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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民办本科院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探索
摘要:随着国家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不断放开,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激情,也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民办本科院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展科研工作,不仅是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使命任务的补充,还是其本身发展的根本需要。在广东,很多民办本科院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管理建议
引言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布《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揭榜清单通知书》,把将广东列入地方科学基金项目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名单中。2022年广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省自然基金项目中,项目经费试点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
广东省通过在省自然基金项目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经费管理模式,会引导不少本科院校特别是民办本科院校逐渐改革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转变管理理念,大胆推进这种管理模式,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在经费使用上赋予更多自主权,民办本科院校更加需要探索建立符合民办教育下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一、民办本科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意识待更新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办本科院校也加快了发展步伐,强化内涵建设,积极申报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如中央财政经费、省级财政经费、市级财政经费都会打入学校,校级项目经费管理人员
对各级各类管理经费办法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在具体操作出现偏差,无法使项目经费各方达到满意,也让管理办法无法落地实施。
(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程度待加强
在民办本科院校中,校园信息化建设程度还有比较大的补充空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比较普遍,各职能部门拥有本部门业务管理系统,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管理系统没有现成统一的信息平台,无法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存在信息差,甚至出现线上管理系统申请,线下拿着纸质到处跑签名,报销过程让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苦不堪言,且工作效率低下。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待完善
根据国家财政经费相关规定要求: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主体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形成依托合作、权责统一的管理模式。但现实情况是多数民办本科院校财务部门无法熟悉了解科研项目的建设材料,也无法判定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成效;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缺少会商机制,属各管一段,令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疼痛不已,看似各方均管理但又都没实际管理,经费报销属脚踩西瓜皮式,一路滑到底。
(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待优化
很多民办本科院校担心在存在信息孤岛的情况,经费被不正当使用掉,从而加强了对项目经费的审核。科研管理部门要去学习财务业务,满足报销目录;财务部门也要学习科研管理业务,控制经费报销额度和使用范围,科研和财务部门都介入科研项目建设和经费报销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疲于应付报销流程,影响项目进度和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科研项目经费经常出现“管家式申请、追催式报账、细水长流式报销”的情况,很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项目负责人不想面对繁琐且费时费力的报销流程,经常会出现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现象,不仅对财务日常账务管理有影响,同时造成了大量科研经费闲置沉淀,还让学校背上“做完项目不愿意给经费”的黑锅,大大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二、“负面清单+包干制”视角下民办本科院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的建议
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是国家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下发权限,是对科研工作人员的尊重和信任,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同时引导国内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各民办本科院校都应围绕自身发展需要,推进对科研项目经费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在政策许可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项目组成员赋予项目经费更大的自主管理权,建立以“诚实守信、责任担当”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不单会激励教职工参与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
(一)与时俱进学习文件,理解执行文件精神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时候,不能只发相关财务业务部门,而应该发给相关的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校内建立联席宣传制度,研读文件,联合分析讨论,领悟文件要点,及时修订本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将文件要点融合学校经费管理办法中,将文件和管理办法精神落实到业务工作中,适时召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宣讲会,对教职工特别是科研项目经费涉及的项目组,更加应该加强学习和交流,落实执行好文件。
“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对民办本科院校对学习文件的要求更高更迫切。因为民办本科院校体制特殊,校内教师的流动性大,优秀的教师流动性更大,而这些教师往往是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如他们的离职,需要更换负责人,对“负面清单+包干制”的文件学习还需重新开始。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经费管理信息共享度
梳理各职能部门、院校的职责和科研业务管理流程,按照科研项目建设的全生命期进行管理,项目经费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校园信息化建设把校内各业务模板的管理系统统一成学校信息化平台,将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科研项目建设和项目经费信息的共享。比如项目负责人离职,在人事系统里面标记“离职”,会显示其在科研管理系统里面的科研项目建设进度,还有显示该项目在财务管理系统里面的金额,并且还可以查询到报销金额及报销科目,可以提醒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建设情况,还可以告知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现在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做好项目建设和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管理模式,旨在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管理技术现代化是实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的前提,将进一步推进民办本科院校信息化建设力度和步伐,也为民办本科院校建设发展增加助力。
(三)构建经费报销新体系,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办公厅文件,均提到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要求学校配备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经费报销提供专业化服务,这不仅是对公办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主体的补充,也是对民办本科院校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经验引导。由之前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三个主体增加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四个主体,不但增加管理人手还可以衔接其他三主体,剥离原三主体的交叉,使之前的项目建设管理、经费管理和经费报销可以有效连接,让原三主体可以安心做好自己的工作。
“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管理模式构建了新的经费报销体系,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主体各司其职,专业人才做专业事情,提高工作各主体效率,同时促进了经费管理效能,持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四)优化经费报销流程,提高经费有效使用率
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强化项目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科研财务助理负责以专业服务做好沟通协调,完成经费报销和使用,让经费使用贴近项目建设进度;科研部门做好立项管理和对项目负责人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进行审核,根据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同时监控经费使用情况;财务部门做好报销,适时与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绩效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结束语
民办本科院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会跟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是持续改进的过程,它受办学主体体制的影响,同时被同类型高校管理模式的左右,还要符合国家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政策,通过不断的构建——重构——再构建。“负面清单+包干制”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对民办本科院校财务制度改革有很强指导意义,对项目建设和项目经费管理会有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尹素娟.“放管服”背景下民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研究[J].科技风,2022
[2]胡智敏.包干制与放管服结合中民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思考[J].纳税,2019
[3]张海霞.浅议民办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
[6]《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基金资助: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民办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以广州商学院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