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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协同发展模式
摘 要: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文化积淀深厚,但是传承好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本文针对当前社会中非遗教育传承的不足,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协同模式,探讨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引导下,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协同模式。论述吉林省高校、中小学、社会各界和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中的具体实践,发挥多重传承主体的联动作用。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协同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代表了泱泱华夏传承千年的传统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仅有益于我国的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实施文化强国的重要推手。在这个大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已经成了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开始探索以教育手段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的科学有序展开具有重要意义。
一、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文明的成果,蕴含了深刻的历史积淀和人文关怀,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至今,主要依靠劳动人民的劳动活动和日常交往进行传承,包括人们之间的口头教授和手把手的技艺传授。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手段难以适应社会变化,文化复兴成为当代中国的时代课题。
(一)保护和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迫切需要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独特的地理特征和历史传统赋予了民间传统文化丰富的人文内涵,也孕育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吉林省在国家的引导和号召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对区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益加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快餐文化悄然兴起,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难以适应快节奏的社会生活。外来文化流入我国,信息日趋多元化,传统的非物质文化不能很好的适应互联网时代新形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缺乏生存的环境和空间,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境地。由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不够,社会普遍对保护工作淡漠和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教育手段传承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逐渐显现出来,并受到国家和社会各方的认可,教育传承已经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历史赋予的迫切使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就是利用教育资源,并以教育手段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外来文化的涌入对本土的文化造成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免受到影响,致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乃至成为绝响。在此情况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的巨大作用正在显现出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能够有效地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认同感,抵御外来文化的侵蚀,保证我国的文化安全和民族团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能够挽留濒临试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水火,让蒙尘的瑰宝重焕光彩,是重塑华夏文明的壮举,可以体现民族个性和弘扬民族精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不仅能让非遗走进寻常百姓家,更能让能够让非遗走出国门,从而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迫切要求。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综合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当今社会迅速发展,日趋综合的社会形势对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改革已有的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型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能够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决定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族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体现了民族的品格和审美,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教育教学相通并轨,能够极大地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巨大优势和深厚底蕴,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开拓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和民族自豪感;另一方面,人才的培养要求在教育教学中启发思维、启迪智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在使用丰富的非遗教育资源时,不仅能使学生动手操作去品味非遗之美,更在该过程中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丰富理论知识、独立自主思考和提高智商情商水平,从而培养出综合型的人才。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综合性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 “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
吉林省因其独特的多民族融合的发展历史,孕育了大量的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广阔的地域、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及非遗传承人群体呈现老龄化,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受到重重掣肘。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吉林省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依据对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实践的考察和研究,高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先导,中小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基础,社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提供生存空间,政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提供保障。将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和合成一个有机整体,构建“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协同发展模式。在该模式中,“‘复合主体’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利用好地方非遗资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创新。 ”
(一)以高校相关课程建设和研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先导
课程是教育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课程是教育事业的核心,是教育运用的手段。没有课程,教育就没有了用以传达信息、表达意义、说明价值的媒介。”吉林省高校以发掘民间非遗资源为切入点来进行相关的课程建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高校着手相关课程建设,一方面与社会机构和民间组织达成合作,为开发的课程提供技术支持,邀请非遗传承人客座教学;另一方面对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项研究,并将科研成果运用于课程中,这对于非遗的教育传承和实现学生多元化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相关课程建设和研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先导。吉林省内高校进行相关的课程建设,在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拓宽学生知识面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培养后备力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进程中,有效地利用高校的地理优势、科研优势,以高校学术研究和技术研究带动相关课程建设,这也成为吉林省非遗教育传承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课程设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课程设置是实现教育目标和有效实行培养计划的主要载体和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在高校的实践,应该在制定本专科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课程计划,与基本课程设置相结合,开设非遗通识必修课程和特色选修课程,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推广的目的。我们要把通识必修课程作为在校大学生必修的非专业必修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以考试或考察的方式,能够深化学生对传统文化和濒危非遗技艺传承的认识,有效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中小学相关课程开发和链状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提供支持
吉林省高校的课程体系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提供了极好的先行条件。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过程中,我们明确了基础教育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突出积极作用。基础教育作为造就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具有形式多样、实践性强等特点。吉林省中小学在充分考察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基础教育的特点和衔接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教育的要求,以政府的相关政策为方向,积极对中小学课程开展教学研究。一方面,校方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心理特征的学生,调整方法因材施教,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校本课程、特色美术音乐课、选修课等等,构成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特色课程链状结构,突出体验性、板块化教学;另一方面,吉林省中小学也协同多元的社会力量,为中小学相关课程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和经济支持,这无疑也成为吉林省非遗教育传承协同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
(三)多元化社会力量成为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力量的土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局限于学校或研究机构内,也不是政府和专业机构部门独有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也是社会力量的责任,社会力量主体特征是多元化,社会力量包括开发非遗项目的文化企业、文娱企业,非遗技艺研究机构,非遗技艺民间保护组织和非遗传承人。开发非遗项目的文化企业、文娱企业需要借助学校非遗特色教育和学术科研的技术力量,他们为高校和中小学的课程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这也为其自身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一些濒危非遗技艺民间保护组织、专门的研究机构、非遗传承人与学校展开合作,帮助学校举办非遗特色校园活动、开发第二课堂,非遗传承担任客座讲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做出努力,这也有利于他们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丰富的非遗科研成果。这些社会力量受政府的领导,积极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更多可能性,要利用广而有力的社会力量,将心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众作为中坚的后盾力量,利用多元力量横向联合,共同培养。
(四)以政府的扶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保障
政府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提供物质条件,为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提供保障,把控非遗保护工作的相关进程。构建“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对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的扶持要体现在各个方面上:出台相关政策,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有径可循、有规可依,使相关工作进程保有稳定的秩序;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有充足资金和物质保障;搭建合作桥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有先进的技术做支持,同时做到非遗保护和宣传的把控。2017年,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预计“十三五”期间完成全省非遗保护项目数字化建设,这也为吉林省教育传承在学校和社会各界取得有效成果提供有效支撑。
构建“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要协同高校、中小学、政府与企业、机构、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效果的最大化:政府出台政策,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护复兴非遗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和社会力量提供支持和发展方向;中小学和高校链状对接,有效的发挥学校在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社会力量为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及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经济帮助,也成为政府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四位一体形成一股强劲的合力。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实践进程,不但对于保护传承本民族的民俗和技艺、推动传统文化的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在非遗教育传承工作中,积极构建“高校—中小学—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并进行有效实践,将会为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积累行之有效的经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会迎来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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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协同模式及实践”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ZD1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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