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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中央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问题。我国人多地少,人地冲突严重,仅有全球7%的耕地,却肩负着全球22%人口的粮油供应重担。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细碎化现象严重,农民耕种土地机械化程度低、土地收益低;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导致许多地方出现土地撂荒现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由此,农村迫切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是传统土地流转方式成本高、效率低,流转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土地信托作为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模式,以其稳定性、规范性、高效率规避了传统土地流转形式的缺点,能够促进农村土地高效有序流转。目前,在浙江绍兴、湖南益阳、福建沙县等地,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已经试点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但在其他地区,受经济发展状况、金融业发达程度、农民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土地信托流转尚未得到推广。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以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和推广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我国土地信托流转的发展现状、面临障碍及深层次原因,调研农户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意愿并进行博弈分析,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高级模式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全面深化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经济目前正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土地流转是一种土地经营模式,是指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能够集中土地资源,推动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重大创新,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推动现代化农业生产等方面均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在城镇化建设中,农村发展、农业发展与农业人口增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而土地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与核心要素,就要加强对土地问题的深入分析与研究,针对土地资源流转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助力乡村振兴。
一、农村土地流转概述
土地自身具有固定性,土地资源无法流转,只能转让土地的经营权或使用权。对于土地权利的认定,在不同的土地制度上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西方国家采取土地私有制管理,即土地的所有权为个人,土地拥有者具有全部的土地交易权利[1]。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过几次变动,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废除了以往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将土地交易权利给予土地拥有者,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民不再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是拥有在集体土地上进行耕种等农业活动的权利。改革开放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又一次创新,确保土地包产到户,对我国的土地权利进行了又一次的分离。农村土地流转是基于上述制度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从“两权分离”转为“三权分立”,简单来说是区分土地的承包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承包人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土地流转中权利主体发生了变化,将土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进行转移,同时为确保粮食产量安全,禁止更改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用途。
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长期采用粗放式管理,在土地管理方面缺乏精细性,导致土地的利用率得不到提升。在城镇化建设中,农村的青年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导致农村的可用劳动力急剧减少。据统计,农村平均劳动力年龄在45岁以上,农村的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限制[2]。二是受农村地理位置与气候环境的影响。在部分自然、气候、土壤与水源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地区,土地的生产效率低,这会限制农业经济发展速度,相较于地理环境、气候环境较好的农村地区,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农民为提高经济效益,会选择种植具有较强适应性的农作物,这就会使整个农村地区的农业种植出现严重的单一化,难以实现多样化、特色化的农业产业格局。想要改变上述问题就要采取土地流转制度,并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营造全新的农业经济体系,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
(一)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农民一般只能通过从事农业活动从而获得经济收入,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农民的经济收入范围相对较窄。在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大量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的正常农业生产受到了限制,农村生产力减少,导致大量的土地荒废[3]。留守在农村一般为老人和小孩,老人的农业生产能力相对较弱,一般采用传统的种植模式,种植效率低、收益有限。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在不断探索下出台了土地流转制度,在农村地区执行这一制度,不仅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土地的利用率,同时能够使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转让获得租金收入。
(二)促进现代化与特色农业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的农业种植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在农业种植技术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与不足。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就要充分发挥出土地流转的功能,将农业生产从以往的小规模传统经营转化为机械化种植、专业化分工、密集化技术与科学化管理的全新农业产业格局。土地流转制度是农业种植产业化、企业化与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够有效的解决土地资源利用率低与土地资源浪费现象。通过土地流转,能够将土地的经营权从农民手中流转至企业或社会资本手中,企业或社会资本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同时具备较强的经济意识,能够打破传统农业生产的单一性与局限性,不再局限于单一农作物种植,实现农业生产的多元化与精加工,打造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农业产业效益。大力推广绿色农业种植与立体种植,可推动农业产业的高层次发展,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特色的农业种植方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由当地农业企业负责运营,营造企业、村集体与农户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模式。企业与当地的农民流转租赁土地,使农民参与到农业经营中,扩展农民的就业范围,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
(三)盘活农业经济
机械化种植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基础保障[4]。机械化农业种植能够改变传统的人工种植方式,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同时能够吸引大量的农业人才,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实施后,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被集中统一管理,成立家庭农场与农村合作社等社会服务组织,发挥出规模效应,打破了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与土地结构,使农村土地资源的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盘活农村经济,从源头上实现了农业经济的机械化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
(四)提高土地规模化的经济效益
在土地流转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后,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得到了空前扩大,在市场价格的调节机制下,土地的价值被不断提高,并加大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实质性的收益,这便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原本分散的土地资源逐渐实现了集中化与规模化,推动了特色农业的发展,为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我国不同地区,土地流转分布情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华北地区与东北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差异十分明显。针对同一地区而言,发展较好的地区,土地流转也相对活跃。农村土地流转有着多种形式,可按照流转用途、流转规模、流转类型、流转期限与流转主体进行分类。除此之外,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反租倒包、托管与代耕代种等形式。
