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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挑战与措施研究

刘洋
  
学术与研究
2026年5期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大楠学校

摘要:本文聚焦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剖析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宗教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权利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价值。通过梳理发现,当前建设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宗教界及信众法治意识薄弱、外部势力干涉等挑战。据此,提出完善宗教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培训与宣传、抵御外部干涉等针对性措施,为推动宗教领域法治化有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助力实现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关键词: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挑战;措施

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与社会转型的加速,使宗教活动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多样性特征,传统宗教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将法治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方式引入宗教领域,既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必由之路,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基于此,深入探究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对于构建健康有序的宗教环境、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价值。

一、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宗教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力量,深刻地影响着信教群众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当社会环境中存在多种宗教信仰时,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宗教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由于信仰差异、利益诉求等因素,极易产生矛盾与冲突。《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这清晰地划定了宗教活动的边界与规则,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宗教领域的法治化建设,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将宗教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如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从筹备设立、登记到日常管理,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需由宗教团体按程序向相应的县级、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审批决定,宗教活动场所建成后,要依法登记,成立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治安等管理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促进宗教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宗教要实现健康发展,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不可或缺的支撑。法律能够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对宗教的内部管理进行规范,防止宗教出现商业化、极端化等不良倾向。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宗教团体可以更清晰地界定自身拥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对宗教事业的发展路径进行合理规划,不断提升宗教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制度基础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确保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选择和践行自己的宗教信仰,同时防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宗教的名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借助完善的法律制度,明确宗教信仰自由包含的内涵和涉及的外延,规范政府、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在宗教活动中的行为,既能保障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权利,又能防止宗教信仰自由被滥用,切实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实现。

(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

国家治理体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宗教领域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推进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具体实践,能够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管理的效能[1]。

二、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面临的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部分法律法规的条款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随意性。对于一些新兴的宗教活动形式和宗教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比如宗教与互联网融合产生的网络宗教活动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显滞后,难以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宗教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和冲突,这影响了宗教事务管理的整体效果。

(二)执法力度不足

《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但现实中,部分地区未严格落实,执法主体不明确。 有的地方宗教事务分散于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交叉、推诿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量 许多地区存在严重短板。从人员配备来看,面对日益增长的宗教活动数量与复杂的宗教事务,执法人员数量远远不足。同时,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宗教知识及法律培训,对宗教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在处理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活动监管等事务时,难以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执法程序也常出现不规范操作,导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三)宗教界自身法治意识薄弱

部分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法治观念淡薄,开展宗教活动时,没有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行为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一些宗教场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宗教活动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这反映出宗教界对法律规定的忽视,宗教界内部的法治教育体系还不完善,缺乏系统的法治培训机制,难以有效提升宗教界整体的法治素养。

(四)部分信教群众对法治认识存在偏差

一些信教群众将宗教信仰与法律对立起来,认为宗教信仰高于法律,在处理宗教与社会事务时,过度依赖宗教教义,忽视法律的约束。部分信教群众对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不了解自己在宗教活动中拥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容易受到不良宗教势力的误导,参与一些违法违规的宗教活动。在一些宗教氛围浓厚的地区,传统习俗和宗教观念对信教群众的影响较大,导致他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往往从宗教或习俗的角度去理解和处理,而不是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

(五)外部势力干涉带来的影响

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一些外部势力出于政治目的,蓄意利用宗教问题干涉我国内政,对我国宗教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构成干扰,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内渗透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狂热,企图破坏我国的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外部势力还可能利用经济援助、文化交流等手段,扶持国内一些宗教势力,使其成为推行其政治意图的工具,这些外部干涉行为增加了我国宗教领域治理的难度,也对我国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造成了威胁[2]。

三、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措施

(一)完善宗教相关法律法规

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能够稳步推进的基础支撑,其内容的完备程度与条款的精准性,直接关联着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开展这项工作,必须以宗教领域当下的实际发展状况作为根本依据,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全面且系统的梳理、优化与升级。加强宗教立法工作,首要任务是建立常态化的法律法规评估机制,这一机制应当包含定期调研、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关键环节。其中的调研工作,需要覆盖不同行政区域、不同类型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收集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意见和改进建议,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适用程度与存在的问题。

