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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企业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
笔者所在单位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按照要求,从2003年开始对全省112个市、县(市、区)单位,整体进行“事转企”的转企改制。通过创新体制,健全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近年来,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精心组织,稳妥推进,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改进、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契约化管理为核心,市场化用工为方向深化劳动制度改革
(一)彻底转换身份,实行全员竞聘上岗。2003年,公司改制初期,成立了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主要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制领导小组,各地分层级成立了市县改制领导小组。通过人员分流、国有身份转换,了断员工国有身份,随后按照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对组织机构和岗位重新进行设置,实行定岗、定编、定员上岗。2500余名干部员工通过竞聘上岗,其中,干部低聘86人、员工高聘90人,跨区域竞聘上岗8人,全面完成了竞聘上岗工作。
(二)坚持市场导向,不断完善用工机制。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原则,实行市场化招聘人员并依法规范用工形式,畅通进出渠道。在坚持市场化用工机制的同时,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人管理的实施意见》《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人员进入条件、方式和招聘流程,切实把好员工进出关。
(三)坚持契约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上岗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现了以岗位管理为主线的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与此同时,还通过制定《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子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暂行意见》《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用工管理。对原临时用工、劳务用工、季节性用工等历史遗留问题分阶段进行清理,彻底杜绝了挂靠存档、停薪留职等。
(四)围绕公司战略,开展全员培训工作。适时修订完善了《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推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战略和年度目标,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性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差异化教育培训。对高管以上人员重点做好政策能力把握和决策水平提升培训,对一般员工以岗位知识技能培训为重点;通过推荐参加递进人才培训、选派参加外部学习、关键岗位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后备人才培训。为更好满足员工专业学习、职业发展要求,解决因不同维度产生的差异化培训需求,搭建在线学习平台,改变员工培训和学习渠道,解决因地域分散、组织困难、培训资源匮乏、课程针对性差、成本高等培训难题,初步实现自主学习,较好满足员工个性化的培训需求。通过培训,员工的岗位技术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
二、坚持以经营绩效评价为核心,能上能下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集团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建设党委会,有效落实党委会、董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调整部门设置,增设党委办公室、巡察室,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了“党委研究重大决策,董事会认真落实”的制度,在改革发展中切实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组织机构同步设置、专职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确保了党的核心地位得到持续加强,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公司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依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董事会、行政办公会、监事会,构建较为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正确处理党委会、董事会及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严格落实并有效坚持“三重一大”制度。
(三)完善管理人员聘任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制定《干部管理办法》,出台《干部任职流程》《干部续聘、调整、免职流程》《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管理流程》《人事管理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实行 “三年一任期”聘任制。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全员业绩考核。围绕三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结合中央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考核绩效考核办法,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挂帅的考核领导小组,设立了战略、人力、财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坚持以效益决定分配为原则,加强工资总额管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一)突出岗位价值,完善薪酬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建立了突出岗位价值贡献核心,不断丰富完善“基薪+绩效薪+津补贴”的岗位绩效薪酬体系。按照岗位对企业的贡献、工作难度、承担的职责范围等因素进行岗位价值评估,确定各个岗位的职级,体现分配向承担经营责任的岗位倾斜,拉开了员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彻底打破了沿袭几十年的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制,做到了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了薪资与绩效完全挂钩。
(二)坚持业绩与薪酬挂钩,合理调节内部收入分配。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进行收入分配,逐步接轨劳动力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各序列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企业收入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三)管控工资总额,强化成本控制。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相关政策,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积极配合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有效发挥工资总额审计对预算执行约束监督作用。
“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有序、积极稳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具体的难题和矛盾,比如:市场化、契约化劳动用工制度与人们对职业的稳定性预期不完全一致,加之薪酬与同行业尚有一定差距,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吸引力不强;考核评价体系、薪酬体系如何做到与时俱进、科学化、适应化还需要不断探索;与同类国有文化企业相比薪酬偏低,员工涨薪愿望强烈,工资总额控制难度大等。
总之,“三项制度”改革永远在路上。秉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个有利于”原则,以实现国有企业必须具备的“六种力量”为目标, “三项制度”改革,必将在国企深化改革、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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