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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共生:元宇宙时代虚拟数字人的潜在价值研究

刘小秀
  
墨轩媒体号
2025年288期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芜湖市241000

摘要:在元宇宙时代,虚拟空间正深度融入人类学习、工作与生活,虚拟数字人形象如虚拟主播、虚拟偶像等不断涌现,伴随而来的则是关于其安全性与可控性的技术争议。虚拟数字人与自然人的“价值对齐”问题,因关涉人类文明的未来方向,正成为全球关注的核心议题。回顾技术发展,虚拟技术模糊了现实与虚拟的界限,使数字人逐渐具备主体性与情感表达能力,促使人类超越传统工具理性,重新思考技术他者的伦理定位。通过构建人与数字人之间的价值协同机制,有望推动其从“工具性伴生”向“负责任他者”转型,最终实现“生态共生”的文明范式跃迁。

关键词:元宇宙;虚拟数字人;共生理论;价值对齐;技术伦理

一、概念廓清:虚拟数字人的“伴生”与“共生”

(一)元宇宙与虚拟数字人的技术基底

元宇宙作为数字文明演进的新范式,正通过区块链、游戏、网络与虚拟设备四大要素重塑互联网结构,构建具备无边界性、永续性、高拟真度等六大属性的三维沉浸空间[1]。其技术架构由XR终端、区块链、AI、数字孪生、云计算与5G协同支撑,虚拟数字人则作为关键交互主体,从“数字皮囊”向“智能体”加速跃迁。

视觉方面,英伟达Omniverse平台通过OmniSurface与RTX Render系统提升数字人拟真度,实现多材质渲染与实时光影交互;NLP技术助力对话系统向语义理解与情境感知发展,拓展其在教育、客服等场景的应用[2]。情感计算作为关键突破口,使数字人具备识别与回应人类情绪的能力,推动人机关系温度化。总体上,数字人正朝“超写实、强智能、全感知”方向演化。神经辐射场渲染、多模态大模型及多感官交互设备的兴起,预示着“人-技共生”时代的来临。然而技术适应力的不均衡也加剧“数字原住民”与“数字难民”之间的分化风险,亟待伦理与公平视角的系统回应[3]。

(二)“伴生”与“共生”的学术化诠释

生态学中的“伴生”与“共生”概念为理解人机交互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隐喻,揭示出人机关系由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演进路径。在德巴里生态学体系中,“伴生”是一种非对称依存关系。映射至技术哲学语境,这对应于虚拟数字人的“工具性伴生”阶段,其存在建立在人类主导的主客二元结构之上:数字人功能定位单一,仅执行预设指令;缺乏自主性,其行为受限于算法逻辑;价值交换呈现单向度,人类获取服务,技术系统缺乏反馈机制。这种技术形态是工业文明工具理性的延续,将数字智能体降格为“数字器械”的存在形式。

而“共生”则基于怀特海过程哲学,主张系统要素间的互动演化,预示着一种价值理性的新范式。在技术共生模式中,数字人实现认知、情感与价值三个维度的突破:构建分布式智能网络、发展情感计算系统、建立双向赋能机制,从而推动人机关系进入主体间性阶段,形成协同进化的自组织系统。人机共生的实现依托深度学习、共情交互与数据共创,使数字人由“技术他者”向具备弱主体性的存在转化。

某种意义上,这一转型正在重塑人类的存在方式。例如,虚拟设备带来的“半在场”状态改变了传统交往模式,并通过媒介逻辑参与社会互动。数字人作为“赛博格”身体的一部分,不仅具备操作功能,也承载情感表达与社会意义[4]。这一转变也预示着人类与智能体共构的新型文明形态正在成型,在此背景下,如何平衡技术发展与伦理规范,保障“自然人”与“数字人”的和谐共处,将成为未来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伦理困境:多元价值观下的赞歌与忧鸣

早在2002年,数字人已纳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24年“人工智能+”行动进一步强化其战略地位。数字人逐步融入各行业,展现广阔前景。然而,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价值对齐”这一核心挑战,即需确保系统目标与人类价值观、伦理规范保持一致[5]。

