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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与需求调查
——以江门市为例
【摘要】目的 为全面了解江门市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摸清婴幼儿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现状,促进婴幼儿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高江门市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提供参考。方法 采用自研问卷对江门市三区四市(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的城乡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摸清其对于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的了解和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的认知、需求等;对江门市三区四市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展开现场访谈,了解其就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现状、发展前景、政策扶持等方面发表看法并提出建议。 结果 江门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结构失衡,托育服务监管有待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缺失,江门市托育服务呈现“托”“育”分离现象。结论 应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婴幼儿服务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开展多元化托育服务,拓展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助力江门市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调查
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如何减少家庭养育成本、完善公共托育服务,构筑家庭友好型社会支持环境是当前托育服务的重点难点[1]。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满足广大家庭和谐幸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2]。
2022年1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同时,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提出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措施等主要任务。
因此,本研究对江门市三区四市(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的城乡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摸清其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的需求,同时对江门市三区四市所有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了解托育机构的发展经营现状,能够从“供”“需”两端摸清江门市托育服务供需现状,从而为江门市制定相关托育服务规范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为保证江门市乃至广东省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托育服务需求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以江门市常住居民为主要调查对象,采用经过多轮专家咨询的自制问卷,运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法,通过微信、网页链接等形式进行调查。调查于2022年1月10日开始,于2022年4月20日结束,抽取江门市各区市医院儿保科、妇科门诊接种疫苗和孕期检查3岁以下幼儿家长和江门市各大幼儿园、托育机构家长群,共回收有效问卷2478份。运用excel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同时运用了直方图、饼状图等图形作为分析的工具,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
1.2托育服务机构现状调查 对江门市三区四市所有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展开现场访谈和实地走访(蓬江区和开平市因疫情原因,改为开展线上现场访谈)就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现状、发展前景、政策扶持等方面搜集真实资料。调研组最后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
2 结果
2.1江门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家庭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面向全市进行,共回收有效问卷2478份。在受访者中蓬江区调查863人,占比34.83%;江海区调查208人,占比8.39%;新会区调查293人,占比11.82%;开平市调查273人,占比11.02%;台山市调查473人,占比19.09%;鹤山市调查190人,占比7.67%;恩平市调查178人,占比7.18%,各市区分布基本均衡,调研结果具有适用性。
在调研对象中,未工作照顾子女257人,占比11.49%;3000~5000元1389人,占比62.10%;5000~8000元409人,占比18.28%;8000元以上182人,占比8.13%,调研对象均属工薪阶层,具备一定的代表性,详见表1。
在调研对象中,78.9%的受访者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平均日工作时长在10小时及以上的占比超过22.84%,每周工作时间在5天(含5天)以内的仅31.97%,对家庭婴幼儿照顾、陪伴上存在较多困境。
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并不普及的情况下,城乡家庭以不同策略在家庭内部寻求解决婴幼儿日间的看护问题。其中父母直接照顾、老人照顾为最主要的照顾形式,合计占比超过81.00%,详见表2。
参与调研者中70.55%对于婴幼儿服务有需求,期中表示非常需要的占30.15%,表示非常不需要的仅占0.56%。详见表3.
在对婴幼儿托育需求的服务类型的选择中,54.92%选择公办幼托机构,选择私立托育机构的占23.16%,还有9.24%选择社区提供的托育服务。详见表4。
在托育方式的选择上,50.44%选择白天托育(6~10小时/天),34.02%选择延时托育,7.3%选择临时托育。详见表5.
2.2江门市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总体情况
1.托育机构收托规模 本调研组通过为期近半年的实地走访调研,截止2022年4月,摸底出目前江门市共计154家婴幼儿托育机构,其中台山市17家,鹤山市14家,恩平市7家,开平市15家,江海区11家,新会区39家,蓬江区51家,参与本次现场及网络调研的共136家。据调查显示,2019年至2021年,江门市托育机构总托位数从7487个上升至9983个(不含幼儿园提供的托位数)。详见表5。
2.托育机构开设形式 调查显示,江门市托育机构开设形式多样,以日间托育为主,占63%。其次为半天托育、弹性托育、临时托育,全天托育分别占21%,7%、7%和3%。详见表6.
3.江门市托育机构托位使用情况 据调查显示,2019年至2021年,江门市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从71%下降至63.93%。2022年3月,3岁以下婴幼儿在托人数共计5002名,总托位使用率为67.52%。详见表7.
