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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石油化工企业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及措施

沈顺利
  
学术与研究
2023年47期
常熟久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5500

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离不开特殊作业,而开展特殊作业尤其是开展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有很大部分事故与检维修和涉及的特殊作业有关。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多发主要是由于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风险识别不清,作业过程中风险管控不到位以及监护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原因。

为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遏制动火等特殊作业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探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版)中关于动火作业的相关要求,从而提高各企业的特殊作业管理水平,减少并杜绝在检维修和特殊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标准修订背景

近年来发生危化品企业发生在检维修、作业环节的较大以上事故,部分案例如下。

(1)2021.1.1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解保护罐内作业过程施救中先后7人中毒室息,共造成事故企业副总经理在内的4人死亡;

(2)2021.2.2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期间非法生产甲基硫化物,在蒸留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3)2021.10.22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处理蒸发出料泵管道堵塞过程中,导致泵体和进出口管道发生爆炸4人死亡;

(4)2021.11.20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时电焊产生的火花掉落引燃污水调节池外逸可燃气体,继而引发污水调 节池爆炸3人死亡;

(5)2021.12.28临汾染化(集团)二硝车间二硝车间到一工段补焊从硝化分离器至水洗锅炉蒸4人死亡;

2关于特殊作业的思考

1)为什么特殊作业事故多发?

复杂难辨的特殊作业风险(一)

受限空间分析合格就安全了?

2015年10月,江苏某企业在设备内检维修作业时有3名员工因一氧化碳、硫化物中毒窒息死亡。

作业前进行了空间气体分析合格。

事故原因:

(1)磨煤过程中铁棒与煤块磨擦损耗产生的微米铁粉,与原煤中微量硫,在造气过程还原性高温环境中,与铁直接反应生成硫化亚铁;同时送入气化A系统的黑水中所含的少量硫化氢,与铁质容器反应生成的硫化亚铁附着在器壁上。

(2)因本次清灰作业罐体于10月15日打开后,其间10月17日、18日周末休息停工,罐内壁上灰渣在空气中暴露时间较长,灰渣水分含量减少,硫化亚铁在灰渣内缓慢氧化积热。在清渣作业过程中,在清除罐体下部较厚灰渣时,罐内存在一氧化碳气体。

(3)甲醇厂采用人工进罐清灰作业方式,一直没有发现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甲醇厂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对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未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是事故发生的要原因。

复杂难辨的特殊作业风险(二)

动火作业引发中毒窒息

(1)2016年6月某企业在脱硫脱硝吸收塔内壁进行修补施工时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在脱硫塔烟囱段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期间,掉落的电焊熔珠、焊条头等高温坠落物穿过隔离失效的防逃逸层落在上下层除雾器、喷淋层、气体分布器等塔内可燃构件上继续燃烧引发脱硫塔吸收段整个腔体火灾,期间所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导致4名作业人员被熏烧至死。

复杂难辨的特殊作业风险(三)

设备外动火只在设备外做气体分析就可以吗?

(1)江苏如皋“4·16”爆炸事故

事故概况:

2014年4月,某公司在在检维修作业时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事故原因:

企业风险识别不到位,未能认识到硬脂酸粉尘的燃爆风险。在设备外作业未考虑作业时设备内的风险。

在具有火灾爆炸性粉尘环境下作业,应首先对粉尘进行清理、增湿,尤其是要关注粉尘容易积聚的部位,避免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粉尘要采取除尘措施,防止扬尘形成爆炸性环境。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要求,在动火作业前落实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另外,作业人员佩戴正确个体防护用品,穿防静电工作服。

(2)金峰“8·31”闪爆事故

2019年8月31日,福建某企业有几名员工在停产期间对乙炔气柜进行动火作业,发生闪爆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动火前未进行置换排气,未对气柜内可燃气体浓度(乙炔)进行检测。

2)特殊作业究竟该怎么管理?为什么检查总能被查出问题?

(1)特殊作业票究竟该哪个单位办理?

(2)哪些人可以担任作业监护人?监护人该如何培训?

(3)什么情况下的动土作业按受限空间管理?

(4)什么是固定动火区?怎么管理?

(5)特殊作业如何升级管理?

(6)作业申请时间、气体分析时间、作业实施时间、作业票审批时间、作业票验票时间、作业完工验收时间,这么多时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7)使用防爆插座的用电算不算临时用电?

(8)作业票批准人是否可以授权?

(9)作业票必须用GB 30871中的样表吗?

(10)电子作业票是否有效?

(11)作业票到底该谁来批准?