当宗教活动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如宗教慈善活动涉及的资金管理方式、项目运作规范,宗教场所开展数字化建设时涉及的信息安全防护、线上活动范围界定等,要及时启动法律法规的修订程序。在修订过程中,必须组织宗教事务专家、法律学者、实务工作者共同参与,对现有条款进行逐条审查,补充其中缺失的内容,修正那些已经滞后于现实发展的规定。尤其要注重将条款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宗教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监督方式等具体标准,以此避免因规定模糊而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理解偏差和操作失误。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队伍作为宗教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的具体执行者,其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的好坏以及宗教领域法治环境的优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需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力提升、制度约束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明确宗教事务执法主体的权责范围是开展这项 作的前提 应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宗教执法职能,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权责交叉的现象。 务执法机构,该机构需要具备独立的执法权,明确其在宗教活动场所 面的具体职责。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宗教活动的活跃程度 宗教活动场所较多、执法任务较重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执法人员编 业知识、熟悉宗教政策的人才加入执法队伍,也可通过内部调剂,从其他执法 富的人员充实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是提升执法能力的核心环节,需要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的培训体系。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将宗教政策法规、宗教基本知识、执法程序规范、应急处置技巧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邀请宗教研究专家讲解宗教的历史、教义、习俗等基本知识,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宗教文化;邀请法律实务工作者解读宗教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适用场景,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邀请资深执法人员分享执法经验,通过模拟执法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情况的实操能力。此外,需要注重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文明,杜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现象。

(三)开展宗教界法治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宗教界自身的法治意识,是推动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内在动力,只有宗教界人士能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宗教活动的法治化。开展宗教界法治培训,需要制定长期规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宗教界人士的法治素养。建立常态化的宗教界法治培训机制是这项工作的基础。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日常教学和培训体系,制定涵盖短期、中期、长期的培训规划。短期培训可侧重于最新宗教政策法规的解读,中期培训可深入讲解与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长期培训则应致力于培养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宗教人士的职责和需求,明确差异化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例如,针对宗教团体负责人,重点培训宗教团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管理团体事务的能力;针对宗教教职人员,侧重培训宗教活动的审批程序、宗教场所的管理规定、宗教出版物的发行要求等内容,确保其开展的宗教活动符合法律规定;针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宗教场所的安全有序运行。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为宗教界人士开展专题讲座和研讨活动,是提升培训效果的重要方式。讲座和研讨内容应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不仅要解读宗教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与宗教活动相关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知识,还要结合宗教领域的实际案例,如宗教财产纠纷、非法宗教活动查处等案例,深入分析宗教活动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3]。

(四)加大对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信教群众作为宗教活动的主体,其法治观念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成效,加大对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需要结合信教群众的特点和需求,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宣传教育能够入脑入心。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是提高宣传效果的关键。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开设专门的宗教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短视频账号等,组建专业的内容创作团队,定期发布宗教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法治知识问答、执法动态通报等内容。内容呈现形式要多样化,通过图文、音频、视频、动漫、H5 等多种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有趣的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结合信教群众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信教群众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职业背景存在差异,对法治宣传的需求和接受方式也各不相同。针对老年信教群众,可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宣传,语言要平实、生动,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对于青年信教群众,可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互动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在线法治讲座、法治话题讨论等,吸引他们主动参与;对于农村信教群众,结合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将法治宣传与农事活动、节日庆典等相结合,通过田间地头宣讲、农村集市宣传等方式,让法治知识走进农村、贴近农民。编写宗教法治宣传手册时,选取与信教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信教群众的权利与义务、宗教捐赠的法律规范等,用真实案例进行解读,让信教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

(五)坚决抵御外部势力干涉宗教事务

建立健全抵御外部势力干涉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是防范风险的核心。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整合宗教、公安、国家安全、外交、网信等部门的资源, 大数据 术手段,对境外宗教组织的活动轨迹、资金流向、信息传播渠道等进行 织在我国境内的非法传教活动、对宗教团体的渗透行为、资金援助的真实目 涉我国宗教事务的苗头和动向。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监测到的风险信息进行分级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作为长期且艰巨的系统工程,关联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宗教健康发展的推动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当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挑战不少,但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坚决抵御外部干涉等措施的协同推进,我国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能够取得显著成效。未来需要持续关注宗教领域的新变化与新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建设路径,为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徐以骅. 我国宗教治理法治化的发展历程[J].中国宗教,2025,(01):52-53.

[2]董树彬,柳卓希. 新时代推进我国宗教治理法治化发展[J].世界宗教研究,2023,(09):1-13.

[3]岳书光.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进路[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3, 37(1):26-31.

[4]张辉. 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价值意蕴、实践成效与根本遵循[J].学术探索,2023,(09):1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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