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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应用
摘要:数字化、智能等技术已经构成了各行业实现新增长的巨大动能,数字化税务征管改革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的我国税务发展蓝图,《意见》也提出到2025年将基本建立功能更加强大的智慧税务。本文主要将从“以数治税”的概念背景入手,运用文献分析法等方法结合在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应用和税务发展的现状总结出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以数治税”背景下实现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顺应大数据要求,强化以数治税理念,为“以数治税”下的税收征管现代化提供创新思想和建议,使税收征管能够更有效地适应大数据分析时代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进而推动税收征管变改革。
关键词:以数治税,税收征管,税收共治,智慧税务,税收治理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在大数据时代,我国的金税工程四期稳步推行,经济快速发展。在金税三期以及三期之前,我国普遍采用“以票管税”的工作模式,即通过各类发票、原始票据等组织对企业的管理,了解其应税额度、纳税情况、完税时间等信息,评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而进入金税四期,“以数治税”模式逐步取代了“以票管税”模式,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当前税收征管体系已经进入了金税四期阶段,实现智能化与智慧化的“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以数治税”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实现的重要手段。发展到现在“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日渐出,原有税收征管模式与现代税务发展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因此研究大数据时代下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应用十分必要。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本文通过税收治理理论,研究“以数治税”税收征管实践中的挑战与问题,结合我国税务征管发展现状,创新提出优化“以数治税”下税收征管的建议,构建更加系统的理论框架。
2.现实意义:通过研究“以数治税”背景下,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结合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相关建议,为“以数治税”下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使税收征管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二、以数治税在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
(一)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待优化
1.没有统一的集成平台。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所掌握的数据信息越来越多,这也对涉税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系统的平台较多,“以数治税”运行的模式、平台设立不统一。有统一开发,也有各地自行开发的系统,各系统的采集口径不一致,存在重复采集、不同系统间数据无法互通使用的现象,很多软件开发不合理,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给部门间信息流通带来不便,造成大量数据资源浪费,部分指标设置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常出现重复而低效的步骤及提示。同时税务人员涉及的系统较多,在平台切换和操作上有一些不便。
2.税务软件开发有待加强。技术支持决定了“以数治税”下税收征管变革的深度与广度。“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是实现“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以数治税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而现在税务部门很多软件开发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等在运行速度、页面切换、时间查询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不仅影响税务人员办公效率,也降低纳税人软件使用体验感。需要通过技术的力量,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对处理大数据的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才能更好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动征管现代化改革。
(二)底层数据质量薄弱
1.涉税数据来源渠道窄。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数据的获取,主要是通过纳税人自行提交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后续的管理中获得的,数据采集渠道比较单一。并且在“以数治税”背景下需要纳税人自觉正确记录涉税信息,税务局所起到的只是收集和核对作用,如果部分企业生产链、交易链繁杂,并且在没有税务机关指导的情况下自行申报,很可能填报错误,而税务机关仅仅掌握交易双方的信息无法对其各项业务的关联性进行核查,数据很容易产生偏差,影响后续对数据的处理。
2.涉税信息共享能力不足。省级市级县区局税务机关在环保、房产等方面的信息方面的数据不能进行网上数据共享,虽然通过纸质数据可以了解企业状况,但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也无法第一时间对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会造成税收管理滞后。
3.“数据孤岛”的现象仍存在。信息仍较难在部门之间进行自由流转。信息口径抓取标准规范不统一、数据录入系统格式标准不统一、不同数据资源整合困难大等问题,导致目前的大量信息资料无法盘活使用。同时由于第三方信息收集困难,没有配套的完善规定,受执法层级、区域影响、单位效益、数据安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单位之间涉税资源共享积极性不够,税务机关对除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所掌握的信息的收集困难、挖掘较浅、资源利用率较低,对纳税人信息的了解也不全面,监督不够严格,很容易导致税源资料丢失,没有形成全国层面涉税数据共享。
4.数据准确率和利用率低。“以数治税”背景下,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飞速上涨,对数据的查询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这对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不同系统间的技术差异导致一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利用性降低。一是信息更新变化快,纳税人的经营地址、名称、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如果没有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直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二是系统中存在纳税人信息预留的手机号错误或者是空号无法联系、企业是非总分机构系统里却有总机构信息、部分信息存在空白等情况,使得数据的准确性和使用率降低,无法发挥数据本身的优势。
