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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理论视角下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架构研究
摘 要:在社会主义政治环境下,政府作为权力的主体,承载着维护我国人民安全、平等、自由的重大使命。然而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政府在执权时未能得到有效的监督,那么就极有可能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同时也会严重损害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因此建立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已经势在必行。文章首先分析了权力监督与制约的重要性;其次提出了我国工作开展中的不足之处;最后基于政治学理论视角,深入探讨了如何构建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旨在促进我国执法环境的合理化和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政治学理论视角;权利监督;制约架构
1 对政府权利进行监督与制约的重要性
1.1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民主政治的铺路石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同志曾说:“没有民主何谈社会主义”这实则也表明了社会主义与民主理念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核心任务即是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与制约,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如果权力持有者始终秉持勤政利民、清正廉明的公务理念,那么权力的执行也便能彰显人们的意志,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面实现也指日可待;但若权力持有者在执行公务时以权谋私,尽显贪污腐败,那么不仅人们的意志被欺压,而且原本和谐美好的民主愿望也会化为乌有[1]。
1.2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我国现已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长足发展,就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在调整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深入考虑探究我国社会主义的国情,并根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适当地运用权力来调控我国经济的走向,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政府拥有一定宏观调控的职能,但是依旧不能肆意的使用权力,更不能过度干预经济走向,导致企业出现收益下滑的境况。由此可知,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能够强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3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国家建设的防腐剂
政府在国家建设过程中占据绝对地位,无论是资源的调配还是土地审批,均需要在行政机关的掌控下完成,故可以延伸为拥有行政权力就相当于拥有了强大的资源配置权,如果不及时压制住职权滥用的苗头,对人民和国家的利益都会造成重大的威胁。贪官污吏固然可憎,但是在腐败的背后也暗藏着一个十分的严肃的问题,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走向腐败,为此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可以称作是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防腐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党政人员的执权行为,进而从根本上消除政治腐败现象,并加速国家的建设进程[2]。
1.4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党民联系的关键点
我党在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等思想的指导下,始终坚持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首位,并时刻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引领广大人民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因此我国人民对我党深信不疑。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滥用权力现象层出不穷,在利益的驱使下,政府官员逐渐迷失了本心,他们以权谋私,且屡次进行权钱交易,已经将人民利益抛于脑后。我国著名思想家荀子曾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党民关系中同样适用,政党人员属于权力的掌控者,而人民属于权力监督的主体,如若政党人员做出了有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那么人民公信力也会极大降低。要实现国家强盛,就需要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雪中联系,同时只要权力存在,监督与制约过程便应始终相伴[3]。
2 我国在权力监督与制约方面存在的不足
2.1 存在滞后性
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但是权力滥用现象依然不断涌现。现有的干部管理制度、反腐败制度以及权力监督制度隶属于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各项制度均是各自行使其对应的职能,而不能通过系统体系使制度发挥更大的效用。另外,由于我国党纪、政府规定相对零散,以至于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无法针对现存的问题进行系统化的整治,以上表现出了我国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系统化程度较低。与此同时,该体系同样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往往是在事发之后才进行处理,而且体系中的制度大多数也是围绕事后处理经验来制定的,缺乏风险前瞻意识,不仅如此,有关政府条例未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就使得政权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2.2 权力运行隐匿
我国权力运行的透明公开度较低,不管是政策的出台还是批准执行过程,外部监督主体均无法得知权力运行的具体内容,这在引发人们一度恐慌的同时,也为我国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极大困扰。广大人民群众不能获悉制度和权力的运行过程,监督也便无从说起。权力运行的隐匿性向我国监督与制约体系发出了新的挑战,也意味着我国现有体制亟待更新,相关人员需要强化制度建设,以保障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在此也能充分调动人民参与政府权力监督的积极性,从而完善监督与制约体系。
2.3 监督手段单一
现今,我国政府权力监督手段较为单一,在工作开展中仍然以党内纪律检查机关监督为主,其余的监督方式暂且不能完全发挥效用。比如:新时期萌生的网络监督与媒体监督形式,具有强大的舆论扩张影响力,然而由于未被授予法律权威,加之不法分子愈发猖獗,经常借助媒体与网络环境实施不法行径,因此社会公信力不高,也导致我国权力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除此以外,我国的群众监督方式也有待加强,原本的信访机制是政党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力工具,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信访制度也逐渐被人们所遗忘,现在群众更多的是在网络上发表自身的看法,但是网络环境日渐复杂,只有待规整之后,才可以将其真正用于舆论监督工作中,并且我国在后期也需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与人民的沟通渠道,只有做好群众基础工作,才能为其他活动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4]。
2.4 监督力度较弱