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安徽省小岗村所采取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之后,这种土地制度也对农村的农业生产力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农村地区实行土地流转制度。最早的土地流转制度是由熟识的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代耕,当时存在“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部分农户自身的种植能力无法满足全年的种植需求,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一些农户将土地流转至邻居或亲戚。对于一些工作能力较强的农民或是劳动力较多的家庭,需要通过农业种植获得经济收入,因此对土地的需求较大,这一部分人迫切需要土地流转进行农业活动,这一时期的土地流转主要为代耕或转让。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一些现代化的经济活动逐渐应用到土地流转中,如入股与信托等[5]。用现代化企业的经营思维与管理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与农村土地经营,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土地所具备的现代商业价值,以此对农业资本运作进行优化,确保农业生产资本稳定,利用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通过总结2016年安徽省土地流转数据,从中发现租赁土地流转面积,在土地流转总面积中的所占比重最大。土地流转的租赁模式是在土地流转中,以土地的经营权为主要交易内容,转变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在租赁模式下,土地流转并不会出现权力变动,如农户将土地租赁出去后,仍具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原有的权利与义务对农民而言依旧有效,租赁方不得更改土地的原有用途。
互换模式是最为常见的土地流转方式,互换指土地流转双方交换土地的使用权。互换土地是土地流转双方为获取更大的土地效益而开展的土地流转活动,如农户将水田地与旱田地进行互换,能够实现土地集中,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农业生产在两种不同田地的类型中转换。在互换土地模式下,改变了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改变了土地的权利与义务。互换土地模式能够在短时间内起到土地资源集中整合的作用,促进农业产业水平的提高,但在土地整合的能力水平方面,其效果相对有限。
土地入股模式是一种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权作为资本投入到股份制农业生产机构中,农户通过股份获得收益,在建立起股份制农业生产组织后,土地的生产活动将不再由承包人负责,由组织统一管理。这种土地流转方式被学术界称为高级土地流转形式,通过入股的方式,能够将农村的土地资源进行高效整合与集中经营,使用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与生产技术,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生产水平,同时能够利用金融市场的避险工具,提高农业经营的风险抵抗能力。农民通过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后不再需要从事专门的农业活动,解放了对农村土地依赖性不高的农民,使其能够在从事其他行业的同时获得土地收益。
土地转让模式的使用是建立在农户对于土地的依赖性较低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部分农民并不依靠农业生产获得经济效益,他们往往会从事一些非农业的工作,从中获得更加稳定的收入,土地在这些农民的手中无法发挥出价值,甚至会成为农民的一种负担,因此可采取土地转让的土地流转方式。土地转让的主要形式是由土地的原承包人自行寻找转让对象,由发包方审查后,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将与土地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至第三方手中。这种土地流转方式在工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十分常见。
农促土地代是由农户自发的一种土地流转行为。在农业土地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业耕地增多,人均耕地面积加大,受限于当时的农业生产技术,农户承担着较重的农业生产任务。在农地政策改革后,大幅提升了农户的耕种积极性,但在城镇化建设与工业化发展的背景下,对农业生产带来了又一次冲击。城市与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很多农民放弃了农业生产,选择去往城市就业。为避免耕地闲置或荒废,当时有很多农户选择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委托亲属进行耕种,确保能够完成国家下达的征粮任务。在一些乡镇中,为保证集体粮食产量任务能够完成,确保土地能够达到连续耕种,引入了一部分外来人员进行农业生产,以上行为就是土地流转中的代耕行为。代耕在另一层面上彰显了农村社会自然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出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后,代耕在土地总流转面积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后续陆续出现了更多的土地流转方式,代耕逐渐被一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土地流转方式所取代。
四、基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业经济发展路径
(一)建设土地流转长效机制
为充分发挥出农村土地流转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服务作用,要建立长效化的土地流转机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配套制度,以此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加快流转速度。土地在农村地区一般是经济的主要来源,这就对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规模造成了限制[6]。为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这种方式弱化土地的社保功能。除此之外,各地区也要根据当地的农业发展实际水平,探索并尝试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如出租、互换、入股等,利用风险管理工具、人才培养制度与技术服务,满足土地流转需求。可成立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拓展农业融资渠道,丰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内容。
农村经济未来将朝农村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却面临着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差距大的问题,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但土地却是多数农民唯一的经济来源,因此农民无法接受失去土地,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也存在着误区。想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外,也要通过土地流转,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为农民提供基础的生活保障。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民开辟绿色通道[7]。社会资本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助力,也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的基础保障。政府要在政策与税收等方面鼓励社会企业招聘农民工,安排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打破农民在经济收入方面的单一性。
(二)建立土地流转平台
土地流转平台可参考证券交易所等金融交易机构,打造全国性的土地流转平台,这样能够带动农民增收,同时能够提高农村的土地价值,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均已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在建设土地流转平台时,各地政府要承担主要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出平台的最大作用,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模式,推动土地流转的市场化与法治化进程。在土地产权流转平台中,要为农民或社会机构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流转信息、咨询投资、政策法规等功能与服务,农户或社会资本能够在这一平台中获得有效信息,加大土地流转中的资本投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完善土地产权政策
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产权政策的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开展土地流转的基础与前提。在完善土地产权政策时,要充分发挥出市场的作用,各地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化与农地经营规模化,解决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安全问题,这也是困扰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源性问题。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要对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进行明确界定,落实责权规范、严格保护、归属清晰、流转顺畅的土地流转原则,使农民能够明确自己在土地流转中所承担的权利与责任,提升土地流转的公开与透明。
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水平,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受到了政府与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基础上要对农村的土地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改革,对土地资源配置进行重新优化,充分发挥出土地资源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解决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与浪费问题,解决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上的矛盾,提升农业产业格局的和谐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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