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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建设策略研究

周新伟 李俊承 康考利
  
应急媒体号
2022年6期
1.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3.上海锦天城 广州 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合同数据在企业数字化进程中的价值日益凸显,建设科学、规范、智能化的合同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掘合同数据的潜在价值,是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应有之义。本文基于现有企业合同管理模式,立足大量合同标准文本样本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在数字化条件下如何实现合同结构化管理。文章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以合同文本为基础,研究分析了合同条款、要素、体例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了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基本模型,同时结合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实现合同文本数据的智能抓取和协同管理。在此基础上设置并关联业务规则,从而构建了合同起草、审查、履约监控三者有机结合的全流程结构化管理体系,为企业优化合同管理模式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规则设计;结构化管理

引言:合同是企业所有经营活动的载体,是企业对外经营的最主要的基础性法律文书。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风险的关键措施,是企业合规内控的一项核心管理业务。随着企业进入数字化发展新阶段,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必然选择。为探索合同管理新模式,挖掘合同数据潜在价值,本文针对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建设策略展开以下分析和阐述,以期为新形势下企业合同管理模式的优化和调整提供借鉴。

一、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

有学者认为,我国大中型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1]

第一阶段:合同管理意识萌芽。在合同管理发展初期,大多数企业对合同已具备基本的“管理”意识。部分企业开始通过单机版的合同管理软件解决合同的审核问题,能够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但在履约执行等环节仍存在监管空白。

第二阶段:信息化带来效率提升。合同管理步入信息化时代,大部分企业已经能够通过业务系统实现对合同的过程化管理。与此同时,企业快速发展带来了业务规模和业务条线的扩展,不同条线的合同分散在不同的业务系统中形成信息孤岛,导致企业无法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合同管理由此也迎来了全面覆盖、协调管控的新挑战。

第三阶段:数字化驱动模式创新。随着企业进入数字化发展新阶段,打通数据壁垒、挖掘数据价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企业来说,将合同管理与各个业务系统进行充分融合,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全过程、全方位风险控制能力。同时,从合同数据中进一步挖掘经营价值、赋能业务发展、辅助管理决策,也已经成为数字时代下大中型企业对合同管理模式创新的核心诉求。

二、当前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现实问题

合同是企业效益来源和权益的法定依据,企业的重要生产经营活动都要围绕各种类型的合同展开。加强合同管理,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经营效益,而且可以辅助决策者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外部竞争环境的不断变化,传统条块式的合同管理模式越发难以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其滞后性与封闭性越发明显。当前合同管理模式普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条款编制灵活性较差。企业拟制的合同标准文本无法适时灵活应对业务实际情况的变化,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业务人员在起草合同时往往以“另行约定”的方式随意修改合同标准条款,导致标准文本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条款内容不可控带来的履约风险增加。

2.非结构化合同阻碍合同管理智能化的实现。非结构化的合同标准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难以快捷提取关键履约信息,无法实现合同数据在文本起草、流程审核、履约管控等环节的高效应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纵向各节点、横向跨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由此形成信息壁垒,无法从整体上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法律风险,阻碍了合同管理智能化的实现。

3.合同智能化管理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当前,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已实现一定程度的智能化,但仍存在协同数据质量不高、智能起草及审查功能较为初级、规则覆盖不全面、内容识别不准确、提示风险或问题定位不准、风险识别率不高等问题,智能功能还未实现对起草、审查、履行监控等环节的全面覆盖。

基于上述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现实性问题,优化合同管理模式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鉴于合同文本内容是一种典型的非结构化数据,应用信息技术整体实现智能化管理,技术开发难度较大。为解决这一难题,通过事先将合同文本转换为碎片化、标准化、重复率较高的结构化文档数据,再缩小文本内容识别的范围,借助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实现合同关键信息的提取,进一步应用合同管理系统的内嵌算法,最后实现合同文本的自动生成、系统的强制校验等功能,无疑降低了开发难度。

因此,开展合同标准文本的结构化工作,从源头上实现合同结构化管理,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合同管理平台的相关功能,是推动合同管理各环节关键数据互联互通的必经之路,是推动合同管理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要前提[2]。

三、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建设思路

基于前述分析,可以得出,合同结构化管理是指将非结构化的合同文本内容转化为结构化的文本数据,应用结构化数据的处理工具和计算机语言,如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结构化查询语言(SQL)技术等,优化合同数据的存储和分析,在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履约阶段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撑合同管理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

通过对一系列合同样本的条款排布研究发现,合同文本内部的条款遵循一定的排列规律,可以将条款内容相似的合同文本划分为同一个合同体例,以体例为单位进行管理。每个体例应具备的条款内容不同,条款内容以要素的形式进行概括,每个体例可以总结出项下固化的要素排列合集。每份合同标准文本均可按照“体例-要素-条款”的对应关系进行拆分,构建规范化、有层次的合同结构化模型。

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建设思路侧重于推动非结构化的合同标准文本完成结构化文本数据的转化,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合同数据的智能协同管理。具体而言,是将每份合同都按照“体例-要素-条款”的逻辑拆分成系统能够识别的结构化数据,如将合同文本中的当事人名称、标的、价款、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设置标签,在此基础上匹配设置好的规则库,实现智能起草、智能审查、智能履约监控、智能数据分析四大功能,促进合同管理与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协同和融合。

四、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建设内容

合同结构化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分为合同结构化拆分和业务规则建立两个方面。合同结构化拆分是将合同标准文本按照“体例-要素-条款”的逻辑进行拆分,形成可供计算机智能识别的文本数据库,包括以下五项工作:

1.合同文本标准化。作为提高合同文本质量降低合同风险重要手段之一,合同范本库的建立为结构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它不仅在合同签订前规范合同文本内容填写,起到降低合同履约风险的作用,而且规范化的合同文本能够降低系统对条款内容的识别难度,提高系统抓取关键信息和后续应用合同管理规则的准确度。

因此,合同结构化管理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标准文本进行归类整理,去重补漏,控制或减少不必要的个性化、差异化的内容表述,形成层级分明、简明规范标准文本库,为实现合同文本全面结构化奠定基础[3]。

2.统一合同文本结构体例。针对优化后的合同标准文本,通过比对条款内容,发现同类合同结构体例的共通性,从而将条款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同文本,归类为同一种合同体例,作为后续合同文本结构化拆分的基础。

3.建立新的合同业务架构。通过梳理合同标准文本与企业业务领域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由业务关联合同文本、合同体例的管理逻辑,实现不同业务事项之下最优合同范本的智能推荐功能。

4.构建合同要素及示范条款库。合同要素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常见约定事项,归纳出的不同合同体例应具备的条款内容,再对条款内容分别予以概括。简而言之,合同要素就是合同条款的名称。对不同要素进行最细化的拆分,构建起层级分明的合同要素库。合同要素库中的每个要素匹配相应的示范条款,指导非标准文本的起草工作。

5.构建合同标准条款库。基于各合同标准文本在条款设置上的共性,可以将合同条款统一划分为基本条款、财务条款、法律条款、专业条款四个模块。按照“模块-要素-条款”的对应关系,将每份标准文本的条款拆分进对应的类别,构建起要素和条款之间的初步关联,也便于后续针对条款填空项设置规则。

至此,合同标准文本完成了非结构化数据到结构化文本数据的转化,建立了“体例-要素-条款”的关联关系。完成结构化文本数据的转化后,通过计算机语言在系统内嵌入一套识别法律风险点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的运行程序,即建立业务规则库。业务规则包括合同生成规则、合同审查规则以及合同履约风险监控规则:

1.合同生成规则。为规范填写合同标准文本中的填空项,根据文本填空项应填内容的不同,可设置不同的生成规则。业务承办人员拟订标准合同文本,可先通过采购平台导入前端已录入的字段信息,再进入标准文本界面对已导入字段进行审查或修改、对未填写内容进行编辑录入。

系统界面字段包括当事人名称、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金额、质保金、质保期限等,该类规则相对固定,直接作为系统功能发布,鉴于上述字段的信息在招标采购阶段已经确认,针对该部分要素的生成规则主要设置为“导入字段”以及“提示语”。

针对合同标准文本编辑字段,可以在合同结构化拆分的表格内,根据合同文本的填空项设置生成规则。针对需要设置生成规则的字段性质,择一选择“导入字段”“推荐值”或“可选项”,再根据风险管控必要性设置“提示语”,支撑合同起草文本的自动生成、智能纠错等功能实现。

合同生成规则的设置能够极大地提高合同起草效率,在合同生成阶段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合同风险。

2.合同审查规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标准文本的起草工作,实现合同的自动预审,还需要对合同的填空项设置审查规则,关注合同信息填写的完整性、界面信息与合同文本的一致性、条款完备性和内容合法性,并按风险类型进行提示。

为加强未来对于非标准合同文本的审核,审查规则还可以将法律风险点与合同体例要素相关联,形成合同填空项审查规则的有效补充,全面覆盖可识别的法律风险。

3.合同履约风险监控规则。基于各类别合同的履约关键节点,通过与合同签订信息(源于系统字段、合同文本内容)的比对,可以设置相应的履约风险监控规则,用于提示重点风险、开展履约分析。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相对方风险、合同价款支付风险、合同超期履行风险、合同变更解除风险和框架合同管理风险5种风险类型。

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标准文本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实际中可能出现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预先分析,对应编写风险表现形式、风险描述、风险提示以及风险来源,实现一般性履约风险监控全覆盖。

基于履约风险与合同业务类型的紧密联系,除一般性履约规则外,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关注每种业务类型的专有履约风险,实现特殊性履约风险的精准监控。

合同履约风险监控规则建立起业务、财务、法律等系统的联动机制,实现横向连通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纵向支撑企业运营管控的效果。

五、合同结构化探索的未来展望

囿于相关专业领域知识储备及系统整体开发难度,现阶段合同结构化管理的功能实现还有升级、优化的空间。未来,以提质增效为核心,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合同结构化管理的理想化功能将逐步实现,合同信息数据不断提取积累,系统数据分析功能逐步强化。最终打破横亘在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壁垒,形成数据流转的全平台化,实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在合同管理工作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合同结构化管理工作逐渐和企业的运营发展密切相关,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合同结构化管理建设,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本文通过对合同结构化管理建设策略的探讨,提出通过构建规范合规的智能合同模型和合同结构化管理规则库实现合同智能化管理功能,为企业优化合同管理模式提供了借鉴。人工智能与合同结构化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将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使企业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玲玲. 如何用信息化实现合同的结构化管理[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0,(01):29-30.

[2]刘爱和,周蕾. 如何用信息化实现合同的结构化管理[J]. 法人,2015,(06):72-74.

[3]虞华,成虎.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合同结构设计[J]. 建筑经济,2006,(07):87-90.

[4]秦建明. 积极探索先进的合同结构,加速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J]. 电力建设,1999,(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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