(三)配适复合型人才短缺
1.税务人才与发展不匹配。随着时代的发展,“以数治税”背景下数字经济对税务人员专业水准提出新挑战,传统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人员仅依靠工作经验就对税收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仍然延用传统税收申报方式,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纳税人都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更为适应不愿改变,但在“以数治税”下的数字经济时代,税务机关人才结构相对单一,呈现出税收业务人才占比大而现代化数字人才匮乏的局面,特别是在大数据软件应用、中风险纳税评估等方面人力资源匮乏。
2.复合型人才短缺。现有征管实践中,涉税实体经济体量大,生产链条复杂,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大量数字化人才,尤其是基层缺少既懂税务业务知识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对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培训很少,且培训成本较高。基层录用的公务员在数据使用上相较于省局总局整体较差,且入职后培训多是侧重于政策辅导类的税务知识培训,对计算机软件技术类培训少之又少,能有关于软件升级或改动的建议几乎没有。数字化税收征管模式在地方层面的推行较为缓慢,因此以数治税下所需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亟须加强。
(四)税收风险监管体系有待加强
1.监控精准性有待加强。一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 + 经济”模式推动了我国商业快速发展,新兴技术促进了商业模式多元化,但是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相关法规和市场约束没有及时跟进,再加上线上的交易次数频繁形式多元,交易内容也会变得更加隐蔽,涉税违法行为日益团伙化、空壳化、智能化,这大大增加了交易的税收风险,给税收精准监控监管带来更多挑战。
2.指标模型构建有待加强。一是风险指标提炼需继续完善。对风险管理模型的构建仍有待提高,税收风险事前预警手段单一,并且多侧重于事后的风险应对、经验汇总。然而随着大数据的发展越来越多个性化的差异对风险指标的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深挖业务逻辑与行业特征。二是应加强对风险指标的动态管理,税务政策更新迭代速度快,税收风险指标也应随之变化调整。一些风险指标从开始到结束的生命周期短,如果没有及时修正,税收风险指标监控到的疑点也会失效。三是指标构建方法较为单一。多以税种间逻辑关系切入,对风险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初步风险指标。
3.风险管理机制有待健全。未能形成“风险识别、任务推送、风险应对、监控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部门间沟通衔接不够顺畅,主管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机关在风险推送、跨区域风险稽查等方面存在脱节的现象,风险应对质量有待加强。及时发现、推送风险任务有待加强。有时存在重复推送、反馈内容与事实不符等问题,离“四个有人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信用 + 风险”监管模式还不完善,税收共治格局有待提高。
(五)税收征管制度有待完善
我国《税收征管法》并未及时更新修正,也未针对“以数治税”设定相关制度,如何具体的推进做法也无规定文件,大数据时代下的税收征管可以参考的部分很少。部分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去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无意地侵犯纳税人缴费人的利益,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性无法得到保证,增大了税务执法的风险,影响纳税人的满意度,降低了税收工作的效率。近几年由于大数据飞速发展,纳税人可以利用网络隐藏交易实质进行税收筹划等手段人为地改造伪造涉税信息,从而降低了纳税的遵从度。
三、“以数治税”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优化升级大数据平台
1.建立集成化平台。利用大数据的思想结合前沿科技,加速建立新一代电子税务局,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面推进“以数治税”建设,建立面向税务人员端口的统一集成平台,融合业务系统与行政管理系统,实现业务处理、行政办公、绩效管理等功能融合,为各级税务干部提供统一、智能、便捷的在线办公系统,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推进区域税务执法协同,不断扩大区域间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互通范围。
2.优化纳税人端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国内各地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资源,加快构建全国税务系统的集成化业务平台建设,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办税缴费申报数据系统自动提取、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纳税人只需确认或更正,为纳税人申报缴税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做出有力支持,使办税缴费逐渐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不断拓宽“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根据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不同情况采用一对一滴灌式精准辅导,系统自动及时向企业精准推送相关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确保企业全生命周期内全税费种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二)提升数据质量管理
1.强化信息共享法律保障。针对税务部门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不充分的现象,应积极加强立法,要求相关部门配合提供涉税信息资料,细化提供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形式、各部门负责的范围,明确对不遵守规定者予以惩罚等信息。避免不同区域或同一系统内各部门之间推诿责任影响整个链条的现象。使税务人员可以对信息进行深层次挖掘,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助力各部门共同推进“以数治税”税收征管现代化。同时也要加强涉税信息的安全保障,保护纳税人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机密,法律应明确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保密范围,明确商业秘密和隐私范围,确保公共利益与公众知情权不受损害,为数据安全共享保驾护航。
