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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析
关键词:课程思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怀化学院2025 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为例”。摘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旨在解决当前教学中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脱节的问题。改革围绕四个核心内容展开:构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系统挖掘生态价值观、法治精神等思政元素;采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建立专业与思政融合的多元评价体系。通过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资源、加强制度保障等策略,实现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专业法治人才支撑。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时期,环境治理对专业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不仅承担着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应用能力的任务,需融入思政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与法治责任观。推动该课程的思政教学改革,成为衔接法学教育与国家生态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是系统探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有效改革路径,破解当前教学中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脱节的问题,最终实现德法兼修的育人目标。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现状分析
(一)教学目标
当前多数高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目标,仍以传授环境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适用能力为主,对思政育人目标的设定较为模糊。部分课程虽提及培养生态意识,但未将其细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目标;且思政目标与知识、能力目标缺乏有机衔接,常被视为附加任务,未融入课程整体目标体系,导致思政教育缺乏方向感。
(二)教学内容
从教学内容来看,思政元素的融入存在碎片化、表面化问题。一方面,思政元素多集中于课程导论或个别章节,在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等核心章节中渗透不足,未能形成覆盖全课程的思政内容体系;另一方面,部分教师对思政元素的挖掘停留在口号式层面,未结合具体法律制度(如排污许可制、生态补偿制度)深入分析其背后的价值导向,导致思政内容与专业知识两张皮,难以引发学生共鸣。
(三)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上,仍以教师讲授为主,思政教育的互动性与体验性不足。部分教师虽尝试引入案例教学,但案例选择多侧重法律规则适用,对案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如企业的生态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责)挖掘不够,未能引导学生深入讨论;实践教学(如环境调研、模拟法庭)开展较少,且多以验证法律知识为目的,未能与思政教育结合(如通过调研社区环境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导致思政教育缺乏实践载体,效果有限。
(四)教学评价
现有教学评价体系对思政育人效果的考核严重不足。多数课程的评价仍以期末考试为主,考核内容集中于法律概念、条文记忆与案例分析,几乎不涉及思政素养的考核;少数尝试纳入思政评价的课程,也多采用学生自评、教师主观打分等模糊方式,缺乏科学、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参与环境公益活动的次数、课程论文中生态价值观的体现程度;且评价结果与学生的课程成绩、评优评奖关联度低,难以发挥导向作用,导致思政教育教而不考和考而不严。
(五)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当前课程思政改革面临多重挑战。其一,理念层面,部分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环境法是专业课,思政教育是思政课教师的责任,缺乏主动融入思政的意识;其二,师资层面,多数法学教师缺乏思政教育相关培训,对如何挖掘思政元素、如何将思政与专业结合存在能力短板;其三,资源层面,优质的课程思政教学资源较为匮乏,教师难以获取有效支撑;其四,管理层面,学校缺乏针对课程思政的激励机制,且对课程思政教学的监督、指导不足,导致改革缺乏制度保障,推进缓慢。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实现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协同推进。具体而言,核心改革内容涵盖教学目标重塑、思政元素挖掘、教学方法优化以及教学评价创新四个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方面。
(一)重塑教学目标
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构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体系,彻底改变以往过于偏重知识灌输的倾向,将育人作为教学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
在价值塑造层面,教学目标应明确聚焦于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并认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与时代价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责任意识,使其深刻理解环境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并在未来工作中能够自觉坚守环境执法的公平正义底线。还需着重培育学生的社会公益精神,激发其关心生态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公益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重任。
在知识传授层面,教学目标不仅要确保学生系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核心规则,构建起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更要引导学生在学习法律条文和制度规范的同时,深入理解这些法律制度设计背后所蕴含的生态价值逻辑、伦理基础以及国家战略意图,实现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升华。
在能力培养层面,教学目标需在提升学生传统法律应用能力,如环境案例分析与法律文书撰写等技能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培养学生运用多学科视角分析和解决复杂生态问题的能力,能够敏锐识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潜在环境风险,并提出预防性法律对策。同时,注重发展学生的公益服务能力,鼓励并训练其组织参与环境法律宣传、提供环境法律咨询等社会实践,将所学服务于社会。
这三个层面的目标并非彼此割裂,而是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整体。知识传授是基础和载体,能力培养是延伸和应用,价值塑造则是灵魂和核心。三者必须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学生掌握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知识,必须与理解其所追求的区域公平与生态正义等价值目标紧密结合,并通过设计具体的地方生态补偿方案等实践能力训练得以内化和巩固,从而实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二)深挖思政元素
深挖思政元素是实现思政内容与专业知识有机融合的关键前提。必须紧密结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课程内容体系,系统梳理和精准挖掘各章节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形成点面结合、层层深入的思政内容网络,确保思政教育如盐在水、润物无声。
具体而言,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生态价值观元素。这主要渗透在环境法基础理论部分,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与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伦理内涵与实践要求;在自然资源保护法部分,则体现为资源节约意识、循环利用观念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所蕴含的生命共同体伦理和代际公平思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发展观和消费观。
第二类是法治精神元素。这在环境执法相关章节中体现为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程序正义的法治原则以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环境司法相关章节中,则集中体现为追求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以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所彰显的法治担当和探索精神。通过这些内容,培养学生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
第三类是社会责任感元素。环境责任章节深刻揭示了企业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及公民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强化学生的责任主体意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则生动展现了社会公益精神的价值,以及公民参与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参与热情。
