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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大学生校园贷风险研究和防范对策

张惊贤 李雨彤 赵梓渊
  
电子企业
2022年32期
江苏大学 江苏 镇江 212013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校园贷在满足大学生在经济上的应急需求的同时也因为行业发展中政府监管的缺失、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大学生心智不成熟的原因而风险重重。因此,本文从校园贷风险的具体表现和成因展开分析,进一步得出规范校园贷行业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校园贷;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推动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变革。校园借贷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有了新的发展,以贷款利率低、贷款门槛低等特点,吸引了众多在校大学生的青睐[1]。然而校园贷的使用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将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金融行业的发展秩序和社会治安产生重大影响,并将进一步影响普惠金融的实施。因此,加强对校园贷危害的防治刻不容缓。

一、校园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因校园贷平台运营机制不完善产生的风险

在贷款产品宣传上,校园贷平台以放款快、利息低、零首付、无抵押等优厚条件吸引高校学生申请贷款,却没有将高额的服务费和逾期利息等提前告知贷款人,从而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高额利润。在借款资质审核上,校园贷平台为放出贷款收取高额利息,通常采取主动降低审核力度的方式,仅通过平台视频即可完成贷款签约,缺乏对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的审核。

(二)因政府监管缺位产生的风险

我国校园贷的发展长期处于门槛低,缺乏规则约束和监管不足的状态。很多校园贷平台只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并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可展开运营,缺乏对相关平台运营资质以及合法性的审查。因此在政府监管的缺位下,校园贷产生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很多商家利用市场漏洞进行敛财,造成正常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

(三)因高校引导教育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目前各大高校在对学生的日常学业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中,缺乏了对金融常识的普及教育。2016年4月,银保监会和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大高校加大学生消费观和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力度[2]。但部分学校缺乏重视,只进行了口头教育和小范围的宣传普及,没有结合具体的校园贷危害案例进行分析,难以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

(四)因借款人群体特殊性产生的风险

校园贷的借贷主体普遍为高校学生。一方面,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费是大学生日常消费的唯一来源。但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网络直播和网络购物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消费行为,同时在攀比心理的刺激下,高校学生当下消费能力不足和超前消费欲望的刺激产生的矛盾,为校园贷的发展提供了养分。另一方面学生具有较强的猎奇心理。在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不足的情况下,高校学生即使了解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但过于自信的认为自己能够规避其中的风险,从而选择使用校园贷来满足超前消费的欲望。

二、校园贷风险的具体表现

(一)借贷形式不合法

从校园贷的借贷利息角度来看,校园贷往往通过低利率和期限长的特点吸引在校大学生选择。但校园贷的利息计算是采用复利的方式,即将本期产生的利息计入下一期本金中,下期将按本利和的总额计息,通过利息再产生新的利息,即利滚利。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约为年利率的15.4%[3]。因此,相当大部分的校园贷不属于受法规保护的高利贷范围。在逾期还款后产生的利息是之前的几倍之多,致使很多大学生选择通过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寨,最后无力负担。

(二)催缴方式不合法

在申请贷款时,借贷人除了被要求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之外,还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学生,高利贷平台催收债务往往通过雇佣第三方催款机构完成。而第三方催款机构为达成目的,经常采取非法手段,如通过短信轰炸,电话威胁亲友,再进一步进行人工骚扰,非法囚禁甚至故意伤害等方式来逼迫借贷人还款。

(三)危害大学生心理健康

大学生正处青春期,心智未完全成熟,极易被外界影响,从而出现超前消费和盲目借贷的行为。而校园贷平台正是抓住大学生缺乏理性思考能力的这一特点,在贷款合同中设置陷阱,使借贷人在贷款到期时难以偿还或需要偿还高额的本息,导致在逾期未还款的暴力催收环境下,对借款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四)阻碍普惠金融的正常发展

金融普惠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群体和贫困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而校园贷以准入门槛低,贷款手续简单,放款快等特点,吸引了广大学生群体,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的发展。校园贷对金融普惠的冲击影响,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贷款人的资质审核,导致金融普惠难以大范围的推广实施。

三、校园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网络借贷的发展需要创新征信机制,并建立统一的信用登记评价体系。在确保网络借贷平台合法的基础上,央行征信系统在经过授权的基础上实现对个人信用进行查询。同时,为了建立具有更广的普适性和更强的可持续性的信用评价体系,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在金融信用风险中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在银保监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制定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标准,完善退出淘汰机制,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

(二)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

2021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通知》,针对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诱导性营销向在校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切实维护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4]。但目前我国在对大学生金融风险保护方面的法律仍有很大空白,相关法律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许多校园贷平台通过法律漏洞违规经营大肆敛财。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建立健全校园贷风险保障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缓,只有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才能整治规范校园贷市场,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大学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能够熟悉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增强维权意识,同时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防止他人利用自己隐私信息进行借贷。在受骗陷入网贷或者遭受暴力催款威胁时,应以及选择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非隐瞒或者走极端途径。

(三)加强大学生消费观和安全教育

大部分参与校园借贷的学生普遍因为具有较强的攀比心理,不满足于现状,迫切的追赶新品潮流而缺乏了对自身条件的清醒认知和理性思考的能力,从而产生了借贷的想法。同时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足并且容易上当受骗,面对威胁往往选择逃避隐瞒甚至以极端方式解决。因此,高校应以立德树人为基础,定期举行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分析校园贷相关案例来帮助学生认清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5]。加强校园的安保工作,严格禁止校外的非法金融贷款机构禁入校园,及时处理校园里非法广告传播,并严格打击“拉人头”行为以及盗用、泄露他人信息贷款的行为。

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在实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理性消费,坚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四)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

高校辅导员应密切关注每一位同学的心理行为的异常动态,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通过增设勤工助学力度和定期的心理沟通辅导,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一旦发现有同学涉足校园贷,要立刻制止该行为并与家长沟通,及早消除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校园贷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并完善校园贷运营的机制和监管体制,同时学校和社会也要加强对不良校园贷引发的危害进行宣传和教育,高校学生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积极主动的学习金融常识并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此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参考文献:

[1]江峰笔.我国校园贷规制途径研究[J].法制博览,2021(32):171-172.

[2]王怡丹,买中傲,季小光,杨旸,王译若.高职院校大学生“校园贷”风险防范与教育引导问题研究[J].财富时代,2021(11):156-157.

[3]时杨.校园网贷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22):29-30.

[4]郭文旭,王鹏飞.论校园贷的规制及其完善路径——基于“堵疏结合”的理念[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1,40(04):124-131.DOI:10.16034/j.cnki.10-1318/c.2021.04.015.

[5]关杨伊.“互联网+”背景下校园贷治理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14):76-77.DOI:10.13665/j.cnki.hzjjykj.2021.14.028.

[6]

作者简介:

张惊贤,男,(2001,4-),汉族,江苏南京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学

李雨彤,女,(2002,1-),汉族,福建宁德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学

赵梓渊,男,(2001,4-),汉族,江苏常州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学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第20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C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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