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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加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摘要:保险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之下,通过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同运作,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财产安全也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但是,二者在特征、范围等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区别,本文将针对当前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加快二者的融合发展,从而提高我国的基本福利保障水平。
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融合发展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融合是国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突破口,在市场经济条件作用的背景之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能够在维护社会稳定、弥补经济损失方面共同发挥作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受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社会保险在保障系统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是当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概述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概念
商业保险是指有专门的保险公司经营,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具体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保险业务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投保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量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则对保险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为参保人提供一定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保障。商业保险相比社会保险而言没有强制性的特点,实际上是参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自主合作关系。
社会保险是需要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由国家政府利用法律制度来强制实施的基础保险。为了让广大劳动者享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需要所有受到劳动法保障的相关单位及劳动者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来缴纳社保,通过各个地方社保机构的统一管理,将社保资金集中归拢并科学调配后向被保险者发放,对于维护人民利益、提高国民生活幸福感有着重要作用[3]。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1.区别
第一,基本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法律法规强制实施,因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非营利性与法律效应,一切企业及其劳动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则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受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后签下合约,由受保人的个人意愿及实际需要决定参保年限。
第二 ,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为了让人们在劳动退休后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是面对我国所有劳动人员的。商业保险为了让受保人在合约内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所以是面向自然人,其经济补偿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管理制度不同。在我国,社会保险通常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由地方政府专门的保险部门进行实施监管,而且为了确保其强制性,政府往往会通过特定的形式将社会保险交由特定部门进行统一办理。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是由企业管理,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商业保险通常只会对参保人提供经济配赔偿,不包括后续的相关服务。
第四,权利和义务不同。社会保险需要劳动人员在其对应的岗位上做出一定社会贡献,只有先依法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才能有权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福利。商业保险则只需要缴纳对应的保险金额即可享受对应经济补偿。我国作为超级人口大国,社会保险服务逐渐无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互相补充,更好地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2.联系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可以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存发展,劳动者们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灵活选择,但是总体需求是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一方的保障范围过大则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发展,这就需要政府单位和商业保险企业寻求一条更好的融合发展之路。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一)商业保险面向全体大众
在我国,社会保险主要覆盖了事业单位、国企单位以及部分大型企业的员工,而占据人口多数的学生、小单位员工以及农民、个体务工人员并没有包含在内,这时就需要一定额外的补充。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险,它是面向与全体国民的,尤其是当今社会,我国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商业保险可供人们选择,各行各业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选择保险业务。
(二)商业保险补充了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为了在投保人生病需要治疗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偿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个人经济损失,作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在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下实施,但是当前社会医疗保险并非全额报销,而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因此仅起到了基本医疗保障作用。通过商业保险的补充,可以有效促进医疗体制改革,从而减少人们的经济损失。
(三)商业保险补充了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指的是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年龄后可以免除劳动义务,另外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助。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随着我国的老年人群体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基本养老保险逐渐无法满足现实需求,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需要发挥出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通过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共同作用,有效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建立[4]。
三、对加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的策略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体系日益完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呈现出了不同的优势特征,为了更好地提高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需要加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
(一)规范保险业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务发展迅速的同时也暴露出来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保险业务推销泛滥使得人们对于商业保险出现抗拒的态度。有关部门需要通过出台法律法规来对商业保险行业进行规范,尤其是要完善其服务体系,健全管理标准,从而改善商业保险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更好地推动其与社会保险融合发展[1]。
(二)完善保险业务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制约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效融合的重要原因便是信息交流不畅。随着我国保险制度体系逐渐完善,必须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来提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例如,相关部门可以和商业保险企业进行合作,将社会保险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管理,既能增加信息共享程度,也能保证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业务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从而更好地对投保人负责,所以政府要发挥高引导作用,与企业共同建设出符合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保险业务信息共享平台[2]。
(三)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
建设健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各项保险管理措施有效落实,推动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高效融合。要想在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下建设更加科学系统的养老保险系统,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来推动商业保险企业蓬勃发展。我国的商业保险年金水平还处于较低位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保险企业的发展。通过向企业减免一定的年金税收,提高企业的年金缴费水平,适当调整税收政策的优惠比例来促进商业保险企业的发展,加速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持续融合,为我国的保险保障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发展,能够从本质上维护广大人民的基本权益,政府和企业在保险的经营模式与运行管理机制上存在着巨大差异,要想将二者融合发展还需要从根本出发,结合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从而提高其融合速度和质量。
结束语: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当前发展的重要目标,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融合既能建立我国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能将二者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我国人民的福利水平。政府单位要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为解决我国医疗卫生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就业问题共同助力。
参考文献:
[1] 朱小红. 浅谈如何加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J]. 商情,2021(21):63-64.
[2] 周志刚,张胜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发展研究[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22(14):52-54.
[3] 宋志刚. 新时期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发展研究[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10):68-70.
[4] 周雪梅. 探讨如何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J]. 科学与财富,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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