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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新挑战及实践建议

杨斌
  
大丰媒体号
2022年15期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 210023

摘要: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是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配齐配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的具体要求;组织员制度的发展进程对组织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均提出更高更新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存在队伍差异性大、面临新挑战、制度保障不健全等现实情况;建议从系统设计、完善办法、优化管理、提升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促进队伍效能提升,推动队伍作用发挥。

关键词:组织员制度;专职组织员;新挑战;实践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配齐配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党建工作新要求,是高校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执行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指导和必须举措。

高校组织员是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有力组成,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推动上级党组织要求部署实施的具体实践者和落实者,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发挥着服务师生群众、凝聚党员力量的基础作用。坚持新时代标准和要求,持续提升组织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技能强的组织员队伍是加强和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组织员制度的发展历史及组织员配备的要求

组织员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的一项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制度,是新时代党的组织体系的系统结构要素,建立实施七十余年来,不断丰富完善组织员制度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经验。组织员的工作内容和内涵随着我们党不同历史阶段对党的建设工作的不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而不断发展变化。七十多年来,党在不同时期都很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重视组织员的工作。组织员制度经历了正式建立、缓慢发展、中断、再到全面恢复和巩固完善等阶段。

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将发展党员的工作委托给工作人员去主持,这就是我们的组织员”,会议要求在县以及县以上党委建立组织员制度,由组织员专职负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1951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党的组织建设与党员发展问题,并决定在继续沿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组织员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党组织的党员人数按比例配备组织员。

1990年,第一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同年7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对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99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明确高校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配备”专兼职组织员数量及职级。

2013年,中组部联合中宣部和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高校党委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教育培训,为他们工作创造条件。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强调“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党务工作队伍作为教师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强调要保障组织员数量充足,确保组织员素养优良,并深入推动组织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017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在《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中明确提出“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

2018年,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出“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

2021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组织员的配备要求、职责范围、保障激励等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并强调要坚持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来要求,高校党委在编制内按规定配足专职组织员,切实提高高校组织员队伍的质量,并将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之中。

地方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将组织员配备、培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明确规定“加强院(系)党建工作力量配备,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江苏省委对高等院校的综合考核将“加强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纳入党的建设考核的年度目标。

二、组织员队伍面临主要挑战和现实问题

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建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组织员制度的发展对队伍建设提出全面要求和有力指导。在具体实践中,组织员队伍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和现实问题。

(一)组织员队伍存在的差异性较大

组织员队伍来源差异大。高校组织员队伍由辅导员、专业教师转岗,行政管理人员转任,党务工作者退休返聘,外部聘请等多种形式产生,队伍的来源范围广、差异大。

组织员队伍党务工作基础差异大。从事党务工作经历差别大,专业领域存在差异性,对党务工作的经验、对工作的理解、党务工作政策的把握参差不齐,在工作中对工作标准的把握存在不易统一的情况。

组织员队伍自身结构差异大。组织员工作经历中,长期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比例较少,教育背景中,具有思想政治、党史、党建专业出身的比例较小,年龄结构中,一般较为年轻,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一般较少。

(二)组织员履行职责面临新挑战

组织员工作内容面临新变化、新要求。高校专职组织员作为专职党务工作者,是高校党务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宣传者、推动者和执行者。《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规定陆续出台,一方面给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遵循和指导,另一方面给组织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组织员自身主要职责和作用发挥内涵不断丰富。根据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取得新变化、新进展,组织员工作由传统的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延伸到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宣传、协助基层党的建设等工作。在基层党的建设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工作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承担的职责任务也随之不断增强。

组织员与组织委员的协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在协助党组织书记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和组织员的工作有着诸多的交叉和重叠,对组织员配合协作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

(三)组织员队伍建设机制有待健全

日常保障制度应进一步完善。由于组织员队伍的来源、结构等广泛的差异性,队伍的需求差异性也较大,对该队伍日常的保障一般不应一刀切式的进行,保障的方式和方法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差异化进行。

激励考核制度应进一步完善。组织员队伍日常管理一般由基层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协同管理,常规的教育培训、政策学习解读等应统筹开展。实践中,各类保障实施的主体不容易统一,其年度、任期等考核激励措施应有相应的制度支持。

