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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视域下传统与现代化关系之反思

金贵
  
学术与研究
2023年62期
南京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

摘要:反思现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这一问题,必然考虑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理解现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的基本背景。从实践的角度来说,中国社会已经适应且很好地利用市场经济,并形成传统。从理论的角度来说,在市场经济促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社会也表现出现代性。此现代性的形成也与中国社会自身的传统有关。中国社会形成市场伦理的传统,中国社会具有开放性的传统,中华民族形成交往交流交融的传统。现代中国社会与市场经济,通过家庭实体、互利共赢与遵守法律而对接起来。

关键词:中国社会;传统文化;现代化

现代性总是与现代化有关,可什么是现代化呢?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英国人安东尼·吉登斯在其“自反性现代化”概念中提出,“现代性在其发展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一方面它在消解传统,另一方面,它又在不断重建传统。” [1] (P72)吉登斯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人们的生活还是与传统有关,人们“生活在后传统生活中” [1] (P72)。可见,在这里他承认了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与影响。

美国人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对中国现代化的研究中,提出“我们把现代化视为各社会在科学技术革命的冲击下,业已经历或正在进行的转变过程。” [2] (P3)当然,在这种转变过程中,“许多社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所有的社会,都将遇到传统势力的反抗”[2] (P3~4) 。罗兹曼的观点,提示出传统与现代化可能的复杂关系。但是,我们知道,科学技术革命促进了西方的工业化,以及促使市场经济的形成,但是传统或传统所形成的势力并不必然成为现代化的一种阻碍。

德国人哈贝马斯也特别注重对现代化问题的重视,但是,他对现代性的理解不同于其他人。他认为,在现代社会里,会有三个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与主观世界。“客观世界是指,作为一切可能真实表达的实体的总体性;社会世界是指,作为一切合法人际关系的总体性;主观世界是指,作为表达者可表达的经验的总体性” [3] (P100)。哈贝马斯的三个世界理论,其实都或多或少地与传统相关。因为,传统确实也是真实表达的客观总体性,也是包括了人际关系的总体性,更是我们经验的总体性。对于哈贝马斯来说,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此三个世界相通的基本场域包括了传统。

要总结的是,研究现代化,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到目前为止现代化比较成功的国家与地区,都是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在这样一个伟大进程中,如何面对市场,以及以市场为中心的传统就成为极为重要的问题。质言之,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作用的发挥,以及促使传统得以发挥作用的内部机制问题都会对社会的现代性的表达,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首先来看,什么是传统?对这个问题探讨的人也极多。不管怎样,对传统的探讨不能离开主体——人。那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呢?马克思主义认为,从现实性上看,“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4] (P56)。马克思主义的此种观点,揭示出必然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人与传统。但是,由于社会关系是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传统也在不断地变化。同样,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极其复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都是其应有之义。在诸种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关系,而政治的、思想的社会关系,也对经济关系产生不可忽视的反作用。

就中国社会本身而言,作为其传统重要组成部分的自身思想的社会关系,以及与其它主体之间通过交往交流交融所形成的传统,对于其生产的社会关系起何种作用呢?这是我们首先要探讨的一个大问题。

应当看到,自1978年以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为整个国家的战略,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也是成绩斐然。在实践中,中国社会也主动地接受并实践此发展战略,因此无论是在北方地区,还是在南方地区,都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此种一致性的存在,也促使人们反思一个问题:此种一致性是如何形成的?当然,此种探讨既要从国家层面、外部环境层面进行解读,也有必要从中国社会自身层面的传统进行分析。

亚当·斯密有两本著作非常有名,一本为《道德情操论》,另一本为《国富论》。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国富论》为世人所熟知,但在经济研究领域知道《道德情操论》的却并不多见。然而《道德情操论》的出现,表明市场经济还须具备市场伦理。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为经营主体提出相应的伦理道德要求。

中国社会有没有关于市场伦理的思想呢?通过研究发现,中国社会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市场伦理,并形成传统。