第四类是家国情怀元素。国际环境法章节是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绝佳载体,通过全球环境问题的共同挑战和国际环境合作,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和国际责任意识;而通过对我国环境立法历程、成就与特色的学习,特别是理解其中蕴含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有助于增强学生走中国特色生态法治道路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在挖掘这些思政元素的过程中,必须力戒表面化和贴标签的倾向,要紧密结合具体法律原则、制度和规则的知识点进行自然引申和深刻阐释,让思政元素从专业知识中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实现专业知识教育与价值观教育的同频共振。
(三)优化教学方法
优化教学方法是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学深度融合的操作路径和重要保障。必须改变单向灌输的传统教学模式,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主体性,引导学生在思考、辨析和实践过程中实现价值认同和能力提升。
案例教学法是实现思政与专业融合的有效桥梁。教师应精心遴选那些既具有典型专业知识点,又富含思政教育意义的双维度案例进行剖析。例如,通过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典型案件的深入讨论,引导学生不仅从专业角度分析行为的违法构成及法律责任认定,更从思政层面思考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的深远意义、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可以组织小组讨论、课堂辩论等形式,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在观点碰撞中深化对法律知识和价值理念的理解。
实践教学法是促进知行合一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环境法治现状调研,例如实地考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成效与法律保障,让学生切身感受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环境法治的现实需求。开展模拟环境法庭活动,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亲身体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深刻感受司法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中的力量。组织法律宣传进社区等公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保护法知识,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巩固专业知识,更能锤炼服务社会的本领,践行生态理念与法治精神。
情境教学法是增强情感体验和价值共鸣的有力手段。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播放反映环境现状的纪录片、生态治理成效的专题片或生态保护主题的公益广告等多媒体素材,创设生动直观的教学情境,引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生态保护的情感认同。邀请环境执法一线人员、环境公益律师、企业环保负责人等走进课堂,分享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伦理困境、价值抉择和职业感悟,以其真实经历和切身感受为学生提供鲜活的思政教材,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翻转课堂法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价值判断能力的创新模式。教师可以设定具有价值争议性的主题,例如某项环境政策实施背后的伦理考量与社会影响,引导学生课后自主搜集资料、进行研究性学习、形成自己的观点并制作课件,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和展示。这一过程不仅锻炼了学生的信息整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迫使其主动思考政策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平衡,从而培养其独立进行价值判断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四)创新教学评价
创新教学评价是检验思政教学成效、引导教学方向的关键环节。必须构建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学生专业素养与思政素养协同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单一评价模式。
在评价内容上,应明确划分为专业素养考核与思政素养考核两部分,并赋予合理权重。专业素养考核主要侧重于对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知识、原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评价,其形式可以包括期末闭卷或开卷考试,重点考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程度和案例分析能力;课堂作业如法律文书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则侧重于考查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思政素养考核则主要评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价值观念、思想态度和社会责任感。这应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个方面。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在课堂讨论、小组学习、案例分析中是否能够自觉运用生态文明理念、法治精神等分析问题,其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参与度、认真程度以及表现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服务意识。终结性评价则可以通过课程论文、学期小结、实践活动参与报告等形式,考察学生对生态价值观、法治观的理解深度和内化程度。
在评价方式上,应突破教师单一主体评价的局限,采用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实践单位评价相结合的多主体评价方式。教师评价侧重于评价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以及思政观点表达的准确性和深刻性。学生互评则侧重于观察和评价同学在课堂互动、小组合作探究、实践项目协作中的参与积极性、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责任担当意识。当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活动时,可以引入实践单位,如环保部门、律师事务所、社区组织等的评价,重点考察学生在真实工作场景中所表现出的实践动手能力、职业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评价结果应进行综合评定,并切实与学生的课程总成绩、各类评优评奖等挂钩,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和激励导向功能,引导学生不仅重视知识的学习,更注重能力的提升和思想的进步,从而实现全面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重塑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明确方向,通过深挖思政元素丰富内容供给,通过优化教学方法创新实施路径,通过创新教学评价建立保障机制。这四个方面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了推动课程思政落地见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内容。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推进策略
(一)强化教师思政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有效实施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一套系统、务实的推进策略,涵盖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保障和管理机制完善等多个维度。强化教师思政意识和能力是改革基础。教师是课程思政改革的关键力量,需要从意识和能力两方面提升其综合素养。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和政策解读,强化教师对课程思政内涵的理解,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责任意识。实施系统化培训计划,聚焦思政元素挖掘、教学方法创新等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教学观摩、竞赛等活动促进教学能力提升。建立传帮带机制,由经验丰富教师指导青年教师,通过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方式,实现教学经验的传承与发展。
(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
完善教学资源建设是重要支撑。需要构建多元化的课程思政教学资源体系。建设高质量案例资源库,联合高校、环保部门、法院等单位,收集整理典型环境案例,按照专业知识、思政元素、教学建议三位一体结构编写,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拓展实践教学资源,与环保部门、公益组织等建立合作,建设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调研、模拟法庭、法律宣传等实践平台。推进数字资源建设,制作课程思政微课、动画视频等教学资源,搭建共享平台,促进校际资源互通共享。
(三)加强教学管理和保障
加强教学管理和保障是关键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将课程思政成果纳入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体系,对改革课程给予经费支持,激发教师参与积极性。健全监督指导机制,成立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小组,通过定期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改革质量。
通过以上策略的系统实施,构建以教师能力提升为核心、资源建设为支撑、管理保障为关键的推进体系,确保课程思政改革取得实效,最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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