对岗位实习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为岗位实习保险的全面投放使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可通过专题讲座、宣传资料发放、校园宣传活动开展等方式,为实习生创造深入了解保险条款、理赔流程及权益保障事项等,并在此过程中增强实习生的安全伤害事故的防范意识及合法权益保险维护意识。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携手高职院校促使实习单位积极配合参保工作,进一步明确伤害事故中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此,高职院校便可通过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实施,大幅度提升不同单位群体对实习岗位保险机制模式,赋能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开展。

(四)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共同保障实习权益

为全面落实高职岗位实习保险机制模式的优化,高职院校应携手实习单位、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主体,共同推进多方协同机制。一方面,多主体应在伤害事故发生之前,围绕风险评估、防范风险等关键核心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机制与应急预案,规避潜在的伤害事故危机的同时为实习生的岗位权益提前做好保障。[3]另一方面,多主体还需要在伤害事故发生后,积极响应应急预案,协同认定责任,快速完成理赔处理以及解决所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应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协调监督推进,政策实施引领,多维度促进多方合力实施,为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供多维度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习保险作为保障高职岗位实习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高职岗位实习伤害事故责任热定的复杂性也极大地增加了岗位实习保险的运用难度。对此,相关工作者人员应协同学校、政府等多主体单位,共同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保险产品设计优化,建立完善的多方协同机制,共同提升实习保险的权益保障效能,确保岗位实习活动可顺利开展,保障高职岗位更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唐政秋,刘学军.顶岗实习伤害事故防范机制比较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A04):3.

[2]韩松.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分析及对策[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6.

[3]吴郁芬.设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 2014, 16(4):4.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名称《高职院校岗位实习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4J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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