2.加强数据质量,治税有“数”。没有数据,就无法智能。“以数治税”重点在“数”,底层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后续数据的分析与利用。应推进税收征管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从整体上推动税收征收管理的信息化,不断拓宽涉税信息的收集、采集渠道和范围,提高采集数据的质量,保证税收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获得纳税人更加全面的涉税信息,进一步提升涉税数据的可利用性。抓强数据质量、抓深数据治理、抓实应用开发,拓展数据应用辐射面,加强技术支撑,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对基础错误数据填写的原因进行分类应对,保障信息的准确度,不断提升税收数据管理智能化程度,增强税收管理效能,营造智慧税务新生态。
3.推进税收数据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统一的税务部门数据采集口径,推动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税务机关各级部门处理同一笔业务要做到标准统一,有效推进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整合与利用,防止出现不同部门互相推诿扯皮,责任不明,信息缺陷等问题,确保税收信息收集的及时畅通且有效。加强基础数据源头管理,编制数据查询字典,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反馈和纠错机制,增强数据可用性。
4.提高底层数据质量。除了税务部门不断加强日常征收管理外,还要利用电子税务局和其他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纳税人精准滴灌的宣传辅导,完善技术升级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减少逾期申报、虚假填报的行为,不断提升底层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5.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整合信息平台,推进各类信息系统的数据和外部涉税数据逐步向税收大数据云平台,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解决部门间信息孤岛问题,促进信息共享。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对错误数据的原因进行收集分类上报,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大力推进税收数据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强化税收数据协同共治,更好发挥数据在税收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对把公务员招录作为补充人员的重要渠道之一,紧密结合税收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开展调研分析税务干部人才队伍构成,了解系统内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录用专业对口的人才,使专业人才在对口的岗位发挥最大的价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在大数据时代,税务机关必须拥有一支懂税务、审计、会计、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作为其智力支持。《意见》描绘的改革蓝图也要求“带好队伍、干好税务”。可以通过不断加强培训,尤其在税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方面的培训,鼓励干部考取相关证书,比如注册会计师证和注册税务师证等,并设立激励机制,对于成绩高的干部给予绩效考核加分或遴选时加分等激励,提高干部积极性和对工作的认同感和成就感。注重培养大数据技术型人才、业务和技术复合型人才,储备专业化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专业能力。
3.选拔人才优中选优。从人才选拔人才、培育人才。为以数治税提供强大的智力保障。针对难度大、涉及面宽的复杂涉税事件,成立了跨地域、跨层次、跨部门的专业性应对队伍,在实战中提升干部本领、锻炼干部能力。充分挖掘“互联网+”新技术的专业人才优势,通过人才联动培训、业务共同应对等方式,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同时要注意部门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有规划的培养各年龄层次的税务干部。
4.借助外界“智囊团”的力量。“以数治税”背景下税收征管仅依赖税务部门的人才还是不够的,有时也需要借助外力支持,如聘请在事务所或者计算机等其他专业领域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定期给税务部门讲解疑难问题或培训。也可以和高校建立密切联系,寻找在数据建模、数据分析等方面能力突出的人才,相信税务部门在广纳贤才后,一定会从容高效的应对大数据时代的税务问题。
(四)强化税收风险监管
1.提高意识增强专业能力。在“以数治税”的大数据时代,“互联网 + 经济”不断发展,线上的交易方式会变得更加繁杂,交易内容也会变得更加隐蔽,更需要税务机关提升风险意识,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在具体的各项业务中警惕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不断提高财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在“以数治税”数据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税务人员应增强不断学习的意识,紧跟上时代发展节奏,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拓宽自己的专业技术面,学习最新的数字化技术,认识了解新出现的概念如智慧税务、云计算、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等。随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向,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完善业务知识。
2.“信用+风险”动态管理。对企业全税费种全生命周期实行动态监控,不断修正企业信用风险精准“画像”,采用“信用+风险”量化模式。根据量化分值,赋予动态管理方式,帮助征纳双方直观掌握企业风险动态情况情况,利用新兴技术建立电子档案,实施记录信用风险各指标扣分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加强对企业风险的事前监控预警,同时将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多优惠政策,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大监管,采取纳税辅导,对信用极低的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稽查打击,加以曝光,实现各部门联合惩戒,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3.构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新兴技术,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口径体系,对区域内所有企业“一户式”归集、推送。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大数据赋能、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业务比武练兵。开展大数据新兴技术专业培训,对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对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经验分享,适当予以绩效考核加分。
