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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背后的算法伦理失范与共产党人的价值坚守

申良
  
新理想媒体号
2026年24期
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党校 新疆吐鲁番 838000

摘要:大数据杀熟是算法伦理失范的典型表征。该研究从技术原理、伦理失范、价值理论、治理路径四个维度展开分析。解析用户画像标签化、动态定价及多臂老虎机算法的利润最大化逻辑,揭示算法价格歧视的技术路径;剖析价格歧视对社会公平的背离、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及算法黑箱导致的监管困境,追溯资本逐利对技术异化、人文价值缺失与监管滞后的深层根源;以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与人民立场为理论基石,阐明共产党人“ 以人民为中心”“ 坚守公平正义” “ 推动技术向善” 的价值内涵;提出制度层面构建透明度立法与惩戒机制、技术层面嵌入公平性约束、教育层面提升党员干部数字治理能力的系统路径,实现算法与善法的统一。

关键词:大数据杀熟;算法伦理失范;共产党人;价值坚守

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杀熟已从偶发个案演变为系统性行业痼疾。其本质是算法权力对市场交易秩序的深度介入——平台利用算法的不透明性,根据用户消费频次、地域、终端类型等因素差异化定价,单方面将判定结果强加于消费者,直接侵害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动摇数字经济信任基础。

马克思主义将公平正义视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将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数字时代算法技术的资本化应用正在试图制造新的不平等,共产党人必须回应这一挑战,以价值坚守引领技术治理方向,为构建以人为本的数字经济秩序提供理论支撑。

一、大数据杀熟的算法机制与伦理失范表现

(一)大数据杀熟的技术原理解析

大数据杀熟并非简单的商业策略,而是一套精密的技术系统运作结果。其技术架构可从三个层面加以解析。用户画像标签化是算法定价的数据基础。平台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构建用户特征向量:

[age,income,freq,loyalty,device,locaion, …]T

其中,age 表征年龄结构,income 推断消费能力,freq 记录消费频次,loyalty 衡量用户粘性,device 识别终端类型(iOS 用户往往被判定为高收入群体),location 反映地域经济水平。这些标签通过机器学习模型进行权重分配,形成差异化的“ 数字身份” ,为后续定价策略提供依据。

忠诚度评分与动态定价构成算法杀熟的核心机制。平台通常采用如下动态定价模型

Poffer=Pbase×(1+α⋅L-β⋅S+γ⋅W)

式中, Pbase 为基础价格,L 为用户忠诚度评分(取值越高溢价越大),S 为价格敏感度系数(敏感度低的用户面临更高报价),W 为消费紧迫性权重(刚需场景溢价显著),α ,β ,γ 为平台设定的调节参数。该公式的本质是将用户特征转化为价格剥削系数,忠诚度越高、敏感度越低、需求越迫切的用户,面临的报价越接近其支付意愿上限。

A/B 测试与多臂老虎机算法实现了利润最大化的持续优化。平台通过大规模 A/B 测试,对不同用户群体施加差异化价格,利用多臂老虎机(Multi-Armed Bandit)算法在“ 探索” 与“ 利用” 之间动态平衡,持续逼近利润最大化均衡点。这种技术架构使得价格歧视不再是静态规则,而是具备自我进化能力的动态系统,其隐蔽性与精准性远超传统价格歧视手段。

(三) 算法伦理失范的具体表现

大数据杀熟的技术应用引发了多重伦理失范,其集中表现可归纳为三个维度。

1.价格歧视与社会公平的背离。从经济学视角,大数据杀熟是“ 一级价格歧视” 在大数据技术加持下的真实体现,即平台针对用户的支付意愿制定个性化价格,最大限度榨取消费者剩余权。这种定价模式背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公平交易原则,要求商家对所有顾客公平对待的基本规范被算法权力架空。而且,算法歧视可能将商家歧视进一步加剧为现实的地域歧视、阶层歧视,从而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社会公平正义。

2.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侵害。算法黑箱使得价格形成机制脱离用户认知范围。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既无法获知自身被贴上的“ 数字标签” ,也无法了解价格差异的技术依据,实质上处于“ 信息茧房” 与“ 数字蒙眼”的双重困境。这种信息不对称不是传统市场信息成本差异的自然结果,而是平台通过技术壁垒刻意制造的权力不对等,构成了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系统性压制。