第一,中国社会形成市场伦理的传统。重视伦理道德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梁漱溟甚至提出,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 [5] (P70)。中国文化发展的早期,就十分强调伦理道德的作用与价值。儒家经典《大学》就提出,自天子到普通人,都要坚持“修身为本” [6] (P1)。《中庸》更是提到,修身之道,须臾不可离也,达到道比较好的办法就是要认识到,“中也者,天下大本也。” [6] (P7)孔子对其弟子一直讲,要向里用力,成为一个有仁有义有礼有智有勇有义的“君子”,不要成为一个眼中只有利的“小人”。孟子则认为,人之所以被称之为人,就是因为人先天地有内在的不同于其它任何存在的特质。他把仁义礼智,当成是人普遍内在的特质。

儒家伦理对于树立中国市场伦理,提供了基本的文化场域。为了实现这个文化主旨,“四民”的社会设计也就必须同步建立起来。“士农工商”的四民设计中,与市场有关的“农工商”,都必须在“士”的引领之下。“士”所追求的行为伦理规范,也会成为其他社会成员要遵循与追求的伦理规范。

《大学》对于交易之道,则有明确规定。规定一是,交易者要以德为本,《大学》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6] (P3),即要求君子先要追求自己的内在德性的成立,然后才会有生财的机会,才会获得更多的财产,更多的财产也才会有正当的使用。规定二是,要以国家之利为利。《大学》讲:“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6] (P4)也就是说,对于国家来说,有两种情况比较危急一是为上者中出现,“聚敛之臣”,当出现“聚敛之臣”时,就如同出现盗贼一样,会导致国家进入危急之中。另外,是在普通百姓中出现“财聚民散”的情况,即财产过于集中的情况,因为这会导致民众凝聚力不够。所以,对于国家来说,在交易特别是在利义之争中,要突出国家整体的利益,而不是个体的利益最大化。真可谓,“生财有大道”[6] (P4),所谓的大道就是国家之利。

孟子也是极为重视交易之道思想的。当然,孟子之所以能够重视交易之道,也与他提出的“制民之产”的思想有关。孟子认为,无恒产还能有恒心的,大概只有“士”能做到。对于其他民众来说,则必要有恒产。孟子说:“若民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6] (P67)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统治者就得“制民之产”,百姓若有产有业,就能够满足最为基本的生存发展需要,还能够有余力,能够接受“庠序之教”,使之得到更好地提升。

既然要“制民之产”,那么,百工如何获得食物,农耕者如何获得各种生活必需品呢?孟子在《滕文公上》中就提出,通过交易各取所需的必要性。当然,对于交易孟子提出,“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6] (P88)可见,孟子这里提出的交易伦理不仅仅只是一种信用,更是体现出公平公道的内含。

可见,中国社会从其文化产生之初,就有关于市场伦理的文化设计。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此种市场伦理设计理念能够得到延续。这是因为,此种市场伦理既是主体对自己交易行为原因的一种总结,也是对自己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发展所需素质的一种设计。这是中国儒家先贤们为中国社会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这也是至到今天,他们仍然为世人所敬重的原因之一。也就不难理解,中国社会在交易活动中,也会有重视公道交易,重视信用。当然,此种传统在市场经济中,也能够得到延续。

这是因为,公平公道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基础。我国的《民法总则》《合同法》中都有关于公平公道的法律原则的规定,这是我国市场伦理的体现。

早在1999年的《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中就说:“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 (P3)这就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终止都要公平。2017年通过并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中就说:“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 (P3)它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要公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都要公平。

另外,反对囤积居奇,反对暴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民法总则》还强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8] (P1)这里所强调的,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也就包括了反对囤积居奇,反对暴利的内涵,因为这些行为是对经济秩序的一种破坏。同样,在《合同法》总则第一条也强调的立法目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7] (P1)。从上可以看出,《合同法》也是强调社会经济秩序的,囤积居奇,获得暴利自然就危害社会整体利益,是不良习俗,是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表现。

传统社会中就有,重视公平公道的市场伦理传统,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中国传统思想的社会关系,会对其经济关系产生积极作用。同样,国家经济的、政治的社会关系也会为成为思想的一部分。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伦理就会成为主体的当然行为。如此传统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就不仅不会被破除,相反,还会被保留。

第二,中国社会具有开放性的传统。英国人卡尔·波普尔作《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说:“从上面所说的话看来,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过渡显然可以被描述为人类所经历的一场最深刻的革命。” [9] (P328)波普尔这本书强调,开启西方文明的希腊文化,在很早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过渡。当然,这种过渡的形成是与场的形成有关,直到今天此种过渡在西方还仍然存在。