3 讨论
3.1 江门市婴幼儿及托育机构基本情况
(一)婴幼儿人口情况。根据我市全员系统数据显示,2019年出生人口45629人,出生率10.09‰,0-3岁婴幼儿为155898人;2020年出生人口38381人,出生率8.38‰,0-3岁婴幼儿为135075人;2021年出生人口33445人,出生率7.27‰,0-3岁婴幼儿为117455人。近三年,人口增长放缓、婴幼儿人口总数保持相对稳定。
(二)婴幼儿照护仍以家庭照护为主。在本次调查对象中,婴幼儿以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戚朋友以及月嫂、保姆在家照顾为主,占比为84.38%;送到托育机构照护的占5.43%;送到早教机构等其他形式照护的占7.89%;没有小孩不需要照护的占2.3%。当前我市呈现出“家庭照护为主,机构托育为辅”的特点。
(三)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情况。
1.托育资源现状。全市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有283家,其中托育机构142家,幼儿园延伸开设托班86家,托管机构(兼营托育)55家,可提供托位数12004个,在托婴幼儿6384名,托位使用率53.18%。按2021年江门市常住人口483.51万人计算,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48个,距离国家、省确定的2025年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到2025年达到4.5个,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达到5.5个)。
2.机构运营形式。我市托育机构以民营为主,开设形式多元化,形成了以日间托育为主,半天托育、弹性托育、临时托育为辅的托育模式。
3.机构建设情况。场地面积方面,500平方米及以下占44%,500-1000平方米占33%,1000平方米及以上占23%。从业人员学历方面,硕士研究生学历占0.46%,本科学历占9.53%,大专学历占37.26%,高中以下学历占52.75%。收费方面,1000元及以下占34.56%;1000-2000元占36.74%;2000元以上占28.7%。
(四)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日益迫切。通过问卷调查,78.9%受访者日平均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及以内的仅占31.97%,说明父母亲自照护小孩时间有限;同时我市60岁以上老人占比18.26%,依靠老人照护婴幼儿能力有限。没人照看孩子成为影响群众生育意愿的因素之一。70.55%受访者有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且55.19%受访者更愿意选择公办的、服务质量好、收费普惠的托育机构。
(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情况。
1.着力强化政策支持。2020年,我市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着力规范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积极落实保障措施。2021年,市卫生健康局等18个部门建立江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持续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2.着力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评选出第一批“江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6家,持续加强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
3.着力强化专业建设。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于2021年设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积极推进专业化托育人才培养工作。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江门市3岁以下儿童早期发展研究中心,进一步深化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研究工作。
3.2 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存在问题
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托育服务供需结构失衡。部分家长育儿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对科学有效培养、给予婴幼儿良好成长环境的认识不足,托育资源使用率不高。二是托育服务普惠程度有待提高。据调查显示,65.44%托育机构每月收费1000元以上,蓬江区、新会区大部分托育机构每月收费2000元以上,而47.75%受访者期望每月收费在1000元以下。收费较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家长送孩子去托育机构的意愿不强。三是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全市托育机构中52.75%保育人员为高中及以下学历,未经过相关职业培训,缺乏规范托育专业知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3.3 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普惠优先、方便可及,政策引导、规范发展”原则,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体系,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主动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出台《江门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形成有效服务供给。按照每千人口5.5个托位的目标细化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推动各县(市、区)加大建设力度,采取“公办公营、公办民营”的方式,加强社区托育设施建设,探索在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中住宅小区合理配建托育园,托育园可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门要研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社区托育服务点。教育部门要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推进有条件的(特别是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提供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3]。
(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面规范发展。推动托育机构依法登记备案,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化发展。卫生健康部门要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成立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全市统一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做好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管理、开展卫生保健评价、质量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等任务[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托育机构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为婴幼儿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托育服务水平。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与企业联动建立“试点班”等形式,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实操培训,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长期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托育从业人员“一体化”培训体系。加强婴幼儿托育专业科研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调查研究工作,促进托育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科学育儿、健康照护的理念,通过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等活动[5],转变家长尤其是祖辈认为婴幼儿太小不适合送到托育机构照护的观念,营造社会化托育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托育机构良性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强,邱慧燕,戴昊.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现状及发展建议[J].教育探索,2021,(11),14-19.
[2]庞丽娟,王红蕾,冀东莹等.有效构建我国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体系的政策思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5-9.
[3]杨菊华.建构多元一体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08-23(006).
[4]杨雪燕,井文,等.0~3岁托育服务模式评估与发展建议[N].中国妇女报,2018-06-05(005).
[5]李沛霖,王晖,丁小平,等.对发达地区0-3岁儿童托育服务市场的调查与思考——以南京市为例[J].南方人口,2017,32(2):71-80.
1.基金项目:2021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课题《江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WTSCX258)研究成果。
2作者简介:冉超,男,1978.10,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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