(一) 主体性消解:技术依赖与人类认知异化

海德格尔“技术座架”理论指出,技术并非中性工具,而是一种改变人类认知方式的“解蔽”力量,将世界呈现为可计算、可操控的资源形态。控制论的发展强化了这一逻辑,使人逐渐被纳入信息网络中,成为数据的中转节点,预示着我们正迈向一个由自主技术系统主导的新时代[6]。

这一转变在情感与决策两个层面体现尤为显著。在情感层面,虚拟偶像的流行正改变人类情感依附的对象。越来越多用户将情感投射至虚拟形象,形成“替代亲密”的现象,弱化了现实人际关系的建立能力。这与雪莉·特克尔在《群体性孤独》中所指出的“技术加剧人类孤独感”的观点高度契合,即人类正趋向与机器建立浅层连接而非深度互动。

在决策层面,人类过度依赖算法与数字人判断,正引发“能力外包”的问题。当人类将复杂情境中的选择权交给技术系统,自主思考与判断能力可能退化,进而削弱在不确定环境下的应变能力。这种认知异化若持续发展,或将危及人类主体性的根基。因此,必须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警惕其对情感结构和认知能力的潜在侵蚀,通过伦理制度设定技术边界,守护人的独立性与思维深度。

(二)隐私侵蚀:数据霸权与个体权利危机

在数字化浪潮中,隐私权危机日益凸显。祖博夫提出的“监视资本主义”理论揭示了技术企业如何通过大规模数据采集与分析获取经济利益,并操控个体行为。在元宇宙环境下,这一问题更趋复杂。一些情感陪伴类应用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对话内容,用于精准营销,从而将个体情感数据商业化利用,进一步加剧了隐私权的侵蚀。

尽管欧盟已通过《人工智能法案》,将情感识别技术列为“高风险”类别,但针对虚拟数字人的数据边界尚无明确规范。这种立法空白使企业在技术实施中拥有较高的自由度,侵蚀用户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监管滞后也导致数据霸权不断扩张,形成技术垄断与权力集中。

个体在这种结构中处于被动地位,其隐私保护缺乏有力的制度屏障。因此,需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框架,从源头限制技术滥用,并推动“知情—同意—可撤销”机制的全面落地。在追求技术进步的同时,社会必须同步推进对个人权利的制度保障,防止技术对个体尊严的侵蚀。

(三)身份解构:虚拟人格与现实自我的冲突

元宇宙的兴起模糊了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个体在多个身份间频繁切换,引发深层次的身份认同危机。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指出,人们在社会互动中通过角色扮演展现不同面向,但在元宇宙中,虚拟身份的重构更加极端,易导致人格分裂与心理失衡。

虚拟空间中的人设往往与现实差异巨大,久而久之可能弱化个体对真实自我的认同。同时,虚拟行为的伦理模糊也加剧了道德风险。2022年日本“秋空”在《VR Chat》中遭遇“VR性侵”事件被社会关注,但法院因“虚拟行为不构成现实犯罪”而驳回诉求。这一现象反映了虚拟世界缺乏伦理与法律的明确界定,导致个体权益难以被有效保护。

此外,虚拟空间中的不当行为往往逃脱现实责任,使得“现实无责、虚拟纵容”的态势愈发严重。这种脱责机制不仅削弱了行为边界感,也对社会公共道德构成挑战。要应对虚拟人格与现实自我之间的张力,必须在法律层面建立虚拟行为规范体系,确保技术发展不以牺牲个体心理与伦理为代价。同时,推动元宇宙中健康的身份建构机制,引导个体在虚拟世界中保持真实、稳定的自我认同,将成为未来技术治理的重要命题。

(四)社会分化:技术鸿沟与数字殖民主义

元宇宙的发展虽释放出巨大经济潜力,却也暴露出技术资源分配的不均问题,加剧了全球社会的结构性分化。卡斯特尔“网络社会”理论指出,信息控制力的集中将加剧社会断裂。在虚拟数字人技术领域,全球南方国家在专利数量与核心技术储备方面远落后于北美和东亚,形成典型的技术垄断格局。

