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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教—学—评一体化”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范式构建初探

陈禹帆
  
学术与研究
2023年20期
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

摘要: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评”的一体化,关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的有效落地。本文通过阐述“教—学—评”的相关概念,形成以教学目标为指引,实施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促进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教学过程中的“评”三者有机融合,共同发挥作用,探索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实现“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范式。

关键词:教—学—评一体化;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

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相脱离,教师以知识的掌握来衡量学生的“学”,不利于学生的品格形成和素养的提升。《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增了“学业质量”模块,旨在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为抓手,实现“教—学—评”的统一。因而,积极探索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范式构建,实现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的有效落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教—学—评”的相关概念阐述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教—学—评”一体化指向共同的目标,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以期实现学科育人。首先,教师的“教”,体现在教学设计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能够让学生参与课堂;其次,“学”是学生通过老师的积极引导,在体验、互动、交流、讨论中学到知识,撬动思维,最终形成认知建构和价值建构;最后,“评”融入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的每一个环节,既要对课堂时时检测评价,也要对学生进行全过程的教学成果评价,同时实现多元的评价,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评一体化”的价值目标

第一,促进教学有效性。提升课堂教学的高效性,能够真正调动学生,实现学生知识体系主动建构。第二,实现核心素养的落地。只有通过“教—学—评一致性”的课堂教学,即对教学课堂全过程监测,以保证课堂按照教师的设计方向与落实学科核心素养目标有序进行,充分发挥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的监控作用,实现核心素养的落地。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评一体化”的范式建构

(一)确立“教—学—评”一致性目标

基于一致性的目标是“教—学—评一体化”的基础,通过“教—学—评”三者的教学目标、学习目标、评价目标方向一致,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它是“教—学—评”融通的关键点。教师应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为导向,评估教学前后的全过程和学生学习的全过程,实现所学即所教、所教即所评、所学即所评。[1]教学设计是课程核心素养落地的基本路径,课堂学习活动是学生达到核心素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教师设计的活动,实现素养目标。贯彻全过程的评价,是验证教师教学有效性的依据和学生是否达到学业质量的重要标准。

(二)重塑“教—学—评”的评价方式

学生的学业考试测验是当前大部分的教学实践中评价“教—学—评”的固定标准,用“分数”衡量教师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学习学习情况等,只关注教师的教是否能促进学生考试成绩的提高,只关注学生的学,是否把所要掌握得知识都理解消化。若是学生考试成绩不错,便认为教与学是有效的,教、学、评三者是一致的。[2]这样的认识误区其实是当前基础教育的弊端,也是当前基础教育教师的传统观念,因而,学科核心素养的出台,要求教师应改变传统观念,实现“教—学—评”一致性,纸笔考试测验并不能居于评价体系的主导地位,它已不再是主流,要基于新课标的要求,以课标中的“学业质量描述”为导向,以发展学生的课程核心素养为根本,实现“教—学—评”的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完善“教—学—评”的多主体化

在落实“教—学—评一体化”的过程中,重视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主体的多级性,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各自的优势,凝聚育人合力。[3]教师是“教—学—评一体化”中的掌舵手,新课程改革能够真正改革,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在于教师。若教师教育观念落后,继续保持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育,那新课标理念就不能很好的贯彻于课堂教学实践中;若教师敢于大胆尝试,冲破应试教育的束缚,探索教育新模式,认真研读新课标,认真思考如何将核心素养目标的培育贯彻整个课堂,围绕学生开展教学活动,创新教学设计和教学活动,并对课堂时时评价。

其次,学生是“教—学—评一体化”中的主体,一切围绕学生开展教学与评价活动。“教—学—评一体化”中的核心在于学生的动态发展过程,教学与评价活动皆是为了服务“学生的学”。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应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发展变化,灵活设计有效的学习评价,让评价成为自己教学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4]

最后,分层教学也尤为重要,教师不仅关注一群学生,还应关注“每一个学生”,面对从不同发展层次出发的的学生主体,采用灵活的多维度的评价方式,重视增值评价,既要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更要重视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与提升。

(四)促进“教—学—评”学习方式变革

学习方式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真正落地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教—学—评”一体化的重要着力点。教师首先要精读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中的要求,根据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标准,精心设计学习的学习活动,这个学习活动,可以是情境化的学习,也可以说合作与探究学习,还能是议题讨论学习、实践性学习,学生学习方式是多元的。最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活动,制定评价量表。

总而言之,“教—学—评一体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培育初中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要实现“教—学—评一体化”,教师发挥主导作用,更新教育理念,掌握教学课堂的全局方向,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的培育贯穿教、学、评之中,让教、学、评三者形成一个动态循环的“要素育人链”,形成强有力的育人合力。

参考文献:

[1]李江亚.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评一致性”策略研究[D].西华师范大学,2021.

[2]任巧红.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评一体化”实施的行动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21.

[3]夏乐乐.教学评一体化视域下高中思政课教学设计研究[J].教育研究,2022(07).

[4]孙文婷.基于教学评一体化的高中思政课堂教学改进个案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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