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富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李雪梅
  
新理想媒体号
2026年112期
富民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云南 富民 650400

摘要:林业行政执法是守护森林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富民县作为昆明市西北部重要生态屏障,森林资源禀赋优越,生态区位关键。当前,依托林长制全面推行与生态保护政策落地,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完善,但执法实践中仍面临体制机制不健全、科技支撑不足、队伍能力薄弱等短板,制约执法效能持续提升。本文结合实际,系统梳理富民县执法现状,深入剖析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优化对策,为提升富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建议;富民县

1.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1.1 行政执法体系日趋完善,制度建设夯

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省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 年版)》、《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 年版)》、《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公布县林草局权责事项清单,做到权责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与执法流程,实现执法行为有章可循。三是建立健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全流程规范,2023 至2025 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购买(猎捕)国家重点野生动物、非法采集种子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111 件(2023 年48 件、2024 年32 件、2025 年 31 件),现结案 109 件,办结率 98%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植物检疫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审批事项 467 件(2023 年 219 件、2024 年 131 件、2025 年 117 件),审批合规率 100‰ 。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材料经市、县两级抽查评查合格率率 100% ,县林草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1.2 协同机制逐步健全,执法合力初步形成一是创新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

制度, 2023 年以来联动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 起,推动植被恢复造林 99.583 亩,有效破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取证难、执行难问题。二是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

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执法格局,2023 至2025 年向

作者简介:李雪梅(1972- ),女,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监督管理、林业行政执法,Email:1131444530@qq.com

县公安局移交涉林刑事案件 6 件(2023 年2 件、2024 年 3 件、2025 年1 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三是2023 年启动完成行政执法赋权镇街工作,将资源管理类 2 项、防火类15 项共计 17 项执法责任分解至镇街,县林草局主要负责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以及非法购买(猎捕)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等执法责任,形成“县、镇街两级共同负责、村级巡查”的三级执法体系。

1.3 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县现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1 个(县林草局),受县林草局委托执法部门1 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51 人,其中县林草局事业编36 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公务员编专职2 人、七镇街林草岗事业编13 人。县林草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重点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自学+培训”方式,逐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能力。2023 至2025 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三级培训14 期,累计培训336 人次。林业行政执法推行“老带新”跟岗办案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1.4 监管重点突出发力,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核心领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3 至2025 年累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执法行动9 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1 起,罚款金额 341.687 万元,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高发态势。加强行政许可监管,严格落实临时占用林地、林木采伐等许可审批制度,严把审核关,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发生。

1.5 普法宣传多元开展,守法氛围逐步营造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类主题宣传、执法办案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涉林企业和群众宣传普及林草法律法规,2023 至2025 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21 场,发放宣传资料1.05 万份,覆盖群众1.05 万人次,逐步营造“人人关注生态、自觉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

2.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执法力量薄弱,专业化能力不足

一是县林草局现有的事业编行政执法证人员36 人主要承担局属各科室、站(中心)行政职能工作,执法三大队现有专职执法人员2 人无法满足工作实际需求。二是基层镇街林草岗工作任务较重、人员少且变动频繁,执法积极性不高。三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办案流程、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不熟练,面对涉林刑事案件、复杂行政案件时,取证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

2.2 科技支撑严重不足,智慧监管体系滞后

一是是执法装备匮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无人机、红外相机、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智能化设备,山区、林区地形复杂,人工巡查效率低、覆盖范围有限,难以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未建立统一的森林资源智慧监测与执法办案平台,卫星遥感、国土调查、网格巡查等数据未能有效整合,违法线索识别、预警、处置依赖人工排查,精准监管能力不足。三是数字化办案水平低,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归档等环节仍以线下操作为主,存在办案效率低、案卷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2.3 部门协同不畅,行刑衔接机制不健全

一是部门间信息共享壁垒明显,林业、公安、检察院、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案件线索移送、证据移交、案情会商等程序大多依赖人工沟通,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完整,影响案件办理效率。二是行刑衔接流程不规范,部分案件在违法线索移送、证据标准衔接、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案件移送难、立案难。三是联合执法常态化不足,部门间联合巡查、联合办案机制不健全,针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违法案件,缺乏高效的协同处置机制,执法合力未能充分凝聚。