2014版标准自2015年6月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所欠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约束力不强

现行标准部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

(2)作业风险辨识不足

(3)安全措施不全面

(4)执行有偏差

现行规范执行效力不强,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

3标准的技术变化

相比较2014版,2022版的新标准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提升

(1)增强了约束力

正文全部属强制性条款。

(2)基于历史事故教训

基本要求、动火作业以及其他特殊作业的相关要求基于事故教训提出了更加细致的安全措施

(3)基于技术进步

在特级动火作业过程的要求中增加了对可燃气体的连续监测要求以及动火作业视频监控的录像要求。

1.提升了条款的执行效力。

2014版标准内容分别强制性和推荐性。

2022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执行。

2标准名称与适用范围的调整

2022版在文件中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具体请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版)全文内容。

3. 定义的调整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请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版)说明。

除了燃爆外,同时还要关注可能引发 火灾以及相关联的危害: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导致的中毒、火灾、燃爆等

4.作业风险管控更严格

新标准强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的要求。

作业前企业应组织和制定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见2022版4.1)

新标准将安全教育改为安全措施交底并进行了细化。具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作业危害,以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见2022版4.4)

新标准引入了“能量隔离”,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见2022版4.2)

新标准提出了监护人的任职要求、必须经过特殊作业培训合格、持监护人证才能上岗监护,明确了监护人的应当承担的职责。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合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见2022版4.10)

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有:a)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实;b)确认相关作业人 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c)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d)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和安全作业条件有检查与监督的职责,负责协调与联系作业现场的安全事宜;e)当作业现场有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停止作业,进行应急处置;当有违章情况时,必须及时制止,甚至可以要求作业中止并收回作业票;f)在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中止作业并收回安全作业票。

技术变化:

(1)监护人由谁来培训谁来发证?

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并发证; 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并发证。

(2)监护人培训时长、再培训如何要求?

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监护人由哪一方指派?

监护人应危险化学品企业指派,必要时承包商可以再指派 监护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而只有承包商人员指派了作业监护人是不允许的。

(4)监护确需离开作业现场,作业必须中断吗?

中断作业,收回作业票。换由其他监护人监护,但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

(5)监护人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监护人培训走过场;无监护或由承包商或第三方担任;由不具备能力人担任;流动监护;监护就是在作业现场“呆着”。

特殊作业典型事故

(1)江苏某公司“10·19”中毒窒息事故

事故概况:

2015年10月19日,江苏省某公司在车间进行检修真空闪蒸罐作业时, 3名作业人员因中毒窒息而死亡。

事故原因之一:入罐作业人员未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与罐外监护人随时保持联系,监护人中途脱岗,没有起到监护作用。

4动火作业管控更完善

4.1动火作业基本要求更严格

(1)在作业前,清理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 桥架、孔洞、窨井等,应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如有应针对具体情况落实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见2022版5.2.4)

(2)在作业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动火,动火前应提前做好风险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若物料管线较长,动火前应在分段采样分析在彻底隔绝区域内。(见2022版5.2.6)

(3)动火期间,距动火点附近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在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具体间距要求,可查阅标准文件的内容(2022版5.2.9)。

(4)特级动火作业时要应使用防爆型录像仪全过程录像。(见2022版5.2.11)

(5)在动火作业涉及气割、气焊时,氧气和乙炔气瓶和动火点间距应大于等于10m,并采取相关防晒和防倾倒措施 (见2022版5.2.13)

(6)遇高于等于五级风天气,露天动火作业应禁止;确因生产需要动火的,动火作业的级别应做升级管理。(见2022版5.2.15)

(7)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GB 15577要求。(见2022版5.2.16)

(8)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指标(见2022版5.3)

进行气体分析时的要求如下:

a)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时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这样气体分析的检测点才有代表性;

b)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具体见规范条款;

c)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要注意规范中关于气体分析的要求;

(1)管控要点:作业前要进行全面充分的风险分析,除了动火点外部的风险(可见的),更要分析动火点内部可能潜在的风险(不可见,风险更大):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爆炸性气体环 境、高温、明火。关注:浓硫酸储罐、废水储罐等。

(2)典型事故案例:江苏如皋“4·16”粉尘爆炸事故、金峰“8·31”闪爆事故。

(3)在设备外部动火时,设备内部应清空、置换、吹扫分析合格,或可用惰性气体(氮气或蒸汽)或充满水进行保护。

4.2特级动火作业要求(见2022版条款5.4)

特级动火作业应符合2022版5.2、5.3的规定 。

(1)特级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

b)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

c)在管道和设备设施上有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不应进行动火作业;

4.3补充了固定动火区的要求(见2022版5.5):

(1)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

(2)固定动火区的设置的安全条件要求请见具体条款内容

(备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无需办理作业票;装置区内及附近建设项目区域,如满足条件,可设置为临时固定动火区;独立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执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5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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