要指出的是,中国社会开放性的传统,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就得以形成。中国的市场经济也一直强调开放性。1983年,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讲话中说:“要扩大对外开放,现在开放得不够。要抓住西欧国家经济困难的时机,同他们搞技术合作,使我们的技术改造能够快一些搞上去。” [10] (P32)这里邓小平同志就强调了,通过开放获得技术进步的重要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就指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深圳的经验就是敢闯。” [10] (P372)从这里可以看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很早的开始就一直坚持开放性。在这种开放性的影响下,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一直是一个开放性很强的民族,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的具有“敢闯”精神的民族。当然,中国社会的开放性传统植根于其形成与发展的全过程,开放性是其民族基因。中国社会的开放性,也体现在市场方面。

中华民族也是一个敢闯市场的民族。这种闯的传统突出地体现在,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者身上。在西藏八角街,来自内地的商人在市场上买卖虫草;在乌鲁木齐的大巴扎,全国各地的人都参与到当地特色产品的交易活动;在宁夏,各地商人在市场上在经营枸杞、二毛皮等特色产品;在江苏,西北的商人在市场上经营有关江苏本地产品;在福建晋江,工商者们在当地从事服装加工,大量地出口国外;在浙江义乌,具有现代知识背景的新一代商人在从事翻译、出售小商品等活动。浙江的工商者业者、福建的工商业者则是出现在世界各个角落,他们把中国商品推向世界。总之,哪里有商机,商人就会在哪里出现。所以,学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较多,有研究金融的,有研究国营经济的,有研究江苏经济的,有研究民营经济的,等等。

中华民族的开放性建立在个体经济与小企业经济的普遍发展基础之上。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中可以观察到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尤其在北方表现得较为明显,即在农村与城镇地区,往往会以乡镇为中心,形成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在这些农贸市场中,市场的主体是以个体为主。而且有意思的是,此种市场一旦形成则会形成比较固定的传统,交易日往往会演变为盛大的节日。在相临的乡村与城镇地区,会将交易时间相互错开,尽量不重复,以保证更多的交易机会。

从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公报》来看,2001年末,我国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183.1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0.5 %,比1996年增加14.6万个。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小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大量地发展起来了。此种发展,也体现在最新的全国经济普查中。2019年公布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显示,我国有个体经营户6295.9万个,其中第二产业732.3万个,占比11.6%,第三产业5563.6万个,占比88.4%。可见,个体经营户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但第二产业也是有所分布的。

个体经济与小企业经济发展比较突出的地方就是浙江。据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布的数据,在2021年里,浙江省民营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占比为69.5%,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7.2%。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8.8%。民营企业货物出口2.46万亿元,增长19.0%,进口6814亿元,增长37.2%,分别占全省总额的81.6%和60.3%。在册市场主体868万户,比上年增加65.2万户,新设民营企业53.1万户,增长11.4%,占新设企业数的94.2%,私营企业29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5%。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省税收收入的73.4%。

要反思的是,个体经济与小企业经济的充分发展,客观上,使中国社会能够形成一种普遍开放的传统或性格,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人数较少又直接面对市场,所以又显得比较有活力,他们享受市场带来的机遇,也接受市场带来的挑战。

中国社会通过开放也为经济的较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中国社会通过开放,出现一些较成功的企业,从而获得了较高质量的发展。如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数量,中国的企业数量也是越来越多。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我国上榜的企业多达145家,名列榜首,高出第二的美国21家。比排名第三的日本,多出98家。而且,要指出的是,我国上榜的企业中,既有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能源型企业,更是有阿里巴巴、华为、比亚迪这样的新势力。另外,我国上榜企业总营收,历史上首次超过美国上榜企业总营收。

要总结的是,市场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各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又对其思想的社会关系的更加开放性提供了条件,这对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具有很强的积极作用。在这种作用的影响下,为各中国社会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创造了条件。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也获得了表达。

第三,中华民族形成交往交流交融的传统。观察现当代中国各民族的居住格局,可以发现一个居住的传统:“大杂居,小聚集”的特点。此特点,对于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起到积极作用。