3.算法黑箱导致的监管困境。算法的复杂性与不透明性使得传统监管手段面临失效风险。监管部门难以穿透深度学习模型的黑箱结构,无法有效识别价格歧视的技术线路与证据链条。平台往往以商业机密、算法专利为由拒绝公开关键参数,形成“ 技术壁垒—监管盲区—失范加剧” 的恶性循环。这种监管困境不仅削弱了法律威慑力,更在制度层面纵容了算法权力的无序扩张。

(三)算法伦理失范的深层根源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技术表象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结构矛盾与价值冲突。

1.资本逐利逻辑对技术应用的异化。在平台经济竞争格局下,流量变现压力与资本回报要求驱动算法设计偏向利润最大化。技术本身不能识别冰冷数据背后的不平等情况,但资本逻辑将技术工具化,使其变成剩余价值榨取的精密手段。当算法高于善法、经济利益重于伦理规范时,技术便从服务人的工具异化为控制人的权力。

2.算法设计中人文价值的缺失。当前算法开发普遍遵循技术效率优先原则,将公平性、透明度、可解释性等伦理维度置于次要位置。开发者关注模型准确率、转化率、营收增长等硬性指标,却忽视算法对社会信任、市场伦理及个体尊严的隐性损害。这种价值虚无主义的技术观,根源于工程思维与人文精神的割裂,导致算法系统缺乏内在的价值约束机制。

3.数字时代伦理监管体系的滞后。传统法律强调规范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虽为算法治理提供了基础,但针对算法价格歧视的专门性规范仍显不足,执法标准模糊、举证责任过重、惩戒力度偏弱等问题制约了治理效能。制度供给与技术演进的时差,也为算法失范提供了灰色空间。

二、共产党人价值坚守的理论内涵与时代要求

(一)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共产党人价值坚守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了资本逻辑对劳动的异化机制,指出资本在追逐剩余价值过程中必然突破道德边界,将人降格为工具性存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系统阐述了平等观的历史发展,强调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质是消灭阶级本身。这些论断为审视算法时代的资本异化提供了理论支撑。当算法成为资本增殖的新工具,其对人的数据化、标签化与价格歧视化,正是异化逻辑在数字空间的延伸。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对人民利益的坚守构成了价值传统的核心主线。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产党人始终将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数字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这深刻表明,技术发展的终极目标在于人民获得感,算法应用必须服从于人民利益最大化。

(二)数字时代共产党人价值坚守的具体要求对算法伦理失范的挑战,共产党人的价值坚守需要转化为具体的治理要求与实践标准。

1.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数字经济中人民的合法权益。这要求将人民主体性贯穿于算法治理全过程。在制度设计上,应确保人民群众在算法规则制定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在技术应用上,应建立算法影响评估机制,将用户权益保护作为算法上线的刚性前置条件;在权益救济上,应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建立算法价格歧视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正如数字政府建设所彰显的,“ 以人民为中心” 始终应闪耀在共产党人的时代答卷上。

2.要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摆脱算法歧视困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人价值坚守的核心范畴。针对算法价格歧视,需要推动建立算法公平的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禁止基于用户忠诚度、消费能力、终端类型等因素的歧视性定价;需要强化平台反垄断监管,防止算法权力形成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需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算法伦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维度,形成失范必惩、合规受益的制度激励。

3.要推动技术向善,实现算法应用的社会价值最大化。技术向善不是对技术发展的限制,而是对技术发展方向的校正。共产党人应发挥价值引领作用,推动算法设计从利润最大化向社会价值最大化转型。这包括在算法目标函数中嵌入公平性约束条件,在动态定价模型中设置价格浮动上限,在 A/B 测试中增加伦理审查环节。通过价值嵌入技术,使算法系统内部承载公平正义、诚信透明、尊重人格等伦理规范,实现“ 善法” 对算法的规范与引领。

三、基于共产党人价值坚守的算法伦理治理路径

(一)在制度层面构建算法伦理监管体系

制度是价值坚守的刚性保障。针对大数据杀熟,要从以下维度完善制度供给。

1.推动算法透明度立法,破解算法黑箱。借鉴欧盟《数字服务法》《人工智能法案》的立法经验,建立算法透明度分级制度。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定价算法,要求平台披露算法逻辑框架、主要参数权重、价格浮动范围等关键信息;建立算法备案与审计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算法公平性进行定期评估;赋予消费者算法解释权,使其有权要求平台说明个性化定价的技术依据。透明度立法不是要求公开商业机密,而是划定技术权力运行的公共边界,在商业秘密保护与消费者知情权之间寻求平衡。

