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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监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一、监察法学之于纪检监察学的关系以及纪检监察课程思政开展的背景
(一)目前我国监察法学的发展及其与纪检监察学的关系
1.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领域法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监察法》的出台开启了我国法治反腐新时代,多学科的高度复合性、调整对象的独立性以及理论逻辑的专属性使得监察法学研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式在学术舞台上崭露头角。
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监察法的“领域法”特质决定了监察法学研究不仅需要深刻理解法学原理,还需要处理好与宪法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等多个部门法学的关系,纵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
2.监察法学先行起步,催化、孕育了纪检监察学的建立
随着我国纪检监察实践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理论研究不断发展,纪检监察法治化推进到一定阶段,纪检监察学的建立具有必然性。
监察法学对于纪检监察学具有压舱石与试金石的作用,对纪检监察学的建构与发展提供支撑、引领和评价
3.监察法学研究进入崭新阶段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明确了监察法学是纪检监察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标志着监察法学研究进入崭新阶段。纪检监察学科是纪检监察学的具体化和形式化,它以纪检监察制度及其运行环节为基础,是根据制度形成与运行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构成具有不同功能作用而又相互联系的学科门类。
(二)纪检监察学课程思政开展的背景
纪检监察学科具有三层功能:表层是推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制度化,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监察官后备人才,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中层是形成纪检监察的话语体系构建纪检监察共同体,达成正当性共识和合法性认同。底层是确立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价值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执法执纪理念,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贯通的制度功能。
纪检监察学科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中产生的原创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提炼了新的概念、新的理论、新的逻辑、新的方法,形成纪检监察领域独特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特征的纪检监察知识体系。纪检监察课程是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最好载体,上好纪检监察课程思政,就是要“用学术讲好政治”,要架构和完善学科理论体系,将实践经验上升到学理层面。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的理论体系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的形成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
“无产阶级运动基础上产生的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决不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虽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但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具有充分的启示意义,相关的论述与经验为我国腐败治理理论提供了基础性指引。
2.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腐败治理经验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这其中办蕴含着重典治乱、惩贪肃贿、中国古代监察法制、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等丰富且优秀的腐败治理经验。
3.中国共产党长期反腐败的丰富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即重视运用多种方式与腐败作斗争,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些经验是一脉相承的,并根据我国不同阶段的发展情况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不仅是我们党宝贵的历史遗产,也是我们在新时代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指导。
4.习近平腐败治理实践的深入开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土断腕"的勇气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一阶段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采取了包括深化教育、建章立制、“打虎拍蝇”、海外追逃在内的多项关键举措,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绩。随着腐败治理逐渐进入深水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时代度败治理的基本方针,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指导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新的活力,将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的基本内
1.腐败治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新定位
(1)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格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实现惩治腐败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推动源头治理:“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2)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下推进腐败治理,内含程序正义的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律、重程序”,在腐败治理中,程序正义显得尤为重要,实质上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化于程序规制中,推动腐败治理在追求公正结果、严厉惩治的同时注重法律实施过程的正当性。
2.腐败治理的整体主义系统观
(1)在总体要求方面,习近平腐败治理理论强调从整体主义视角统筹谋划,在标本兼治中实现腐败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目标。
(2)在组织保障方面,必须将抓"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相结合,贯彻党规国法面前无特权无例外的法治原则。
(3)在制度保障方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必须扎牢铁笼、狠抓落实,实现纪法贯通。
(4)在力量保障方面,必须发挥腐败治理主体作用,加强腐败治理法治队伍建设。
(5)在腐败治理的重要任务方面,统筹腐败治理国际国内两个战场是不断开创腐败治理新局面的着力点。3.腐败治理向纵深发展的新方略
一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实现腐败治理领域的法秩序统一;二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的权力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三是调适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统筹各项改革举措与防治腐败工作;四是以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坚持不懈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监察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