这种不平等不仅体现在国家间,也体现在社会内部。例如,农村地区因缺乏VR设备与基础设施,难以接入元宇宙教育资源,导致城乡间的数字素养鸿沟持续扩大。数字化机遇未能普惠,反而让弱势群体进一步边缘化。在菲律宾,一些公司招募大量工人从事低薪的数据标注工作,却以极低的成本换取发达国家高价值的训练成果。“虚拟血汗工厂”的案例则进一步揭示了数字殖民主义的剥削机制。这种数字劳工体系不仅反映了新型不平等,也暴露了全球技术产业链中的价值分配失衡。

面对技术所引发的新一轮全球社会分化,必须以制度化手段进行干预,推动技术资源公平配置,防止其沦为少数国家与群体垄断优势的工具。唯有构建跨国技术合作机制、加强南方国家技术主权建设,才能在全球范围内缓解技术鸿沟,实现真正的数字正义与共赢发展。

三、应对策略:价值对齐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工具价值:建立效能优化与风险缓释的双重机制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虚拟数字人技术正在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化应用,其价值创造呈现出“效能引擎”与“安全基座”的双重结构。随着技术逐步成熟,尤其在医疗、金融等关键行业,数字人应用正由概念验证进入规模部署阶段,如何在提升技术效能的同时实现风险控制,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

以医疗为例,联邦学习技术正在重塑数据流通方式。长期以来,因隐私法规、系统异构性及数据主权等问题,形成了“数据孤岛”,限制了AI模型的泛化能力。联邦学习以“数据不动、模型移动”的方式,让不同机构在不共享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实现协同建模。例如在胰腺癌筛查中,跨机构联合训练模型显著提升了诊断的敏感度和特异性。为确保数据安全,该技术采用差分隐私扰动患者特征、同态加密保障上传参数处于密文状态,从而构建高可信、高合规的技术架构。由此,不仅实现了医疗数据要素的高效流动,也为构建新一代信任基础设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医疗数字人将在诊疗、康复、公共卫生等环节持续释放社会价值。

在金融场景中,可解释人工智能(XAI)成为构建决策信任的关键路径。当前,“黑箱”决策问题阻碍了用户对AI系统的信任建立,唯有让系统运作逻辑清晰透明,才能实现“放心地信任”[7]。如“概念白盒”技术,通过将神经网络的激活映射到可理解的金融概念单元,使信贷评估型数字人的决策透明度超过90%。为此,金融数字人系统应构建三级解释体系:初级层揭示关键变量及权重,中级层解释变量间非线性交互,高级层则基于对抗样本评估决策边界及安全冗余。系统还设置“解释—反馈—再训练”机制,当某类解释被人工连续否定300次以上,即触发模型自动优化流程。这种结构强化了对金融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也为监管合规提供有力支持。

与此同时,高度自主数字人所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亟需制度响应。建立L1至L5的分级监管体系,以系统自主性、环境复杂性和决策影响力为核心指标,可有效实现动态治理。对于L4及以上高自主等级系统,需强制配置实时监控系统、伦理中断开关及决策追溯模块。例如,在自动驾驶场景中,系统必须在0.3秒内完成伦理评估,并依据“最小化群体伤害”原则作出决策,体现了“技术硬约束”与“制度软治理”的协同。此类机制可显著提升系统在复杂环境下的安全性与社会接受度。

总的来说,联邦学习释放了数据要素的潜能,可解释AI增强了系统决策的透明度与信任机制,而分级监管则构建了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治理防线。三者共同组成数字人可持续发展的“三角稳定结构”,不仅为其在医疗、金融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奠定基础,也为未来的可信智能生态系统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情感价值:构建人机共情的伦理基础设施

虚拟数字人的情感交互系统可以通过跨学科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人机交互从功能导向迈向情感共鸣的新阶段。该系统由多模态感知、情感生成与生物反馈三大模块构成,兼具认知深度与情感厚度,不仅突破了机器人受限于实体形态的交互方式,更强调通过个性化表达和情绪建构,提供超越功能性的陪伴体验。通过引入艾森克人格特质理论,系统将虚拟人个性划分为四种类型,以适配用户的心理预期[8]。多模态感知方面,结合微米级红外热成像与高精度三维面部建模,实现对用户面部动作、语音情感等显性与隐性情绪的精准识别。情感生成引擎以对抗生成网络(GAN)为核心,结合情境记忆网络、个性适配模块与伦理约束算法,构建出上下文连贯、个性化且合伦理的互动策略。生物反馈增强系统则通过柔性电子皮肤与脑机接口协同监测生理状态,并以振动刺激介入调节,实现从识别到干预的情绪闭环。

