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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内外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发展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发展的背景、现状与不足、二、幼儿的身心评价与学习能力评价发展要点、幼儿园保教模式评价与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评价发展要点,在此基础上,从国家化视角与国内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提出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发展的建议,帮助幼儿园找出发展要点,提供针对性措施,明确发展方向。
关键词:国内外视角、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专业化发展以及量化研究体系的形成,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标,明确了发展方向,建立并完善高质量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成为专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国不仅实现学前教育立法建设,同时提升了普惠幼儿园覆盖率,并构建科学化、领域化的体系推动学前教育专业细致转型,学前教育的发展步幅在增速,且也走得越发细致,但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引领仍缺乏国际视野同国内实践相结合的契机,缺乏多元评价体系的构建不利于学前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作为指导标准,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并不只局限于幼儿园评级或教学督察,而是运用评价工具,作为一套成熟、细致且多元的标准对区域内甚至国内学前教育质量发展现状进行评价,帮助幼儿园找出发展问题,提供针对性措施,指明发展方向。
一、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发展的现状与不足
学前教育作为幼儿集体生活的出发地,是人生发展教育的第一阶段。在这个价值体系形成的过程中,学界学者认为,学前教育发展质量评价从两个方面进行:结构性质量评价与过程性质量评价。[1]结构性质量评价一般评价幼儿园的环境创设、物料资源、饮食卫生、师资力量等等。随着评价体系的发展,也有学者将目标导向评价、结果性评价、主体性评价以及家长的参与度满意度等变量纳入了学前教育发展质量评价体系中。而作为参考,在部分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发展质量评价体系中,诸如澳大利亚国家评价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还有领导与机构管理、家社园三方合作、CIPP评价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等等,Spodek(1988)提出的学前儿童最近发展区指标、幼儿园教师评价素养等等,都在为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的发展提供参考方向。
在此基础上,我们也能看到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发展中一些不足:比如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理论建设的不完善、量化标准不完善等。结合研究者的经验,如虞永平等人(2003)提出的从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细则、方案检验四个方面入手的角度,结合国内外评定的多种指标,思考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发展方向。[2]
二、幼儿的身心评价与学习能力评价体系发展要点
(一)构建区域评价指标理论框架
做好幼儿的学习发展主体性评价,首要的任务就是完善区域制度建设,保障区域评价指标体系的可实践性。其次需要关注本土文化的多样性和部分特殊儿童,相关研究指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我国儿童群体中两个特别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这部分儿童的教育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儿童整体生存和总体发展水平的问题,进而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的问题。[4]除特殊儿童群体外,还应关注到单亲儿童、残障儿童等群体,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重视区域评价体系的实用性。
(二)明确目标导向,探索关键指标
我国目前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存在缺少导向性,方向不明确,如:关注教师队伍数量弱化教师待遇与专业化培训、关注办园规模忽视功能化建设。上述现象可以帮助我们理性思考,结合国际经验思考质量目标导向。如芬兰的FINEEC质量评估体系中践行的以“维护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中心目标与价值导向,[8]结合地方性、过程性、结果性三层次进行多元收集,关注幼儿园人员结构、学习环境以及教职工培训和专业外能力发展、监护人的指导技术培养、建立幼儿发展支持系统。
三、幼儿园保教模式评价与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评价体系发展要点
(一)建立幼儿保教多元保障体系
建立幼儿生活多元保障体系的基础是综合联系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指标,做到结构性和过程性的结合,以结构性的量化标准来保障过程性的有序开展。其中,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开展保育体系建设的重点,一方面,教师是提升教育质量的主要践行者;另一方面,教师的素养和能力直接影响幼儿园对于幼儿高质量保教需要的满足。
(二)构建家园合作的评价体系
在我国教育部于2022年出台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文件精神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思考反映各相关利益群体对于学前教育质量的理解和诉求,家长作为幼儿发展教育的第一任导师,在以往经验中或许是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忽略的对象。构建家园合作的评价体系离不开家长作为主体的参与,尤其是家长能够体会幼儿园教育理念基础上进行的家庭教育,能够实现家园间的合作,加强学前教育的可持续性和延展性效果。
四、关于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发展的整体建议
(一)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基准,发挥官方力量
基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将学前教育发展质量监控与评价作为提升国家教育质量的途径,反映了国家对学前教育发展结果的关注,此外也兼顾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过程的影响。因此,在政府职能的推进下,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制订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框架,分工有序建设质量评价体系,通过质量监测引导各方责任主体理性权责关系,共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二)促进以评促建,推动幼儿园自主评价发展
“在发展中评价,在评价中发展”是学前教育高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的方向,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的当下,如何落实评价体系实践,离不开幼儿园自主评价。自主评估的高要求则更需地方建立完善的评价网络,因地制宜,并在此基础上园方形成自主评价网络,以“关注幼儿的发展与需要”为价值引领,落实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功能,最终形成常态化自主评估机制,从而真正实现儿童身心、学习能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教师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幸福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欣.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内涵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J].学前教育研究,2003,(Z1):34-38.
[2]彭俊英.对构建幼儿园课程评价方案的粗浅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2003,(Z1):45-47.
[3]虞永平.关注流动和留守幼儿的生活与教育[J].学前教育研究,2010,(05):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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