职业发展路径应进一步清晰。组织员队伍中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职业发展路径和目标不一定十分清晰,不同类别和岗位来源的组织员对职业岗位、职称系列的需求各不相同,职业发展的目标定位、路径也不一致,会给组织员队伍的稳定性、成长潜力带来不确定因素。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实践建议

在充分研判组织员队伍建设新挑战、新要求的基础上,在实现队伍配备的前提下,采取有效举措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讲政治、敢担当、业务精、作风好的专职组织员队伍,全面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整体系统设计组织员队伍建设

一是高校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分析研判组织员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党务工作需要,对本地区上位关于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政策把握完整,制定本单位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在顶层设计上形成制度保障。二是形成准确的组织员职责定位,理解组织员队伍在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厘清组织员与组织委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工作队伍的工作关系,明确组织员在党员发展、基层党务、党建任务等具体职责,清晰划分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提升队伍工作效能。三是优化完善组织员选拔任用程序。提高任职资格条件,根据新形势对专职组织员队伍的要求,面向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学习提升潜力大的高知群体,不断扩大队伍人选来源,对其党性原则、热爱教育工作、师生公认度等综合考察,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有战斗力的队伍,统筹考虑整体队伍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建设梯队,为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好基础。

(二)完善高校组织员专业化、职业化培养办法

一是科学做好定岗定编。根据《条例》要求及地方和行业党的建设标准要求,本着从本单位党务工作实事求是出发的原则,统筹做好组织员的岗位设置,按照院系师生和党员规模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组织员,界定组织员隶属关系和岗位类别,从整体角度布局队伍建设规划,从源头上解决队伍后续发展的困惑。二是精准做好业务培训。聚焦组织员主责主业,分析研判队伍对党员教育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日常党务工作等知识需求,找出欠缺短板,形成具体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明确培训主题,确保培训效果。组织加强日常业务交流研讨,组织员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都有着更高更新的要求,围绕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目标,加强向示范院校的典型经验学习,寻求帮助、避免弯路,内部经常性开展业务分析、案例研究、经验交流等活动,共享工作心得体会,以求整体提升、扬长补短。三是大力支持参加继续教育。党史学习、政治学习系统性强、专业性强,真正学深悟透用好任重道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非专业来源的组织员,大力支持其进行继续学习,参加专业性学历教育或长期业务学习,创造条件到政府机关跟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三)构建有效、完善的管理机制

一是构建科学管理结构。实现党委和院系党组织对专职组织员双重管理、保障的工作格局,院系党组织直接负责对本单位专职组织员的领导和日常具体管理,关心支持组织员工作,为其发挥作用、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为组织员培训提供平台和条件,广泛开展调研,充分了解队伍建设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部门和院系充分协调,协同、指导院系党组织做好组织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做到专职专岗,避免一岗多责。二是利用好考核措施。以目标导向,用好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出考核的引导促进作用,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综合设计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构成,协同做好学校和院系两级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任期和年度考核,院系党组织加强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精准考出实绩、考出积极效果。三是加大激励力度。综合运用好大数据分析、调查研究、考察考核结果,从职业发展引导、职级职务晋升、津贴待遇挂钩等多种方式上加大激励力度,激发队伍活力和工作激情。

(四)推动高校组织员队伍职业发展保障

一是完善基础保障。从规定上保证组织员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院系“三重一大”事项论证、决定,提升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对组织员的培养锻炼,通过抽调其参与党建工作评估检查、校内巡察督查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帮助其拓展视野、提高认识、锻炼能力,将优秀专职组织员作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后备力量来培养。二是完善组织员职级职务晋升机制。在制度层面综合考虑专职组织员职员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双线晋升”,进一步畅通晋升通道,促进队伍的稳定性。加强思政学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人员申请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更高学历学位,鼓励符合条件的专职组织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参与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等工作,增强专职组织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畅通职业发展渠道。专职组织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一定时期后,面临职业发展和进步的需求,对进一步符合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在选拔任用时将组织员工作经历作为重要参考,对符合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的组织员,在评定评选时将担任组织员工作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为队伍成长提供良好支撑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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