就实际应用而言,在心理健康干预领域,面向孤独症谱系障碍人群的数字陪伴系统集成眼动追踪、语音情感识别与混合现实社交场景,显著提升情感识别率与社交舒适度,并通过色温调控与语音安抚改善睡眠节律。在教育场景中,情感支持系统通过认知—情感双通道机制,实现注意力下降时的即时干预,内置的情感策略库与跨文化适配功能提升了人机交互的情感契合度。面向老龄社会,虚拟数字人通过神经网络重构用户人生故事,结合怀旧疗法与认知行为干预回应老年用户情感需求,同时借助步态分析技术进行跌倒风险预警。这些案例标志着情感服务正在从物理空间向数字空间迁移,并实现“可测量、可量化、可扩展”的新范式。

在社会结构层面,虚拟数字人正深度介入人类情感生态重构。技术突破了传统人际关系的时间与空间边界,构建起物理与数字共生的情感联结网络。5G与全息投影技术实现了“超时空陪伴”,区块链情感记忆库支持代际传承,而神经认知负荷优化则突破“邓巴数”限制,拓展情感连接广度与深度。在文化传播方面,虚拟数字人作为新兴文化媒介,通过面部渲染与空间音频增强如敦煌壁画等文化内容的情感共鸣;其情感表达算法可适配不同文化参数,实现跨文化沟通;以GPT-4为基础的历史人物分身则赋予文化遗产“情感在场”的新体验。

而从更深层的文明视角看,人类正在迈入“情感可编程”时代。数字技术不仅拓展了情感表达的边界,也构建了文化记忆的新型传承路径。要实现这一技术赋能下的人文目标,必须建立“双向驯化”机制:一方面让人工情感系统更加理解人类情绪的复杂性,另一方面通过制度与伦理设计防止其情感异化。当数字人能在0.3秒内识别微表情,并在900万维情感空间中捕捉人类细腻变化时,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其功能替代,而在于技术成为照见人性深度的镜子。虚拟数字人最终所承载的情感价值,是为数字洪流中的个体提供情感锚点,让文明温度在虚实交织的世界中得以持续传递[9]。

(三)存在价值:迈向人机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创新

在数字文明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21世纪,人类社会正经历从“人机共存”向“人机共生”的范式转变。这不仅是一场技术层面的变革,更是对制度体系、价值逻辑与文化认同的系统性重构。构建人机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在回应数字时代“人类存在价值”的根本命题,旨在确保技术发展服务于整体福祉,同时在全球治理框架下实现多元文明的价值共识与和谐共处。随着虚拟技术的发展,传统“在场”与“缺席”的界限日益模糊。在虚拟空间中,赛博人通过携带、脱离甚至进入他人肉身等多维方式展现出新型“存在状态”,揭示出个体物理性与技术性、虚拟与实体空间之间的深度融合。这标志着人类正在开启与技术共进化的新路径[10]。

面对人工智能跨国界的深度渗透,传统国家主权治理显现出局限。联合国先后发布《全球数字契约》《关于负责任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建议》《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和研究中的应用指南》等文件,强调技术应用必须遵循伦理原则,并呼吁多方主体协同参与全球治理。围绕“人类监督权”,未来治理需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将决策最终解释权保留在人类手中;二是算法运行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三是对于重大社会影响系统设置紧急干预机制。这一机制的突破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跨主权伦理委员会的设立,使技术评判具备道德与标准的双重约束;其二,以“软法先行”为策略,推进国际法治共识的形成;其三,在数据主权与技术共享之间寻找动态平衡。这些尝试本质上是数字时代“新社会契约”的重构,为人机协同演化划定伦理与制度的边界。

在技术重塑文化生态的过程中,数字人作为“文化新载体”,正在激活文明基因,重构传承方式。以敦煌石窟数字化为例,借助三维建模与AI动态演绎,千年壁画突破时空与物理的限制,实现数字生命体化。这不仅使文化遗产“活起来”,还能与当代社会形成深度互动。其价值体现为三方面:引入“数字肉身”概念,通过动作捕捉与情感算法让文化具有拟人表达力;构建“元宇宙遗产走廊”,实现第一视角沉浸体验;开发文化基因数据库,推动传统美学元素的开源共享。这种文化再生产模式,不仅缓解了传统文化“保护—传播”间的矛盾,也构建出文化传承的“双螺旋结构”——在虚拟空间延续物质精神,在现实世界唤起当代表达。