从全国历次的人口统计数据来看,分布全国最广的民族是汉族。2020年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来看,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86311334人,占91.11%,是全国分布的。而且,有意思的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少数民族的分布也比较广泛。在2020年的人口普查延续了历次人口普查的一个基本事实,即全国性分布,也是各族人口分布的一大特征 [11] 。与各民族杂居,共同生活,守望相助,事实上,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一种传统。

此种杂居的传统,造成的状况就是,中华民族内部能够主动且自觉地形成普遍而深刻的交往互动,此种交往突破了地域的边界,突破了文化的边界,突破了族群的边界,突破了个体的主观世界。最终,在交往互动中,各族人民为地区经济的繁荣作出了贡献。如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结合部——青海、甘肃等地就生活着各族人民,各族人民兴办了许多商号与企业,他们通过公平交易既把中原的先进的文化与生活方式带到了青藏高原,也把青藏高原的特色产品,带向了全国。

费孝通先生在《临夏行》中肯定了,中华民族的这种交往互动的积极作用,即以商带工,沟通农牧。他说到:“似乎在眼前展开了一幅重兴‘茶马互市’和重开‘丝绸之路’的前景。” [12] (P29) 费孝通先生对临夏地区的经贸发展,特别是各族人民互助式的商业活动作用,给予了极为积极的评价。

同样,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柯桥、义乌等地,各族人民在交往交流中,更是在把中国的小商品、服饰等推向全世界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使义乌成为世界的小商品城。

总之,从中华民族居住的环境来说,各族人民由于共同的生活,使彼此之间的交往交流变得更为顺畅。从发展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多样的主体性聚集在一起,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具有发展市场经济的优良条件,这些条件通过长期的累积就可以形成优良传统,这些传统为各族人民主动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可能。而这种可能的实现是,各族人民通过交往,进而融通各民族文化、各地域文化、打破个体的主观世界而实现的。当然,在此过程中,中国社会也在不断地获得了现代性,变得更为宽容,更为理性,更为务实。

从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反思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也要思考一个问题,即现代中国社会与市场经济是如何对接的?在文化认同方面达成的共识是什么呢?通过反思,提出中国社会达成的共识是:家庭实体、互利共赢与遵守法律。

首先,中国人重视家庭。《大学》“三纲领”“八条目”就阐释了,中国儒家文化“修齐治平”思想。在这一思想中,突出地强调,“家”若不齐,就不可能“修身”,也不可能“治国”“平天下”了。可见,“齐家”是自己突破自身,走向社会的重要环节。儒家文化中的“纲常”“五伦”也是建立在家庭成立的基础之上。由于重视家庭,中国人主张婚姻,注重家庭成立之后的各项建设。

马克思主义也十分重视家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承认家庭的价值,但是他认为家庭的社会化也不可避免。他说:“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 [13] (P77)恩格斯所言的家庭的社会化,已经为实践所证实。

习近平同志也极为重视家庭。习近平说:“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14]可见,家庭的重要性,家庭是国之本,不可不重视。

要强调的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的家庭观,也以平等、和谐为基本的目标与特征。同时也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与个体经济功不可没。值得注意的是,在民营企业与个体经济中,虽然也引进了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家庭作用或家族作用亦然独特而重要。

在现当代,中国社会也将重视家庭建设的传统传承下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中国社会往往突出了家庭的作用,家庭实体开始出现。家庭实体的出现,并不是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市场经济活动中爱与义务的在场。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还是强调了爱与义务的重要性,而这种重要性也强化了中国社会中的市场经济行为往往表现为一种家庭实体。通过对中国企业家们的长期观察发现:

一方面,中国社会中家族企业众多,在中国社会中,也有很多的以核心家庭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家族企业,掌握企业的关键位置,是企业的唯一合法的继承人。这在家庭企业中,很普遍。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家庭成员都有一种认识,即家庭成员都有彼此照顾的义务,使家齐。不难理解,中国社会中富裕的家庭若有多余的财物,其至亲往往会成为财物再分配的对象,当然家庭成员彼此照顾也是人类深厚血缘的结果。中国社会重视血缘,也重视血亲的彼此关照,当家庭某一成员先富起来或富起来之前,或主动或被动地吸收家庭或家族成员进入到企业中,实现扩大再生产。这是他们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资本之一,也是家庭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