4.完善风险管理全流程。一是完善风险分析机制。定期开展风险分析专题会,各部门风险应对业务骨干等加会议,统筹确定风险分析范围、明确风险分析职能权限和风险分析方法,实现对风险纳税人全生命周期精准画像。二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统筹风险任务推送,确保任务推送“有人管”。对风险任务做到扎口管理。通过充分运用各类数据平台和将风险事项进行“一户式”归集。避免多头、重复下发。对部分风险高且紧急的风险任务通过风险系统直通下发,使风险任务推送更加精准高效。三是完善风险应对机制。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人员、风险应对人员开展日常风险管理、风险应对提供指引,及时推送有助于规范风险相关文书,明确任务复核的具体职责的划分及具体操作方式,避免部门间推责,确保风险应对到位。四是完善风险评价机制。充分考虑到数据更新对指标模型的影响,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风险指标不合理或者抓取错误的现象及时同应对结果一起反馈给风险部门。风险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集、整理、汇总后及时对指标模型进行修改调整,提高风险指标命中率,降低指标精准度低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五)完善大数据税收征管制度
1.合理整合数据资源。加强精确执法。“以数治税”下的税收征管,核心是“数据”,在大数据背景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是实现智慧税务的保证,必须要推进数据全景化使用。一是要加强对数据的收集获取。完成从获取信息到精细加工信息,为后续数据分析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要加强数据的分析比对,对比对出的问题数据产生的原因总结,不断完善算法的精准运算,从而提高数据准确性,为后续的数据运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要细化税收征管数据考核标准。不断进行细化考评细则,合推广税收征管质量5C 监控评价工作,以数据为核心,适当提高有关电子数据运用方面考核的分值。
2.以纳税人体验为中心。不断提高精细服务。“以数治税”不仅需要自上而下加强顶层设计,自下而上自觉申报纳税,填报正确数据等对税务数字化征管现代化非常重要。一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及时破解纳税人在“以数治税”方面知识接受程度。二是是应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在基层进行调研,深挖根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三是不断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在纳税人课堂增培训课程增设智慧税务内容,让纳税人更加了解智慧税务操作流程,更好地理解税收知识、税收风险,断提高纳税人对“以数治税”的接受程度。
3.实行动态监控跟踪。动态跟踪监管,形成精准监管模式,“以数治税”精准监管到位整个流程才有效。利用数据分析系统,对纳税人的进行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精准“画像”,做好对纳税人事前的风险监控,建立智能监管体系。运用技术手段,促进税收监管的智能化建设,提高税收监管的工作效率。同时要不断地完善健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执法准确性,强化区域协调,统一标准,强化执法的内部控制与监管。
四、研究结论
“以数治税”是税收征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时代的要求,是发展的需求也是人民的心之所向。在大数据时代,我国税务不断发展,在技术支持、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但也存在着如文中提到的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待优化,底层数据质量薄弱,配适复合型人才短缺,税收风险监管体系有待加强,税收征管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阻碍着“以数治税”征管现代化的进程,只有针对性的解决,才能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结合本省市的现实情况和基层工作经验提出了优化升级大数据平台,提升数据质量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税收风险监管,完善“以数治税”下税收征管制度的相关应对建议,但由于时间和能力方面的限制,提出的建议可能存在局限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探索研究,助力“以数治税”税收征管发挥更大的作用,早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改革,为税务的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孟姝彤.经济数字化下以数治税的创新路径[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04).
[2]李玉玲.大数据背景下税收风险管控研究[J].产业科技创新,2020(2):122-126.
[3]孙金泉.大数据时代下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研究[J].发展研究,2021(1):66-73.
[4]董祎.金税四期下企业税务风险探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3 (02):35–37.
[5]谭书卿.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制度挑战及应对措施[J].南方金融,2020(6):37-44.
[6]庄佳强.以数治税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J].税收征纳,2022(04):7-9.
[7]王曙光,章力丹,张泽群.税收征管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与发展路径[J].税务研究,2021 (10):133-138.
[8]高金平.“以数治税”背景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若干建议[J].税务研究,2021 (10):127-132.
[9]朱彦,姜传武.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筑牢经济安全屏障[J].中国税务,2022 (02):67-68.
[10]向富姣.以数治税视域下纳税人涉税信息保护——兼议税收征管法保密条款的修订[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 35(01):50-58.
[11]翟继光,付伯颖,李淼焱,臧建文,阮静.以数治税:税收征管制度再迎新变革[J].财政监督,2021,(08):47-56.
[12]王伟域,辛浩.大数据驱动下税收治理创新的理论基础与未来发展趋势[J].税务与经济,2021 (05):34-41.
[13] 胡立文.深化以数治税应用强化税收风险防控[J]. 税务研究,2021 (06):12-17.
[14] 吴兵.推进“以数治税” 建设智慧税务[N].江苏经济报,2021-11-25(B04)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