在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工作中,党内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督察机构都需要在党委领导的指挥下行使,在此过程中便暗藏着诸多问题。一方面,政府党委组织作为被监督的对象,一旦参与到工作中来,难免会存在利用职权之便,蓄意引导监督指向失衡的嫌疑,并以此来掩盖自身行为的不当;另一方面,我国纪律检查机关在执行工作时,监督力度不够,绝大多数是流于形式,没有对政府的行为是否合理进行深入的探究,而且所检察的范围也十分有限,这就直接导致我国的权力滥用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解决。唯有构建以法律体系为基础的权力监督与制约长效机制,才能积极缓解我国政权腐败的现状。
3 如何有效构建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3.1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
新时期,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制度,是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但能够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而且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府人员需要谨遵依法公开、注重时效、真实公开的原则,向群众展示权力的动态执行过程,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且坦然接受公众的审视。此外,政府在选择对外公开的内容时,首先要判断该事项是否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如若不是,则可以将其公之于众,而且若事项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也可及时公布于媒体或者是公众平台,此时便可以广泛搜集群众的意见,推动政府工作的有序开展[5]。
3.2 落实监督制约管理
目前我国权力监督与制约工作在开展中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同时监督的方式也较为单一。基于此,为落实权力监督制约管理工作,我国需要建立风险预估体制,也即是增强前瞻意识,根据我国以往的政权监督状况,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政权问题做出大胆的假设和评估,并且针对相关的问题,及早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如此便较好地丰富了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而且更能显著提升工作的效率,弥补原本的滞后性。与此同时,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愈发盛行,相比于传统的纸质和电视媒体,具有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在后续工作中,国家可不断规范我国网络环境,并在允许的情况下授予其法律权威,从而拓宽党政人员和群众的沟通渠道,并促进网络监督形式的有效发展。
3.3 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针对我国当前政权腐败的现状,为了重塑公正和谐的政务环境,更需要完善干部选拔机制,以挑选出优秀的政务人才,丰富现有的政权体系。选拔任用制度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竞争的原则来进行设计,并面向社会群体广泛发出邀请。首先建立公正的推荐机制,为了铲除裙带关系,从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布到最终的干部任用,人才选拔的整个过程都需要保持公开的状态。其次是建立民主的考察机制,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选举考察过程中,并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验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而确保最终选举结果的准确性。最终需要建立竞争的选拔机制,从大批的参选人中选拔出品质优良同时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对于工作成效不尽如意的人员,则需要根据其现有能力合理调整其职务,以科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6]。
3.4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具有双层次的含义,一方面对于政府干部人员,在任职期间若发现存在滥用职权或者以权谋私的行为,再者是缺乏实际组织领导能力,在此情况下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便可以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撤职权和相关的罢免权,如有情节较轻者可以酌情处置,将其交由党纪政纪进行教育,而情节严重者,则可以吊销并剥夺干部的公务员资格或者是从事专业资格,必要时还可辅助经济惩罚措施,以弥补干部人员对人民和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于选人用人失察的人员,我国需要建立推荐干部责任制、考察干部责任制和党委讨论决策干部责任制,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并对失察人员进行严惩,从而整治选拔任用人才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5 规范政府工作程序
政府工作流程缺乏规划,往往也是引发权力滥用问题的重要因素。无规矩不成方圆,而程序即是规则,如果打乱了规则,也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权力运用是一个连续而又复杂的缓解,掌权者唯有真正洞悉了权力执行的正确流程和方法,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失误,同时也能够帮助政务人民树立正确的执权观念,制约其行为不断朝向规范化的方向完善和发展。例如:在我国建筑工程中,每一个项目的审批,均需要经历申报、论证、评估、审定等一系列环节,方可完成最终的确认工作,权力运行也是同样的道理,执权人员务必要遵守工作程序,才能保证执法的合理性和利民性[7]。
3.6 增强权力主体意识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政环境,政府干部人员必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活动都应围绕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宗旨而开展,干部自身需要清楚的意识到权力相当于责任,而执权的过程也是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利用职权之便而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权利主体需要强化自律意识,坚决抵制周围有悖国家建设的权钱交易行为,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来感染更多的人,然后共同为国家的建设积极做出贡献。
4 结束语
政府以法律的名义行使权力,并强力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权力如若不能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便会滋生政权腐败。政府人员作为权力的主体,需要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并在工作中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国家为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制度的施行力度,并结合其他的选拔任用制度等,逐步规范我国的政务环境。
参考文献:
[1]皋华萍,高岩.论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J].人大研究,2012,(9).
[2]王中汝.参与、监督与制约——未实现的列宁晚年政治体制设计及其当代价值[J].学习与探索,2011,(4).
[3]李涛,刘雪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J].政治学研究,2008,(3).
[4]刘环.构建全方位权力监督机制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J].中国审计,2010,(2).
[5]王金利.基层单位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的构建研究[J].理论学刊,2014,(4).
[6]任永信.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J].东方企业文化,2014,(4).
[7]李薇,李美玲.试论中国共产党的新闻舆论监督思想的演进主线[J].声屏世界,2017,(12).
作者简介:陈辰(1991-),女,内蒙古赤峰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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