2.建立大数据杀熟的举报与惩戒机制。设立算法价格歧视举报渠道,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抗大数据杀熟。通过跨平台价格监测、用户比价数据汇聚,自动识别异常定价模式;提高违法成本,对确认存在价格歧视的平台实施比例罚款、业务限制、市场准入禁止等惩戒措施;建立算法伦理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范企业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3.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明确将算法价格歧视纳入价格欺诈与不公平交易的规制范围;建立集体与公益诉讼机制,降低个体维权成本;探索科技保险制度,由平台缴纳伦理风险准备金,用于消费者损害赔偿。

(二)在技术层面引导算法设计的价值转向

技术治理需要技术方案。引导算法设计实现价值转向,需要在技术架构层面进行系统性重构。在算法开发中融入公平性考量。优化动态定价模型,将公平性约束嵌入目标函数。例如,修改定价公式为:

Poffer=Pbase×min(1+α⋅L-β⋅S+γ⋅W,δ)

其中 δ 为价格浮动上限系数(如 1.15,即溢价不超过 15%),从技术上阻断无限度价格剥削。引入公平性评估指标,如人口统计均等(Demographic Parity)、机会均等(Equal Opportunity),在模型训练阶段即消除歧视性偏差。建立“ 伦理沙盒” 机制,在算法上线前进行多维度公平性测试,确保不同群体间的价格差异具有合理商业依据而非纯粹的用户剥削。

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价格信息的公开与可追溯。开发“ 算法价格监测” 工具,为消费者提供跨时段、跨平台、跨账号的价格比对服务;建立区块链存证系统,将平台定价逻辑、用户标签、价格变动记录上链存储,确保数据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推广“ 算法营养标签” ,以标准化格式向用户展示算法决策的关键信息,提升透明度。

(三)在教育与意识层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数字治理能力与价值引领

党员干部是算法治理的关键主体,其数字素养与价值自觉直接影响治理效能。

1.加强党员干部对算法技术与伦理的认知培训。将算法伦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体系,通过案例教学、技术体验、伦理研讨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理解算法运作机制、识别算法风险、掌握治理工具。培训内容应涵盖机器学习基础、算法偏见分类、数据隐私保护、平台监管法规等实务知识,使党员干部具备与技术人员对话、对平台企业监管的专业能力。

2.发挥党员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互联网企业将算法伦理纳入企业党建内容;鼓励党员技术骨干在算法设计中主动嵌入公平性约束,以党员示范算法引领行业伦理标准;支持党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开展算法价格监测、知识普及、维权援助等公益活动。通过党员的先锋行动,将共产党人的价值坚守转化为算法治理的实践能力,推动企业从“ 被动合规” 转向“ 主动向善” 。

四、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大数据杀熟的本质是算法权力在资本逻辑驱动下的伦理失范。其技术架构通过用户画像标签化、忠诚度动态定价、A/B 测试优化等机制,实现了对消费者的精准价格歧视。这种失范不仅侵害个体权益,更侵蚀社会公平根基、加剧数字鸿沟、动摇市场信任。其深层根源在于资本逐利逻辑对技术的异化、算法设计中人文价值的缺失,以及伦理监管体系的滞后。

共产党人价值坚守为摆脱算法伦理困境提供了根本价值坐标。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平正义、人民立场的理论观点,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对人民利益的坚守传统,构成了应对算法时代挑战的理论资源。以人民为中心、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技术向善,是共产党人在数字时代价值坚守的具体要求,构成了算法伦理治理的价值基础。

(二)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本研究存在三方面局限。其一,案例分析范围主要集中于电商、出行等消费领域,对金融、医疗、教育等更高风险领域的算法伦理失范涉及不足;其二,对算法技术原理的阐述侧重于宏观机制,对深度学习模型内部决策逻辑的解析有待深化;其三,治理路径的提出以国内情境为主,国际比较与全球治理视角相对薄弱。

未来研究可从更多维度拓展。一是开展跨学科研究,融合计算机科学、伦理学、法学、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构建算法伦理评估的综合框架;二是加强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欧盟、美国等经济体在算法治理领域的制度创新,为中国方案提供借鉴;三是深化实证研究,通过大规模数据采集与算法审计,量化评估不同治理策略的实际效能。在数字文明加速演进的历史进程中,共产党人价值坚守与算法伦理治理的深度融合,将持续成为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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