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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与韩国刑法学发展看刑法学的比较研究

李铮
  
风采媒体号
2023年4期
韩国全州大学 韩国全罗北道 全州市 55060

摘要:本文通过探讨中国和韩国刑法的沿革历程,以及简要回顾中韩刑法学术交流的过程,对刑法学的比较研究进行了一定的展望。中国与韩国的近现代法律发展过程中,都受到了其他国家的影响和启发,同时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从2004年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与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达成了约定,每年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如今已持续了将近20年。比较法领域的研究可以为刑法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今后在我国刑法学的发展过程中,有必要继续加强比较法领域的研究,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砖添瓦。

关键词:中韩刑法学术交流;刑法沿革;比较法研究

1 中国与韩国刑法的沿革历程

1.1 韩国刑法的沿革历程

在古代,韩国高丽时代的法律受到唐律的影响、朝鲜时代的法律受到明律的影响。[1]而在韩国和日本的近代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德、法、英美等国法律体系的影响尤为重要。日本通过明治维新结束封建制,进入新的中央集权制社会,作为构建近代国家体制的一环,推进了法律体系的近代化工作。日本法律体系近代化始于引入以拿破仑法典为代表的法国法律体系。[2]此后,在日本国内主张遵循德国法律体系的学者占据优势,日本的近代法制开始采取德国法律体系并延续至今。

韩国刑法学早期主要受到日本刑法学的影响,鉴于当时日本刑法学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状况,在20世纪50年代主要以新派和旧派的争论为中心。从1950年代后期到1960年代,韩国国内也引进了目的行为论和社会行为论等德国刑法理论,逐渐开始摆脱日本刑法学的影响。此后,从1980年代开始,德国刑法学开始系统地与韩国刑法学接轨,随着这一时期德国刑法理论的引进,韩国刑法学在质和量上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

1980年代以后,虽然有人批评说,韩国刑法学就像是德国刑法学的翻版,但在这个时期,在系统地吸收了德国刑法理论的基础上,韩国刑法学改变了面貌,为构建独立的刑法学体系奠定了基础。此后,韩国刑法学的发展中既反映了德国刑法学的理论成果,又反映了英美刑法学的部分成果,同时也研究了中国、日本等多个国家的立法。大体上,韩国现代刑法体系是在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了多国法律之后不断发展至今的。这些研究是必要的,它们丰富了韩国刑法学的讨论平台,对多种观点的研究为韩国刑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2 中国刑法的沿革历程

新中国建国迄今,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时期:第一时期,1949年10月至1957年上半年,此为中国刑法学的创立和初步发展时期;第二时期,1957年下半年至1976年10月,此为中国刑法学的萧条与停滞时期;第三时期,1976年10月至现在,此为中国刑法学从复苏到繁荣的时期。[3]

简而言之,在创立和发展时期,刑法学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是阐释有关法律的著作和教材。还翻译出版了一些前苏联的刑法教科书,发表了一些刑法论文。在萧条与停滞时期,刑法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刑法起草工作在一度中断之后从1962年开始又恢复进行,刑法学上的部分研究还在进行,但主要在内部,很少公开发表,这种状况使得这一时期对外国刑法典的翻译成为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4]在复苏到繁荣的时期,刑法学研究迎来了新的春天。1979年刑法的颁布为刑法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大推动了刑法学科的发展。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颁布,给不断繁荣的刑法学学科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推动刑法学研究走向新的高峰。

2 中韩刑法学术交流的发展

韩国在1998年成立比较刑事法学会,并从2004年开始与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进行中韩刑法学术交流,每年举行学术交流大会。包括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在内,辅以两国刑法学相关案例,在多领域多主题内举行了学术大会。其中涉及恐怖主义犯罪、环境犯罪、企业犯罪、少年犯罪、腐败犯罪等多种类型的犯罪,并且腐败犯罪尤为重要。对中韩两国最关心的犯罪类型进行深入探讨,为两国法律理论和立法政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些中韩学术大会的主题是通过比较法的讨论,寻找现实社会问题的理想解决方案,作为法学方法论,充分体现了比较法的意义。在刑法理论方面,通过讨论刑法修改的历史、违法性事由、犯罪论、刑事制裁体系等方面,观察两国刑法的沿革和发展方向,谋求刑法理论的发展。在刑事制裁体系方面,特别是从比较法的角度,中国的死刑制度对韩国死刑制度的存废争论也起了一定的启示作用。总体而言,中韩的这一刑法学术交流活动为两国的刑法学研究和发展都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3 对刑法学比较研究的展望

刑法学的比较研究应该不仅仅限于将外国法律条文与我国法律条文进行单纯的比较,也不是单纯的研究外国刑法学。比较法不仅要考虑国家的现行刑法,还要考虑国家的文化、政治、社会因素,扩大比较的标准和范畴,超越规范性比较法的层面,达到实质性的深层次理论的比较研究。前文提到的中韩刑法学术交流从持续的时间和规模来看,是比较法研究中相当有意义的活动。在今后的刑法学发展过程中,比较法领域的研究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临近的国家,中国与韩国在社会文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刑法学相关领域内的学术交流也势必为两国的刑法学发展提供新鲜的血液。在此期望将来在刑法学比较研究的领域内,能够出现更多有意义的学术活动,出现更多高质量的论文,并且能够获得更高的关注度。通过这样的努力,中国刑法学也定将迎来新的辉煌。

参考文献:

[1] 何勤华,周小凡.弘扬中华法律文化,共铸世界法律文明[J].政治与法律,2021(05):13-26.

[2] 叶茂青.明治时期日本的法制思想及其影响探析[D].四川:四川师范大学,2019.

[3] 高铭暄.刑法学发展的基本经验[J].法学家,2009(05):12-14.

[4] 姚永明.中俄(苏)马克思主义本土化比较研究[D].江苏:扬州大学,2015.

作者简介:李铮(1991-),男,汉族,河北省承德市,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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