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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探讨
摘要:随着近些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督促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防止盲目施救,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本文围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阐述了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然后分析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针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引言: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复杂严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这些事故的特点和共性问题明显突出,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能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未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作业、出现紧急状况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等突出问题。所以各工贸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
由于有限空间作业涉及污水处理、市政工程、城市燃气、食品加工、造纸、造船、特种设备、电力、餐饮、化工、建筑、矿山、机械等多个行业领域,是企业极易忽视的高风险作业,加之作业环境千差万别、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极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近10年全国工贸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00余起、死亡400余人,分别占工贸行业较大事故总量的的45.5%和43.9%,所以各工贸企业要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针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项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部分工贸企业未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未有效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台账。2021年3月28日17时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立丰再生纸厂在进行白水收集沉淀池清洗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发生原因是:立丰纸厂第三生产线承包人违反环保部门停产要求,擅自安排人员进行清理作业,1名员工在清理作业时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进入沉淀池作业中毒,3名施救人员未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施救,造成事故扩大。主要教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限空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未有效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台账,未制定作业方案。
2、2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无知无畏盲目施救现象仍然突出。部分企业对有限空间理解仍存在误区,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有限空间辨识能力不足,对风险认识不到位,致使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通风检测仪器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应急演练等管控措施缺失或形同虚设,“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无法落实。一旦发生紧急状况,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2019年2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安排2名车间主任组织7名工人对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进行清理作业。当晚23时许,3名作业人员在池内吸入硫化氢后中毒晕倒,池外人员见状立刻呼喊救人,先后有6人下池施救,其中5人中毒晕倒在池中,1人感觉不适自行爬出。事故最终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主要教训:一是企业未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未检测、未通风,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三是企业应急演练缺失,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缺乏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能力。
2、3部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到位,对有限空间的辨识存在误区。2015年3月18日,海南省儋州市蔚林橡胶公司在清洗无盖废水池时发生中毒事故、死亡3人,该公司认为这种敞开式的池子不属于有限空间,更不会导致人员中毒。
2、4涉及硫化氢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2014年至今,近一半的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都是硫化氢中毒引起的,2020年7月18日18时许,河南省焦作市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发生原因是: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1名员工作业时不慎坠入物料罐,吸入二氧化硫或硫化氢中毒死亡,其他5名员工救援处置不当,也中毒死亡。
2、5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不重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腌渍池、污水处理池等各类池、井、地沟、下水道等有限空间事故多发。2014年9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北留村腌菜厂在腌制池打捞腌制蔬菜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死亡4人。
2、6部分企业未真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制度或执行不到位。2020年10月30日17时许,陕西省榆林神木市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在试生产调试期间,煤焦油预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罐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分析原因为,1名当班员工在未对罐内气体检测分析、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从人孔进入罐内查看时窒息,另外2人戴长管呼吸器、1人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罐内施救时发生意外,造成伤亡扩大。主要教训: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有漏洞,安全教育培训不实,基层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风险隐患认知不足,不掌握应知应会技能。二是在开展应急救援时未能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救援器材。
2、7部分工贸企业未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2019年12月31日20时许,江苏省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重庆华为液化空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人员在脱硫塔内维修作业时,盲目排放脱硫液造成液封失效,憋压在循环槽上部空间的煤气冲破液封进入塔内,导致塔内5名施工人员中毒事故,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2万元。主要教训:一是天安化工安全管理缺失,无法提供脱硫塔变更相关资料,未审核和发现承包商不具备相关资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二是重庆华为非法承接,未对其临时雇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提出受限空间作业申请,事故发生时救援不力。
3、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3、1聚焦“企业底数不清和情况不明”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全面辨识本企业有限空间,掌握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并报送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3、2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3、3企业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工贸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禁不审批开展作业。工贸企业要针对可能逸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清淤、清污、维修等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重点确认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并配备空气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
3、4企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工贸企业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
3、5聚焦“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现象,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有限空间事故盲目施救问题突出的现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要监督工贸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时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
3、6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分级组织开展辖区内工贸企业有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监督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7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交叉检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报送有限空间台账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结语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因空间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一些企业对有限空间中毒亡人风险认识不清,不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安全培训不到位、防护装备不齐全,盲目施救等问题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教训极其惨痛。所以,各工贸企业应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高,严重影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所以应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中,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宣教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必须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各工贸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工作,不仅抓基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更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提高认识,并督促企业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切实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严禁盲目施救。各工贸企业还要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