其次,互利共赢。阿马蒂亚·森提出,福利经济学的思想,在他看来,经济学与伦理学必须结合。他说:“事实上,我们可以说经济学有两个不同的根源。这两者都与政治学有联系,不过联系的方式却大不相同。一方面,经济学可以联系到‘伦理学’,另一方面经济学又与我们或许可以称为‘工程学’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传统联系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经济学研究最终必须与伦理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这一点已经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Politics)中得到说明和发展。” [15] (P9)可见,他认为,伦理学与经济学应当结合起来,并一直追溯到亚里士多德那里。他还说:“我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贫困化的现象。” [15] (P13)可见,他认为,现代经济学因为只探讨所谓的经济问题,不与伦理学相结合,已经导致了自身的贫困化。

中国的市场经济也考虑到了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而且这种结合更为彻底。因为,互利共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其他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所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协调”“开放”“共享”都体现出互利共赢的特质。这些发展理念既是对中国过去的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总结,也是对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规划。

正因为有互利共赢的特质,也才会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目标。习近平同志在2017年1月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讲话,其中说到:“中国的发展得益于国际社会,中国也为全球发展作出了贡献。中国将继续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将自身发展机遇同世界各国分享,欢迎各国搭乘中国发展的‘顺风车’。” [16] (P545~546)可见,互利共赢的重要性。

前面已经提过,儒家先贤们关于市场伦理的设计,公道交易是中国人的市场伦理。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种市场伦理的形成,也有利于中国人营造一种互利共赢的商业氛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互利共赢也自然会成为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传统之一。所谓的互利共赢是指,市场活动的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户之间,以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在各主体开办的企业中,合伙人的外在身份问题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问题是,商业活动的主体之间能够互利共赢,或者说主体与客户之间能够形成一种共赢的关系,如此才能够获利。

质言之,正因为有了此种传统,中国人从事商业活动,其合作主体才是开放的,其商品适用的市场则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不难理解,中国人做生意是没有地域与文化界限的,中国商人的身影遍布全世界。青海与兰州的拉面会走出天门、走向全中国、走向世界,从而创造了“拉面经济现象”。这些都是中国人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典型案例。

最后,遵守法律。法家文化也是中国的文化之一。自宋明以后,儒家文化就包括了法家文化的内容。中国人有遵守法律的传统。从事实上来看,中国社会的法律体系也是比较完备的。以清代来说,形成了《大清律例》《康熙会典》《番例条款》等法律制度体系。这些法律制度得到了强力推行。中华民国时期也形成了诸多法律体系。《中华民国法规大全》就收录了,宪法、民诉、考试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我们就重视法律建设,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是比较重要的法律。在1978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分注重法制建设。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视察期间,对于经济发展,还曾经说过:“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17] (P462)经过几十年的持续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制体系也逐步完善起来。在现当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很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土地管理法,与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还有民法典、反垄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知识产权类法律等。要指出的是,这些法律所要调节的对象具有普遍性与强制性。

因此,在遵守法律方面,国内的所有法人与个体,都表现得极为主动与彻底。在各类经营主体的注册、营运,各种税费的缴纳等方面,中国人都体现出应有的自觉性。这也使得中国社会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中,能够紧跟世界潮流而不掉队,并且还能够跟得上、跟得紧,保持一致性。

总而言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大的背景,反思中国社会的现代性,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中国社会能够主动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此种适应性来自于其传统。此种适应性利于中国社会的再发展,利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也会因此得到充分表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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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M],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3] Habermas:《THE THEORY OFCOMMUNICATIVE ACTION》(1)[M],Translated by Thomas McCarthy,Boston :Beacon Press,1984.

[4]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6] 陈戌国点校:《四书五经》,长沙:岳麓书社,2005。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

[9] (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一卷)[M], 陆衡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10]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主要数据。

http://www.stats.gov.cn/sj/pcsj/rkpc/d7c/202303/P020230301403217959330.pdf。

[12] 费孝通:《临夏行》[J],载《瞭望周刊》[J]1987年第23期。

[13]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

[14] 习近平:《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N],新华网,2018年2月14日。

[15] (印度)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16]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本文属于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共识机制研究》(NYM2022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金贵,男,宁夏人,1978年生,现为南京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研究。主持过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级社科基金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专著1本,编著1本,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省级教学设计一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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