2.4 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群众守法意识薄弱

一是宣传形式单一,仍以传统的线下发放资料、横幅悬挂为主,新媒体宣传方式运用不足,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应用较少,宣传吸引力不足。二是宣传覆盖面不均衡,偏远山区、林区农户宣传覆盖率低,涉林企业等重点对象普法针对性不强,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知晓率低。三是普法与执法融合不够,“一案一普法”落实不到位,执法过程中重处罚、轻教育,未能充分发挥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违法占用林地(草原)、私挖滥采、盗伐滥伐等行为屡禁不止。

2.5 执法保障与监督机制不完善

一是执法保障不足,财政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经费投入有限,执法车辆、办公设备、办案耗材等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开展野外巡查、案件调查时面临交通不便、装备简陋等问题。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多以案卷评查为主,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运用不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执法成效考核重数量、轻质量,缺乏对执法的规范性、群众的满意度、生态修复的效果等指标综合考核,难以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3.优化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3.1 建强执法队伍,提升专业化履职能力

3.1.1 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优化人员编制配置,为县、镇街两级林草部门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剥离非执法事务性工作,确保执法人员集中精力开展执法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招录机制,重点招录林业、法律、信息化等专业人才,优化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

3.1.2 强化专业培训

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流程、证据固定、案卷制作、信息化应用等专题培训,每年组织执法培训不少于1 次。开展执法业务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干,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3.1.3 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执法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将执法成效、案件质量、群众评价等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奖金挂钩,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热情。落实执法人员岗位津贴、野外补贴等政策,改善执法人员工作待遇,稳定队伍。

3.2 强化科技赋能,构建智慧化监管体系

3.2.1 补齐执法装备短板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智能化设备,提升野外巡查、证据固定、现场处置能力。针对山区、林区特点,配备便携式执法设备,解决偏远区域执法取证难题。

3.2.2 搭建智慧监管平台

整合卫星遥感、国土调查、网格巡查、红外监测等数据资源,搭建森林资源智慧监测与执法办案平台,实现违法线索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分级处置,推动执法监管从“人工巡查”向“智慧监测”转变。

3.2.3 推行数字化办案

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建立电子案卷数据库,实现案卷规范化管理与快速查询。

3.3 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全方位执法合力

3.3.1 深化联动机制建设

完善联动机制,制定统一的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督办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3.2 规范行刑衔接流程

与县公检法机关联合制定涉林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案件移送规范,统一案件定性与取证要求,明确线索移送、证据移交、立案审查等环节的时限与流程,杜绝“以罚代刑”。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办案进度、处罚结果等信息实时共享。

3.3.3 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

针对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等重点违法行为,建立联合巡查、交叉执法、案件联办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1 次联合专项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执法格局。

3.4 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全民生态守法意识

3.4.1 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结合群众需求,创新采用短视频、以案释法、现场警示教育、乡村大喇叭、林区宣传栏、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制作涉林违法典型案例宣传片、普法手册,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

3.4.2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

针对偏远山区农户、木材加工企业、施工单位、林区施工队伍等不同对象,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开展精准普法。重点宣传林地占用、林木采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普法针对性。

3.4.3 深化执法与普法融合

落实“一案一普法”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讲解法律法规、违法后果及生态保护意义,实现“处罚一案、教育一片”。结合执法行动开展现场普法,增强群众直观感受,提升普法实效。

3.5 完善保障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公

3.5.1 强化执法经费与装备保障

将林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执法装备采购、办案耗材、人员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更新执法车辆、办公设备,改善基层执法办公条件,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5.2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案卷评查、日常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媒体监督,公开执法流程、案件结果等信息,提升执法透明度。

3.5.3 优化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规范性、案件质量、线索发现率、生态修复效果、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实现从“重数量”向“重质效”转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4.结语

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守护县域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全县林业行政执法虽取得一些成效,但面对新形势下生态保护的更高要求与复杂的执法环境,仍需持续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建强执法队伍、强化科技赋能、健全协同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完善保障监督,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准化、高效化水平,切实守护好县森林资源与生态安全,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 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专项整治情况(2023.12.19)[Z].县 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资料)

[2] 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2024.9.9)[Z].县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资料)

[3] 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4.11.29)[Z].县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资料)

[4] 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5.11.27)[Z].县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资料)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