(一)监察法学的研究对象
1.监察法本体研究
监察法的起源、属性、特点、内容、形式、发展历程,以及具体的法律规范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2.监察制度与思想研究
中外监察制度与监察法思想的比较及其发展历史。
3.监察法关联研究
监察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以及它同宪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4.监察法治实践研究
监察法的产生、实施、运用的实际情况,即从“纸面上的法”到“现实中的法”的运行全过程。
(二) 深度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监察法学“课程思政”元素
授课团队应准确跟进教育部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深度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监察法学“课程思政”元素,实现学科知识同思政内容的双向结合与互动应用。第一,授课团队在教授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学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腐败治理观的核心内容。第 授课团队应将党内法规和监察法律规范的讲授内容相结合,并进一步融入课程教学,优化课程思政的内容供给,从“纪”“法”两方面引导学生熟悉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基础知识,增强学生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认同与思想认同。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监察法“课程思政”的实施
(一)确立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的教学目标
第一,注重培育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方面,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学生养成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道德素养,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家国情怀,深刻理解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内涵;另一方面,通过讲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帮助学生树立纪法意识、培养底线思维。
第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廉洁文化的导向作用,总结提炼出监察法学所蕴含的中国传统廉洁奉公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学生心中播下廉洁种子,潜移默化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结合新文科教学理念与课程思政的建设要求,形成了“法学+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其他学科”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具有法学、纪检监察学等多学科背景的,能够满足各单位或者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的,具备良好的政治信念、法治素养、职业态度、专业素能的高素质人才。
(二)围绕教学改革完善监察法学课程教学方第一,加强课程教材的编写与建设。
目前市面已经出版的监察法教材,多集中在2018-2020 年,这就决定了既有教材没有体现2021 年制定的《监察官法》《监察条例》等相关内容。如何在吸收既有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有效地增加这些内容,成为任课教师备课时无法回避的课题。不仅如此,由于《监察法》将组织法、行为法与程序法规定在一部法律之中,相关内容之间有机联系又分别规定在不同章节之中,这就使在前述吸收立法、法规、解释等成果整合授课内容的基础上还要思考打破《监察法》立法框架按照学理逻辑组织授课内容。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任课教师对《监察法》及我国的监察权原理进行研究,切实做好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我院系在推进监察法学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相关“马工程教材”为主的教学方式。
第二,采用主题式与案例式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应梳理既有教学资源,将主题式与案例式的课程教学方法相结合,有效地提升授课效果。教学中可通过打破传统章节目的教学框架,将课程内容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多个主题的形式贯穿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若干教学主题将法律规范与实务相结合,设计出多类富有讨论空间的教学案例,突出课堂教学的逻辑性,帮助学生在课堂中体会到理论知识运用于案例分析的方法与技巧,促进学生对于教学主题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法律思维的提升,培养并锻炼学生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与专业素能。
五、监察法学课程思政资源的优势整合
(一)依托线上数字学习资源翻转传统课堂
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推动高校参与数字中国建设的任务注。随着我国社会向数字时代转型,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法学学科 革新传统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进面向数字法学教育的时代转型1。监察法学的专 体量较大 知识,使得传统课堂模式难以适应课程教学和育人的现实需求。为此,应充分 ,将对基础知识的直接讲授转移到“课外”与“线上”。由此可见,在监察法学 依托各类线上数字学习资源翻转传统课堂的做法,推动了“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模式转变,实现课堂教学立体化。2
(二)监察法学课程资源与实践资源的优势整合
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3 监察法学作为具有学科交叉性质的新兴学科,在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更加需要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为此,应在充分依托校内多类基地或者多个科研平台的基础上,史法系与当地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确立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方式,推动监察法学理论与实践教学资源的深度融合,打造出“教与学”“教与研”双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领域的校地合作,充分实现监察法学课程资源与实践资源的优势整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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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金焱.在传承创新中打造“新”文科[J].新文科理论与实践,2022(03):68-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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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项目:2025 年教育改革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腐败治理观指导下的纪检监察学科“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以监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为例》(2025JGZD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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