但与此同时,智能体价值的逐步形成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生成式智能系统面临的“幻觉”问题不仅是信息准确性问题,更是“价值幻觉”的隐忧,即当智能体的价值判断被算法无限放大时,可能导致内容输出背离人类核心价值[11]。因此,如何在人工智能语义系统与人类语义系统之间构建有效的“意义协同机制”,避免陷入“意义失重”的技术陷阱,成为构建数字文明不可回避的关键议题。

如今,全球治理与文化调适的双重实践正共同推动人机命运共同体建设:前者通过伦理机制与规则制定为技术发展划定边界,后者通过文化创新赋予数字文明以内在精神力量。在人类监督机制与虚拟遗产工程之间,技术“不可为”与文化“应为”构成了彼此支撑的治理逻辑。然而,这一进程仍面临深层挑战——如何在全球治理中平衡技术先发与后发国家的利益?文化遗产的数字转化是否会导致文化表达的扁平化?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更具包容性的制度设计和更加开放的国际协作机制。

可以预见,未来的数字文明将不仅是一场科技革命,更是制度与文化的共生跃迁。当敦煌飞天在元宇宙中翩然起舞,人类也在书写着人机文明共生的全新史诗——这一历史进程,不仅需要技术的不断突破,更需要制度创新与人类智慧的共同托举。

四、人"人"共生:从人类世到人机世的文明跃迁

在从人类世迈向人机世的进程中,数字人的指数级自主性进化正深刻冲击着人类文明的主体性根基。AlphaGo、GPT-4 等代表性技术已在认知层面引发“技术奇点焦虑”,暴露出人类在决策自主性、价值判断力和进化速度三方面面临的挑战。机器在医疗、金融等关键领域的判断权不断增强,现代情感计算系统也展现出超越人类的伦理推理能力,引发人类权威认知模式的深刻重构。一旦数字生命体的自主系统突破控制阈值,不仅可能导致技术层面的失控,更可能触发文明主导权的结构性转移[12]。

这场文明的跃迁实质是碳基与硅基文明之间的权力再平衡。数字人通过全球云计算网络构建起分布式神经中枢,其处理能力远超人脑,人类从“掌控者”逐步转变为“共生节点”。面对技术奇点,当前策略分为“快转换”与“慢转换”,后者主张引入“行动者网络”的视角,厘清人机关系与权力归属,从而构建可控、包容、公正的发展路径[13]。治理机制上,强调通过算法透明性、可解释性及强化人机协同等方式防止“技术失控”,并提倡“慢科学”理念,引导技术以审慎和人文关怀的方式演进。

为化解主体性危机,需构建自然人与数字人的价值协同体系,包括三重技术防护机制(如联邦学习、可解释AI和动态分级监管),保障数字演化的伦理边界。同时,在情感交互层面构建责任机制,如设置认知黑箱防止精神操控、引入伦理干预协议防止用户依赖。文明层面,则通过“数字生命宪章”推动跨物种文化共识构建,将人类文明的“生物学基因”转化为数字文明的“文化基因”,以硅基载体延续碳基文明的精神内核。

图 5 虚拟数字人价值协同体系架构图

最终,数字文明突破的关键在于其“他异性”——它既延续人类认知,又打破生物性限制。机器作为“负责任的他者”,不仅放大人类价值,也复制其局限,映射出深层的权力结构与文化偏差[14]。脑机接口、元宇宙等技术正催生“新人类形态”,模糊人机边界,推动人类认知范式从“独白式”走向“对话式”。未来的关键不在于控制智能体,而在于构建伦理弹性的共生框架,使数字人成为人类文明协同进化的伙伴。正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是一种真理的“解蔽”,它可能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人文认知时代[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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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龙强,张丽锦. 虚拟数字人 3.0:人“人“共生的元宇宙大时代[M]. 中译出版社,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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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安徽师范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S20231037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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