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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机制
摘要: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优先任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减贫成就斐然,在体制机制、政策落实、成效认定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当前,中国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政策叠加期。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挑战,这时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单列专章部署安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克难期与决胜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动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交汇期,探讨如何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抓住乡村振兴发展机遇意义重大。[1]
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当前我国的农村发展、城乡差距则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重要体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则是对脱贫攻坚的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作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战略任务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紧密相连、各有侧重,要统筹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打好脱贫攻坚的基础,又要抓住乡村振兴的发展机遇。
1、脱贫攻坚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打下基础
脱贫攻坚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长期以来,基础设施滞后是阻碍贫困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原因,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难度较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短缺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出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力度,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电力网络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民生保障。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的公路、电话、电视、宽带、主干道硬化的农户比重比2017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3—2017年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上幼儿园和小学便利的农户持续增加。[5]
脱贫攻坚以产业扶贫为抓手,提升了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因此,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是确保贫困地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在脱贫攻坚的工作中,一直把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积极打造农村产业的优化升级,拓展农业与旅游、养老、餐饮、文化等产业结合,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活动。近年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大户、专业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并逐步成为产业扶贫的主要力量,不少贫困地区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对贫困户起到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脱贫攻坚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脱贫攻坚致力于解决贫困问题,减贫成效显著,同时也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针对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中国的反贫困治理体系进行了以下创新:一是国家治理重心的下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在实处。精准扶贫体现了“精细化”治理的工作理念,通过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干部驻村方式更加贴近群众、帮扶措施更加精准。二是乡村协作治理框架的形成,既包括政府体系内跨部门领导小组及多部门参与反贫困措施,逐渐形成了多层级、跨部门的多维贫困治理网络,同时贫困县涉农资金县级整合,对涉农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规范。三是多元主体参与。传统的单一主体的反贫困治理模式出现了越来越多不适应性,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了治理方式的变革,特别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参与,包括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合作社、第三方机构、企业主体的参与,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反贫困治理模式不仅有效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求,而且有助于实现减贫效应最大化。脱贫攻坚中治理体系的探索,有利于形成一个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条件。
2、乡村振兴有助于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的脱贫质量
随着贫困发生率不断降低,贫困人口的规模不断缩小,脱贫难度逐渐加大,贫困问题也逐渐聚焦,主要集中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由于这些地区长期以来受客观自然条件制约,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依然存在不足,其脱贫难度和压力较大。而且贫困家庭和个人的风险具有脆弱性和不确定性,难免会出现有些脱贫户返贫的现象。因此,脱贫之后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稳定的机制来继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的成果,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于脱贫攻坚成果进行有效巩固的重要战略,也是确保脱贫质量的一项长效机制。
乡村振兴有利于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提质和成果的巩固。通过近几年的脱贫攻坚的推进,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初见成效,很多地区结合自身区位条件和农业发展特色探索出了各种有效的产业扶贫模式,这些扶贫模式已经成为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有效措施。而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提出将在沿袭脱贫攻坚中产业扶贫的基础上,一方面实现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提质,另一方面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过程中产业扶贫所形成的成果,使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强。从而最终实现脱贫攻坚中的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兴旺”的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有利于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脱贫。脱贫攻坚即将胜利并不代表贫困永远终结,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有效避免返贫现象的发生是实现可持续脱贫的最有效方式。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从生计保障、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等多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方位的支持和帮扶,从而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尤其对于边缘贫困人口发挥较强的作用。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看,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措施为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有效防止返贫和实现可持续脱贫将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的必要性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是关系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衔接不畅、产业发展升级困难和内生动力难以激发等问题。为此,应该着力在体制机制统筹落实、产业发展多元鼓励和主体意识积极培育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
1、基层实践的现实需要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存在“两张皮”运作的现象。[2]虽然乡村振兴战略已写入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将脱贫攻坚所累积的经验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如何利用乡村振兴战略所提供的政策和支持服务于脱贫攻坚,都还没有清晰而成熟的思路和做法。不少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因地制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规划。另外,刚脱贫的群众收入还不高,就业还不稳定,还有不少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边缘户遇到波动或冲击就有可能返贫或致贫。脱贫地区历史上发展长期滞后,不少脱贫县虽然摘了帽,但只是解决了基本问题,发展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继续给予支持。
2、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当今中国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是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相继提出正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与城乡差距,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均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移,当前我国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4]我国的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未脱贫与已脱贫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并存决定了乡村振兴的目标不应过于理想化。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决战时期,依然面临着深度贫困地区何以脱贫、贫困农户如何确保可持续脱贫和已脱贫农户如何确保不返贫等问题。以解决“三农”问题为意旨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无疑为脱贫攻坚战取胜和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因此,如何利用乡村振兴战略所提供的政策和支持服务于脱贫攻坚,是要重点考虑的现实问题。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在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二者衔接实践面临的主要障碍或显要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应该着力在体制机制统筹落实、产业发展多元鼓励和主体意识积极培育方面精准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的共生式发展。
1、统筹落实体制机制
针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体制机制衔接不畅问题,应该统筹落实相关体制机制。具体而言,一是做好政策衔接,根据当地实情制定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细则及实施方案,解决现有规划内容冲突问题,指导二者的衔接工作。二是强化基层政府组织保障,成立由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面分设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合理分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落实项目统筹机制,将脱贫攻坚需要升级的各类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根据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标准和要求充实到脱贫攻坚项目中。四是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借鉴脱贫攻坚所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对衔接效果进行考核。
2、鼓励多元产业发展
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是贫困地区如期脱贫的有效手段。这几年来产业扶贫通过把贫困地区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发展壮大,并结合本地情况探索出多种模式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一是立足于贫困地区独特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提高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结构相融合。二是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助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产业融合,提高产品增加值,让贫困户享受到增值收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积极培育主体意识
针对农民的内生动力难以激发问题,应加快培育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自觉,真正让农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核心在于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在观念引导上,政府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农户提高主体意识。例如应扎实做好扶贫和振兴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通过采取典型引领、开展乡村振兴“农民讲习所”等扶志教育以及创新自助扶贫方式等,引导农户改变观念,提高其自觉意识。同时,利用各种农业培训机会提高农户的技能,为产业发展奠定人力资本基础。在产业发展上,无论是产业规划设计阶段,还是规划实施阶段,都应该完善相应机制,创新群众交流通道,打造百姓参与平台,让农户真正参与起来。农户不仅应该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而且应该成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从而实现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有机结合。此外,还应支持和发挥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供销社等组织对农民的组织和带动作用,重塑乡村主体性。
参考文献:
[1]汪三贵,冯紫曦.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逻辑关系、内涵与重点内容[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5):8-14+154.
[2]豆书龙,叶敬忠.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及其机制构建[J]. 改革,2019(01):19-29.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3.
[4]韩长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N].人民日报,2018-08-27(7).
[5]左停,刘文婧,李博. 梯度推进与优化升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5):21-28+165.
作者简介:
潘瑞祺(1995.10-),女,汉族,安徽宿州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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