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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化建设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与推进策略

刘乃一
  
应急媒体号
2024年7期
广州市花都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大学 广州市花都区社区学院 广东省广州市 510800

摘  要: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任务的引领下,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化建设,是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这也是破解新时代治理难题、践行“精神帮扶”这一时代命题的重要法宝。因此,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地区新型法制化的建设道路,以期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关键词:农村法治化建设;乡村振兴;意义;推进策略

从乡村治理角度而言,当前农村地区的法治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统领下,乡村法治化建设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即无法有效适应新时代以来所发生的社会变革,以及其发展趋势。所以,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法治化建设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强调,法治是优化乡村治理的有力保障。基于法治化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的治理水平,有助于引领农村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法治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地区的经济环境,有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激活农村发展动力。此外,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能够触及到环境保护的深层次问题,让人们更好地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基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三农”问题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二、农村法治化建设的现实路径

1.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农民法律意识

参与主体的行动能力和意识,是影响乡村法治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现有的法律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了农民法律素养的提升,导致其难以有效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的多元化发展态势。我国大多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清楚如何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致于在遭到不法侵害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长期以往,农村地区形成了“有法而不知,有法而不用”的尴尬局面。

针对农民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基层组织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其一,创新传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模式。比如,通过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利用短视频平台,实现普法工作向老年群体、青年群体、青少年群体的全覆盖。其二,营造浓郁的普法宣传氛围,即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比如,建设特色化的法治文化长廊、图书角等。需要注意是,鉴于部分农民文化程度的有限性,相关机构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时,应确保宣传内容的通俗易懂性,以及结合实际案例向农民阐述法条内涵,以此提高受众群体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其三,开展法庭模拟活动,以及邀请农村参与正式的庭审旁听。引领农民在活动中亲身体验法律实践,更有助于提高其践行法治理念的行动力。

2.强化执法力量,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要想加快建设法治乡村的进程,必须要强化农村地区现有的法治力量,提高乡镇基层干部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对此,可以围绕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如遗产纠纷、土地流转、电商纠纷、工伤事故等问题,创新乡镇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以便促使其更好地解决关系乡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乡村振兴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作为其中的核心与关键,人才振兴至关重要。

对此,乡镇基层组织可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现代化的治理人才队伍,为加强农村法治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首先,从人才引进政策入手,吸引具备专业执法能力、执法知识的人才深入乡村一线,有助于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为解决基层自治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多元化纠纷提供人才保障机制,提高乡村法治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其次,推动执法队伍向社会治理、民生等领域的倾斜,建设驻村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常态化服务制度。这有助于提升扩执法人才队伍的服务范围,提升农村对法律的兴趣度,从而避免村委会唱“独角戏”的现象。最后,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落实执法监督机制,是导致农村出现“有法而不用”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推进网格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惩罚举报机制,广泛吸纳乡村群众的反馈意见,有助于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良问题,强化执法力量。

3.落实因地制宜,激活乡村内生动力

围绕“适应性理论”的相关论述,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进程中,相关部门应不断调整不同发展阶段的执行政策,从而使之更加适应当前的农村环境。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法治建设与农村根深蒂固的旧传统之间依旧存在诸多矛盾。因此,一味地强调建设现代化法治治理体系,而忽视农村厚重的乡土文化是不符合实际的。要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必须要结合现有的力量打通法治建设与乡村社会的连接点,开辟新时期建设法治农村的新路径。比如,积极发挥乡贤、党员、大学生村官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他们深入挖掘与新时期法治建设有关的传统文化,从而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提高乡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吸引力,激活建设法治乡村的内在推动力。这有助于消除乡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排斥与怀疑,积极推进新时代乡村法治现代化建设与传统礼治的融合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加强农村法治化建设水平,不仅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还能有效促进乡村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法治农村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工程。因此,相关参与主体应全面准确地把握当前影响建设法治乡村的问题,进而通过及时运用现代化的治理手段,解决农村发展难题,提高农村法治治理效能。

参考文献:

[1]丁圣梅. 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的中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初探 [J]. 活力, 2022, (22): 115-117.

本文系: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学团队项目,项目名称:“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教学团队,项目编号:2022JXTD029,项目单位:广州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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