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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遇到的问题和措施分析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历史记忆与精神传承,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非遗传承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与问题,如传承人流失、传统技艺失传等,同时,群众文化工作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传播与实践形式,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难题。因此,将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成为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关键词:非遗传承保护;群众文化工作;融合;措施
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视,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的融合已成为文化领域关注的焦点,然而,当前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传承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因此,有必要对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的问题与措施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推动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的有效融合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一、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遇到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资源流失问题
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变迁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常面临经济和社会压力,导致其逐渐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依赖特定技能和知识的传递,而传承人是这一传递过程的关键。若传承人数量不足或后继无人,将导致许多传统艺术和技能面临失传的风险。例如,一些传统手工艺如织锦、剪纸等,因技艺复杂且经济回报有限,难以吸引年轻一代的加入。此外,许多老一辈传承人未能找到愿意学习和继承这些技能的年轻人,从而加剧了非遗项目的传承困难[1]。
(二)非遗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过程中,资源的分配往往呈现出地域和项目之间的不平衡。一些知名度高或具有商业价值的非遗项目,如某些民族音乐和舞蹈表演,可能获得较多的资金和媒体关注,而那些较为冷门或地域性强的非遗项目则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这种不均衡的资源分配导致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局部化和片面化,使得某些重要但不为人熟知的非遗项目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三)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的冲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多元化,传统价值观与现代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日益明显。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但在现代社会中可能不被普遍理解或接受。例如,某些传统节庆活动在原有文化背景下具有特定的社会和宗教意义,但在现代化、全球化的影响下,这些活动可能被视为过时或不适宜,导致它们的传承和实践面临挑战。
(四)缺乏有效的非遗教育和普及机制
虽然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规和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针对普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非遗教育和普及机制。这导致公众对非遗的了解不足,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例如,学校教育中很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公共媒体也缺乏持续的非遗相关报道和介绍,使得非遗的文化价值和意义未能深入人心。
(五)政策执行力度与监管机制不足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执行层面,存在着执行力度不足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些已经制定的保护措施和法规在实践中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评估而难以落到实处,此外,非遗项目的保护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如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但这些部门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导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效率低下[2]。
二、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结合的策略
(一)建立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
为有效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结合,应建立由国家、地方政府、社区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层次传承体系,国家层面可制定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需负责具体政策的执行和地方性非遗项目的保护;社区应发挥其地理和文化的优势,成为非遗传承的活跃场所;个人或家庭作为传承的直接承载者,应受到教育和培训支持,增强其传承意愿和能力。此外,应通过学校教育和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非遗教育,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保护意识,从而形成有效的传承链条。
(二)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的融合过程中,合理的资源配置是保证各类非遗项目得到均衡发展的关键,应通过科学的评估和规划,确保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例如,可以建立专门的非遗基金,支持那些缺乏商业价值但文化价值高的项目;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记录和传播非遗知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
(三)强化公众参与意识,建立开放的非遗交流平台
群众文化工作的核心在于广泛的公众参与,因此,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是必要的策略,可以通过多种媒介,如电视、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广泛宣传非遗的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同时,应建立多样化的交流平台,如非遗文化节、工作坊、展览等,让公众直接参与非遗的体验和学习。通过这些互动体验,公众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非遗,从而形成对传统文化的自然尊重和支持[3]。
(四)完善法规政策,确保非遗保护的法律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还需要有力的法律支撑,应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非遗保护政策的实施效力和权威性。这包括对非遗传承人的权益保护、对非遗项目的保护范围和标准的明确以及对侵权行为的严格惩罚。法律还应涵盖对非遗传承活动的支持政策,如税收减免、传承补贴等,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非遗的全球影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仅是一国之事,也是全球文化多样性保护的一部分,应积极参与国际非遗保护活动,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学习先进的保护经验和方法。这包括参与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保护项目,开展跨国研究和展示活动,以及建立国际非遗网络,分享保护成功案例和经验,通过这些国际交流活动,不仅可以提升本国非遗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还可以促进全球文化的相互理解和尊重[4]。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文化事业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完善对群众文化的建设,将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接在一起,团队用我国文化事业的总体发展。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的有效融合不仅能够保护和传承宝贵的文化遗产,还能激活文化的生命力,促进文化创新和社会和谐。面向未来,应持续关注与应对新出现的挑战,同时不断创新保护和传承的方法,确保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继续发挥其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彦恭. 加强群众文化工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探讨[J]. 青春岁月, 2022, (21): 23-25.
[2]张卓玛. 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遇到的问题及对策[J]. 收藏与投资, 2020, 11 (11): 101-103.
[3]刘亚楠. 浅谈加强群众文化工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J]. 参花(上), 2020, (06): 137.
[4]吴悠. 非遗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相结合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智库时代, 2020, (12):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